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月31日,市生态环境局共接到12345批转的群众来电69件,受理24件,回退45件。其中市局19件、罗庄区2件、河东区2件、高新区1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来电办理情况
(一)市局
1、1月2日, 市民来电投诉:兰山区陶然路与祝丘路交汇处向南100米青龙河桥下和青龙河向东50米处排污管道均损坏,要求落实尽快维修,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办理情况:市生态环境局水生态环境科回复:市民朋友您好,该处并非管道损坏,实为溢流口,是由于上游水量太大,下游污水处理处理不了,导致污水从溢流口溢流,目前住建部门正组织实施下游市第二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待工程结束,即可解决溢流问题。我们真诚的感谢您的来电提醒!
电话回复来电人,来电人联系不上。
2、1月2日, 市民来电求助:2019年12月27日04:00左右,其驾驶车辆鲁Q688FF行驶至兰山区汪沟镇205国道与汶泗路交汇处向北500米处时,被尾气遥感器检测到其车辆的尾气不合格,其表示车辆为新车,尾气检测不应不合格,要求相关部门落实给予合理解释,请予以办理,谢谢。
办理情况:市生态环境局机动车排气污染监控中心回复:已电话联系求助人并告知,其反映地点设备为根据省政府要求在市区主要道路安装的机动车尾气遥感设备,用来抓拍车辆尾气排放超标,并向求助人解答车辆不合格原因,求助人表示理解。
电话回复来电人,来电人表示满意。
3、1月3日, 市民来电投诉:2019年11月24日,其使用手机号码18653945637拨打市环保局航风热线8116388反映兰山区通达路与桃园路交汇处恒大中央广场项目夜间违法施工及噪声超标的问题,市环保局一直未处理,且未回复市民,市民不满,认为市环保局不作为,要求对市环保局相应的工作人员做出处罚,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办理情况: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回复:2019年11月24日,行风热线接到举报人反映兰山区一建筑工地夜间违法施工污染问题后,我局立即安排兰山分局进行了现场调查,经调查,举报人反映的是兰山区通达路与桃园路交汇处恒大中央广场建筑工地夜间施工噪声污染问题。根据职责分工,我局函告市城管建议对该问题进行处理,同时,将该问题上报市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攻坚指挥部。市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攻坚指挥部安排兰山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攻坚指挥部对该问题进行处理,区指挥部接到该问题后,立即组织区住建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和兰山街道于12月21日夜间对该工地进行了突击检查,未发现施工人员和施工迹象。针对该工地存在的扬尘污染问题,区住建局已经责令工地整改完成。兰山街道要求该工地合理安排施工时段,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12月24日,我局在行风热线直播现场将相关办理情况进行了反馈,并通过行风热线导播间电话同步向举报人进行了反馈。2019年12月25日,我局将办理情况在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官方网站予以公开。2020年1月10日9:22,我局工作人员再次将该问题办理情况向举报人进行了电话反馈。
电话回复来电人,来电人表示不满意。
4、1月3日, 市民来电求助:兰山区通达路与清河北路交汇处陷泥河内,2019年12月,水污染严重,要求落实污染源尽快治理,请予以办理,谢谢。
办理情况:市生态环境局水生态环境科回复:市民朋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是因陷泥河沿岸截污管道老化,部分地方漏水导致,目前,住建部门正在对沿岸截污管道进行清淤检测,并将进行修复,待工程施工结束即可解决漏水问题。我们真诚的感谢您的来电提醒。
电话回复来电人,来电人联系不上。
5、1月8日, 市民来电投诉:2020年1月8日09:50左右,其使用手机号17354347069拨打临沂市生态环境局监察支队的电话7206178,女性工作人员接听电话,该工作人员服务态度极差,要求对该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且给予其道歉,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办理情况:7206178是市支队办公电话,该举报人自1月7日起不停的拨打该电话找人,工作人员再三解释,他要找寻的人员休年假了,不在办公室,该举报人拒绝相信工作人员的解释,变换不同的电话号码,不同的人员,不停的拨打该电话,给我们正常的工作造成了严重的干扰。若再次干扰我们工作,我们将拨打110报警。
电话回复来电人,来电人表示不满意。
