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市局共接到12345批转的群众来电61件,受理36件,回退25件。其中市局23件、兰山区7件、罗庄区1件、河东区1件、高新区3件、沂水县1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来电办理情况
(一)市局
1、6月11日, 市民来电投诉:罗庄区祝丘路与沂河路交汇处青龙河,河流内河水散发较大的臭气,要求尽快治理,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办理情况:省沂沭河流域环境管理处回复:市民朋友您好,由于最近几天通达路泵站进行管道清理,开启两到三台泵,将大量污水强制排出,导致上游水量增大,下游水位增高,污水从溢流口溢流到河道内,导致河水变臭,现在通达路泵站清淤已经完成,开启一台污水泵,就不会出现河水溢流的情况了。我们真诚的感谢您的来电提醒!给您造成影响及不便,我们深感抱歉,感谢市民朋友的理解和支持!
电话回复来电人,来电人联系不上。
2、6月12日, 市民来电求助:兰山区清河北路与祝丘路交汇处青龙河河段,该河道被污染,气味难闻,要求落实污染源并治理河道,请予以办理,谢谢。
办理情况:省沂沭河流域环境管理处回复:市民朋友您好,由于最近几天通达路泵站进行管道清理,开启两到三台泵,将大量污水强制排出,导致上游水量增大,下游水位增高,污水从溢流口溢流到河道内,导致河水变臭,现在通达路泵站清淤已经完成,开启一台污水泵,就不会出现河水溢流的情况了。我们真诚的感谢您的来电提醒!给您造成影响及不便,我们深感抱歉,感谢市民朋友的理解和支持!
电话回复来电人,来电人表示满意。
3、6月13日, 市民来电求助:其是沂水县小沂河路与长安路交汇处荔景园小区6号楼3单元202室业主,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科强制要求其在自家安装用电检测系统,且指定第三方公司给予安装,对此表示不合理,要求相关部门协助制止该行为,请予以办理,谢谢。
办理情况: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科回复:您好:感谢您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为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我市要求纳入错峰生产工业企业和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安装用电监控装置,便于对企业生产情况实施监控。并未要求家庭安装,也未指定第三方安装企业。相关情况已向举报人反馈,举报人表示理解。
电话回复来电人,来电人表示满意。
4、6月13日, 市民来电求助:兰山区祝丘路36号埠东花园小区西邻的青龙河内,每天全天皆有不明单位排放污水,污染水源,要求相关部门尽快落实查处,请予以办理,谢谢。
办理情况:省沂沭河流域环境管理处回复:市民朋友您好,由于最近几天通达路泵站进行管道清理,开启两到三台泵,将大量污水强制排出,导致上游水量增大,下游水位增高,污水从溢流口溢流到河道内,导致河水变臭,现在通达路泵站清淤已经完成,开启一台污水泵,就不会出现河水溢流的情况了。我们真诚的感谢您的来电提醒!给您造成影响及不便,我们深感抱歉,感谢市民朋友的理解和支持!提醒!给您造成影响及不便,我们深感抱歉,感谢市民朋友的理解和支持!
电话回复来电人,来电人表示满意。
5、6月14日, 市民来电求助:兰山区金四路与沂州路交汇处向东的青龙河河段,气味难闻,要求尽快治理,请予以办理,谢谢。
办理情况:省沂沭河流域环境管理处回复:市民朋友您好,由于最近几天通达路泵站进行管道清理,开启两到三台泵,将大量污水强制排出,导致上游水量增大,下游水位增高,污水从溢流口溢流到河道内,导致河水变臭,现在通达路泵站清淤已经完成,开启一台污水泵,就不会出现河水溢流的情况了。我们真诚的感谢您的来电提醒!给您造成影响及不便,我们深感抱歉,感谢市民朋友的理解和支持!提醒!给您造成影响及不便,我们深感抱歉,感谢市民朋友的理解和支持!
电话回复来电人,来电人联系不上。
6、6月14日, 市民来电投诉:兰山区涑河北街与沂蒙路交汇处万兴都小区,该小区北侧有一条小河,气味难闻,河面漂浮较多垃圾和死鱼,污染环境,要求相关部门协助尽快给予治理,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办理情况:省沂沭河流域环境管理处回复:市民朋友您好,据现场调查发现,目前已经没有河水气味难闻,漂浮垃圾和死鱼这个情况了,河水水质较好。我们真诚的感谢您的来电提醒!给您造成影响及不便,我们深感抱歉,感谢市民朋友的理解和支持!
电话回复来电人,来电人表示满意。
7、6月14日, 市民来电投诉:兰山区金六路与滨河大道交汇处,该处路口西侧一条排水沟散发恶臭气味,影响附近居民生活,要求治理该排水沟,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办理情况:省沂沭河流域环境管理处回复:市民朋友您好,由于最近几天通达路泵站进行管道清理,开启两到三台泵,将大量污水强制排出,导致上游水量增大,下游水位增高,污水从溢流口溢流到河道内,导致河水变臭,现在通达路泵站清淤已经完成,开启一台污水泵,就不会出现河水溢流的情况了。我们真诚的感谢您的来电提醒!给您造成影响及不便,我们深感抱歉,感谢市民朋友的理解和支持!
