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河东区凤凰岭街道西许庄村蒋太法镀锌厂,外排废水,地下水污染严重”的信访问题(临环信[20160122035])后,市环境监察支队立即责成河东区环保分局进行查处,并对该信访查处情况进行了督察。具体督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查实,群众反映的实为五金清洗厂,位于河东区凤凰岭街道西许庄村,业主蒋太法。该业主于2015年初在自家院内建设8m3灶台一座、5m3水池一个,利用碱液浸泡、加热对五金零件进行清洗,日处理量1吨,无污染治理设施,无环保审批手续。
二、查处情况
河东环保分局前期在日常巡查中已发现该厂环境污染问题,并要求该厂立即停产,自行拆除生产设备。2016年1月29日,市环境监察支队对该信访问题后督察时发现,该厂已停产,正在拆除生产设备,现场未发现外排废水。执法人员现场责令其于1月底前将生产设备彻底拆除。2016年2月1日,河东区环保分局对该厂进行复查时发现,生产设备已拆除完毕。
市环境监察支队执法人员于2016年2月3日16时09分将查处情况向举报人反馈,举报人表示满意。
附件:现场拆除照片
临沂市环境监察支队
2016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