6、1月13日, 市民来电投诉:2019年11月24日,其使用手机号码18653945637拨打市环保局航风热线8116388反映兰山区通达路与桃园路交汇处恒大中央广场项目夜间违法施工及噪声超标的问题,市环保局一直未处理,且未回复市民,市民不满,认为市环保局不作为,要求对市环保局相应的工作人员做出处罚,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办理情况: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回复:2019年11月24日,行风热线接到举报人反映兰山区一建筑工地夜间违法施工污染问题后,我局立即安排兰山分局进行了现场调查,经调查,举报人反映的是兰山区通达路与桃园路交汇处恒大中央广场建筑工地夜间施工噪声污染问题。根据职责分工,我局函告市城管局建议对该问题进行处理,同时,将该问题上报市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攻坚指挥部。市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攻坚指挥部安排兰山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攻坚指挥部对该问题进行处理,区指挥部接到该问题后,立即组织区住建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和兰山街道于12月21日夜间对该工地进行了突击检查,未发现施工人员和施工迹象。针对该工地存在的扬尘污染问题,区住建局已经责令工地整改完成。兰山街道要求该工地合理安排施工时段,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12月24日,我局在行风热线直播现场将相关办理情况进行了反馈,并通过行风热线导播间电话同步向举报人进行了反馈。2019年12月25日,我局将办理情况在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官方网站予以公开。2020年1月10日,我局工作人员再次将该问题办理情况向举报人进行了电话反馈。接到此次12345办理单后,我局工作人员于2020年1月14日再次将该问题办理情况向举报人进行了电话反馈。
电话回复来电人,来电人表示基本满意。
7、1月13日, 市民来电求助:2020年1月份,其驾驶车辆鲁QV8672行驶至河东区205国道与兆旦线交汇处时,被该处的尾气遥感器检测到其车辆的尾气不合格,其表示在青岛市行驶时从未产生尾气不合格的问题,希望相关部门落实给予合理解释,请予以办理,谢谢。
办理情况:市生态环境局机动车排气污染监控中心回复:与车主联系,解答机动车遥感监测相关政策,车主表示理解。
电话回复来电人,来电人表示满意。
8、1月13日, 市民来电求助:2020年1月13日,市民工作时间拨打临沂市生态环境局电话7206111,接线工作人员服务态度恶劣、辱骂市民,且告知咨询需要收费,市民表示不满,要求落实给予合理解释。请予以办理,谢谢。
办理情况:市生态环境局综合与科技科回复:2020年1月13日11时,我局接到12345办理通知单,有赵全清先生致电7206111,说接线人员服务态度恶劣、辱骂市民且告知咨询需要收费。我局立即组织核实,有关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2020年1月13日(星期一)上午8:30至11时,我局大部分科室都接到了来自上海的电话(02160634803、02160634644、01021342791等),来电点名让乔金岭还钱,说借了钱不还。经查实,是我局一职工的亲戚通过网贷贷款尚未归还,网贷公司催款,目前正在处理中。 7206111座机电话是我局综合与科技科座机,2020年1月13日上午接到过来自上海和北京的座机电话,内容也是让乔金岭还钱,并未接到过来自湖北武汉号码为18672979857的赵全清市民咨询电话。
电话回复来电人,来电人表示满意。
9、1月15日, 市民来电投诉:兰山区泰和路与涑河北街交汇处涑河河道内,每天均有污水外排至涑河内,市民表示污染严重,要求落实查处污水来源,制止外排污水,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办理情况:市生态环境局水生态环境科回复:市民朋友您好,您反映的位置该处应为涑河北街老排污管道漏水,目前,住建部门正在对管道进行修复,待修复结束,即可解决漏水问题。
电话回复来电人,来电人表示满意。
10、1月15日, 市民来电求助:临沂市生态环境局规定临沂市制陶企业需使用天然气作为燃料,清洁能源稳定轻烃更具环保效能,排污较低,且热值较高,更为满足企业生产要求,要求临沂市生态环境局给予落实制陶企业能否使用稳定轻烃作为燃料,请予以办理,谢谢。
办理情况: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科回复:按照临沂市生态环境局、临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临沂市建陶行业工艺装备及生态环境准入标准的通知》(临环发【2019】54号),现有企业及新建建陶企业燃料采用天然气。
电话回复来电人,来电人表示满意。
11、1月15日, 市民来电投诉:2019年11月24日,其使用手机号码18653945637拨打市环保局航风热线8116388反映兰山区通达路与桃园路交汇处恒大中央广场项目夜间违法施工及噪声超标的问题,市环保局一直未处理,且未回复市民,市民不满,认为市环保局不作为,要求对市环保局相应的工作人员做出处罚,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办理情况: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回复:一、工单描述张宁先生(手机号18653945637)投诉2019年11月24日,其使用手机号码18653945637拨打市环保局行风热线8116388反映兰山区通达路与桃园路交汇处恒大中央广场项目夜间违法施工及噪声超标的问题,市环保局一直未处理,且未回复市民,市民不满,认为市环保局不作为,要求对市环保局相应的工作人员做出处罚,请予以调查处理。 二、工单落实情况 经调查,2019年11月24日,行风热线接到举报人张先生(手机号18653945637)反映兰山区一建筑工地夜间违法施工造成污染问题后,我局立即安排兰山分局进行了现场调查,经调查,举报人反映的是兰山区通达路与桃园路交汇处恒大中央广场建筑工地夜间施工噪声污染问题。