电话回复来电人,来电人联系不上。
8、6月15日, 市民来电求助:兰山区沂蒙路与涑河北街交汇向东的涑河,该河内的水质被污染,气味难闻,要求尽快治理,请予以办理,谢谢。
办理情况:省沂沭河流域环境管理处回复:市民朋友您好,据现场调查发现,目前已经没有水质被污染,河水气味难闻的现象。我们真诚的感谢您的来电提醒!给您造成影响及不便,我们深感抱歉,感谢市民朋友的理解和支持!
电话回复来电人,来电人表示满意。
9、6月17日, 市民来电求助:兰山区临西十一路与涑河南街交汇处涑河,该河段河水呈黑色,要求相关部门落实污染源尽快治理,请予以办理,谢谢。
办理情况:省沂沭河流域环境管理处回复:市民朋友您好,据现场调查发现,该处为死水,河水不流通,夏天长了很多绿漪,导致河水水面看上去颜色不佳,我们真诚的感谢您的来电提醒!给您造成影响及不便,我们深感抱歉,感谢市民朋友的理解和支持!
电话回复来电人,来电人表示满意。
10、6月19日, 市民来电举报:兰山区沂州路与金源路交汇青龙河,该处河道两个污水口于每天21:00以后流淌污水,水质呈白色,污染河道,要求相关部门落实查处污染源,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办理情况:省沂沭河流域环境管理处回复:青龙河沿线污水管道内水位过高,导致污水通过溢流口溢出,目前已对溢流口进行抬升,确保污水不溢流。
电话回复来电人,来电人联系不上。
11、6月21日, 市民来电投诉:兰山区金六路与滨河大道交汇处,该处路口西侧一条排水沟散发恶臭气味,影响附近居民生活,要求治理该排水沟,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办理情况:省沂沭河流域环境管理处回复:市民朋友您好,由于上游水量过大,导致下游水位过高,污水从溢流口流出,我们将会对该溢流口进行提升,防止污水溢流。我们真诚的感谢您的来电提醒!给您造成影响及不便,我们深感抱歉,感谢市民朋友的理解和支持!
电话回复来电人,来电人联系不上。
12、6月21日, 市民来电投诉:兰山区临西八路与临西九路之间的涑河河道,该处涑河河道污染严重,水面存在较多水藻,要求有关部门尽快治理。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办理情况:省沂沭河流域环境管理处回复:涑河上游来水较少,水体流动性较差。近期,随着气温升高,河道内藻类繁殖速度加快,对河道水质产生影响。将协调园林、水利部门调节涑河闸坝,确保河道正常的生态径流。
电话回复来电人,来电人联系不上。
13、6月24日, 市民来电投诉:兰山区沂蒙路清龙河大桥南端东侧1米左右的河堤,不明单位将排污管道设置在该处,排放大量白色污水,气味刺鼻,要求相关单位落实查处。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办理情况:省沂沭河流域环境管理处回复:市民朋友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们派专人到现场进行排查,发现该处有一10厘米左右的排水口,近期我们将对其进行封堵。我们真诚的感谢您的来电提醒!给您造成影响及不便,我们深感抱歉,感谢市民朋友的理解和支持!
电话回复来电人,来电人表示满意。
14、6月24日, 市民来电求助:兰山区天津路与康和路交汇处祥园小区A区1号楼,2019年5月,该楼消防管道漏水,将电梯浸泡,导致电梯无法正常使用,物业告知需要业主共同支付3500元维修费用,认为不合理,要求制止向业主收费并维修电梯。请予以办理,谢谢。
办理情况: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回复:祥园A1号楼电梯随着小区物业进入就已由建设单位移交到物业公司负责。我局没有参与小区物业招标事宜,对小区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签订合同的内容不清楚。物业公司自己规定 “电梯维修费200元以下的由电梯维保公司承担,200元以上的由业主(或生态环境局)承担”,属单方行为,与我局无关。电梯内的广告收益,应属于全体业主,可以用在电梯维护上。据物业公司说,电梯内广告收益进入祥园小区业主委员会的帐户,物业公司可以向小区业主委员会申请使用该收益维修电梯。建议物业公司切实履行好职责,多考虑业主利益,把最基本的服务搞好,共同努力,把小区建设好。相关情况已于6月25日上午向反映人电话反馈。
电话回复来电人,来电人表示基本满意。
15、6月25日, 市民来电求助:兰山区临西一路至临西九路之间的涑河河段,污染严重,气味难闻,垃圾较多,有大量死鱼,要求落实尽快治理,请予以办理,谢谢。
办理情况:省沂沭河流域环境管理处回复:市民朋友您好,由于河水流动性较差,水草腐烂,导致水质变差,造成鱼类死亡,依据部门职责,城管局承担环境卫生方面的管理职责,负责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的处置管理工作,建议由城管局环卫集团对水草进行打捞和清理。我们真诚的感谢您的来电提醒!给您造成影响及不便,我们深感抱歉,感谢市民朋友的理解和支持!
