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生态环境举报信访信息发布
 
 索 引 号  20210426-182248-626  发布机构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0-05-24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2019年12月24日行风热线反映问题的反馈意见

2019年12月24日行风热线反映问题的反馈意见

2020-05-24   作者: 点击数: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2019年12月24日行风热线

反映问题的反馈意见

(2020年5月24日)

主持人好,各位听众、观众朋友们:

大家早上好!

2019年12月24日,我局上线接听热线电话8个,需调查落实的8个,已全部调查处理完毕,现将相关情况反馈如下:

1、群众反映,临沭县青云镇埠前村河水从上游排下白色污水问题。经市生态环境局临沭县分局现场调查,群众反映的河流为韩村河,发源于临沭县青云镇,流经青云镇埠前村西,注入沭河。前期,枣岚高速公路临沭段施工单位因施工需要,在韩村河上游东崔村段河道内挖取页岩沙,造成河道水质混浊、悬浮物增多,水质发白,沿河巡查未发现工业污染源。经临沭县环境监测站取水检测,河流水质符合地表水功能区水质标准,取沙造成的水质变化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查处情况反馈举报人,举报人表示理解。

2、群众反映,临港区团林镇锦绣社区北部有一家生产生物质颗粒的企业,扬尘污染严重。经临港分局现场调查,该企业为临沂市智睿新能源有限公司,其年产15000吨生物质颗粒项目2019年4月4日取得环评批复,2019年6月完成自主验收。该项目以锯末为原料,通过筛分、造粒生产生物质颗粒,整个项目处于密闭钢结构大棚中,上料和筛分工序配套建设了脉冲除尘器。2019年12月26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企业未生产,但部分与设备连接处的原料输送带未密闭,脉冲除尘器长时间未进行清理,生产车间地面积尘较多。临港分局要求企业立即清理脉冲除尘器并委托第三方公司进行检测,同时对原料输送带进行全部密闭,在整改完成前不得投入生产。2020年1月4日进行的除尘器外排废气监测,颗粒物浓度为7.9mg/m3,符合相关标准;1月6日,再次组织人员对企业开展后督察,其原料输送带已密闭。多次拨打举报人电话均无人接听,查处情况无法反馈。

3、群众反映,莒南县十字路镇邻居家有家屠宰厂污染严重问题。经莒南县分局现场调查,群众反映的屠宰厂实为驴肉饭店院内屠宰作坊,用于自家饭店使用。该饭店已建设沉淀池,杜绝屠宰废水外排。另排查发现,该区域污水管网破损,导致沿街商铺、饭店、宾馆等生活污水经自然沟渠外排灌入举报人院内,分局将该情况报告莒南县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2020年1月3日,莒南县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工作职能,将该问题交办县住建局、综合行政执法局。查处情况反馈举报人,举报人表示理解。

4、群众反映,兰山区生产塑料管的厂子不给报环评问题。经落实,群众反映的是位于解放路与工业三路附近的三星工贸塑料有限公司。根据职责分工,兰山分局已于2019年8月31日将办理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事项移交由兰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处理,建议举报人到兰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办理该项业务。办理情况反馈举报人,举报人表示理解。

5、群众反映,临沭县青云镇有家镀锌厂污染严重问题。经临沭县分局现场调查,举报人反映的是临沭县青云镇卢官庄村村东金明辉建材有限公司。该企业年产30000吨铁塔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5年12月16日经临沭县环境保护局批复,2018年5月11日通过验收组竣工验收评审,2018年8月9日通过临沭县环境保护局组织的噪声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验收。现场检查时企业正常生产,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未发现违法排污行为。针对举报人提出的其位于公司东南侧责任田不长庄稼问题,临沭县分局前期委托第三方对该公司南侧排水渠及东南侧土壤进行检测,并多次对企业地下水、无组织废气和噪声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均符合排放标准。针对信访人要求搬迁或关停企业的诉求,因该企业符合当地政府建设规划,搬迁或关停企业未列入当地政府工作计划。办理情况已反馈举报人,建议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诉求。

6、群众反映,兰山区一处工地夜间违法施工污染问题。经兰山分局现场调查,举报人反映的是兰山区通达路与桃园路交汇处恒大中央广场建筑工地夜间施工噪声污染问题。根据职责分工,我局已函告职能管理部门,建议对该问题进行处理。办理情况反馈举报人,举报人表示理解。

7、群众反映,兰山区半程镇后沙亭峪村村北的湖里有人倾倒工业垃圾问题。经兰山分局现场调查,举报人反映的工业垃圾倾倒点位于半程镇沙汀峪村北,倾倒的工业垃圾实为含有少量编织袋碎料的干化污泥。工作人员立即安排车辆将干化污泥清运至市垃圾填埋处理场进行无害填埋,目前已清理完毕。办理情况反馈举报人,举报人表示满意。

8、群众反映,沂南县张庄乡上峪村耕地旁石材加工厂污水影响庄稼生长问题。经查,群众反映的企业为沂南县华丰石材加工厂,该项目于2008年4月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2017年7月18日经沂南县环保局验收。沂南县分局于2019年12月31日进行现场检查时,企业厂房内无生产设备,院落荒弃,无生产迹象。据进一步调查,该厂已于2017年搬迁至张庄镇下峪村石材产业园;在厂区南侧耕地外沟内发现存有少量锯泥,系2019年夏季暴雨将厂区南墙冲塌,厂内沉淀池锯泥溢出,对信访人的耕地造成污染。沂南县分局责令企业立即清理耕地外沟渠内锯泥,恢复耕地原状,减轻对耕地影响。办理情况反馈举报人,举报人表示理解。

  
上一条:12345热线值班信息(2020年第5期)
下一条:关于群众反映临沭县郑山街道办事处稻埝村一锻造厂污染问题的调查处理情况
关闭窗口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主办 临沂市环境监控中心制作维护

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北京路23号 电话:0539-7206101

政府网站标识码3713000031    备案号:鲁ICP备05026973号    党政机关互联网标识公安备案37130202371780

党政机关互联网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