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国发〔2002〕17号)、《临沂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暂行办法》(临政发〔2004〕23号)、《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共临沂市委机关事务管理办公室等10个部门单位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办字〔2019〕31号)有关规定,我局按照职责分工,函告市城管局建议对该问题进行处理,同时,将该问题上报市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攻坚指挥部。市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攻坚指挥部安排兰山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攻坚指挥部对该问题进行处理,兰山区指挥部接到该问题后,立即组织区住建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和兰山街道于12月21日夜间对该工地进行了突击检查,未发现施工人员和施工迹象。针对该工地存在的扬尘污染问题,区住建局已经责令工地整改完成。兰山街道要求该工地合理安排施工时段,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12月24日,我局在行风热线直播现场将相关办理情况进行了反馈,并通过行风热线导播间电话同步向举报人进行了反馈。2019年12月25日,我局将办理情况在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官方网站予以公开。 2020年1月3日,市12345服务热线受理张宁先生反映其2019年11月24日使用手机号码18653945637拨打市环保局行风热线8116388反映兰山区通达路与桃园路交汇处恒大中央广场项目夜间违法施工及噪声超标的问题,市环保局一直未处理,且未回复市民,市民不满,认为市环保局不作为,要求对市环保局相应的工作人员做出处罚,请予以调查处理的问题(工单编号200103073948304107),并2次交办我局。2020年1月10日9时许和1月14日11时许,我局工作人员将该问题办理情况向举报人进行了2次电话反馈。 三、不合规原因 我局在办理该问题过程中已经按照法定职责进行了处理并及时反馈举报人,不存在一直未处理和未向举报人反馈的问题。该诉求反映的问题不属实。 四、市生态环境局热线办处理意见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职责划分,建筑施工噪声污染的查处不属于市生态环境局职责范围,应转相关责任部门办理,建议将该类诉求列为生态环境部门不合规诉求。
电话回复来电人,来电人表示不满意。
12、1月16日, 市民来电求助:2020年1月13日,市民工作时间拨打临沂市生态环境局电话7206111,接线工作人员服务态度恶劣、辱骂市民,且告知咨询需要收费,现生态环境局告知并未接到其的电话,市民不满,要求相关部门提供当天通话记录并给予其道歉,请予以办理,谢谢。
办理情况:市生态环境局综合与科技科回复:2020年1月13日7206111科室未接到过来自湖北武汉号码为18672979857的市民咨询电话。纯属恶意举报, 连续一周以来,7206111电话每天接到2-3次疑似黑社会催债电话,男女轮番、不同号码变换,极尽谩骂侮辱,威胁恐吓。严重干扰正常的工作秩序,我局各科每天都接到二至三番此骚扰电话,并且举报我局多科室工作态度恶劣,我们已经报警处理。
电话回复来电人,来电人表示满意。
13、1月16日, 市民来电求助:临沂市生态环境局规定临沂市制陶企业需使用天然气作为燃料,清洁能源稳定轻烃更具环保效能,排污较低,且热值较高,更为满足企业生产要求,要求临沂市生态环境局给予落实制陶企业能否使用稳定轻烃作为燃料,请予以办理,谢谢。
办理情况:市生态环境局总量办回复:2020年1月15日,接到12345市民热线来电求助是否可用清洁能源稳定轻烃作为建陶企业燃料问题的咨询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研究,并与咨询人进行了沟通联系,有关情况答复如下:来电所咨询的轻烃为正戊烷,目前国内正戊烷主要用来做发泡剂,尚未作为燃料来使用。但已经有科研院所和能源研究机构开展研究,将戊烷作为液化天然气的替代燃料,相对液化天然气,戊烷燃料便于储存运输,危险性较液化天然气要小,在燃烧技术稳定情况下,可以作为清洁燃料使用。建议先行开展试点,成熟后再行推广使用。
电话回复来电人,来电人表示满意。
14、1月17日,市民来电求助:2020年1月15日,其驾驶车辆鲁Q0SJ60行驶至兰山区义堂镇汶泗公路与蒙山路交汇处向北3000米左右,该处电子检测仪检测其车辆尾气不达标,要求相关部门告知尾气不合格处理部门,请予以办理,谢谢。
办理情况:市生态环境局机动车排气污染监控中心回复:已电话联系求助人张先生,其反映地点设备为根据省政府要求在市区主要道路安装的机动车尾气遥感设备,用来抓拍车辆尾气排放超标,暂未与车管部门联网,不涉及违章处理,并向求助人解答车辆不合格原因,求助人表示理解。
电话回复来电人,来电人表示满意。
15、1月17日, 市民来电求助:2020年1月13日,市民工作时间拨打临沂市生态环境局电话7206111,接线工作人员服务态度恶劣、辱骂市民,且告知咨询需要收费,现生态环境局告知并未接到其的电话,市民不满,要求相关部门提供当天通话记录并给予其道歉,请予以办理,谢谢。
办理情况:市生态环境局综合与科技科回复:催债电话,无理诉求!
电话回复来电人,来电人表示满意。
16、1月17日, 市民来电求助:市民于2019年12月14日通过工单191214150606968293反映“兰山区沂蒙路与涑河北街交汇处向东120米,每天有人向涑河内排放污水,气味刺鼻”的问题。市生态环境局热线办理于2019年12月20日回复:该处应为涑河北街老排污管道漏水,目前,住建部门正在对管道进行修复,待修复结束,即可解决漏水问题。市民再次来电表示,至今未得到处理,要求落实查处制止排放,请予以办理,谢谢。
办理情况:市生态环境局水生态环境科回复:市民朋友您好,您反映的位置该处应为涑河北街老排污管道漏水,目前,住建部门正在对管道进行修复,待修复结束,即可解决漏水问题。我们真诚的感谢您的来电提醒!