电话回复来电人,来电人表示满意。
16、6月25日, 市民来电投诉:兰山区青龙河与五号路交汇处西侧的污水口经常排放污水,河水气味难闻,要求落实尽快查处治理,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办理情况:省沂沭河流域环境管理处回复:市民朋友您好,由于青龙河下游水量过大,水位增高,污水从溢流口流入到河道内,导致河水发臭,目前我们正在协助排水处排查污水源。我们真诚的感谢您的来电提醒!给您造成影响及不便,我们深感抱歉,感谢市民朋友的理解和支持!
电话回复来电人,来电人表示满意。
17、6月25日, 市民来电求助:兰山区祝丘路36号埠东花园南侧青龙河的河水存在异味,要求尽快治理河水并落实负责该处河流的河长,请予以办理,谢谢。
办理情况:省沂沭河流域环境管理处回复:市民朋友您好,由于青龙河下游水量过大,水位增高,污水从溢流口流入到河道内,导致河水发臭,目前我们正在协助排水处排查污水源。我们真诚的感谢您的来电提醒!给您造成影响及不便,我们深感抱歉,感谢市民朋友的理解和支持!
电话回复来电人,来电人表示满意。
18、6月25日, 市民来电求助:兰山区青龙河埠东花园段的河水污染严重,河水气味刺鼻难闻,要求相关部门尽快查处治理,请予以办理,谢谢。
办理情况:省沂沭河流域环境管理处回复:市民朋友您好,由于青龙河下游水量过大,水位增高,污水从溢流口流入到河道内,导致河水发臭,目前我们正在协助排水处排查污水源。我们真诚的感谢您的来电提醒!给您造成影响及不便,我们深感抱歉,感谢市民朋友的理解和支持!
电话回复来电人,来电人表示满意。
19、6月26日, 市民来电求助:兰山区临西九路与果园路交汇处,该处道路正在施工,市民要求相关部门落实何时完工,请予以办理,谢谢。
办理情况:省沂沭河流域环境管理处回复:市民朋友您好,临西九路与果园路施工的工程预计9月份完工,道路通行时间暂时未定。我们真诚的感谢您的来电提醒!给您造成影响及不便,我们深感抱歉,感谢市民朋友的理解和支持!
电话回复来电人,来电人表示满意。
20、6月28日, 市民来电求助:兰山区沂蒙路涑河桥向东至泰和花园小区的涑河北岸,该处散发不明臭味,要求落实污染源,尽快消除气味,请予以办理,谢谢。
办理情况:省沂沭河流域环境管理处回复:市民朋友您好,我们的工作人员去现场勘察后没有发现河水有异味。我们真诚的感谢您的来电提醒!给您造成影响及不便,我们深感抱歉,感谢市民朋友的理解和支持!
电话回复来电人,来电人表示满意。
21、6月28日, 市民来电举报:兰山区沂州路与金源路交汇青龙河,该处河道两个污水口于每天21:00以后流淌水,声音较大,噪音扰民,要求相关部门落实制止,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办理情况:省沂沭河流域环境管理处回复:市民朋友您好,我们派人去现场核查后,已经在积极制定方案,方案制定后会对其排污口进行封堵。我们真诚的感谢您的来电提醒!给您造成影响及不便,我们深感抱歉,感谢市民朋友的理解和支持!
电话回复来电人,来电人联系不上。
22、6月28日, 市民来电求助:兰山区金源路青龙河河段,该河道被污染,现为黑臭水体,要求落实治理,请予以办理,谢谢。
办理情况:省沂沭河流域环境管理处回复:市民朋友您好,由于青龙河下游水量过大,水位增高,污水从溢流口流入到河道内,导致河水发臭,目前我们正在协助排水处排查污水源。我们真诚的感谢您的来电提醒!给您造成影响及不便,我们深感抱歉,感谢市民朋友的理解和支持!
