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生态环境局
接到局领导批转的关于群众举报河东区郑旺镇宋庄村大宋食品有限公司暗道排污、宋现明酱菜厂水污染及宋现廷塑胶厂污染问题的信访件(临环信[20160517175]号)后,市环保局进行了现场督办,现将督办情况汇报如下:
经现场调查,临沂大宋食品有限公司已取得环评手续并通过验收,厂内建有污水处理站一座,生产污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外排。现场检查时,未发现私设暗管、暗道等违法行为。宋现明酱菜厂仅生产糖蒜,属季节性生产,生产过程中无工艺废水产生。现场检查时,未发现污水排入田地等问题。因该企业无环评手续,执法人员责令企业立即办理环评手续。宋现廷塑胶厂属于“土小”企业,前期郑旺镇政府已对其采取断电措施。现场检查时,该业户动力电已断,未发现生产迹象。
特此报告。
2016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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