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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举报信访信息发布
 
 索 引 号  20210426-180442-306  发布机构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19-01-17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12345热线值班信息(2018年第12期)

12345热线值班信息(2018年第12期)

2019-01-17   作者: 点击数:  

2018年12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市局共接到12345批转的群众来电43件,受理29件,回退14件。其中市局24件、兰山区2件、罗庄区1件、河东区2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来电办理情况

(一)市局

1、12月4日, 市民通过省级热线来电求助:兰山区金雀山街道办事处清河北路附近小区将污水排进青龙河,市民要求尽快制止,请予以办理,谢谢。

办理情况:省沂沭河流域环境管理处回复:市民朋友您好,您反映的位置为青龙河沿岸的一溢流口,下游管网水位过高,导致该处污水溢流,正在调查并寻求解决方案。我们真诚的感谢您的来电提醒!电话回复来电人,来电人联系不上。

2、12月4日, 市民来电求助:2018年11月21日,临沂市空气重度污染,影响居民生活,要求落实空气污染原因,请予以办理,谢谢。

办理情况:市环保局大气科回复:您好:感谢您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进入秋冬季后,由于气象条件变化,不利于污染物扩散,造成城区出现污染天气。我市已按照上级要求制定错峰生产和重污染天气应急等秋冬季大气污染强化工作政策及措施。大气污染是综合多面的,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努力。电话回复来电人,来电人表示满意。

3、12月4日, 市民来电举报:2018年蒙山管委会柏林镇的所有砖厂均正常营业,但平邑县的所有砖厂均因为污染环境停业,要求市环保部门告知未一视同仁对待的原因。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办理情况:市环保局大气科回复:您好:感谢您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支持,根据2018-2019年临沂市秋冬季重点行业错峰生产通知要求,全市范围内页岩砖企业除改为天然气的外,2018年12月及2019年1月均需错峰停产。电话回复来电人,来电人表示满意。

4、12月4日, 市民来电求助:2016年开始,兰山区果园路与宏大路交汇处路西施工维修污水处理厂,将该处道路封堵,要求相关部门落实竣工通车时间,请予以办理,谢谢。

办理情况:省沂沭河流域环境管理处回复:市民朋友您好,您反映的位置正在建设一处地埋式污水处理厂,地上部分将建设一座景观绿化公园,目前污水处理厂正在加紧施工中,预计明年下半年可完工,通车。经与举报人沟通,举报人表示满意。电话回复来电人,来电人表示满意。

5、12月8日, 市民来电建议:因近期临沂市天气雾霾现象较为严重,空气质量较差,造成大气污染,建议相关部门查处污染源,请予以研究决定,谢谢。

办理情况:市环保局大气科回复:您好:感谢您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进入秋冬季后,由于气象条件变化,不利于污染物扩散,造成城区出现污染天气。我市已按照上级要求制定错峰生产和重污染天气应急等秋冬季大气污染强化工作政策及措施。大气污染是综合多面的,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努力。电话回复来电人,来电人表示满意。

6、12月10日, 市民来电求助:市民车辆鲁Q922AT,2018年10月5日在临沭县327国道与225省道交汇向西100米路北莞城检测中心进行年审,其车辆未通过环保检测,临沂市环保局判定市民车辆为黄标车,市民认为不合理,市民要求市环保局将车辆更改为正常车辆,请予以办理,谢谢。

办理情况:市环保局机动车排气污染监控中心回复:已经联系公安车管部门,对车主提出的问题给予解决。电话反馈来电人,来电人表示满意。

7、12月10日, 市民来电求助:2018年11月21日,临沂市空气重度污染,影响居民生活,要求落实空气污染原因,请予以办理,谢谢。

办理情况:市环保局大气科回复:您好:感谢您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进入秋冬季后,由于气象条件变化,不利于污染物扩散,造成城区出现污染天气。我市已按照上级要求制定错峰生产和重污染天气应急等秋冬季大气污染强化工作政策及措施。大气污染是综合多面的,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努力。电话反馈来电人,来电人表示满意。

8、12月11日, 市民来电投诉:兰山区天津路与仁和路交汇处祥园家属院环保局宿舍楼,2018年12月初,宿舍楼进行粉刷,将漆掉落至其车辆鲁Q9N399上,环保局郭姓领导人员服务态度差,不处理此事,要求尽快处理此事并协调该人员给其道歉,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办理情况:实施该外墙保温工程的公司与我局是合同关系,不隶属于我局管理。接到相关电话后,我局当即告知反映人相关情况,并积极联系施工方负责人。施工方负责人当即联系了反映人,并表态如确属该工程施工造成反映人损失,施工方将负全责。如双方协商不成,建议通过法律程序解决。电话回复来电人,来电人表示满意。

