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批转的临环信[20160310084]号关于群众举报“郯城县胜利镇南新汪村油毡纸加工厂污染环境”问题后,3月15日郯城县局对该信访进行调查,3月17日,监察支队执法人员对该信访进行了后督察。现将后督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经调查,该油毡纸加工厂位于胜利镇南新汪村,占地约2亩,投资20万元。该厂主要以沥青、粗砂和毡纸为原料,生产过程中使用1座燃煤小窑炉加热沥青,将毡纸通过熔融沥青,经热辊挤压,使沥青将纸层浸透,表面撒布粗砂,冷却后即为油毡纸。油毡纸主要用途是作为建筑物的防水材料。该油毡纸厂工艺简单,设施落后,无任何污染物治理设施,加热沥青过程产生气味污染,属于国家命令取缔的“土小”项目。
二、现场调查处理情况
监察支队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该油毡纸加工厂已停产,燃煤窑炉处于常温状态,胜利镇政府已经对该厂断电,院内存放大量袋装沥青原料,以及生产的成品。
鉴于该厂无环评审批手续,无治理设施,属于“土小”项目,郯城县环保局函告胜利镇人民政府对其进行断电拆除,目前该厂主体生产设施已拆除。
22日,执法人员将查处情况向反映人反馈,反映人所留电话一直处于关机状态。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