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生态环境举报信访信息发布
 
 索 引 号  20210426-180536-610  发布机构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16-02-10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12345热线值班信息(2015年第35期)

12345热线值班信息(2015年第35期)

2016-02-10   作者: 点击数:  

2015年12月11日至2015年12月20日,市局共接到12345批转的群众来电25件,退回16件(其中12件反映同类问题),受理9件,其中市局8件,兰山区1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来电办理情况

(一)市局

1、12月11日,市民来电:到临沂市环保局开具车辆年审环保委托证明,工作人员告知需带车辆登记证书,市民表示不满。

办理情况:尾气办已经联系市民解释,市民表示满意。

2、12月11日,市民来电:到蒙阴县蒙城检测线审车,因车身过长,检测线不予检测尾气。

办理情况:尾气办已经联系市民解释,市民表示满意。

3、12月14日,市民来电:兰山区车辆非常多,车辆尾气严重污染空气,希望相关部门出具整治方案尽快治理。

办理情况:尾气办联系市民给予解释,市民表示满意。

4、12月15日, 市民来电:市民到正直检测中心办理车辆年审和尾气检测,使用欧4标准检测尾气,检测排放不合格。希望协调市环保局使用车辆出厂标准检测。

办理情况:尾气办已经联系市民解释,市民表示满意。

5、12月16日,市民来电:市民到正直检测线检测尾气,工作人员告知因尾气不合格,不给予发放黄标贴。

办理情况:尾气办已经联系市民解释,市民表示满意。

6、12月17日, 市民来电:罗庄区车管所检测尾气工作人员,一直在接听电话,不给予市民检测尾气,导致很多市民排队。

办理情况:已将责令环检站立即整顿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避免审车排队现象,车主表示理解。

7、12月17日, 市民来电:其多次进行维修,但一直未通过尾气检测。

办理情况:尾气办已经联系市民解释,市民表示满意。

8、12月18日,市民来电:其购买国五长安车当月在临沂市车管所办理挂牌,查询车辆环保标志显示为国四,希望更改。

办理情况:尾气办已经联系市民解释,市民表示满意。

(二)兰山区

1、12月14日, 市民来电:兰山区南坊办事处沂蒙路整个路段,空气中弥漫异味。

办理情况:兰山环保分局执法人员与举报人取得联系,举报人提供沂蒙路(北京-天津路段)有异味,执法人员针对举报人反映的地点进行了巡查,该地段无工业企业,巡查也未发现有露天焚烧垃圾等现象。今后,执法人员将加大对该地段的巡查力度。

三、回退工单及法律政策依据

1、12月11-14日,12位市民来电:反映办理黄标车报废条件、程序和未给予发放报废补贴问题。

――根据《山东省治理淘汰黄标车工作方案》(鲁政办字〔2014〕98号),黄标车淘汰补贴工作由公安机关牵头,建议由公安部门对市民各环节问题作出集中解释。

2、12月15日,市民来电:12月8日整个北城新区空气弥漫臭味,要求相关部门落实查找污染源并尽快治理。

――市民反映线索不明确,建议市民明确闻到异味所在位置,以便排查是否有工业污染源,市民电话保密,无法回复。该工单已退回报请市热线办补充线索。

3、12月17日,市民来电:兰山区南坊办事处北外环与临西五路交汇处向东200米有人焚烧垃圾,污染严重。

――根据《临沂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暂行规定》第四十五条,垃圾焚烧由城管局管理。目前兰山区设有城管执法局,各乡镇设有城管所,依法履行城管执法职能。建议由兰山区政府转兰山区城管局办理。

4、12月17日,市民来电:兰山区南京路与沂蒙路交汇的华东有色金属城,每天夜间私自燃烧电缆线等有毒物质,造成空气污染严重。

――根据《临沂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暂行规定》第四十五条,塑料焚烧造成大气污染由城管局管理。

5、12月18日,市民来电:兰山区银雀山路与沂州路交汇处附近弥漫着臭味,要求相关部门给予调查整治。

――经查,在举报人反映的地点未发现工业污染源。与举报人联系,举报人表示该段青龙河内水质恶化,产生异味。造成青龙河水质恶化的原因主要是沿岸生活污水进入。市民反映位置为城市内河,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城市建设管理体制的通知》(临政发〔2014〕4号),城区主要河道和闸坝由市园林局维护管理,建议转市园林局办理。

  
上一条:临沂市环境保护局关于2015年12月24日行风热线反映问题的反馈意见
下一条:12345热线值班信息(2015年第33期)
关闭窗口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主办 临沂市环境监控中心制作维护

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北京路23号 电话:0539-7206101

政府网站标识码3713000031    备案号:鲁ICP备05026973号    党政机关互联网标识公安备案37130202371780

党政机关互联网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