9、12月12日, 市民来电求助:2018年12月11日,整个临沂市下雪后的空气污染程度为中度以上,且兰山区工业园区为重度污染,要求市环保解释具体的污染源,请予以办理,谢谢。

办理情况:市环保局大气科回复:您好:感谢您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进入秋冬季后,由于气象条件变化,不利于污染物扩散,造成城区出现污染天气。我市已按照上级要求制定错峰生产和重污染天气应急等秋冬季大气污染强化工作政策及措施。大气污染是综合多面的,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努力。电话回复来电人,来电人表示满意。

10、12月14日, 市民来电求助:2018年11月21日,临沂市空气重度污染,影响居民生活,要求落实空气污染原因,请予以办理,谢谢。

办理情况:市环保局大气科回复:环境空气污染受多种因素影响,如自然界的火山爆发、森林火灾,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民用生活炉灶、采暖锅炉污染排放,飞机、火车、轮船、汽车尾气排放,市政建设、建筑工程粉尘排放,餐饮业油烟排放、落叶垃圾等生物质燃烧,农药化肥使用,以及不利气象条件会加重污染,高层建筑过密会阻隔空气交换稀释污染等。雾霾形成机理至今尚没有明确定论,2017年3月,李克强总理参加全国人大陕西代表团讨论时表示,如果有科研团队能够把雾霾形成机理和危害性真正研究透,提出更有效的应对良策,“谁攻克,重奖谁”。国家设立专项资金,开展由环境保护部门牵头,科技、中科院、高校、农业、工信、气象、卫生等多部门和单位协作“集中攻关”。 2018年11月21日,临沂环境空气质量AQI指数139,属轻度污染,非重度污染(AQI指数201-300)。环境空气质量改善非一己之力、一日之功就能立见成效,需要长期攻坚,区域联动,人人参与,共同减排才能有成效。2015年以来,我市重点实施工业治理、机动车治理、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等攻坚任务,2017年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比2015年改善14.5%。我们将环境空气污染影响因素、形成机理,以及我市采取的行动、取得的成效,下一步的工作措施,多次向反映人进行了说明。反映人对此不予理会,情绪波动比较大,不满意反馈解释,仍要求告知具体原因。电话回复来电人,来电人表示不满意。

11、12月16日, 市民来电求助:市民于2018年7月13日通过工单180713175016215991反映“兰山区清河北路与滨河西路交汇处滨河国际小区西侧青龙河,污染严重,臭味难闻”的问题。市环保局热线办理于2018年7月17日回复:青龙河河道治理工程目前正在施工,目前,金雀山以北河段已施工完,河水已变清,金雀山以南河段尚未施工完,待工程施工结束可从根本上解决青龙河污染问题。市民再次来电表示,至今未得到处理,要求尽快治理该处水污染,请予以办理,谢谢。

办理情况:省沂沭河流域环境管理处回复:青龙河河道整治工程已竣工通过验收,由于与青龙河污水主管道相连的通往市一污的污水管道水位过高,导致青龙河污水主管道水位高,在沿河溢流口溢流,我局多次协调市排水处解决下游管道水位过高问题,排水处一直未解决。电话回复来电人,来电人联系不上。

12、12月19日, 市民来电求助:兰山区市民,自2018年12月中旬开始,临沂市整个市区每天00:00-11:00空气污染严重,污染指数270多,多次在全国排名倒数第一,影响市民生活,要求落实尽快整改并给予合理解释。请予以办理,谢谢。

办理情况:市环保局大气科回复:您好:感谢您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进入秋冬季后,由于气象条件变化,不利于污染物扩散,造成城区出现污染天气。受间歇性冷空气和偏南暖湿气流交替的影响,在本地积累、区域传送、污染回流的三重作用下,污染气团滞留我市,重污染天气预警仍持续。我市已按照上级要求制定错峰生产和重污染天气应急等秋冬季大气污染强化工作政策及措施。大气污染是综合多面的,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努力。电话回复来电人,来电人表示满意。