电话回复来电人,来电人表示满意。
23、6月28日, 市民来电求助:兰山区天津路与仁和路交汇处祥园小区A区1号楼共两部电梯,其中一部故障停用,另外一部经常坠梯,要求相关单位尽快彻底维修两部电梯,请予以办理,谢谢。
办理情况: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回复:祥园A1号楼电梯随着小区物业进入就已由建设单位移交到物业公司负责。我局没有参与小区物业招标事宜,对小区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签订合同的内容不清楚。物业公司自己规定 “电梯维修费200元以下的由电梯维保公司承担,200元以上的由业主(或生态环境局)承担”,属单方行为,与我局无关。电梯内的广告收益,应属于全体业主,可以用在电梯维护上。据物业公司说,电梯内广告收益进入祥园小区业主委员会的帐户,物业公司可以向小区业主委员会申请使用该收益维修电梯。建议物业公司切实履行好职责,多考虑业主利益,把最基本的服务搞好,共同努力,把小区建设好。相关情况已于7月4日下午向反映人电话反馈。
电话回复来电人,来电人表示满意。
(二)兰山区
1、6月3日,市民来电投诉:兰山区枣园镇大枣沟头村,村委办公室东侧150米处有一处院子,院内有一处无名作坊生产不明物品,每天12:00左右生产,噪音扰民,要求落实查处,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办理情况:兰山区环保分局回复:6月4日12点30分,我局执法人员对举报人反映的大枣沟头村村委东侧进行排查,该处位于居民区内,未发现举报人反映的无名作坊,现场未发现噪声问题。因举报人反映的问题无法得到落实,建议举报人完善举报信息,提供准确的污染企业地址,便于执法人员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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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月3日, 市民来电投诉:兰山区临西十一路与双岭路交汇处财源物流公司该物流园内有较多国二叉车运行,尾气排放存在污染,要求相关单位尽快查处,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办理情况:兰山区环保分局回复:经兰山环保分局工作人员现场抽查,未发现财源物流公司物流园内叉车存在尾气超标排放现象。举报人电话保密,无法反馈。、
电话回复来电人,来电人联系不上。
3、6月12日, 市民来电求助:其于2019年5月底在畅行临沂APP软件给其货车鲁QS8264申请通行证,期间环保审核未通过,其表示刚审完车,市民要求相关部门落实如何处理,请予以办理,谢谢。
办理情况:兰山区环保分局回复:经兰山环保分局工作人员调查,车牌号码为鲁QS8264的车辆在申请国三通行证时路线包含沂州路,超出了《国三货车限时通行工作方案》中规定的限行区域,因此未审核通过。电话反馈举报人,举报人表示满意。
电话回复来电人,来电人表示满意。
4、6月15日, 市民来电投诉:兰山区中丘路与金三路交汇处香榭丽舍小区,该小区1号楼1单元西街莱仙阁店、1号楼2单元西街初醒店,以上两家饭店随意外排饭菜废水,空气污染严重,对此表示不解,要求落实该两家饭店是否有环评手续,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办理情况:兰山区环保分局回复:举报人反映的兰山区中丘路与金三路交汇处香榭丽舍小区莱仙阁店、初醒店两家饭店随意外排废水及是否有环评手续的问题,已由监察一中队进行办理。经与金雀山街道一同调查,莱仙阁店后方建有一废水沉淀池,天热散发异味,已要求其及时清理沉淀物并做好密闭处理,确保减少沉淀池异味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另已要求该两家酒店进行备案登记,将餐饮废水进入城市污水管网。
电话回复来电人,来电人表示满意。
5、6月24日,市民来电投诉:兰山区中丘路与金三路交汇处香榭丽舍小区,该小区1号楼1单元西街莱仙阁店、1号楼2单元西街初醒店,以上两家饭店随意外排饭菜废水,空气污染严重,对此表示不解,要求落实该两家饭店是否有环评手续,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办理情况:兰山区环保分局回复:举报人反映的莱仙阁酒店沉淀池未密闭问题,兰山环保分局与金雀山街道一同告知了对该酒店,要求其对沉底池进行密闭,减少异味散发,且金雀山街道与该店老板进行详细沟通,告知其沉底池异味对周边居民的影响,并督促该酒店尽快完成密闭。
电话回复来电人,来电人表示满意。
6、6月24日, 市民来电求助:兰山区解放路与滨河大道交汇处北侧的沂河河段,水质发臭,要求相关部门落实尽快治理水质。请予以办理,谢谢。
办理情况:兰山区环保分局回复:市民反映的为兰山区解放路与滨河大道交汇处北侧的沂河河段水质发臭的问题,经调查,该处沂河沿线无工业废水排入,河道散发异味是疑似为生活污水进入所致。根据《关于明确市级有关部门单位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通知》(临政办发【2016】4号),生活污水排入河道问题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管理,建议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办理。
电话回复来电人,来电人表示满意。
7、6月24日, 市民来电投诉:兰山区银雀山路与滨河大道交汇处沂蒙广场紧邻的沂河河段污染严重,气味难闻,要求落实治理。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办理情况:兰山区环保分局回复:市民反映的为兰山区银雀山路与滨河大道交汇处沂蒙广场紧邻的沂河河段污染严重,气味难闻的问题,经调查,该处沂河沿线无工业废水排入,河道散发异味是疑似为生活污水进入所致。根据《关于明确市级有关部门单位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通知》(临政办发【2016】4号),生活污水排入河道问题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管理,建议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办理。
电话回复来电人,来电人联系不上。
(三)罗庄区
1、6月27日, 市民来电求助:罗庄区清河南路与湖西路交汇处国三货车通行时间为每天09:00-11:00、14:00-16:00,市民表示该时间段不合适,要求通行时间改为每天09:00-16:00,请予以办理,谢谢。
