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生态环境局
根据群众反映:临沂市兰陵县北韩庄村,村东2000米与费县交界处,有一家塑料颗粒厂,外排异味废气,异味废水直排附近水沟,污染周围环境。 经临沂兰陵县环保局调查,举报人反映的塑料颗粒厂位于兰陵县大仲村镇北韩庄村,为居民在自家院内建设厂房,以废旧塑料为原料生产塑料颗粒,无环保审批手续,无污染防治设施。兰陵县环保局责令该颗粒厂业主立即拆除生产设备,并清理原料,不准私自恢复生产。同时,要求大仲村镇政府落实属地管理职责,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该厂私自恢复生产。目前,该厂已经落实断水、断电措施,生产设备已拆除,产品、原料已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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