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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举报信访信息发布
 
 索 引 号  20210426-182107-158  发布机构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17-08-18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关于鲁环电201703170338号信访件办理情况的报告

关于鲁环电201703170338号信访件办理情况的报告

2017-08-18   作者: 点击数:  

省环保厅:

接到省厅批转的关于临沂市临沭县金正阳管业环境污染的信访件(鲁环电201703170338号)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会同临沭县环保局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经调查,举报人反映的是临沂金正阳管业有限公司,位于临沭县经济开发区,现有无缝钢管热轧生产线11条,冷拔生产线1条,年产无缝钢管91万吨。公司共有4期建设项目,全部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并经环保部门批复,并通过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一、对反映的排放大量烟雾粉尘问题的查处情况

该公司目前共建有11台煤气发生炉,其中南侧车间建有5台环形炉、4台斜底炉,北侧车间建有2台环形炉。南北车间分别对燃烧废气进行统一收集处理,配套建设了袋式除尘、SNCR脱硝和双碱法脱硫处理设施,安装了在线监测设施并同环保部门联网。

接到信访反映后,临沭县环保局于2017年3月23日对其有组织燃烧废气排放口进行了监测(同时也作为在线监测设施比对监测),于2017年4月5日按照市环保局后督察人员要求对厂界无组织粉尘进行了补充监测。其中,南侧车间废气排放口SO2未检出,NOX浓度为126mg/m3,颗粒物浓度为18.7mg/m3,北侧车间废气排放口SO2浓度为8.86 mg/m3,NOX浓度为102mg/m3,颗粒物浓度为8.0mg/m3。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最高排放浓度为0.54mg/m3,均达标排放。此外,临沭县环保局于2017年3月14日进行的执法监测和企业提供的自行监测报告均显示达标排放。

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生产车间内的轧管机部位无组织粉尘排放现象较为严重,虽然正在进行改造但并未实现收集处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后督察人员当场责令该公司立即进行整改,并责成临沭县环保局对该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罚并依法处理。

二、对反映的偷排废水问题的查处情况

该公司11条热轧生产线产生的废水,经集中收集后全部循环利用,并定期补充新鲜水,不产生外排废水。1条冷拔生产线已配套建有污水处理设施并安装了在线监测设施,但该生产线自2015年1月份停产之后再未复产。现场检查未发现其偷排废水现象。

三、对反映的监测数据造假问题的查处情况

后督察执法人员审核了该公司的自行监测报告、在线监测比对监测报告,现场检查了在线监测设施设备及有关数据,均未发现数据造假现象。

现场检查在线监测数据时,发现其南侧车间排气筒1号在线监测设施PT100热电偶和北侧车间排气筒2号在线监测设施氧含量数据,均存在部分分钟历史数据不正常现象。通过对在线监测站房外的管路、环节进行检查,未发现该公司破坏、造假等行为。由于该公司的在线监测设施实行第三方运营,且尚未通过环保部门验收,按照数据认定规则,该部分历史数据不能认定为有效数据,相应的,也不能作为判定数据造假的依据。

后督查执法人员当场责令在线监测运营单位—山东丽泽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立即检修或更换PT100热电偶和氧传感器,并加强运营管理。

四、对反映的私自倒卖危险废物问题的查处情况

后督察执法人员查阅了该公司环评文件、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危废转移联单、危废处置协议等资料,调取了其年度耗煤量财务报表,现场查看了危险废物暂存场所,从产生、转移、库存三环节进行了认真核查核对,暂未发现其有倒卖危险废物的环境违法行为,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该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危险废物管理制度,落实了计划、申报、转移、记录等要求。建设了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其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有煤焦油、煤焦油渣、废矿物油、废酸处理污泥等。自2015年以来,分别与青岛新天地固体废物综合处置有限公司、山东华东九鼎油业有限公司、日照锦昌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山东中再生环境服务有限公司等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签订了危险废物委托处置合同,定期进行规范转移处置。

(二)煤焦油及焦油渣处置情况。2016年8月1日前,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08年版)要求,煤焦油不作为危废管理,煤焦油渣作为危废管理。该公司自煤气发生炉投入使用以来,每天定期捞渣,实行渣、油分开计量管理。经查,其2015年共产生煤焦油渣约96.67吨,先后三次委托山东华东九鼎油业有限公司处置共78.2吨,剩余18.47吨在危废库暂存。执法人员统计其2016年入库单共计产生煤焦油渣66.532吨,2015年剩余量加2016年全年产生量共计85.002吨,因危废处置协议单位处置能力不足未予接收,一直暂存于危废库内,临沭县环保局已批准同意其延期贮存。2017年1-3月共产生煤焦油渣4.364吨,尚未转移。计划近期委托山东中再生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对暂存库的煤焦油渣一并转移处置。

自2016年8月1日起,按照《危险废物管理名录》要求,煤焦油一并纳入危废管理。该企业2016年8 -12月共耗煤50345吨,产生煤焦油2712.912吨,委托山东华东九鼎油业有限公司处置2653.04吨,焦油池暂存59.872吨。2017年1-3月,共耗煤19364吨,产生煤焦油1105.62吨,加上2016年度剩余贮存量59.872吨,共计1165.492吨,目前,已委托处置1099.040吨,剩余66.452吨在焦油池暂存。按照吨煤产生煤焦油的经验系数核算,其煤焦油产生量符合系数区间理论值,未见异常。

(三)废矿物油处置情况。该企业共产生废矿物油8.95吨,因危废处置协议单位处置能力不足未予接收,一直暂存于危废库内,临沭县环保局已批准同意其延期贮存。

(四)废酸处理污泥处置情况。该企业冷拔生产线于2015年1月份停产,停产前共产生污泥36.25吨,2015年委托青岛新天地处置污泥16.53吨,2016年委托山东中再生处置污泥19.72吨,废酸处置污泥已全部送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经现场检查,该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于编制时间较早,未对危险废物产生的种类、数量、环节、贮存、利用、处置等情况进行分析。后督察执法人员当场责令该公司委托有资质单位编制固体废物环境影响专题分析报告并及时报原审批环保部门备案。目前,该公司已委托临沂君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开始编制。

工作人员两次拨打举报人所留电话,第一次接通后机主称不清楚该举报问题,第二次接通后拒绝沟通,查处情况无法反馈。

特此报告。

临沂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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