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关于经济开发区高科企业园环境污染问题(临环信[20170602107]号)的信访后,监察支队立即责成经济区环保分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
经查,山东高科金属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金属包装项目,于2010年5月13日取得环评批复(临环函[2010]158号),2013年11月6日取得验收批复(临环验[2013]97号)。2016年,按照全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划要求,该公司对印铁车间印铁工序废气治理进行提标改造,由环评批复的无组织排放改为经收集低温等离子处理后排放,2017年初,在原有处理设施的基础上又配套建设了催化燃烧设施,进一步提升完善VOCs收集处理措施。
二、调查处理情况
针对举报人反映的异味问题,经济区环保分局于2017年6月6日对该企业进行了现场调查,发现印铁车间VOCs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针对反映的噪声问题,经济区环保分局执已责令该公司严格控制制罐工序生产时间,并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017年6月2日,市环保局重点区域专项督查组对山东高科金属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进行现场督查,发现存在以下问题:1、烘烤工序1号线含VOCs烟气收集不完全,存在逸散现象;2、酸雾吸收塔吸收液呈强酸性;3、酸洗车间酸雾无组织排放明显;4、酸雾吸收塔无人工检测平台;5、酸雾吸收液存在抛洒遗漏现象;6、酸雾吸收装置无运行记录;7、污水处理站污泥存储不规范;8、燃气锅炉未安装脱硝装置。相关问题已于6月7日函告经济区环保分局,要求对照问题清单,认真抓好整改落实。2017年6月20日,市环保局以临环函[2017]106号文件将该企业相关问题函告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要求尽快解决。
三、反馈情况
2017年6月21日11时15分,执法人员将有关情况反馈举报人,举报人表示经济开发区环保分局已将反馈信访查处情况,表示理解,并希望环保部门能够进一步加大对该区域夜间异味问题的监管力度。
临沂市环境监察支队
2017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