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环函〔2020〕46号
对市十九届人大五次会议第A20200049号
建 议 的 答 复
赵圣华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蒙山区域生态文明建设的议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局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为根本,以建设“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生态文明实践区为抓手,积极探索蒙山区域生态文明建设新模式。坚持以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为标准,以优化生态空间、保护生态环境、完善生态制度、保障生态安全为主攻方向,制定实施了《环蒙山片区生态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指导编制完成“1+N”规划体系,环蒙山周边8个乡镇编制完成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创建规划。2018年,蒙阴县列入第一批国家“两山”实践创新基地,今年10月,蒙阴县又被授予第四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称号。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积极会同蒙山区域周边县及市直相关部门,进一步巩固提升蒙山区域生态文明建设成果。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将环蒙山生态示范区建设作为乡村生态振兴工作重要组成部分,持续发挥乡村生态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作用,统筹安排开展相关工作。积极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压实县级工作责任,切实形成了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的工作协调推进机制。
二、强化示范带动,推进联动发展。推进实施蒙阴县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实现主体功能定位、发展定位与环蒙山生态示范区相融合。推广蒙阴县经验做法,推动环蒙山区域各县加强资源整合,强化共建共享,实现联动发展、协同发展。加强跟踪分析,开展监督检查,进一步整合环蒙山片区资源,探索建立生态保护体系、多元化投入体系和全民参与、共建共享机制。
三、加大支持力度,确保取得实效。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统筹生态环境治理资金、生态补偿金和本级资金优先支持蒙山区域开展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等环境基础设施和监管能力项目建设。全力支持蒙阴县实施良好湖泊项目和云蒙湖饮用水源地环保规范化建设,努力把环蒙山片区建设成为生态文明实践高地。
感谢你们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9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建议承办分管领导:孙百亮 承办责任人:田甜 电话:7206126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