办理情况:罗庄区环保分局回复:您反映的问题(工单编号190624111420006797),“市民来电举报:罗庄区清河南路与湖西路交汇处国三货车通行时间为每天9:00-11:00、14:00-16:00,市民表示该时间段不合适,要求通行时间改为每天9:00-16:00。请予以调查处理”已由罗庄区环保分局安排流域生态科科长边金鹏进行专项办理。经落实,该市民为快递公司员工,每天快递车辆进入罗庄区区域时间段不固定,但是根据临沂市公安局、临沂市生态环境局、临沂市交通运输局、临沂市城市管理局四部门联合下发的文件(临公通〔2019〕44号)关于印发《国三货车限时通行方案》的通知规定:罗庄区国三货车通行时间为每天9:00-11:00、14:00-17:00、21:00-次日5:00。已把情况给这位先生详细说明,建议国三货车按照该时间段通行。下步将加强与上级部门的业务沟通,如有疑问请拨打7105157继续咨询反映。2019年6月28日致电诉求人表示理解。同时,感谢诉求人对罗庄区环保分局工作的关注、理解和支持。
电话回复来电人,来电人表示满意。
(四)河东区
1、6月15日,市民来电投诉:河东区郑汪镇大观庄村342省道与汤大线交汇处奥德加气站往西900米路北,该处无名大院内收购医疗垃圾,气味刺鼻,影响周围居民生活,要求相关部门尽快查处,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办理情况:河东环保分局回复:区热线管理办公室:接到临沂12345热线接听的市民来电(工单编号:190614162851393267),群众反映“郑旺大观村庄342省道与汤大线交汇奥德加气站西900米路北院内收购医疗垃圾,气味刺鼻,影响周围居民生活”的问题,我局执法人员立即进行调查,现将查处情况汇报如下: 市民反映的情况已由河东环保分局受理,已安排固废科进行专项办理。经落实,市民反映的“郑旺大观村庄342省道与汤大线交汇奥德加气站西900米路北院内收购医疗垃圾,气味刺鼻,影响周围居民生活”问题不属实。经核查,市民反映的院内是一个旧货收储点,无医疗垃圾,只有普通废旧塑料。请市民共同监督,发现违法行为可向相关主管部门反映。多次拨打举报人电话始终无人接听,查处情况无法进行反馈。 临沂市环境保护局河东分局 2019年6月20日
电话回复来电人,来电人联系不上。
(五)高新区
1、6月3日,市民来电求助:罗庄区罗七路与沂河路交汇处远通二手车交易市场,2019年5月18日其至该单位审车,个人原因未在该单位年审完毕,现因该单位未给予撤销车辆的尾气检测信息,导致无法再其他单位年审,要求协调该单位给予撤销车辆鲁Q2H7R0的尾气检测信息,请予以办理,谢谢。
办理情况:高新区环保分局回复:高新分局工作人员已联系远通安检部门,安检流水已退回,该车已可正常审车,电话联系该车主,该车主表示满意。
电话回复来电人,来电人表示满意。
2、6月17日,市民来电投诉:2019年6月15日12:00市民到罗庄区沂河路与罗七路交汇处远通检测站办理新车挂牌业务,工作人员表示生态环境局要求新车上线需检测尾气,市民不满,要求生态环境局给予合理的解释,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办理情况:高新区环保分局回复:6月15日市民来电反映新车上线需检测尾气问题,根据《关于印发山东省打好柴油货车污染防治攻坚战作战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19】30号)和《< 山东省打好柴油货车污染防治攻坚战作战方案>实施方案及任务分工表的通知》(鲁环办大气【2019】7号)中明确规定新上线柴油货车需检测尾气。已与市民电话沟通,市民表示理解。
电话回复来电人,来电人表示满意。
3、6月18日,市民来电求助:其为罗庄区湖北路与沂河路交汇处天歌汽车服务公司的负责人,现临沂市的所有货车需要进行尾气检测,要求落实新车是否需要进行检测,请予以办理,谢谢。
办理情况:高新区环保分局回复:6月17日市民来电咨询新车上线需检测尾气问题,根据《关于印发山东省打好柴油货车污染防治攻坚战作战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19】30号)和《< 山东省打好柴油货车污染防治攻坚战作战方案>实施方案及任务分工表的通知》(鲁环办大气【2019】7号)中明确规定新上线柴油货车需检测尾气。已与市民电话沟通,市民表示理解。
电话回复来电人,来电人表示满意。
(六)沂水县
1、6月26日,市民来电投诉:沂水县高桥镇酿泉官庄村,该村村南处养殖场经常散发难闻气味,污染环境严重,要求相关部门落实查处,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办理情况:沂水县环保局法制宣传科回复:接12345热线转“高桥镇酿泉官庄村南养殖场气味难闻”的举报件后,我及时组织执法人员联合高桥镇环保办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该养殖场业主王家强,主要从事生猪养殖,目前存栏40头,经了解,该业主新建养殖猪舍,计划7月底前进行搬迁。针对上述情况,执法人员责令该业主搬迁期间加强日常管理,定期喷洒除臭剂,确保周边环境质量。在此,感谢市民对全县环保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电话回复来电人,来电人联系不上。
二、回退工单及法律政策依据
1、6月3日,市民来电投诉:兰山区通达路与兰山路交汇处向东100米西关基督教堂门口的河内气味刺鼻严重,污染严重,河内有排污管道,要求相关部门落实尽快整改,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市民反映位置为城市内河,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城市建设管理体制的通知》(临政发〔2014〕4 号),城区主要河道和闸坝由市园林局维护管理。根据《临沂市园林局责任清单》一、部门主要职责:4)承担城市园林绿化和和滨河景区工程项目的审查、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23)负责所辖河道的清淤、疏浚工作。各部门责任边界在市政府网站《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上有清晰划定,建议依照规定转园林局办理。
2、6月3日,市民来电求助:兰山区临西七路与启阳路交汇处水沟,该水沟污染严重气味刺鼻,要求相关部门尽快清理,请予以办理,谢谢。
――市民反映位置为城市内河,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城市建设管理体制的通知》(临政发〔2014〕4 号),城区主要河道和闸坝由市园林局维护管理。根据《临沂市园林局责任清单》一、部门主要职责:4)承担城市园林绿化和和滨河景区工程项目的审查、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23)负责所辖河道的清淤、疏浚工作。各部门责任边界在市政府网站《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上有清晰划定,建议依照规定转园林局办理。