13、12月19日, 市民来电求助:兰山区祝丘路与清河北路交汇,该处青龙河河水全天散发难闻气味,影响附近居民生活,要求相关部门告知治理计划,请予以办理,谢谢。

办理情况:省沂沭河流域环境管理处回复:青龙河河道整治工程已竣工通过验收,由于与青龙河污水主管道相连的通往市一污的污水管道水位过高,导致青龙河污水主管道水位高,在沿河溢流口溢流,我局多次协调市排水处解决下游管道水位过高问题,排水处一直未解决,目前正在进一步沟通解决中。经与举报人沟通,举报人表示理解。电话回复来电人,来电人表示满意。

14、12月19日, 市民来电投诉:兰山区青杨路桥与涑河北街交汇北侧桥东有一处排污管道,经常排放垃圾与黑色污水,要求相关部门尽快落实查处,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办理情况:省沂沭河流域环境管理处回复:市民朋友您好,经调查,该处截污闸存在漏水现象,已联系设备厂家进行维修。我们真诚的感谢您的来电提醒!电话回复来电人,来电人表示满意。

15、12月20日, 市民来电求助:2018年12月初至今,临沂市区空气污染较严重,影响晨练居民活动,要求治理空气污染,请予以办理,谢谢。

办理情况:市环保局大气科回复:您好:感谢您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进入秋冬季后,由于气象条件变化,不利于污染物扩散,造成城区出现污染天气。受间歇性冷空气和偏南暖湿气流交替的影响,在本地积累、区域传送、污染回流的三重作用下,污染气团滞留我市,重污染天气预警仍持续。我市已按照上级要求制定错峰生产和重污染天气应急等秋冬季大气污染强化工作政策及措施。大气污染是综合多面的,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努力。电话回复来电人,来电人表示满意。

16、12月22日, 市民来电求助:近期整个兰山区市区经常有大雾天气,要求相关部门尽快落实改善空气质量,请予以办理,谢谢。

办理情况:市环保局大气科回复:您好:感谢您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进入秋冬季后,由于气象条件变化,不利于污染物扩散,造成城区出现污染天气。按照省重污染天气工作小组办公室要求,我市于2018年12月13日发布了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受间歇性冷空气和偏南暖湿气流交替的影响,在本地积累、区域传送、污染回流的三重作用下,污染气团滞留我市,重污染天气预警仍持续。我市已按照上级要求制定错峰生产和重污染天气应急等秋冬季大气污染强化工作政策及措施。大气污染是综合多面的,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努力。电话回复来电人,来电人表示满意。

17、12月22日, 市民来电求助:近期临沂市天气雾霾污染严重,空气质量差,影响居民生活,市民表示2018年12月21日雾霾指数为226,为重度污染,希望相关部门落实查处污染源,请予以办理,谢谢。

办理情况:市环保局大气科回复:您好:感谢您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2018年12月21日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207非226。进入秋冬季后,由于气象条件变化,不利于污染物扩散,造成城区出现污染天气。按照省重污染天气工作小组办公室要求,我市于2018年12月13日发布了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受间歇性冷空气和偏南暖湿气流交替的影响,在本地积累、区域传送、污染回流的三重作用下,污染气团滞留我市,重污染天气预警仍持续。我市已按照上级要求制定错峰生产和重污染天气应急等秋冬季大气污染强化工作政策及措施。大气污染是综合多面的,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努力。电话回复来电人,来电人表示满意。

18、12月24日, 市民来电求助:市民车辆鲁Q176XH被临沂市环保局登记尾气为国二标准车辆,市民表示其车辆为国三标准车辆,要求临沂市环保局将市民车辆登记为国三标准车辆,请予以办理,谢谢。

办理情况:市环保局机动车排气污染监控中心回复:已经给车主取得联系,经环保网查询,车主的这款车符合国三排放标准的公开日期是2006年7月19日,车主的车辆出厂日期是2006年5月11日,比环保公开日期早了两个多月,车主同意去公安车管部门调取公告,再做处理。电话回复来电人,来电人表示满意。

19、12月25日, 市民来电求助:2018年12月11日,整个临沂市下雪后的空气污染程度为中度以上,且兰山区工业园区为重度污染,要求市环保解释具体的污染源,请予以办理,谢谢。

办理情况:市环保局大气科回复:与工单编号181121090520000186为同一反映人,按照不合规诉求办理。电话反馈来电人,来电人表示不满意。

20、12月26日, 市民来电求助:2018年12月份左右开始临沂市环保局官方app临沂环境,无法查询临沂市各地区空气质量,要求相关部门尽快恢复使用,请予以办理,谢谢。

