7月24日,我局上线共接听热线电话19个,群众投诉的问题已全部调查处理完毕,现将查处情况反馈如下。
1、关于群众反映莒南县大店镇彭家仕沟村泡花碱厂废气污染问题。经现场调查,群众反映情况基本属实。莒南县人民政府已责令全县泡花碱生产企业于11月底前完成治理,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否则,将依法关停。查处情况已反馈举报人,举报人表示满意。
2、关于群众反映金九路胜邦农药厂异味污染问题。经现场调查,胜邦农药有限公司共有两处厂址,南厂位于金九路中段,北厂位于解放路西段,两处都产生一定异味。鉴于以上事实,我局已要求该企业搬迁,该企业表示接受。现该企业北厂已整体搬迁至经济开发区,南厂已于7月中旬停产至今,计划近期搬迁。查处情况已反馈举报人,举报人表示满意。
3、关于群众反映大元齿轮厂夜间噪声污染问题。经现场调查,群众反映属实,噪声来自该企业的3个土炉和铁件碰撞。鉴于以上事实,兰山环保分局已责令该企业限期整改。该企业加强了生产管理,并安装了一台环保型电热炉, 3个土炉已经淘汰。查处情况已反馈举报人,举报人表示满意。
4、关于群众反映河东区兔毛加工废水污染问题。河东区高度重视兔毛加工污染问题,区政府已多次组织有关部门、有关乡镇联合执法,对刘店子、汤头、八湖等乡镇的兔毛加工点进行清理取缔。但由于兔毛加工投资少、工艺简单、设备简陋,因此比较容易反弹。为此,区政府将继续把取缔兔毛加工项目作为环保工作的重点,采取拆除加工池、查扣运输工具、没收原料及产品、引导加工户转产等综合措施,争取尽快解决兔毛加工污染问题。查处情况已反馈举报人,举报人表示满意。
5、关于群众反映郯城县郯城镇供销冷藏厂夜间噪声污染问题。经现场调查,群众举报属实,该冷藏厂噪声污染来自制冷设备的压缩机。郯城县环保局已责令该企业3日内整改完毕。该企业已在规定期限内将压缩机用隔离板隔离。查处情况已反馈举报人,举报人表示满意。
6、关于群众反映金七路异味污染问题。经现场调查,异味来自胜邦农药有限公司南厂。该企业北厂已于7月中旬整体搬迁至经济开发区。南厂已于7月中旬停产至今,计划近期整体搬迁。查处情况已反馈举报人,举报人表示满意。
7、关于群众反映郯城县郯城镇西马庄村生猪屠宰废水、异味污染问题。经现场调查,该村村民张则民零星进行生猪屠宰,并在家中饲养两头猪,产生的粪便污水贮存在自家院内粪池中。因管理不善,加上连日多雨,致使池内污水流到路面。郯城县环保局已责令其3日内清理路面、疏通排水沟,并在排水沟出口处安装过滤网。该业户已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整改完毕。查处情况已反馈举报人,举报人表示满意。
8、关于群众反映沂南县砖埠镇尤家埠子村3家塑料颗粒厂废水污染问题。经现场调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沂南县环保局已将该3家塑料颗粒厂生产设施予以拆除。查处情况已反馈举报人,举报人表示满意。
9、关于群众反映河东区汤头街道郑家庄村蔬菜脱水厂污染问题。经现场调查,该蔬菜脱水厂为家庭作坊式企业,生产大蒜片,无废水处理设施。河东区政府已组织工商、公安、环保、供电等部门联合执法,停止对该企业供电、没收其产品。查处情况已反馈举报人,举报人表示满意。
10、关于群众反映苍山县三合乡任河湾村无名小厂异味污染问题。经现场调查,该企业原生产防水材料,苍山县环保局已责令其停产。现该企业已拆除,并将土地使用权出卖。查处情况已反馈举报人,举报人表示满意。
11、关于群众反映沂南县大庄镇化肥厂污染问题。经现场调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沂南县环保局已责令该企业停产治理,现该企业已经停产。查处情况已反馈举报人,举报人表示满意。
12、关于群众反映河东区刘店子乡一字村小造纸厂污染问题。经现场调查,该造纸厂是一家用废纸生产卫生纸的小厂。河东环保分局已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供电部门已停止对该企业供电。查处情况已反馈举报人,举报人表示满意。
13、关于群众反映施可丰化肥厂异味污染问题。经现场调查,群众反映的异味就是氨味,是该企业氨化车间尾气洗涤系统运转不正常及液氨储存罐装罐时无组织排放造成的。执法人员已责令该企业限期整改,维修氨化车间尾气洗涤系统,保证尾气处理效果;改进生产工艺,不再使用管式反应器进行液氨中和,减少氨气排放量;加强液氨装卸过程管理,减少氨气无组织排放。目前,该企业已按要求整改完毕。由于举报人一直关机,查处情况无法反馈。
14、关于群众反映八零七二厂异味污染问题。经现场调查,该企业烤漆车间产生的废气未经处理直接外排。鉴于以上事实,我局已责令该企业烤漆车间停产整改。目前,该企业烤漆车间已经停产。查处情况已反馈举报人,举报人表示满意。
15、关于群众反映兰山区义堂镇供销社冷库废水、异味污染问题。经现场调查,群众反映属实。该企业从事肉鸡加工,尽管业务量较小,但确有少量废水未经处理直接外排。鉴于以上事实,兰山环保分局已责令其停产治理。目前,该企业已经停产。由于举报人一直关机,查处情况无法反馈。
16、关于群众反映罗庄区东高都街道天正氨基酸厂废水、异味污染问题。经现场调查,该企业已建成氨基酸废水储存池及2座喷雾干燥塔,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含氨基酸废水经处理后循环利用,实现了废水零排放。同时,该企业还安装了集气罩,对无组织排放的异味进行吸收处理。查处情况已反馈举报人,举报人称长期在外地工作,反映的问题出现在企业治理之前,并对查处结果表示满意。
17、关于群众反映河东区相公镇东城食品厂废水直接排放问题。经现场调查,该企业以冷藏蔬菜、水果为主要业务,应客户要求,有少量蔬菜、水果需要清洗后冷藏,群众反映的废水即为清洗废水。鉴于以上情况,河东环保分局已责令该企业停产治理。查处情况已反馈举报人,举报人表示满意。
18、关于群众反映沂水县沂水镇小滑石沟村炼油厂废渣污染问题。经现场调查,群众反映的地点是一处废弃养鸡场,院内有2个原料池,贮存着大豆油脚,无废渣产生,无废水外排。沂水县环保局已责令业主加强管理,严防外泄、渗漏。查处情况已反馈举报人,举报人表示满意。
19、关于群众反映河东区汤头镇徐家五湖、朱家五湖、李家五湖村大蒜脱水厂废水直排放问题。经现场调查,以上3家脱水厂均属于家庭作坊式企业,生产大蒜片,无污水处理设施。河东区政府已组织工商、公安、环保、供电登部门联合执法,停止对该企业供电、没收其产品。查处情况已反馈举报人,举报人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