3、6月4日, 市民来电投诉:兰山区祝丘路与五号路交汇处向北50米青龙河,该河流向东100米每天有城市污染物排入至河流内,环境污染严重,要求落实尽快制止排放,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市民反映位置为城市内河,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城市建设管理体制的通知》(临政发〔2014〕4 号),城区主要河道和闸坝由市园林局维护管理。根据《临沂市园林局责任清单》一、部门主要职责:4)承担城市园林绿化和和滨河景区工程项目的审查、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23)负责所辖河道的清淤、疏浚工作。各部门责任边界在市政府网站《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上有清晰划定,建议依照规定转园林局办理。
4、6月4日,市民来电求助:兰山区金雀山街道南坛社区,每逢创城期间乡镇政府通知社区工作人员解决社区内所有家具垃圾、建筑垃圾等,市民表示社区无法处理此类垃圾,市民要求市环保局实施分类处理垃圾政策解决此类垃圾,请予以办理,谢谢。(要求承办单位给予回复)
――实施分类处理垃圾政策解决垃圾问题是环卫部门的职责,建议转交环卫部门处理。
5、6月6日,市民来电求助:兰山区沂州路与中丘路交汇处青龙河,河水污染,散发刺鼻气味,无人检测处理,要求相关部门落实尽快治理,请予以办理,谢谢。
――市民反映位置为城市内河,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城市建设管理体制的通知》(临政发〔2014〕4 号),城区主要河道和闸坝由市园林局维护管理。根据《临沂市园林局责任清单》一、部门主要职责:4)承担城市园林绿化和和滨河景区工程项目的审查、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23)负责所辖河道的清淤、疏浚工作。各部门责任边界在市政府网站《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上有清晰划定,建议依照规定转园林局办理。
6、6月9日,市民来电求助:兰山区温凉河路与长沙路交汇处,孝河河道内的水流气味刺鼻,要求相关部门尽快落实清理。请予以办理,谢谢。
――市民反映位置为城市内河,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城市建设管理体制的通知》(临政发〔2014〕4 号),城区主要河道和闸坝由市园林局维护管理。根据《临沂市园林局责任清单》一、部门主要职责:4)承担城市园林绿化和和滨河景区工程项目的审查、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23)负责所辖河道的清淤、疏浚工作。各部门责任边界在市政府网站《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上有清晰划定,建议依照规定转园林局办理。
7、6月9日,市民来电求助:兰山区金源路青龙河河段,该河道被污染,现为黑臭水体,要求落实治理,请予以办理,谢谢。
——市民反映位置为城市内河,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城市建设管理体制的通知》(临政发〔2014〕4 号),城区主要河道和闸坝由市园林局维护管理。根据《临沂市园林局责任清单》一、部门主要职责:4)承担城市园林绿化和和滨河景区工程项目的审查、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23)负责所辖河道的清淤、疏浚工作。各部门责任边界在市政府网站《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上有清晰划定,建议依照规定转园林局办理。
8、6月9日,市民来电求助:兰山区沂蒙路与兰州路交汇处的人工河内,有不明管道向该处河道内流淌不明油脂,要求相关部门查处污染源,制止排放,请予以办理,谢谢。
——兰山区环保分局回退:经调查,该河道周围无工业污染源,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市级有关部门单位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通知》要求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的监督管理由市城管局进行查处。
9、6月9日,市民来电求助:2019年6月8日,其发现兰山区涑河南街与沂蒙路交汇向西300米涑河内有较多垃圾和死鱼,要求相关部门落实清理,请予以办理,谢谢。
——市民反映位置为城市内河,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城市建设管理体制的通知》(临政发〔2014〕4 号),城区主要河道和闸坝由市园林局维护管理。根据《临沂市园林局责任清单》一、部门主要职责:4)承担城市园林绿化和和滨河景区工程项目的审查、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23)负责所辖河道的清淤、疏浚工作。各部门责任边界在市政府网站《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上有清晰划定,建议依照规定转园林局办理。
10、6月9日,市民来电举报:2019年6月8日,兰山区沂蒙路与兰州路交汇处向东200米人工河内流淌黄油,要求相关部门落实查处污染源。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兰山区环保分局回退:经调查,该河道周围无工业污染源,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市级有关部门单位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通知》要求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的监督管理由市城管局进行查处。
11、6月9日,市民来电投诉:兰山区南京路与温凉河路交汇处金域华府小区对面有处河道,2019年6月6日该处上游有较多工厂排放污水导致污染河道,要求落实尽快清理并制止该行为,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兰山区环保分局回退:经调查,该河道周围无工业污染源,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市级有关部门单位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通知》要求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的监督管理,对未按照规定将污水排入城镇排水设施由市城管局进行查处。