电话回复来电人,来电人表示满意。
17、1月20日, 市民来电举报:罗庄区兴隆路与金六路交汇处陷泥河,每天有污水排放在该河内,污染严重,要求落实查处,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办理情况:市生态环境局水生态环境科回复:该河道上游支流青龙河为主要水源之一,由于青龙河下游的污水主管道内污水通过沿河溢流口溢流入河,导致青龙河下游及小埠东干渠水质变差。青龙河下游污水溢流主要是由于下游市第一污水处理厂满负荷运行,导致青龙河污水主管道内部分污水无法及时向下传输处理,加之上游收集污水量过大,导致青龙河污水主管道满管运行,过多污水在下游溢流口溢流入河。目前,正在扩建市二污同时配套建设污水管道,连接青龙河污水主管道,解决青龙河污水溢流问题,预计今年底前完成建设。
电话回复来电人,来电人联系不上。
18、1月21日,市民来电投诉:兰山区清河北路与滨河西路交汇处滨河国际小区,该小区西南方向20米存有一条河道,河道内气味刺鼻,要求相关部门落实处理,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办理情况:市生态环境局水生态环境科回复:由于下游市第一污水处理厂满负荷运行,导致青龙河污水主管道内部分污水无法及时向下传输处理,加之上游收集污水量过大,导致青龙河污水主管道满管运行,过多污水在下游溢流口溢流入河。目前,正在扩建市二污同时配套建设污水管道,连接青龙河污水主管道,解决青龙河污水溢流问题,预计今年底前完成建设。
电话回复来电人,来电人联系不上。
19、1月27日,市民来电求助:不明单位在河东区汤河镇342省道处安装显示屏,2020年1月19日其驾驶车辆鲁QZ92W8在该处经过时,该显示屏显示其车辆遥感检测未通过,要求相关部门落实原因,请予以办理,谢谢。
办理情况:市生态环境局机动车排气污染监控中心回复:已电话联系求助人张先生,其反映地点设备为根据省政府要求在市区主要道路安装的机动车尾气遥感设备,用来抓拍车辆尾气排放超标,暂未与车管部门联网,不涉及违章处理,并向求助人解答车辆不合格原因,求助人表示理解。
电话回复来电人,来电人表示满意。
(二)罗庄区
1、1月6日,市民来电求助:罗庄区临西十三路与沂河路交汇新沂蒙车辆检测中心,其于2019年12月29日在该检测中心进行车辆检测,该检测中心以电脑检测到其车辆含有大气污染代码为由拒绝通过检测,其表示其表示其车辆在4S专卖店内检测时未发现污染代码,要求落实该检测中心尽快予以通过检测或帮助取消代码。请予以办理,谢谢。
办理情况:罗庄区环保分局回复:您好!收到您反映的问题后,我们非常重视,立即安排临沂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流域科进行了调查和处理,现将查处情况回复如下:1、调查情况:我局人员经核实,郭洪秋先生2019年12月29日到罗庄区沂河路与临西十三路处新沂蒙车辆检测中心办理车辆检测,该检测中心以电脑检测到其车辆含有大气污染代码为由拒绝通过检测,工作人员告知该车辆OBD审核不通过,导致其无法检测问题,我局人员已经和新沂蒙车辆检测中心联系沟通。 2、处理情况:该车辆进过维修后在其他县城检测线检测已通过,完成车辆年审。如有疑问请拨打7105157继续咨询反映。 3、回访情况:2020年1月8日电话回访郭洪秋先生,车主表示满意。感谢您的信任、关注和支持!
电话回复来电人,来电人表示满意。
2、1月21日,市民来电求助:2020年1月17日其在罗庄区金九路九州机动车检测中心给予车辆鲁QN21G3做年检,因市民车牌号未拍上,工作人员要求市民重做尾气检验,市民表示尾气检验已合格,要求取消尾气检验,请予以办理,谢谢。
办理情况:罗庄区环保分局回复:您好!收到您反映的问题后,我们非常重视,立即安排临沂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流域科进行了调查和处理,现将查处情况回复如下:1、调查情况:我局人员经核实,郭洪秋郭玉柱先生2020年1月17日到罗庄区金九路九州机动车检测中心办理车辆年检,因市民车牌未拍上,工作人员要求市民重做尾气检测,市民表示尾气检验已合格,要求取消尾气检测问题,我局人员已经和新沂蒙车辆检测中心联系沟通。 2、处理情况:该车辆进过维修后已完成车辆年审。如有疑问请拨打7105157继续咨询反映。 3、回访情况:2020年1月21日电话回访郭玉柱先生,车主表示满意。感谢您的信任、关注和支持!
