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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举报信访信息发布
 
 索 引 号  20210426-180451-265  发布机构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0-03-20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12345热线值班信息(2020年第2期)

12345热线值班信息(2020年第2期)

2020-03-20   作者: 点击数:  

2020年2月1日至2020年2月29日,市生态环境局共接到12345批转的群众来电11件,受理2件,回退9件。其中市局2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来电办理情况

(一)市局

1、2月5日,市民来电求助:兰山区居民,近期市环保部门以整治环境为由,将临沂市内部分工厂给予关闭,并不允许居民燃放鞭炮,市民表示整治后,天气仍存在雾霾,要求市环保部门落实合理解释,请予以办理,谢谢。

办理情况: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科回复: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持续长时间重污染天气过程。在偏南风持续影响下,伴随水汽输送,污染区域逐渐北移,开始影响包括北京在内的京津冀中北部地区。受欧亚中高纬纬向环流控制影响,影响我国中东部地区的冷空气势力总体偏弱。同时,西北太平洋菲律宾附近为反气旋性环流,我国华南至华北均为明显的南风控制,有利于将西太平洋副热带高压西侧的水汽输送到我国长江流域以及北方地区,华北、黄淮一带的大气湿度明显增加,导致该地区气温偏高、湿度偏大,形成长时间大范围静稳天气,不利于污染物的扩散,有利于雾或霾天气过程生成和持续。

电话回复来电人,来电人联系不上。

2、2月11日, 市民通过网站咨询:其为河北省唐山市华北理工大学应届毕业生,咨询:1、临沂市2015年-2019年环境质量综合指数和各年份的省内、国内排名;2、2015年-2019年临沂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和省内、国内排名。请予以答复,谢谢。

办理情况:市生态环境局监测科回复:已电话联系当事人,告知当事人可通过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山东省十六城市大气环境质量月排名区块查询,当事人表示满意。

电话回复来电人,来电人表示满意。

二、回退工单及法律政策依据

1、2月1日,市民来电举报:兰山区滨河大道凤凰广场东侧沂河内存在较多死鱼,污染水源,要求相关部门落实查处,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市民反映位置为城市内河,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城市建设管理体制的通知》(临政发〔2014〕4 号),城区主要河道和闸坝由市园林局维护管理。根据《临沂市园林局责任清单》一、部门主要职责:4)承担城市园林绿化和和滨河景区工程项目的审查、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23)负责所辖河道的清淤、疏浚工作。(27)负责景区内所辖工程向工业、城镇、农业供水调配。(28)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滨河景区内安全生产、所辖河道防汛抗旱工作。26)负责景区内园林绿地、 湿地保护、广告等其它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查、建设、 养护和管理。建议转园林局办理。

2、2月1日,市民来电投诉:兰山区临西八路与金一路交汇处向南陷泥河,现该河流散发臭味,河流干涸,污染严重,要求相关部门尽快协调放水、冲刷河道,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市民反映位置为城市内河,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城市建设管理体制的通知》(临政发〔2014〕4 号),城区主要河道和闸坝由市园林局维护管理。根据《临沂市园林局责任清单》一、部门主要职责:4)承担城市园林绿化和和滨河景区工程项目的审查、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23)负责所辖河道的清淤、疏浚工作。(27)负责景区内所辖工程向工业、城镇、农业供水调配。(28)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滨河景区内安全生产、所辖河道防汛抗旱工作。26)负责景区内园林绿地、 湿地保护、广告等其它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查、建设、 养护和管理。建议转园林局办理。

3、2月3日, 市民来电求助:罗庄区金九路与沂州路交汇处西侧陷泥河,2019年12月22日,该河道被污染导致较多鱼类死亡,要求相关部门落实原因,请予以办理,谢谢。

――根据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八条,造成渔业污染事故的,应当向事故发生地的渔业主管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建议转交渔业部门处理。

4、2月12日,市民来电投诉:兰山区临西八路与金一路交汇处向南陷泥河,现该河流散发臭味,河流干涸,污染严重,要求相关部门尽快协调放水、冲刷河道,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市民反映位置为城市内河,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城市建设管理体制的通知》(临政发〔2014〕4 号),城区主要河道和闸坝由市园林局维护管理。根据《临沂市园林局责任清单》一、部门主要职责:4)承担城市园林绿化和和滨河景区工程项目的审查、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23)负责所辖河道的清淤、疏浚工作。(27)负责景区内所辖工程向工业、城镇、农业供水调配。(28)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滨河景区内安全生产、所辖河道防汛抗旱工作。26)负责景区内园林绿地、 湿地保护、广告等其它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查、建设、 养护和管理。建议转园林局办理。

5、2月15日,市民来电投诉:兰山区北京路与沂蒙路交汇处西南方工地,2020年2月15日夜间该工地进行夜间施工,噪音扰民,市民要求尽快制止。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根据中共临沂市委办公室(办字[2016]68号),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临沂市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试行)>的通知》:三、政府职能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十五)城市管理部门职责,3、负责对职责范围内城市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城市建成区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烟尘污染等监督执法工作。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临政办发[2016]4号),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市级有关部门单位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通知》:一、部门职责,市城管局:负责执法管辖区域内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查处。建议转市城市执法局办理。

6、2月23日,市民来电投诉:兰山区算圣路与书圣路交汇处圣兰菲诺小区工地,该小区每天夜间施工,噪音扰民,要求相关部门落实制止夜间施工,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经核实,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未核发“夜间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连续施工作业证明”。根据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联席会议精神,建议转相关部门办理。

7、2月24日,市民来电投诉:兰山区长沙路与孝河路交汇处明坡二小学校,每天00:00至05:00施工,噪音扰民严重,要求相关部门落实给予制止,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经核实,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未核发“夜间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连续施工作业证明”。根据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联席会议精神,建议转相关部门办理。

8、2月24日,市民来电求助:兰山区天津路与仁和路交汇处柳青齐鲁园小区外西侧的小河,该河道下水道内排放污水,导致河道内水较混浊,要求制止排放污水,请予以办理,谢谢。

——兰山生态环境分局回退:市民反映的“柳青齐鲁园小区外西侧小河,河道下水道排放污水”的问题,经核查周围无企业,属于城镇排水与生活污水问题。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市级有关部门单位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通知》(临政办发〔2016〕4号)的规定,不属于我单位职责范围。建议转交市城市管理局办理。

9、2月24日,市民通过省级热线来电建议:临沂市在发展经济、控制疫情的同时,建议增加城市绿化规划面积,请予以研究决定,谢谢。

——市12345工号6208工作人员要求回退

  
上一条:关于群众反映临沭县郑山街道办事处稻埝村一锻造厂污染问题的调查处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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