12、6月10日,市民来电投诉:兰山区滨河西路雕塑公园东侧沂河,河水被污染,河水呈现绿色,要求落实治理,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市民反映位置为城市内河,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城市建设管理体制的通知》(临政发〔2014〕4 号),城区主要河道和闸坝由市园林局维护管理。根据《临沂市园林局责任清单》一、部门主要职责:4)承担城市园林绿化和和滨河景区工程项目的审查、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23)负责所辖河道的清淤、疏浚工作。各部门责任边界在市政府网站《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上有清晰划定,建议依照规定转园林局办理。
13、6月10日,市民来电投诉:兰山区涑河北街与沂蒙路交汇处桥下河内,漂浮大量死鱼,气味难闻,要求尽快治理,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市民反映位置为城市内河,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城市建设管理体制的通知》(临政发〔2014〕4 号),城区主要河道和闸坝由市园林局维护管理。根据《临沂市园林局责任清单》一、部门主要职责:4)承担城市园林绿化和和滨河景区工程项目的审查、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23)负责所辖河道的清淤、疏浚工作。(27)负责景区内所辖工程向工业、城镇、农业供水调配。(28)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滨河景区内安全生产、所辖河道防汛抗旱工作。26)负责景区内园林绿地、湿地保护、广告等其它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查、建设、 养护和管理。建议转园林局办理。
14、6月11日, 市民来电投诉:兰山区中丘路与金三路交汇处香榭丽舍小区,该小区1号楼1单元西街莱仙阁店、1单元2单元西街初醒店,以上两家饭店外排饭菜废水,将小区下水道堵塞,且空气污染严重,对此表示不合理,要求环保部门落实尽快查处,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兰山区环保分局回退:根据《临沂市政府办公室下发的关于明确市级有关部门单位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通知》(临政办发〔2016〕4号)的规定,市民反映的餐饮行业排污问题属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建议转交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办理。
15、6月11日,市民来电投诉:兰山区滨河西路雕塑公园东侧沂河,河水被污染,河水呈现绿色,要求落实治理,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市民反映位置为城市内河,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城市建设管理体制的通知》(临政发〔2014〕4 号),城区主要河道和闸坝由市园林局维护管理。根据《临沂市园林局责任清单》一、部门主要职责:4)承担城市园林绿化和和滨河景区工程项目的审查、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23)负责所辖河道的清淤、疏浚工作。(27)负责景区内所辖工程向工业、城镇、农业供水调配。(28)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滨河景区内安全生产、所辖河道防汛抗旱工作。26)负责景区内园林绿地、湿地保护、广告等其它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查、建设、 养护和管理。建议转园林局办理。
16、6月12日,市民来电求助:兰山区温凉河路与长沙路交汇处,孝河河道内的水流气味刺鼻,要求相关部门尽快落实清理。请予以办理,谢谢。
――市民反映位置为城市内河,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城市建设管理体制的通知》(临政发〔2014〕4 号),城区主要河道和闸坝由市园林局维护管理。根据《临沂市园林局责任清单》一、部门主要职责:4)承担城市园林绿化和和滨河景区工程项目的审查、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23)负责所辖河道的清淤、疏浚工作。(27)负责景区内所辖工程向工业、城镇、农业供水调配。(28)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滨河景区内安全生产、所辖河道防汛抗旱工作。26)负责景区内园林绿地、湿地保护、广告等其它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查、建设、 养护和管理。建议转园林局办理。
17、6月13日,市民来电投诉:蒙山管委会柏林镇石河村,有不明人员每天夜间私自在村西南角河道内洗沙,经常将污水排放至水库内,污染环境严重,要求落实查处,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蒙山旅游度假区规划建设局回退:建议转柏林镇政府。
18、6月14日,市民来电求助:兰山区北京路与孝河路交汇处五洲湖,2019年6月8日,部分水质呈黑色,要求尽快治理,请予以办理,谢谢。
——按照市政府“特定区域实行区域一体化管理”的管理模式,五洲湖属城市内河,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城市建设管理体制的通知》(临政发〔2014〕4 号),城区主要河道和闸坝由市园林局维护管理。根据《临沂市园林局责任清单》一、部门主要职责:4)承担城市园林绿化和和滨河景区工程项目的审查、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23)负责所辖河道的清淤、疏浚工作。(27)负责景区内所辖工程向工业、城镇、农业供水调配。(28)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滨河景区内安全生产、所辖河道防汛抗旱工作。26)负责景区内园林绿地、湿地保护、广告等其它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查、建设、养护和管理。建议转园林局办理。