电话回复来电人,来电人表示满意。
(三)河东区
1、1月7日,市民来电求助:2019年12月31日,其驾驶货车鲁Q2Q1M8至河东区北京东路与温泉路交汇处正直检测线检测车辆尾气,检测结果不合格,市民表示该处检测流程不标准,要求相关部门落实重新检测、告知检测标准并允许其查看检测过程,请予以办理,谢谢。
办理情况: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回复:区热线管理办公室:接到临沂12345热线接听的群众来电(工单编号: 191231092626174774),群众反映“2019年12月31日,其驾驶货车鲁Q2Q1M8至河东区北京东路与温泉路交汇处正直检测线检测车辆尾气,检测不合格,市民表示该处检测流程不标准,要求相关部门落实重新检测,告知其检测标准并允许其查看检测过程”,河东环保分局高度重视,将信访件转交河东区环境监测与监控科,河东区环境监测与监控科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反映人反映情况不属实。该处检测流程标准,后经复测后车辆检测合格,相关问题已经解决,车辆已经正常检测完毕。相关情况反馈反映人,反映人表示理解。 2020年1月13日 。
电话回复来电人,来电人表示满意。
2、1月9日,市民来电投诉:2020年1月3日,其驾驶车辆鲁QN15W3前往河东区北京东路东段宝通车辆检测中心进行审车,该处工作人员告知无法连接其车辆OBD接口,导致无法检测车辆尾气,要求其前往4S店检测接口,市民表示已多次前往4S店进行检测,4S店告知OBD接口无问题,要求相关部门协调检测中心落实尽快审车,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办理情况: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回复:区热线管理办公室:接到临沂12345热线接听的群众来电(工单编号: 200104123312725203),群众反映“其驾驶车辆鲁Q15W3前往河东区北京东路东段宝通车辆检测中心进行审车,该处工作人员告知无法连接其车辆 OBD接口,导致无法检测车辆尾气,要求其前往4S店检测接口,要求相关部门协调检测中心落实尽快审车,请予以调查处理”,河东环保分局高度重视,将信访件转交河东区环境监测与监控科,河东区环境监测与监控科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反映人反映情况经调查检测中心与4s店相关检测和维修情况后。因车辆OBD型号与检测中心OBD检测设备型号对接问题导致,经三方协沟通后,相关问题已经解决,车辆已经正常检测完毕。相关情况反馈反映人,反映人表示理解。 2020年1月15日 。
电话回复来电人,来电人表示满意。
(四)高新区
1、1月17日,市民来电投诉:高新区解放路与高升路交汇临沂顺华机动车检测站,1.自2020年1月14日,其给予车辆鲁Q262W1办理审车业务时,工作人员告知尾气不合格,经维修花费2500元,再次检测时不合格,经询问该站站长郭文陆告知因尾气设备原因导致一直未维修完毕,市民认为存在骗取复检费的现象,要求相关部门落实给予退费,2.该检测站每天08:00-18:00检测的车辆尾气均不合格,市民认为该检测站已将电脑违规设置数据,造成市民车辆不合格,要求该站查处尾气设备。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办理情况:高新区生态环境分局回复:经查,检测站已于2020年1月14日将检测费用退给举报人,举报人说的复检费检测站并未收取,调取监控未发现有违规操作。
电话回复来电人,来电人表示满意。
二、回退工单及法律政策依据
1、1月2日,市民通过市委书记公开电话来电举报:兰山区茶山路与长春路交汇处双龙工业园南侧的第十一中学工地,夜间整夜施工,噪音扰民,要求查处制止,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根据中共临沂市委办公室(办字[2016]68号),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临沂市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试行)>的通知》:三、政府职能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十五)城市管理部门职责,3、负责对职责范围内城市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城市建成区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烟尘污染等监督执法工作。 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临政办发[2016]4号),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市级有关部门单位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通知》:一、部门职责,市城管局:负责执法管辖区域内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查处。 2019年5月份,因机构改革,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已经将行政许可权移交至相关单位。我单位不再承担“夜间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连续施工作业证明核发”业务。建议转相关部门办理。
2、1月2日,市民来电求助:兰山区西安路与茶山路交汇处昆仑家园小区,该小区东侧工地每天21:00-03:00进行施工,噪音扰民,要求相关部门落实制止,请予以办理,谢谢。
――根据中共临沂市委办公室(办字[2016]68号),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临沂市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试行)>的通知》:三、政府职能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十五)城市管理部门职责,3、负责对职责范围内城市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城市建成区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烟尘污染等监督执法工作。 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临政办发[2016]4号),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市级有关部门单位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通知》:一、部门职责,市城管局:负责执法管辖区域内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查处。 2019年5月份,因机构改革,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已经将行政许可权移交至相关单位。我单位不再承担“夜间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连续施工作业证明核发”业务。 建议转相关部门办理。
3、1月2日, 市民来电求助:兰山区西安路与茶山路交汇处龙泉花园小区南侧,自2019年12月起,该处有不明施工地整夜在此施工,噪音较大,市民不满,要求相关部门尽快制止,请予以办理,谢谢。
――根据中共临沂市委办公室(办字[2016]68号),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临沂市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试行)>的通知》:三、政府职能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十五)城市管理部门职责,3、负责对职责范围内城市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城市建成区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烟尘污染等监督执法工作。 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临政办发[2016]4号),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市级有关部门单位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通知》:一、部门职责,市城管局:负责执法管辖区域内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查处。 2019年5月份,因机构改革,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已经将行政许可权移交至相关单位。我单位不再承担“夜间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连续施工作业证明核发”业务。建议转相关部门办理。
4、1月2日,市民来电投诉:兰山区成都路与孝河路交汇处鲁商中心西北角工地,该工地每天夜间施工,噪音扰民,要求相关部门落实制止夜间施工,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根据中共临沂市委办公室(办字[2016]68号),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临沂市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试行)>的通知》:三、政府职能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十五)城市管理部门职责,3、负责对职责范围内城市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城市建成区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烟尘污染等监督执法工作。 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临政办发[2016]4号),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市级有关部门单位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通知》:一、部门职责,市城管局:负责执法管辖区域内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查处。 2019年5月份,因机构改革,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已经将行政许可权移交至相关单位。我单位不再承担“夜间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连续施工作业证明核发”业务。 建议转相关部门办理。
