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生态环境举报信访信息发布
 
 索 引 号  20210426-182319-734  发布机构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18-04-24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2018年3月24日行风热线反映问题的反馈意见

2018年3月24日行风热线反映问题的反馈意见

2018-04-24   作者: 点击数:  

2018年3月24日,我局上线接听热线电话8个,已全部调查处理完毕,现将相关情况反馈如下:

1、群众反映,费县薛庄镇姚家庄村养殖户将病死畜禽扔到河中污染河道问题。经费县环保局会同薛庄镇政府、畜禽防疫站现场调查,在姚家庄村水沟上游找到两头病死猪及一只病死鸡。薛庄镇畜禽防疫站工作人员现场对病死畜禽进行了收集并进行了畜禽无害化处理。下步,薛庄镇畜禽防疫站将加大对畜禽养殖户管理,对发现的病死畜禽立即收集并进行无害化处理,避免对环境造成影响。查处情况反馈举报人,举报人表示满意。

2、群众反映,兰陵县大仲村镇华辰陶瓷有限公司生产期间无环保公示、厂区扬尘大问题。经兰陵县环保局现场调查,举报人反映的华宸陶瓷有限公司生产期间无环保公示问题,主要是由于该公司前期新建治污设施和对烟筒进行移机期间,生产项目和环保公示屏均停止。目前,该公司已恢复生产,环保公示屏恢复正常。现场检查时,未发现举报人反映的厂区扬尘大问题,执法人员现场要求该公司加大洒水频次,避免扬尘污染。查处情况反馈举报人,举报人表示满意。

3、群众反映,兰陵县磨山镇西疃村羊头、羊皮加工户外排污水致使汪塘发臭问题。经兰陵县环保局会同磨山镇政府现场调查,西疃村有牛羊宰杀、羊蹄经营户10余家,其中有3家经营户将废水排入村中心汪塘内,磨山镇政府已责令3家经营户停止经营。前期,兰陵县水利部门对该汪塘实施了整治,对汪塘进行了清淤,并在汪塘底部铺设排水管道,汪塘周边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后期,因汪塘排水口被附近居民封堵,致使废水无流动性,长期在汪塘内淤积,散发臭味。针对汪塘发臭问题,兰陵县环保局根据职责分工,已函告磨山镇政府对该处汪塘进行整治。4月22日,兰陵县政府组织县督考办、水域办、水利局、建设局、环保局会同磨山镇政府,到群众反映的汪塘进行了现场办公,并现场将相关情况反馈举报人。

4、群众反映,临沭县蛟龙镇烈疃村垃圾处理厂污染问题。经临沭县环保局现场调查,举报人反映的实际是临沭县惠民无害化处理有限公司,位于蛟龙镇烈疃村村南的临沭县垃圾处理厂院内,主要从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该公司自2018年3月24日停产整改,对生产车间进行密封改造,对废气处理实施再提升工程,同时,将收集的病死畜禽委托沂南县临沂盛源无害化处理有限公司无害化处理。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车间内还存有滤饼和少量已腐烂病死的畜禽,车间异味明显,厂界无明显异味。临沭县环保局现场责令该公司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控制车间内异味。查处情况反馈举报人,举报人表示满意。

5、群众反映,兰山区枣园镇小官庄村一家塑料大棚生产厂气味污染问题。经兰山环保分局现场调查,举报人反映的是一家塑料篷布生产厂,该厂无环评审批手续,生产过程产生的气味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属于“散乱污”企业。兰山环保分局告知枣园镇政府对该厂严格落实“两断三清”措施,依法彻底清理取缔。4月8日,兰山环保分局对该厂进行后督察,该厂已落实“两断三清”措施。查 处情况反馈举报人,举报人表示满意。

6、群众反映,兰山区义堂镇孙朱里村一家化工厂气味污染问题。经兰山环保分局现场调查,举报人反映的是一家脲醛胶生产厂,无环评审批手续,属于“散乱污”企业。现场检查时,该厂处于停产状态。兰山环保分局告知义堂镇政府对该厂严格落实“两断三清”措施,依法彻底清理取缔。4月8日,兰山环保分局对该厂进行后督察,该厂已落实“两断三清”措施。多次拨打举报人电话均无人接听,查处情况无法反馈。

7、群众反映,兰山区义堂镇四个朱里村污水垃圾排到河道内,污染水源问题。经兰山环保分局现场调查,造成河道水质污染的主要原因是苑朱里村、孙朱里村、王朱里村、刘朱里村未建设完善的污水管网,生活污水未得到有效收集处置,导致部分生活污水流入河道内,造成河道污染。兰山分局已经按照职责分工,函告义堂镇政府完善污水管网,并立即组织力量对苑朱里村、孙朱里村、王朱里村、刘朱里村开展河道环境综合整治,对该河道淤泥进行清淤,对垃圾进行打捞;建设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对四个村居民生活污水进行处理。目前,义堂镇正在对该河道进行清淤,污水管网建设工作已经列入计划。多次拨打举报人电话均无人接听,查处情况无法反馈。

8、群众反映,郯城县李庄镇朱庄村一家具厂气味、噪声污染问题。经市环境监察支队会同市“马上就办”栏目组、郯城县环保局现场调查,举报人反映的是一家棺材加工厂,该厂无环评审批手续,无污染治理设施,生产过程产生的粉尘和噪声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属于“散乱污”企业。郯城县环保局告知李庄镇政府对该厂严格落实“两断三清”措施,依法彻底清理取缔。4月9日,郯城县环保局对该厂进行后督察,该厂已落实“两断三清”措施。因举报人电话号码保密,查处情况无法反馈。

  
上一条:对市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第13号 关于完善和提高乡村饮水安全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的答复
下一条:关于群众反映临沂市兰山区大墩村铸造厂污染问题的调查处理情况
关闭窗口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主办 临沂市环境监控中心制作维护

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北京路23号 电话:0539-7206101

政府网站标识码3713000031    备案号:鲁ICP备05026973号    党政机关互联网标识公安备案37130202371780

党政机关互联网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