办理情况:市环境监测站回复:根据省环保厅统一要求,2018年底前全省每个乡镇需至少建设一座空气自动监测站,目前我市正在积极开展相关工作。结合空气站建设工作,我局将对全市空气站数据平台和手机app进行升级。目前空气站新老平台处于数据迁移转换过渡阶段,造成手机app无法查看数据。预计2019年1月我局将对外发布新的手机app软件,届时公众可以从新的app软件上查询全市所有乡镇的环境空气监测数据。已与问题反映人联系,并详细解释了目前临沂环境app无法查询临沂市各地区空气质量的原因,来电人表示满意。电话回复来电人,来电人表示满意。

21、12月27日, 市民来电投诉:兰山区八腊庙街与洗砚池街交汇处的青龙河,2018年12月26日起,河水水质较差,水污染严重,要求尽快查处污染源。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办理情况:省沂沭河流域环境管理处回复:市民朋友您好,2018年12月26日,通达路与涑河南街交汇处进行泵站维修,加大了泵站的抽水量,导致青龙河沿河管道水位过高,溢流入河,26日上午已维修结束,市民所反映问题早已解决。我们真诚的感谢您的来电提醒!施工期间给您造成影响及不便,我们深感抱歉,感谢市民朋友的理解和支持!电话回复来电人,来电人联系不上。

22、12月28日, 市民来电投诉:2017年兰山区解放路青龙河已清淤治理,现青龙河河水脏乱,气味刺鼻,要求相关部门落实查处污染源,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办理情况:省沂沭河流域环境管理处回复:市民朋友您好,2018年12月26日,通达路与涑河南街交汇处进行泵站维修,加大了泵站的抽水量,导致青龙河沿河管道水位过高,污水溢流入河,26日上午已维修结束,市民所反映问题早已解决。我们真诚的感谢您的来电提醒!施工期间给您造成影响及不便,我们深感抱歉,感谢市民朋友的理解和支持!电话回复来电人,来电人表示满意。

23、12月28日, 市民来电求助:2018年12月27日,其在罗庄区沂河路与沂州路交汇处丰源检测线办理车辆鲁QU266A年审,工作人员告知其车辆尾气在沂南县环保部门已进行检测,造成其车辆无法在环保部门登录,其表示其车辆并未在沂南县环保部门检测,要求市环保部门落实尽快将市民尾气检测信息取消,请予以办理,谢谢。

办理情况:市环保局机动车排气污染监控中心回复:已经给车主取得联系,对车主提出的问题给已解答并做处理,车主表示满意。电话回复来电人,来电人表示满意。

24、12月28日, 市民通过省级热线来电求助:其户籍在临沂市兰山区沂蒙路212号,2003年4月退役转业,2003年7月通过民政局公开考试进入临沂市环保局下属事业单位临沂市环境保护局产业开发服务中心入职,2008年10月临沂市环境保护局开发中心和临沂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成立了山东山川服务有限公司,2014年3月临沂市环保局非法改制,后该公司售卖给枣庄市一家公司,致使自己为山东山川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的临时工,其多次向临沂市环保反映未果,要求1、其回临沂市环保局任职,并恢复事业编制,2、补发其从2014年改制后至今的工资,3、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要求按照退役士兵安置通知,给予落实处理,请予以办理,谢谢。

办理情况:市环保局人事科回复:经核实,王磊2003年部队退役后于当年11月安置到我局所属事业单位临沂市环境保护局产业开发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产业中心)工作。2013年起,我局按照国家环保部《关于推进事业单位环境影响评价体制改革工作的通知》及市政府《临沂市市场中介领域突出问题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对产业中心及其投资设立的山东山川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川环保)等4家下属企业分批进行改制。王磊为参加山川环保公司改制自愿申请辞去公职(辞职前为产业中心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人员),于2014年3月31日递交了书面辞职申请,2014年4月16日产业中心与王磊解除了聘用合同,同日我局下发《关于同意高庆标等5名同志辞职的通知》,并按照规定办理了消资除编等人事手续。山川环保公司改制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报市政府、市财政局、市国资委批复同意,改制方案经当时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后实施。其所反映情况与事实不符。电话回复来电人,来电人表示不满意。

