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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20210426-182301-348  发布机构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17-09-07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对市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第506号提案的答复

对市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第506号提案的答复

2017-09-07   作者: 点击数:  

致公党省委直属临沂总支:

您提出的《关于从源头整治企业空气排污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全市上下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全力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取得扎实成效,城区空气质量实现持续改善。2016年,临沂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居全省第7位,改善幅度居第6位;空气质量优良天数213天,同比增加52天;PM2.5、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四项污染物浓度指标同比分别下降11.8%、9.9%、19.4%、8.3%,获得省生态补偿金约1464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第七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减少大气污染,对所造成的损失依法承担责任。大气法确定了环保部门对大气污染防治统一监督管理,企业是大气污染治理主体,对防治、减少大气污染承担责任。

一、深入溯源治本,彻底缓解治污压力。在强化治标的同时,抓好环保促转调,推动产业布局优化和提质增效,从根本上治理大气污染。一是加快推进“退城进园”。按照行业准入、环保标准、能耗要求,结合城市规划和产业定位,制定了《中心城区工业企业“退城进园”工作方案》,对分布集中、严重影响区域环境容量的企业,有计划、分批次实施“退城进园”。计划三年内搬迁整治企业59家,城区钢铁、建陶等产业搬迁产能占比达到60%,目前,列入2015、2016年退城进园名单的40家企业已全部完成搬迁或停产。二是全面促进集约发展。按照“着力兼并整合一批、加快改造提升一批、重点扶优扶强一批”的思路,加快突破重点污染行业转型升级。去年,针对板材企业数量多、布局散、污染重的现状,以建设国家林产工业科技示范园为契机,投资12亿元建成了西部供热中心,推动板材产业集约化发展。目前,3599家板材企业燃煤锅炉全部完成改造拆除任务,上万家木业企业实现集中供热或清洁能源改造。三是加快能源结构调整。多渠道减少煤炭消耗量,加快散煤网点清理,规范建设煤炭专营市场和二级配送网点。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禁止使用高硫、高灰份煤炭,坚决落实限负荷、限煤量、限煤质、限浓度、限总量“五限”措施;在各县城区取缔改造10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同时,大力推行清洁能源,开展“气化临沂”建设,去年全市天然气消费量达到7.2亿立方米。四是帮扶企业改造提升。市、县区分别成立帮扶小组,从政策法规、排放标准、整治规范、工艺提升、环保机制等方面,对所有企业逐一查找症结,帮助企业突破瓶颈、创新发展。通过组织企业参加现场会、污染治理对接会等形式,解决企业治理症结。全市利用环保倒逼机制淘汰钢铁落后产能200多万吨、焦化落后产能300多万吨、陶瓷落后能力近一亿平方米,改造提升建陶生产线100多条。

二、强化工作措施,健全完善推进机制。在法律措施上,坚持刚性执法,开展两轮次春季执法大检查行动,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317起,处罚金额2210万元,始终保持了严打严惩的高压态势。对偷排偷放、不正常运行治污设施等恶意违法行为实行“三个一律、两个必查”:一律停产治理,一律媒体曝光,相关责任人一律问责;偷排偷放、违法排污的必查,政府和环保工作人员姑息纵容违法排污的必查。在行政措施上,下发《关于大气污染防治督查奖惩工作的实施意见》,量化、细化奖惩标准,强化激励和约束,组织开展“回头看”专项行动,对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比恶化的罗庄、高新、郯城、兰陵4个县区实施挂牌督办,限期改善。开展专项督导、“党政同督”,落实督查、调度、通报、考核制度,对工作滞后的,一次通报批评、二次公开约谈主要责任人、三次启动行政问责。实施后督察项目1293个,下发督办单103批次,督办解决问题162个;对环境问题突出的2个县区、2个街道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7名地方政府负责人因监管不力受到问责。在经济措施上,实行生态补偿机制,强化激励和约束,一季度,向空气质量改善的县区发放生态补偿金178.5万元,空气质量恶化的县区向市里缴纳89万元;同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引导社会资本23亿元投入大气污染防治领域。在科技措施上,投资1300万元建设“智慧环保”监控平台,安装涉气在线监测设施763套,并与市、县环保部门联网,实行动态监控;同时,运用无人机进行地毯式排查,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户”。在监督措施上,加强舆论宣传报道,在市电视台、临沂日报等主要新闻媒体,开辟“向大气污染宣战”专栏,每天进行跟踪报道,每半月发布各县区环境空气质量排名;实行企业环保“红黑榜”制度,每月召开新闻发布会,对违法企业公开曝光,并通报发改、银监、金融等17个部门、单位,实行信贷等约束,充分调动全社会监督治污、参与环保的积极性。

临沂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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