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11日至2015年10月20日,市局共接到12345批转的群众来电20件,退回3件,受理17件,其中市局17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来电办理情况
(一)市局
1、10月13日,市民来电:连续四次办理环保年审未通过。
办理情况:尾气办已经联系市民并做解释,市民表示满意。
2、10月13日,市民来电:罗庄区车管所检测车辆尾气等待时间过长。
办理情况:尾气办已经联系市民并做解释,市民表示满意。
3、10月13日,市民来电:在华威检测站审车尾气不合格,导致无法年审。
办理情况:尾气办已经联系市民并做解释,市民表示满意。
4、10月13日, 市民来电:黄标车需要报废,因尾气不合格不给予报废,经两次维修后均未达到标准。
办理情况:尾气办已经联系车主并做解释,车主表示满意。
5、10月13日, 市民来电:汽车尾气排放不合格,要求协调给予审车。
办理情况:尾气办已经联系车主并做解释,车主表示满意。
6、10月13日, 市民来电:在正直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四次尾气检测,但是至今未检测成功。
办理情况:尾气办已经联系车主并做解释,车主表示满意。
7、10月13日, 市民来电:因其车辆尾气检测不合格,导致面包车无法办理黄标车报废。
办理情况:尾气办已经联系车主并做解释,车主表示满意。
8、10月13日,市民来电:在河东区正直检测线进行年辆年审,共5次尾气检测均不过关。
办理情况:尾气办已经联系车主并做解释,车主表示满意。
9、10月13日,市民来电:很多市民的车辆到罗庄区交警大队年审,都因为尾气不合格导致无法审车。
办理情况:尾气办已经联系车主并做解释,车主表示满意。
10、10月14日,市民来电:到罗庄区正直检测线车管所检测车辆尾气,由于工作人员的失误告知不合格需要重新检测,市民表示9月16日检测的结果是合格的。
办理情况:尾气办已经联系车主并做解释,车主表示满意。
11、10月14日, 市民来电:到车管所审车,尾气中一氧化碳五次不合格,工作人员告知更换检测点需要三个月以后,要求相关部门提供合格标准,能否更换检测点。
办理情况:尾气办已经联系车主并做解释,车主表示满意。
12、10月14日, 市民来电:车辆在天江汽贸公司申请黄改绿,补贴一直没有发放。
办理情况:经核实,该车辆委托的天江汽贸公司未上报所需材料,多次联系举报人,举报人电话停机。请举报人联系天江汽贸尽快上报安装单、合同、绿色环保检验标志、自由加速检测报告和安装厂发票。
13、10月14日,市民来电:多次到兰田检测线进行年审,都因为尾气不合格导致无法审车。
办理情况:尾气办已经联系车主并做解释,车主表示满意。
14、10月15日,市民来电:到兰山区华威检测中心审车,工作人员一直不给检测尾气,耽误时间。
办理情况:已经电话联系检测线负责人,负责人表示除非车辆严重冒黑烟,检测人员告知车主先维修再回来检测外,其它不会出现不让检测的情况。因当事人联系不上,无法反馈。
15、10月16日,市民来电:车辆为临沂车辆,需要办理机动车尾气异地检测委托书,需要何手续以及去何单位进行办理。
办理情况:尾气办已经联系车主并做解释,车主表示满意。
16、10月16日,市民来电:因正直检测线给其发错绿标贴导致其车辆在兰山区很多路段产生黄标车闯禁区的违章,经落实其车辆确实属于黄标车。
办理情况:尾气办已经联系车主并做解释,车主表示满意。
17、10月16日,市民来电:其车辆在正直车管所办理年审,尾气不达标,要求给予提高一氧化碳排量标准。
办理情况:我市检测线执行省级统一排放标准,该标准为法定强制标准,我局无权对排放标准进行更改。市民电话无人接听,无法反馈。
二、回退工单及法律政策依据
1、10月12日,市民来电:市环保局大楼北侧无停车位。
――根据市公安局部门责任清单,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划定由市公安局负责,建议转公安交警部门办理。
2、10月13日,市民来电:被洒水车洒水时溅到。
――根据城管局部门责任清单,洒水车由城管局环卫部门负责管理,建议转城管部门办理。
3、10月13日,市民来电:临沂市弥漫着很浓的烟雾,气味刺鼻,空气严重污染。
――目前,各县区存在严重的秸秆焚烧现象,是导致大气环境质量变差的主要因素。根据和的通知》的规定,秸秆禁烧的责任部门为市农业局。请转市农业局及相关县区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