(二)兰山区

1、12月19日, 市民来电投诉:兰山区长沙路与柳青河西路交汇处,2018年12月18日该处柳青河的河道内有一处管道排放污水,要求相关部门落实查处,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办理情况:兰山区环保分局回复:经排查,该河道周围无工业污染源,为管网泄露,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市级有关部门单位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通知》属市住建局管理,建议转办市住建局调查。电话回复来电人,来电人联系不上。

2、12月19日, 市民来电投诉:兰山区整个空气中雾霾严重,空气质量差,兰山区环保局未给予治理,其表示工作人员不作为,要求落实尽快整治雾霾,提高空气质量,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办理情况:兰山区环保分局回复:您好,针对您反映的“兰山区整个空气中雾霾严重,空气质量差”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人员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反馈如下:进入秋冬季后,静稳天气多发,污染物容易积聚,扩散效果差,易出现雾霾天气。本次雾霾受间歇性冷空气和偏南暖湿气流交替的影响,在本地积累、区域传送、污染回流的三重作用下,污染气团在我市滞留。我区按照省、市要求于12月13日启动了橙色应急响应,我局根据应急要求对纳入应急减排清单的重点企业实施了限、停产措施,降低污染物排放强度,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此外,经了解,本次雾霾天气预计12月22日后逐步减弱,25日左右基本消除。大气污染防治除工业治理外,还包括建筑扬尘防治、油烟管控、机动车尾气治理、油品管理、垃圾禁烧、物料覆盖、道路洒水保洁等多项工作,我局将根据职责分工,积极做好工业企业监管。再次感谢您对我区空气质量的关注,祝您生活愉快。电话回复来电人,来电人联系不上。

(三)罗庄区

1、12月1日,市民来电求助:市民车辆鲁Q3Y121,2016年在罗庄区沂河路与罗四路交汇处交通运输公司检测线进行年审,其车辆未通过环保检测,临沂市环保局判定市民车辆为黄标车,其表示车辆为正常车辆,市民要求市环保局将车辆更改为正常车辆,请予以办理,谢谢。(要求承办单位与其联系)

办理情况:罗庄区环保分局回复:您反映的问题(工单编号181130143405281432,“市民来电举报:其于2018年12月份到罗庄区沂河路与罗四路交汇处交通运输公司检测线进行年审,其车辆未通过环保检测。临沂市环保局判定车牌号:鲁Q3Y121,是黄改绿车辆,工作人员要求提供安装黄改绿设备的申请表,车主申请表无法提供,要求恢复其车辆可以正常审车,请予以调查处理”已由罗庄区环保分局安排流域生态科科长边金鹏进行专项办理。经落实,该市民车辆黄改绿手续不是罗庄环保分局办理,车辆挂牌信息归属地是兰山区,黄改绿手续也是属于兰山区。已电话告知车主市民携带身份证、行驶证等相关手续到兰山环保分局查找黄改绿手续,找到手续后其车辆可以在临沂正常审车,市民表示理解和满意。下步将加强监督管理,如有疑问请拨打7105157继续咨询反映。2018年12月4日致电诉求人表示理解。同时,感谢诉求人对罗庄区环保分局工作的关注、理解和支持。电话回复来电人,来电人表示满意。

(四)河东区

1、12月6日, 市民来电求助:2018年12月6日,市民至郯城县庙山镇驻地路政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审车时,系统显示其车辆鲁Q3V182在河东区温泉路与北京东路交汇处河东区车管所内部正直检测线已登陆环保信息系统,导致其无法正常审车,市民表示其未在该处登陆,要求协调正直检测线取消其车辆的环保登陆信息,请予以办理,谢谢。

办理情况:河东环保分局回复:已与反馈人联系并处理好相关的业务办理,举报人表示满意。电话回复来电人,来电人表示满意。

2、12月17日,市民通过市政府公开电话求助:河东区郑旺镇邵家湾村,自2018年11月11日开始,临沂市环保局禁止该村所有小型企业开工生产,要求尽快给予合理解释,请予以办理,谢谢。

办理情况:河东环保分局回复:接到临沂12345热线接听的市民来电(工单编号:181207104612922201),反映“临沂市环保局禁止郑旺镇邵家湾村所有小型企业开工生产”的问题,我局执法人员立即进行调查,现将查处情况汇报如下: 市民反映的情况已由河东环保分局受理,已安排监察大队进行专项办理。经落实,市民反映的“临沂市环保局禁止郑旺镇邵家湾村所有小型企业开工生产”问题不属实。我局从未禁止某区域所有企业开工生产,如市民有违规项目被环保部门依法关停,可按规定申报环保手续,取得环评批复、通过环保验收后,方可正常生产;办理环评手续请咨询管理科:0539-7117591,市民也可到河东区政务大厅环保窗口咨询。已使用号码7117529于17日18时45分和市民反馈,市民表示理解,感谢您继续监督和提供宝贵意见。电话回复来电人,来电人表示满意。