19、6月17日,市民来电投诉:兰山区孝河路与西安路交汇处东北侧河道内,2019年6月17日,较多污水通过管道排放至该河道内,要求相关部门落实查处。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兰山区环保分局回退:根据《临沂市政府办公室下发的关于明确市级有关部门单位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通知》(临政办发〔2016〕4号)的规定,市民反映的排污管道问题属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建议转交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办理。
20、6月20日,市民来电投诉:兰山区银雀山路与滨河大道交汇处沂蒙广场紧邻的沂河河段污染严重,气味难闻,要求落实治理。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城市建设管理体制的通知》(临政发〔2014〕4 号),城区主要河道和闸坝由市园林局维护管理。根据《临沂市园林局责任清单》一、部门主要职责:4)承担城市园林绿化和和滨河景区工程项目的审查、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23)负责所辖河道的清淤、疏浚工作。(27)负责景区内所辖工程向工业、城镇、农业供水调配。(28)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滨河景区内安全生产、所辖河道防汛抗旱工作。26)负责景区内园林绿地、湿地保护、广告等其它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查、建设、养护和管理。建议转园林局办理。
21、6月20日,市民来电求助:兰山区银雀山路与滨河大道交汇处的沂河,该处河道内存在较多淤泥,气味难闻,要求尽快落实治理,请予以办理,谢谢。
——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城市建设管理体制的通知》(临政发〔2014〕4 号),城区主要河道和闸坝由市园林局维护管理。根据《临沂市园林局责任清单》一、部门主要职责:4)承担城市园林绿化和和滨河景区工程项目的审查、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23)负责所辖河道的清淤、疏浚工作。(27)负责景区内所辖工程向工业、城镇、农业供水调配。(28)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滨河景区内安全生产、所辖河道防汛抗旱工作。26)负责景区内园林绿地、湿地保护、广告等其它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查、建设、养护和管理。建议转园林局办理。
22、6月20日,市民来电投诉:兰山区银雀山路与滨河大道交汇处沂蒙广场紧邻的沂河河段污染严重,气味难闻,要求落实治理。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城市建设管理体制的通知》(临政发〔2014〕4 号),城区主要河道和闸坝由市园林局维护管理。根据《临沂市园林局责任清单》一、部门主要职责:4)承担城市园林绿化和和滨河景区工程项目的审查、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23)负责所辖河道的清淤、疏浚工作。(27)负责景区内所辖工程向工业、城镇、农业供水调配。(28)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滨河景区内安全生产、所辖河道防汛抗旱工作。26)负责景区内园林绿地、湿地保护、广告等其它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查、建设、养护和管理。建议转园林局办理。
23、6月21日,市民来电求助:兰山区解放路与滨河大道交汇处北侧的沂河河段,水质发臭,要求相关部门落实尽快治理水质。请予以办理,谢谢。
――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城市建设管理体制的通知》(临政发〔2014〕4 号),城区主要河道和闸坝由市园林局维护管理。根据《临沂市园林局责任清单》一、部门主要职责:4)承担城市园林绿化和和滨河景区工程项目的审查、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23)负责所辖河道的清淤、疏浚工作。(27)负责景区内所辖工程向工业、城镇、农业供水调配。(28)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滨河景区内安全生产、所辖河道防汛抗旱工作。26)负责景区内园林绿地、湿地保护、广告等其它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查、建设、养护和管理。建议转园林局办理。
24、6月24日,市民来电求助:兰山区解放路与滨河大道交汇处北侧的沂河河段,水质发臭,要求相关部门落实尽快治理水质。请予以办理,谢谢。
――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城市建设管理体制的通知》(临政发〔2014〕4 号),城区主要河道和闸坝由市园林局维护管理。根据《临沂市园林局责任清单》一、部门主要职责:4)承担城市园林绿化和和滨河景区工程项目的审查、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23)负责所辖河道的清淤、疏浚工作。(27)负责景区内所辖工程向工业、城镇、农业供水调配。(28)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滨河景区内安全生产、所辖河道防汛抗旱工作。26)负责景区内园林绿地、湿地保护、广告等其它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查、建设、养护和管理。建议转园林局办理。
25、6月26日, 市民来电求助:兰山区武汉路与卧虎山路交汇处临沂市人民医院北城医疗区东侧水沟呈现黑色,气味刺鼻,要求相关部门落实治理,请予以办理,谢谢。
――兰山区环保分局回退:经调查,该河道周围无工业企业,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市级有关部门单位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通知》要求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的监督管理由市城管局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