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生态环境局
根据群众反映:临沂市高新区双桥路与高升路交汇西50米泉利之星家具厂房内,私设喷漆房租赁给污染企业电动车架喷漆,污染环境。
经临沂高新区环保分局调查,举报人反映的家具厂全称为山东泉利之星家具有限公司,该公司擅自建设一条静电喷塑生产线,用于家具及电动车架子喷塑,北侧一个车间租赁给高某某生产消防器材,该公司擅自建设的喷塑生产线和高存波消防器材生产项目无环评手续,喷塑工序未安装有机废气处理设施,生产过程中有气味。执法人员联合马厂湖镇政府对该公司擅自建设的喷塑生产线和高存波消防器材生产项目采取了断电停产措施,现已停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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