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友清等3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空气污染整治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了改善我市环境环境空气质量,还人民群众一个碧水蓝天,我市从2012年开始开展了一系列的行动,“为蓝天吸尘”、“百日集中行动”“环保攻坚”“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等等措施,保证了我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具体措施如下:
一是建立长效机制。我市成立了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长任组长,15个县区、19个市直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市政府副市长任办公室主任,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市环保局局长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下设工业治理、扬尘治理、机动车治理、生态治理和综合督查5个工作组,分别由总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其他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具体推进实施各项工作。
二是工业企业提标改造。按照国家及《山东省区域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及其修改单等相关标准要求,我市辖区内企业提前完成提标改造任务,并稳定达标排放。
二是能源结构调整。全市燃煤锅炉实现了清洁能源改造、集中供热和超低排放改造;居民生活用煤改用清洁煤炭,且政府给予补贴;开展了全市炉窑整治工作,淘汰落后炉窑,对现有炉窑进行清洁能源改造和提标改造。
三是机动车尾气治理。我市城区公交车全部实现了清洁能源改造,公交系统逐步完善,新建了BRT城市快速通道,给人民群众的出行提供了快速、便捷的服务。
四是专业知识普及。大气污染成因因地而异,为了了解我市空气污染原因,我市开展了大气颗粒物源解析工作,通过解析,分析我市大气污染的主要原因及其主要污染源,提出针对性的治理措施,并将结果通过媒体向广大人民群众普及。
临沂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