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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举报信访信息发布
 
 索 引 号  20210426-182105-763  发布机构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17-08-18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关于鲁环访201707100045号信访件办理情况的报告

关于鲁环访201707100045号信访件办理情况的报告

2017-08-18   作者: 点击数:  

省环保厅:

接到省厅批转的关于临沂市兰陵县新兴镇小寨子村与枣庄市峄城区峨山镇5352省道交界处两家石料厂污染的信访件(鲁环访201707100045号)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兰陵县环保局现场调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经调查,举报人反映的2家石料厂为石子加工厂,经兰陵县国土部门现场确认,1家石子厂位于我市兰陵县新兴镇小寨子村南,建有一条生产线,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未建设污染治理设施,另1家石子厂位于枣庄市峄城区峨山镇三山村。兰陵县环保局责令小寨子村南石子厂立即拆除设备,恢复原状。同时,兰陵县环保局将峄城区峨山镇三山村石子加工厂信访问题函告枣庄市峄城区环保局,由其进行查处。7月19日,市环保局对兰陵县境内石子加工厂进行了后督查,该厂主要生产设备已经拆除完毕。

查处情况反馈举报人,举报人表示理解。

特此报告。

临沂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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