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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举报信访信息发布
 
 索 引 号  20210426-182121-215  发布机构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0-11-06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对市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第 345号提案(关于提升环保执法监管智慧化水平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建议)的答复

对市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第 345号提案(关于提升环保执法监管智慧化水平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建议)的答复

2020-11-06   作者: 点击数:  

临环函〔2020〕40号

对市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第 345号

提 案 的 答 复

宋修友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环保执法监管智慧化水平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问题答复情况

(一)关于环境保护网格化体系未能充分发挥监管作用问题

2015年,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环境保护工作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字﹝2015﹞18号),开始实施环境网格化监管,全市范围划分环境监管网格。2017年,为进一步强化环境监管网格化机制,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强化环境监管网格化工作机制的通知》(临政办字﹝2017﹞121号)。各县区政府分别制定了相应的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2018年我局每月上报省厅《临沂市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运行情况调度表、汇总表》和《临沂市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情况汇报(1-12月)》;2019年,上报《临沂市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运行情况调度表、汇总表(2019年1-12月份)》和《临沂市2019年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情况汇报(1-4季度)》。按照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将全市企业纳入双随机抽查系统,通过山东省生态环境执法监管系统随机抽取检查企业名单,并将检查情况网上公开。

2019年,下半年市委政法委牵头开展“多网融合”工作后,我局多次参与座谈调研,并于2020年4月向市委平安临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了我局需纳入网格化服务管理的事项及工作要求,下一步我局将继续积极配合“多网融合”工作推进。

(二)关于环境监管执法力量仍然薄弱问题

根据市委编办核定,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现有在编人数21人,市辖六区执法大队共有在编人数53人,基层执法力量较为薄弱,为解决该问题,我局从执法支队和其他局属事业单位中选派部分在编人员充实基层执法队伍,但受总体编制数量和2016年执法体制改革编制冻结影响,基层执法力量薄弱问题仍较为突出。待执法改革完成后,我局将通过考录方式尽快补充执法人员,充实基层执法力量。同时,我局将加大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增加业务培训频次,不断提高执法人员能力水平。

(三)关于环境监管执法智能化水平不高问题

1、环境执法监测取证建设情况.我市部分县区,特别是原先依托市级监测站开展执法监测的,在市监测站上收至省监测中心后,面临着无法开展执法监测的困境。九县监测站存在人员匮乏、混岗严重,缺少技术人员、先进的仪器设备和业务经费等监测能力不足的问题,有的监测能力尚停留在常规污染因子,而对重金属、危险化学品等有毒有害物质以及新型污染物的监测能力更显不足。

2、生态环境信息化建设情况。一是环境质量信息化监测建设情况。全市建有172个空气站点,对PM2.5、PM10、SO2、NO2、CO、O3等监测因子进行实时监测。市区15个主要河流断面和市级以上饮水水源地保护区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全方位掌握全市环境质量状况。二是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测建设情况。目前,临沂市环境自动监测监控系统已联网自动监控设施企业共563家,监控站点970个,其中废气企业324家,监控站点689个,废水企业242家,监控站点244个,污水处理厂37家,监控站点37个。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测监控系统实现了省、市、县平台所有污染源站点相关基础信息和监测数据分级存储与互联共享,集成了实时监控、监测管理、统计分析、常用报表、系统管理五大功能模块,满足各市、县监控中心及排污单位日常数据查阅与工作需要。三是机动车尾气监管情况。临沂市建成的77家机动车检测站、270条尾气检测线实现与临沂市机动车尾气监管系统联网,可以对全市简易工况法检测线、加载减速法、双怠速检测线和自由加速法检测线进行定点拍照、过程数据采集、检测结果判定、异常数据预警、数据存储和档案查询等全方位监控。同时,在临沂主城区及周边建设10套独立的固定式机动车遥感监测系统,并配套建设市级遥感监测信息联网平台,实现国家、省市三级联网,在机动车正常行驶的瞬间,能够对尾气中的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碳氢化合物、氮氧化合物、颗粒物等实时检测。四是移动执法系统。目前全市执法人员配备移动执法终端约150余部,能够实现现场执法检查文字图片实时上传,对环境问题和违法行为制作填写各种现场检查记录表、调查询问笔录和现场勘验笔录,并可查阅录入的企业基本信息和环境监管情况。五是环境信息公众服务多元化。临沂市生态环境局通过官方网站、“临沂环境”微博、“临沂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临沂环境手机APP等平台及时为公众递环保资讯。公众可以实时了解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河流水质和污染源自动监控实时数据等情况。

3、近期信息化建设工作情况。2019年,投资5000余万元与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等科研院所合作,建设临沂市空气质量调控综合决策支撑体系。系统建成后,可以综合运用先进分析方法,对重点污染源进行识别,为大气污染防治科学管控、精准管控提供决策支撑、措施研究和综合服务。

(四)关于传统的环境监管执法模式效果欠佳问题

为全面提升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效能,持续释放环境执法高压态势,“盯紧、盯准、盯实”问题整改,助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制定了《临沂市生态环境局综合执法行动工作方案》(以下称《方案》),根据《方案》2020年印发《2020年第一次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暨复工复产帮扶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2020年第二次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暨复工复产帮扶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开展2次综合执法检查,检查企业183家,发现存在环境问题29家,环境违法行为13起;《临沂市环境执法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自4月26日至7月31日开展了的为期100天的“百日攻坚”行动,现场检查、核查企业407家次,发现各类环境问题236个,检查情况及时反馈相关业务科室(单位),为我市行业环境治理、区域环境管理、大气污染防治攻坚等提供了第一手资料。通过开展执法检查,有效规范了企业污染物排放,严厉打击了环境违法行为。制定印发《2020年全市强化生态环境执法 服务经济发展工作方案》,落实“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将守法宣传和服务融入执法监管全过程,培育、提升企业自觉守法的意识和能力,逐步实现由偏重执法向加强执法与促进守法并重的转变。下一步,我局将根据《方案》要求,继续开展综合执法,将严格执法和热情服务相结合,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我局将结合生态环境系统垂直改革要求,积极协调指导各县区基层环保执法监管能力的建设,不断提高环保执法水平。一是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资金扶持,加大环保执法投入力度。使基层环境监测机构尽快配备能够基本满足常规监测及污染源监督性监测需求的仪器设备,有针对性地配备应急监测设备和符合执法要求的交通工具,配备应急指挥、通讯、现场调查、防护等设备装备;二是加大执法监管能力建设。根据新形势下环境管理的需要,制定环保监测和执法人才培养及引进规划,加大环保业务知识技能培训和演练力度,切实增强培训实效,不断提升基层环境监管人员整体业务素质和能力。优化环保队伍结构,严把人员入口关,引进环保专业人才,提高环境监测机构专业技术人员比重;将建议在垂改工作中,充实监测人员技术力量,增加监测财政预算,加强培训,保证执法监测取证水平的提高和改进。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10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及电话: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 0539-7206178

抄送:市政协提案工作委员会、市委督查落实委员会办公室

  
上一条:对市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第429号提案(关于提升环保执法监管智慧化水平 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建议)的答复
下一条:对市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第139号提案(关于实行常态化环境治理的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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