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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20210426-182218-159  发布机构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17-09-07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对市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0170081号建议的答复

对市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0170081号建议的答复

2017-09-07   作者: 点击数:  

王立华等代表:

收到通知后,我局高度重视,积极做好市人大代表建议答复的工作,认真研究兰陵县代表团王立华等6名代表提出《关于加快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的建议》。现将相关内容汇报如下:

一、当前工作进展

近年来,我局认真组织开展全市范围内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由于市级财政资金有限,我局一直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资金支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中央资金支持2011-2013年度郯城、蒙阴2亿元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中央资金支持2014年莒南县190万元、临沭县300万元,2015年沂水县1700万元,2016年平邑县4870万元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同时不断积极利用国家和省级配套资金加强生态示范建设资金补助和我市贫困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建设。目前相关工作开展如下:

(一)稳步推进2016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2016年中央资金支持平邑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4870万元,共涉及平邑县444个村庄的环境综合整治。目前项目正在进行施工中,预计2017年6月底前完成工程建设和县级自验。

(二)积极申报2017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根据临沂市“十三五”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及年度计划,费县、河东区、临港区在整治计划之内,兰山区积极申请提前整治,目前已经将以上县区的项目报送至国家资金项目库,待上级进一步审核。

(三)深入实施贫困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我局把贫困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当成环保扶贫的政治任务,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安排,按照建设标准,扎实推进贫困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组织对全市贫困村饮用水源状况进行详细调查,托清了底数,我市现有待保护贫困村饮用水源地共214个,目前项目均下达至各县区,力争2017年底全面完成项目建设,确保充分发挥环境效益,保障贫困村群众饮水安全。

二、工作取得成效

我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涉及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等整治内容。近几年,郯城、蒙阴、莒南、临沭、莒南、沂水已经完成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通过各级验收和反馈情况,我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加强了水源地进行防护工程建设,使饮用水水源地得到有效保护;整治区域的农村生活污水得到妥善处理,根据长效管理机制,治理设施长期稳定运行,污水达标排放;加强了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有效解决当前农村突出的环境问题,极大改善了农村环境。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我局将继续把农村环境保护工作作为重点工作加以推进,常抓不懈,巩固成果,加快解决当前农村突出环境问题,努力弥补农村环保工作短板,督促地方政府明确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细化分解任务,层层落实责任,根据环境综合整治的任务、时限和要求,相关部各司其职,加强协同联动,形成良好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格局,全面推进农村生态环境保护。

临沂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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