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生态环境举报信访信息发布
 
 索 引 号  20210426-182353-658  发布机构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14-07-24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临沂市环境保护局关于2014年7月24日行风热线反映问题的反馈意见

临沂市环境保护局关于2014年7月24日行风热线反映问题的反馈意见

2014-07-24   作者: 点击数:  

2014年7月24日,我局上线接听热线电话13个,需调查落实的13个,已全部调查处理完毕,现将查处情况反馈如下:

1、群众反映,罗庄区付庄办事处西三冲村村西河道污染问题。经罗庄环保分局现场调查,该段河流周边共有3家企业,2家企业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废水经预处理后,进入罗庄区第二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达标排放;另1家企业生产废水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厂区冲洗废水部分外排。经取样监测,COD、氨氮、PH值、悬浮物均不超标。执法人员沿河排查发现,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随意排放是导致河流水质较差的主要原因。罗庄环保分局已报请罗庄区迎淮指挥部,协调相关部门进行处理。查处情况反馈举报人,举报人表示满意。

2、群众反映,临沭县郑山镇姜屯村养鸭场污染问题。临沭县环保局会同郑山镇政府进行了现场调查,该村大部分养鸭户已按照有关要求进行整改,但有个别不符合要求的养鸭户擅自恢复养殖。郑山镇按照临沭县第二批畜禽养殖污染清理要求,落实整改或关停措施。查处情况已反馈举报人。

3、群众反映,临沭县万松山庄西北角砂轮厂夜间焚烧工业垃圾污染问题。经临沭县环保局现场调查,主要是企业利用电炉燃烧废旧砂轮,产生废气污染。临沭县环保局已责令该厂立即停止生产。目前,该公司已经停产,并已拆除部分设备。查处情况反馈举报人,举报人表示满意。

4、群众反映,河东区相公镇小朱团村与洪岭埠村塑料生产作坊污染问题。经河东环保分局排查,共发现2家塑料颗粒厂,未经环保审批擅自建设生产,无污染防治设施,属土小类污染项目。河东环保分局会同相公街道办事处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现场拆除生产设备。因举报人电话一直关机,查处情况无法反馈。

5、群众反映,河东区水污染造成浇灌大豆死亡问题。经河东环保分局了解,出现大豆苗死亡现象位于八湖镇大张五湖村,执法人员沿田地附近河流排查,未发现有污染源,已建议反映人向有关部门单位反映,鉴定大豆苗死亡原因。查处情况已反馈举报人。

6、群众反映,兰山区大岭工业园热电厂污染问题。经兰山环保分局现场调查,群众反映的热电厂是临沂中环新能源有限公司,主要以城市生活垃圾焚烧进行发电,在垃圾运输过程中,生活垃圾渗滤液部分洒漏造成异味污染。兰山环保分局已建议有关部门加强垃圾运输车辆管理,消除密闭不严导致的气味污染及垃圾渗滤液洒漏问题,并责令热电厂对卸车及上料环节进行密封除味,对料场进行全封闭,同时确保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目前,有关部门及该厂正在积极解决相关问题。查处情况反馈举报人,举报人表示满意。

7、群众反映,兰山区银雀山派出所后面建筑工地昼夜施工问题。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在临沂市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批复》(鲁政字〔2003〕399号)文件,我们及时将相关问题向职能主管部门进行了移交和处理,有关情况已向举报人解释反馈。

8、群众反映,罗庄区褚墩镇梁庄村石板厂污染问题。经罗庄环保分局现场调查,群众反映的是一家手工石膏线生产作坊。该作坊未经环保审批擅自建设生产,无污染防治设施。罗庄环保分局责令业主立即停止生产,清除原料。经后督查,该作坊已经彻底停产,租用的生产场地已经封闭。因举报人电话停机,查处情况无法反馈。

9、群众反映,兰山区半程镇王庄子村养鸭场污染问题。经兰山环保分局现场排查,该区域共有养鸡户1家,养鸭户1家,未落实有效污染防治措施。兰山环保分局责令养鸡户限期整改,收集处理外排污染物,消除异味污染;责令养鸭户鸭苗出栏后停止养殖。查处情况反馈举报人,举报人表示满意。

10、群众反映,兰山区枣沟头镇龙泉花园西塑料颗粒厂污染问题。市环境监察支队会同市“马上就办”栏目组、兰山环保分局进行了现场调查,群众反映的塑料颗粒厂未经环保审批擅自建设生产,无污染防治设施,属土小类污染项目。兰山环保分局会同枣沟头镇政府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现场拆除生产设施,清空物料。目前,该颗粒厂已拆除清理完毕。查处结果反馈举报人,举报人表示满意。

11、群众反映,平邑县卞桥镇东卞桥村屠宰场污染问题。经平邑县环保局现场调查,屠宰场生产过程中采用机械脱毛,未发现使用脱毛剂,屠宰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针对企业环保要求落实不到位、擅自开工建设并投入生产等环保违法问题,平邑县环保局责令屠宰场停止生产,并处罚款。后因企业未落实停产整改要求,县环保局已报请建议县政府予以关停。查处情况已反馈举报人。

12、群众反映,河东区郑旺镇小王家村鸡毛厂污染问题。经河东环保分局现场调查,该作坊以鸡毛为原料,加工生产饲料,未经环保审批擅自建设生产,无污染防治设施,属土小污染项目。河东环保分局已会同郑旺镇政府及供电部门对其断电销户、强制关停。查处情况反馈举报人,举报人表示满意。

13、群众反映,兰陵县经济开发区中学附近的胶厂污染问题。经兰陵县环保局现场调查了解,群众反映的是一家养貂厂,养殖过程中存在异味污染问题,且位于学校院内,卫生防护距离不符合要求,兰陵县环保局已责令养殖户停止养殖,拆除养殖设施。查处情况反馈举报人,举报人表示满意。

  
上一条:临沂市环境保护局关于2014年8月24日行风热线反映问题的反馈意见
下一条:临沂市环境保护局关于2014年6月24日行风热线反映问题的反馈意见
关闭窗口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主办 临沂市环境监控中心制作维护

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北京路23号 电话:0539-7206101

政府网站标识码3713000031    备案号:鲁ICP备05026973号    党政机关互联网标识公安备案37130202371780

党政机关互联网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