5、1月2日,市民来电投诉:兰山区南京路与沭河路交汇处金泰舒格兰小区内一期,每天夜间施工,噪音扰民,要求相关单位协调尽快制止,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根据中共临沂市委办公室(办字[2016]68号),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临沂市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试行)>的通知》:三、政府职能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十五)城市管理部门职责,3、负责对职责范围内城市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城市建成区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烟尘污染等监督执法工作。 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临政办发[2016]4号),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市级有关部门单位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通知》:一、部门职责,市城管局:负责执法管辖区域内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查处。 2019年5月份,因机构改革,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已经将行政许可权移交至相关单位。我单位不再承担“夜间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连续施工作业证明核发”业务。建议转相关部门办理。
6、1月2日,市民来电求助:兰山区北京路与沭河路交汇京润园小区A6号楼1单元602室正在装修,每天夜间23:00后装修扰民严重,要求相关部门查处制止,请予以办理,谢谢。
――根据中共临沂市委办公室(办字[2016]68号),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临沂市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试行)>的通知》:三、政府职能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十五)城市管理部门职责,3、负责对职责范围内城市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城市建成区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烟尘污染等监督执法工作。 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临政办发[2016]4号),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市级有关部门单位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通知》:一、部门职责,市城管局:负责执法管辖区域内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查处。 2019年5月份,因机构改革,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已经将行政许可权移交至相关单位。我单位不再承担“夜间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连续施工作业证明核发”业务。建议转相关部门办理。
7、1月2日,市民来电投诉:兰山区北京路与蒙山大道交汇处大朱夏社区西北方向,每天夜间进行修建道路,噪音扰民,要求相关部门落实制止夜间施工。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根据中共临沂市委办公室(办字[2016]68号),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临沂市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试行)>的通知》:三、政府职能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十五)城市管理部门职责,3、负责对职责范围内城市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城市建成区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烟尘污染等监督执法工作。 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临政办发[2016]4号),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市级有关部门单位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通知》:一、部门职责,市城管局:负责执法管辖区域内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查处。 2019年5月份,因机构改革,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已经将行政许可权移交至相关单位。我单位不再承担“夜间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连续施工作业证明核发”业务。建议转相关部门办理。
8、1月2日,市民来电求助:兰山区西安路与马陵山路交汇处昆仑家园小区东侧工地,每天夜间施工噪音扰民严重,要求尽快落实制止。请予以办理,谢谢。
——根据中共临沂市委办公室(办字[2016]68号),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临沂市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试行)>的通知》:三、政府职能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十五)城市管理部门职责,3、负责对职责范围内城市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城市建成区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烟尘污染等监督执法工作。 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临政办发[2016]4号),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市级有关部门单位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通知》:一、部门职责,市城管局:负责执法管辖区域内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查处。 2019年5月份,因机构改革,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已经将行政许可权移交至相关单位。我单位不再承担“夜间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连续施工作业证明核发”业务。建议转相关部门办理。
9、1月2日,市民来电投诉:兰山区柳青河西路与祊河路交汇处澜泊湾小区,小区东侧有无名施工队每天夜间施工,噪音扰民,要求相关部门落实制止夜间施工,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经核实,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未核发“夜间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连续施工作业证明”。根据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联席会议精神,建议转相关部门办理。
10、1月2日,市民来电投诉:兰山区成都路与孝河路交汇处鲁商中心西北角工地,该工地每天夜间施工,噪音扰民,要求相关部门落实制止夜间施工,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经核实,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未核发“夜间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连续施工作业证明”。根据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联席会议精神,建议转相关部门办理。
11、1月3日,市民来电求助:兰山区西安路与马陵山路交汇处昆仑家园小区东侧工地,每天夜间施工噪音扰民严重,要求尽快落实制止。请予以办理,谢谢。
——经核实,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未核发“夜间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连续施工作业证明”。根据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联席会议精神,建议转相关部门办理。
12、1月3日,市民来电求助:兰山区西安路与茶山路交汇处昆仑家园小区,该小区东侧工地每天21:00-03:00进行施工,噪音扰民,要求相关部门落实制止,请予以办理,谢谢。
