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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举报信访信息发布
 
 索 引 号  20210426-182153-384  发布机构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17-08-18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关于临沂市高新区马场湖镇黄泥岗村黄金花盆厂大气污染问题查处情况的督察报告

关于临沂市高新区马场湖镇黄泥岗村黄金花盆厂大气污染问题查处情况的督察报告

2017-08-18   作者: 点击数:  

2016年1月20日,接到批转的关于“临沂市高新区马场湖镇黄泥岗村黄金花盆厂燃烧煤炭无治理设施,大气污染严重”的信访件(临环信[20160119028])后,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高新区环保分局查处,监察支队后督察。高新区环保分局对该信访进行了调查处理后,2016年1月29日临沂市环境监察支队对该信访查处情况进行了后督察,现将后督察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调查,黄金花盆厂位于高新区马厂湖镇黄泥岗村东北,业主李旭,建于2013年并与当年投产,未办理环评手续。该厂占地5.3亩,投资100万,企业主要以泥土为原料,从事各类花盆生产,建有煤气发生炉一座(型号为1100*1250,炉膛面积1.4m2),日耗煤量约3吨。

该厂属于日用瓷生产行业,已纳入全市2016年大气污染防治治理规划之中。根据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2016年1月19日下发的《关于加强日用瓷行业污染整治的通知》,明确提出2016年5月31日前,所有日用瓷行业全部拆除煤气发生炉并移走,改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各项污染物排放达到《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第三时段要求。

二、信访查处情况

2016年1月29日,临沂市环境监察支队对该信访查处情况进行了后督察,检查发现,黄金花盆厂已停产,该厂原料和煤炭露天存放,未办理环评手续,针对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责令其立即整改,整改完成后方可恢复生产,按照高新区制定的《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日用瓷行业污染整治工作方案》进行治理,确保5月底前全面完成污染整治。

1月29日下午15时,支队执法人员将有关情况向反映做了反馈,反映人表示理解。

2016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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