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局领导批转的临环信[20160509162]号关于群众举报“兰山区义堂镇涑河南村石料厂粉尘、噪音污染”问题后,兰山环保分局对该信访进行调查后,5月17日,监察支队执法人员对该信访进行了后督察。现将后督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调查,该石料厂位于兰山区义堂镇涑河南村西南200米,是一家石子加工厂,业主高德臣,占地2亩左右,投资50万元。
该项目建有一条石子生产线,外购石料经上料系统、破碎系统和传输系统后成为石子。为降低噪音,破碎机建于地下,设有洒水抑尘装置,整个生产设施建设于钢架构大棚内。
二、现场调查处理情况
监察支队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该石子厂已停电停产,现场有加工好的石子和外购的石料,业主正在办理环评手续。
根据相关政策,在临沂市五区范围之内不得建设石子加工厂,执法人员耐心向业主做了解释,该业主表示认可,表示今后将不再生产,在一个月内搬迁设备。
5月17日,执法人员将查处情况向反映人反馈,反映人电话为外地电话,无法接通。
临沂市环境监察支队
2016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