――经核实,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未核发“夜间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连续施工作业证明”。根据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联席会议精神,建议转相关部门办理。
13、1月3日,市民来电投诉:兰山区北京路与马陵山路交汇处城市主人小区东南门,该处建设幼儿园,全天施工,影响居民夜间休息,要求相关落实制止夜间施工,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经核实,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未核发“夜间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连续施工作业证明”。根据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联席会议精神,建议转相关部门办理。
14、1月3日, 市民来电求助:兰山区南昌路与沭河路交汇处古城社区,每日夜间施工,噪音扰民,要求相关部门制止夜间施工,请予以办理,谢谢。
――经核实,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未核发“夜间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连续施工作业证明”。根据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联席会议精神,建议转相关部门办理。
15、1月3日,市民来电求助:兰山区孝河路与西安路交汇处岳家坞小区东侧工地每日夜间施工,噪音扰民,要求相关部门落实制止夜间施工,请予以办理,谢谢。
――经核实,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未核发“夜间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连续施工作业证明”。根据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联席会议精神,建议转相关部门办理。
16、1月3日,市民来电求助:兰山区南昌路与沭河路交汇处古城社区,每日夜间施工,噪音扰民,要求相关部门制止夜间施工,请予以办理,谢谢。
――经核实,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未核发“夜间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连续施工作业证明”。根据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联席会议精神,建议转相关部门办理。
17、1月3日,市民来电投诉:兰山区柳青河西路与祊河路交汇处澜泊湾小区,小区东侧有无名施工队每天夜间施工,噪音扰民,要求相关部门落实制止夜间施工,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经核实,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未核发“夜间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连续施工作业证明”。根据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联席会议精神,建议转相关部门办理。
18、1月3日,市民来电求助:兰山区孝河路与西安路交汇处岳家坞小区东侧工地每日夜间施工,噪音扰民,要求相关部门落实制止夜间施工,请予以办理,谢谢。
——经核实,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未核发“夜间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连续施工作业证明”。根据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联席会议精神,建议转相关部门办理。
19、1月3日,市民来电投诉:兰山区南京路与沭河路交汇处金泰舒格兰小区内一期,每天夜间施工,噪音扰民,要求相关单位协调尽快制止,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经核实,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未核发“夜间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连续施工作业证明”。根据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联席会议精神,建议转相关部门办理。
20、1月3日,市民来电求助:兰山区北京路与沭河路交汇京润园小区A6号楼1单元602室正在装修,每天夜间23:00后装修扰民严重,要求相关部门查处制止,请予以办理,谢谢。
——经核实,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未核发“夜间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连续施工作业证明”。根据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联席会议精神,建议转相关部门办理。
21、1月3日,市民来电求助:兰山区北京路与临西五路交汇处意林公馆小区东南方向祊河,该处水塘内的水呈黑色,要求相关部门落实原因,请予以办理,谢谢。
——兰山生态环境分局回退:经核查周边无企业,属于城镇排水与生活污水问题。根据《临沂市政府办公室下发的关于明确市级有关部门单位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通知》(临政办发〔2016〕4号)的规定,市民反映的生活污水问题属于市城管局负责。建议转交市城管局办理。
22、1月3日,市民来电投诉:兰山区南坊办事处长沙路与孝河路交汇处金泰瑞府小区工地,经常夜间施工,噪音扰民严重,要求落实尽快制止,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经核实,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未核发“夜间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连续施工作业证明”。根据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联席会议精神,建议转相关部门办理。
23、1月3日,市民来电求助:兰山区涑河南街与临西十路交汇处向西100米地势低洼,无排水沟,每逢下雨积水严重,要求落实修建排水沟。请予以办理,谢谢。
――根据“市排水处回退:经现场查看,此路段排水口设置符合规范要求且运行良好,市民反映位置为路口交会处低洼造成少量渍水,根据规范要求由环卫部门负责清扫”,不属于市生态环境局职责范围,建议转相关部门办理。
24、1月4日,市民来电求助:兰山区南昌路与沭河路交汇处古城社区北A区,该小区内工地每天夜间不定时施工,噪音扰民,要求尽快制止噪音,请予以办理,谢谢。
――经核实,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未核发“夜间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连续施工作业证明”。根据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联席会议精神,建议转相关部门办理。
25、1月6日, 市民来电求助:兰山区南昌路与沭河路交汇处古城社区北A区,该小区内工地每天夜间不定时施工,噪音扰民,要求尽快制止噪音,请予以办理,谢谢。
――经核实,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未核发“夜间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连续施工作业证明”。根据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联席会议精神,建议转相关部门办理。
26、1月6日,市民来电求助:兰山区南昌路与沭河路交汇处古城社区北A区,该小区内工地每天夜间不定时施工,噪音扰民,要求尽快制止噪音,请予以办理,谢谢。
――经核实,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未核发“夜间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连续施工作业证明”。根据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联席会议精神,建议转相关部门办理。
27、1月6日,市民来电求助:河东区滨河东路与沂河路交汇处冠亚新城小区,小区开发商每日全天施工,夜间噪音扰民严重,要求落实尽快制止噪音扰民,请予以办理,谢谢。
――经核实,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未核发“夜间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连续施工作业证明”。根据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联席会议精神,建议转相关部门办理。
28、1月7日, 市民来电求助:兰山区南昌路与沭河路交汇处古城社区北A区,该小区内工地每天夜间不定时施工,噪音扰民,要求尽快制止噪音,请予以办理,谢谢。
――经核实,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未核发“夜间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连续施工作业证明”。根据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联席会议精神,建议转相关部门办理。
29、1月7日,市民来电举报:兰山区广州路与汤河路交汇处康桥郡小区,于2020年1月6日,该小区附近存在不明施工声音,噪音扰民,要求相关部门落实制止夜间施工,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经核实,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未核发“夜间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连续施工作业证明”。根据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联席会议精神,建议转相关部门办理。
