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关于河东区耿斜坊村一家喷塑厂废气污染问题(临环信[20160505157]号)的信访后,监察支队进行了督查,现将督查情况报告如下:
经河东环保分局现场调查,信访中反映的喷塑厂为华鲁丝网制品厂。2016年4月初,业主卢开华在河东区九曲街道耿斜坊村,未经环评审批擅自建设铁丝网加工项目并投入生产,主要生产工艺为:铁丝网包裹塑料粉-电加热覆膜-烘干-成品,烘干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配套两级电捕集处理后排放。针对该企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建设单位擅自开工建设的环境违法行为,2016年5月10日,河东环保分局对该企业立案调查,并下达《立即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临环(东)责改字[2016]第124号),责令该业主立即改正违法行为。2016年5月13日,监察支队执法人员对查处情况进行了督查,该企业已停止生产并委托有资质单位编制环评报告。针对督查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要求河东环保分局对该企业加强日常监管,在取得环评批复前,严禁擅自恢复生产。
关于信访中提到区环保局多次查处无效果的问题,经落实河东环保分局,河东环保分局是第一次接到群众举报该企业,举报不实。
2016年5月14日11:26时,执法人员将查处结果向举报人进行反馈,电话接听人表示是他父亲进行的举报,对查处结果无异议。
临沂市环境监察支队
2016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