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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20210426-180541-472  发布机构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16-05-24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12345热线值班信息(2016年第9期)

12345热线值班信息(2016年第9期)

2016-05-24   作者: 点击数:  

2016年3月21日至2016年3月31日,市局共接到12345批转的群众来电24件,退回14件(其中8件反映2类问题),受理10件,其中市局8件(其中2件反映相同问题),兰山区2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来电办理情况

(一)市局

1、3月21日,市民来电:拨打市尾气办电话无人接听。

办理情况:尾气办已经联系市民解释,市民表示满意。

2、3月22日,市民来电:车辆是国五排放标准给予发放国四环保贴。

办理情况:尾气办已经联系市民解释,市民表示满意。

3、3月22日,市民来电:在正直检测线为外地车辆办理年审,要求相关部门落实检测尾气开具尾气检测委托书是否合理。

办理情况:尾气办已经联系市民解释,市民表示满意。

4、3月23日,市民来电:到兰山区车管所办理新车挂牌,工作人员未发放车辆环保标志。

办理情况:尾气办已经联系市民解释,市民表示满意。

5、3月25日,市民来电:市民到罗庄区丰源检测站审车,环保检验标志登记时间为2008年10月20日,但行驶证环保检验标志登记时间2015年5月7日,要求更改。

办理情况:尾气办已经联系市民解释,市民表示满意。

6、3月25日,2位市民来电:市区近期雾霾严重。

办理情况:大气科对雾霾气象、地形和污染成因,市政府大气污染防治和应急响应措施及效果作出说明,2015年我市环境空气质改善幅度居全省第1位,四项指标中三项改善幅度全省第一,一项第三。与反映人联系,电话无人接听。

7、3月29日,市民来电:车辆环保贴丢失,要求补办。

办理情况:尾气办已经联系市民解释,市民表示满意。

(二)兰山区

1、3月21日,市民来电:全家红埠寺村胶带加工厂噪音污染。

办理情况:经调,在举报人反映的地点周围未发现生产胶带的企业,举报人联系方式保密,无法联系举报人确定具体地点。请热线办联系举报人补充信息。

2、3月26日,市民来电:兰山区临西九路与涑河南街交汇周围片区每天异味较大。

办理情况:经与举报人联系并组织排查,未发现工业企业,该地点两间厕所产生异味。查处情况反馈举报人,同时通报兰山街道办事处组织进一步排查。

二、回退工单及法律政策依据

1、3月21-24日,4位市民来电:市民进行黄标车辆报废,未获得报废补贴。

——根据《山东省治理淘汰黄标车工作方案》(鲁政办字〔2014〕98号),黄标车淘汰工作由公安机关总牵头,建议转公安交警部门办理。

2、3月21-28日,4位市民来电:兰山区北涑河、陷泥河、青龙河水质差,气味难闻。

――市民反映位置为城市内河,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城市建设管理体制的通知》(临政发〔2014〕4号),城区主要河道和闸坝由市园林局维护管理,建议转市园林局办理。

3、3月22日,市民来电:其货车在河东区翔飞修理厂进行黄改绿,至今未发放补贴。

――根据市环保局、公安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四部门联合印发的《临沂市黄标车黄改绿实施方案》(临环发[2015]9号),黄改绿补贴发放由各县区财政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建议由河东区政府转区财政部门办理。

4、3月23日,市民来电:其在兰山区临西十三路与大山路交汇处向北200米路西修理厂,为车辆办理黄改绿业务,改造后绿标手续已齐全,但沂南县交警大队告知车辆不能年审。

――经查,市民车辆为加装水助动机“黄改绿”车辆,根据山东省交通厅、山东省环保厅《关于对道路运输黄标车加装水助动机进行“黄改绿”试点工作的通知》(鲁交运[2015]25号)“道路运输黄标车加装水助动机进行‘黄改绿’试点工作,由交通运输部门负责组织并统一负责管理。”建议转交通运输局办理。

5、3月28日,市民来电:在罗庄区远通汽车检测线办理业务,工作人员收取70元检测费,只开具60元的单据。

――市民缴纳的60元费用为车辆检测费,由社会第三方服务机构提供检测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由物价部门核定并审批。根据《价格法》第三十三条,县级以上价格管理部门负责对价格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建议转市物价局办理。

6、3月29日,市民来电:兰山区临西八路北首与滨河大道交汇向南100米路西,地下水无法饮用。

――为确保城区居民饮用水安全,维护正常供水秩序,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09年印发了《关于印发封停中心城区自备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发【2009】51号),对兰山区建成区范围内自备井进行封停,由自来水公司集中供水。市水利局负责注销《取水许可证》;市建设局负责管网建设,确保及时供水。建议转市水利局办理并由自来水公司保障正常供水。

7、3月31日,市民来电:市民到经济区正直检测线进行车辆年审,工作人员告知车辆尾气排放不达标。

――根据市公安局行政权力清单,车辆管理包括年审工作由市公安局负责。根据《山东省治理淘汰黄标车工作方案》(鲁政办字〔2014〕98号),车辆尾气检测为年审环节之一。建议转公安部门办理。

8、3月31日,市民来电:到兰山区华威检测站办理车辆年审业务,工作人员告知强险保险未到生效时间,不予发放环保贴。

――经核实,车主反映的是车辆安检标志未发放问题。根据市公安局行政权力清单,建议转公安部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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