30、1月7日,市民来电投诉:兰山区南京路与孝河路交汇处青年宜居小区东侧无名工地,该工地每天夜间不定时施工,噪音扰民,要求落实制止夜间施工,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经核实,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未核发“夜间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连续施工作业证明”。根据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联席会议精神,建议转相关部门办理。
31、1月7日,市民来电投诉:兰山区南京路与孝河路交汇处青年宜居小区东侧无名工地,该工地每天夜间不定时施工,噪音扰民,要求落实制止夜间施工,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经核实,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未核发“夜间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连续施工作业证明”。根据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联席会议精神,建议转相关部门办理。
32、1月7日,市民通过省级热线来电投诉:兰山区沂蒙路与成都路交汇处翡翠时代小区,小区内每天22:00—次日8:00施工扰民,严重影响居民休息,要求相关部门查处,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经核实,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未核发“夜间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连续施工作业证明”。根据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联席会议精神,建议转相关部门办理。
33、1月8日,市民来电举报:兰山区广州路与汤河路交汇处康桥郡小区,于2020年1月6日,该小区附近存在不明施工声音,噪音扰民,要求相关部门落实制止夜间施工,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经核实,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未核发“夜间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连续施工作业证明”。根据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联席会议精神,建议转相关部门办理。
34、1月8日,市民来电投诉:兰山区智圣路与府前路交汇处五洲华府小区,每日23:00-04:00施工,噪音扰民,市民表示影响生活,要求相关部门落实查处,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经核实,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未核发“夜间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连续施工作业证明”。根据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联席会议精神,建议转相关部门办理。
35、1月8日,市民来电投诉:兰山区长沙路与沭河路交汇处临沂一中北校区,2020年1月8日,该校西侧与南侧工地进行施工,噪音扰民,市民表示不满,要求尽快制止。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经核实,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未核发“夜间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连续施工作业证明”。根据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联席会议精神,建议转相关部门办理。
36、1月8日,市民来电求助:兰山区武汉路与蒙河路交汇临沂市质监局,2019年11月18日20:00,该质监局院内存在挖掘机进行路面施工,噪音扰民严重,要求落实尽快制止并禁止再次出现夜间施工现象。请予以办理,谢谢。
——经核实,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未核发“夜间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连续施工作业证明”。根据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联席会议精神,建议转相关部门办理。
37、1月8日,市民来电投诉:兰山区兰亭路与天津路交汇处桃园机关幼儿园内工地,每天夜间施工,噪音扰民严重,要求相关部门落实禁止22:00之后施工,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经核实,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未核发“夜间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连续施工作业证明”。根据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联席会议精神,建议转相关部门办理。
38、1月10日,市民来电求助:兰山区北京路与临西五路交汇处意林公馆小区东南方向祊河,该处水塘内的水呈黑色,要求相关部门落实原因,请予以办理,谢谢。
――兰山生态环境分局回退:经核查周边无企业,属于城镇排水与生活污水问题。根据《临沂市政府办公室下发的关于明确市级有关部门单位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通知》(临政办发〔2016〕4号)的规定,市民反映的生活污水问题属于市城管局负责。建议转交市城管局办理。
39、1月11日, 市民来电求助:兰山区官驿街与新华路交汇环保局家属院,小区由环保局管理,因小区水泵出现损坏,导致小区于2020年1月8日左右停水,要求相关部门落实原因,并尽快恢复供水,请予以办理,谢谢。
――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回退:泵房属公共产权,该小区公共产权已移交临沂市公共住房经营有限公司多年。我局已与临沂市公共住房经营有限公司联系,临沂市公共住房经营有限公司正在积极申请资金维修,建议具体情况与临沂市公共住房经营有限公司联系。
40、1月14日,市民来电投诉:兰山区兰亭路与天津路交汇处桃园机关幼儿园内工地,每天夜间施工,噪音扰民严重,要求相关部门落实禁止22:00之后施工,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经核实,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未核发“夜间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连续施工作业证明”。根据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联席会议精神,建议转相关部门办理。
41、1月15日,市民来电求助:河东区汤头镇汤坊崖村南侧收费站,该处每天全天存在较多大货车通行,大货车汽车尾气排放严重,气味刺鼻,且该处未安装汽车尾气净化设备,其表示不合理,要求相关部门落实尽快给予安装汽车尾气净化设备,请予以办理,谢谢。
――建议向收费站以及管理部门诉求,对收费站周边进行合理规划,优化收费流程,优化道路行驶路线,提高收费效率,尽量避免因收费导致的压车造成的环境影响。
42、1月16日,市民来电求助:河东区汤头镇汤坊崖村,该村村南的玉平沂河大桥收费站,每天全天有较多大货车经过该处时,尾气污染严重,市民表示该收费站距离居民区过近,对此不满,要求相关部门协调该处安装空气净化设备,请予以办理,谢谢。
――建议向收费站以及管理部门诉求,对收费站周边进行合理规划,优化收费流程,优化道路行驶路线,提高收费效率,尽量避免因收费导致的压车造成的环境影响。
43、1月19日,市民来电求助:兰山区金雀山办事处小埠东村颐景恒泰社区,社区北侧河道内污染严重,发出刺鼻性气味,要求落实整改,请予以办理,谢谢。
——市民反映位置为城市内河,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城市建设管理体制的通知》(临政发〔2014〕4 号),城区主要河道和闸坝由市园林局维护管理。根据《临沂市园林局责任清单》一、部门主要职责:4)承担城市园林绿化和和滨河景区工程项目的审查、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23)负责所辖河道的清淤、疏浚工作。(27)负责景区内所辖工程向工业、城镇、农业供水调配。(28)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滨河景区内安全生产、所辖河道防汛抗旱工作。26)负责景区内园林绿地、 湿地保护、广告等其它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查、建设、 养护和管理。建议转园林局办理。
44、1月20日,市民来电投诉:兰山区烈士陵园南门,该处存在一条臭水沟,污染严重,要求落实尽快清理,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烈士陵园南侧河道为青龙河支管道,不属于中心城区河道整治的治理范围,根据《临沂市城市管理局责任清单》一、部门主要职责:3、承担市政管理方面的管理职责(17)指导全市城市道路、桥梁、内河道、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排水、城市防汛、污水处理和城市照明、楼宇亮化等设施的管理维护工作;负责市政事业改革的工作。(20)承担城市排水设施的管理维护;负责城市排水设施管理维护工作的业务指导、考核等工作。建议转城管局办理。
45、1月21日,市民来电投诉:2020年1月13日13:30左右,兰山区洗砚池街与八腊庙街交汇处,车牌号为鲁QW3986的市政扫地车排放黑烟,污染严重,要求相关部门落实查处,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兰山生态环境分局回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机动车驾驶人驾驶排放检验不合格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