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领导批转的反映“河东区汤头街道沙汀村(206国道与铁路桥交汇处西侧50米)1家工厂、莒南县石莲子镇西劈石头村3家工厂,地下水污染严重”(临环信20160407125)的信访举报后,市环境监察支队立即转请河东环保分局和莒南县环保局进行查处,并分别于2016年4月14日、15日进行了现场督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河东区汤头街道沙汀村工厂环境污染问题
(一)基本情况
经查,信访件中反映的工厂为临沂市河东区联谊饲料加工厂,法人代表为杨宝兴。该厂年产15000吨玉米纤维饲料项目于2015年5月27日取得环评批复,并于2015年11月通过验收,主要原料为玉米皮、玉米胚芽、玉米浆,经混合搅拌后通过滚筒烘干、破碎、包装外售。
该厂建设一台热风炉,采用生物质颗粒为燃料,热风炉产生的废气经水膜除尘器处理后由50米高排气筒排放,冷却工序产生的粉尘经旋风除尘器处理后由10米高排气筒排放。
(二)督查情况
现场督查发现,该厂正常生产,未发现生产废水外排迹象,废气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4月15日,河东环保分局委托山东元通监测有限公司对该厂废气排放情况进行了监测,经监测,该厂热风炉及冷却工序排放污染物均达到规定的排放标准(元通(监)字2016年第B0393号)。
4月14日现场检查发现,该厂存在玉米浆罐区未做防渗处理,存在跑冒滴漏现象;雨污分流不彻底;烘干窑出料口无废气收集装置,存在无组织排放等环境问题,河东环保分局执法人员责令企业于2016年4月30日前进行整改。
二、莒南县石莲子镇西劈石头村3家工厂环境污染问题
(一)基本情况
经查,信访中反映的三家工厂分别为临沂金宏达有色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临沂利磊铸业有限公司和莒南县诚谊铸造厂,均位于莒南县石莲子镇工业园区香城村(原西劈石头村,现已更名)。
(二)前期监管情况
临沂金宏达有色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为李硕,该公司年加工5万吨铝材、铝板项目于2014年取得环评批复(临环函【2014】7号),项目建设2座熔化炉,配套建设烟气脱硫除尘器一套,降温冷却水循环利用。2015年5月该公司因需要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未建成即投入生产,被莒南县环保局责令停止生产,罚款二万元(莒南环罚字[2015]4010号)。
临沂利磊铸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许作田,建设年产8000吨高精度铸管项目。该公司建设1台冲天炉并配套建设烟气脱硫除尘器,生产过程无废水产生。2015年5月因该公司未经环保部门批准,擅自建设自来水管件加工项目并投入生产,被莒南县环保局责令停止生产,补办环评手续,罚款五万元(莒南环罚字[2015]4005号)。
莒南县诚谊铸造厂,法人代表许作滨,该公司年产1000吨铸铁件项目于2010年11月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建设一台冲天炉。2014年大气污染集中整治活动中,该厂建设了密封式原料大棚,并安装一台脱硫除尘设备。2014年11月26日,莒南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批复同意该厂恢复生产。
(三)督查情况
4月15日现场督查发现,临沂金宏达有色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临沂利磊铸业有限公司处于停产状态,莒南县诚谊铸造厂正常生产,废气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现场无生产废水外排。
2016年4月21日10时33分,执法人员通过电话反馈举报人,举报人表示河东环保分局与莒南县环保局已进行过反馈,并对查处情况表示满意。
特此报告
临沂市环境监察支队
2016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