二、回退工单及法律政策依据

1、12月1日,市民来电求助:2018年9月2日-2018年10月20日左右,其在兰山区柳青街道北京路23号环保局担任保安职位,现已离职,该处只发放其1700元工资,其表示发放工资不足,要求尽快发放剩余工资,请予以办理,谢谢。

――市环保局办公室回退:该物业公司不是市环保局的下属单位,由市环保局、地震局、工程咨询院、恒正会计师事务所等在市环境科研综合楼办公的单位共同招聘。物业人员由物业公司自行招聘、管理、发放工资。该问题不属于我局职责范围。

2、12月3日,市民来电求助:兰山区沂州路与陵园前街交汇处烈士陵园南门东侧河道,常年流淌污水,水呈现黑色,气味刺鼻,要求落实治理,请予以办理,谢谢。

――市民反映位置为城市内河,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城市建设管理体制的通知》(临政发〔2014〕4 号),城区主要河道和闸坝由市园林局维护管理。根据《临沂市园林局责任清单》一、部门主要职责:4)承担城市园林绿化和和滨河景区工程项目的审查、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23)负责所辖河道的清淤、疏浚工作。(27)负责景区内所辖工程向工业、城镇、农业供水调配。(28)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滨河景区内安全生产、所辖河道防汛抗旱工作。26)负责景区内园林绿地、 湿地保护、广告等其它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查、建设、 养护和管理。建议转园林局办理。

3、12月10日,市民来电建议:市民表示济南市长清区不允许燃放鞭炮,市民认为有利于环境保护,希望兰山区学习该政策禁止市区燃放鞭炮,请予以研究决定,谢谢。

――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市级有关部门单位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通知》(临政办发[2016]4号)要求,“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由市城管局查处,建议转市城管局办理。

4、12月13日,市民来电建议:市民表示济南市长清区不允许燃放鞭炮,市民认为有利于环境保护,希望兰山区学习该政策禁止市区燃放鞭炮,请予以研究决定,谢谢。

――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市级有关部门单位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通知》(临政办发[2016]4号)要求,“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由市城管局查处,建议转市城管局办理。

5、12月15日,市民来电求助:市民的车辆鲁QNY058于2018年9月份至临沂市车管所年检,年检合格,2018年11月22日临沭县交警支队通知该车辆需要报废,若不报废车辆将没收车辆,市民表示其车辆已年检合格,不应该立刻报废,要求延缓报废时间或者给予报废补贴,请予以办理,谢谢。

――车辆报废业务不属于环保局职责范围,建议转交警部门办理。

6、12月19日,市民来电投诉:兰山区祝丘路与金六路交汇处龙河湾小区,该小区东侧河流散发臭气,要求尽快清理,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兰山区环保分局回退:举报人反映的龙河湾小区东侧河流散发臭味,经查,该小区东侧河流沿线无工业废水排放,异味造成原因为沿线污水管道生活污水进入,故建议转市排水所。

7、12月21日,市民来电投诉:1、兰山区长沙路柳青河桥,该桥下有一处管道流淌污水至柳青河内,要求尽快落实查处,2、兰山区南昌路柳青河桥,该桥下有一处下水沟流淌污水至柳青河内,要求尽快落实查处,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兰山区环保分局回退:经调查举报人反映的兰山区长沙路柳青河桥和南昌路柳青河桥周围无工业企业污染源。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市级有关部门单位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通知》为市住建局管理范围。

8、12月21日,市民来电建议:兰山区金四路与沂州路交汇处颐龙恒泰小区,小区外南侧河流,每天散发臭味,建议落实治理,请予以研究决定,谢谢。

——城市内河治理属于城管局管,建议转交市城管局。

9、12月22日,市民来电求助:兰山区祝丘路与海关路交汇处颐景恒泰小区北侧青龙河下游,存在不明工厂沿河排污,要求落实污染源,尽快查处,请予以办理,谢谢。

——兰山区环保分局回退:经排查,该河道周围无工业污染源,为管网泄露,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市级有关部门单位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通知》属市住建局管理,建议转交市住建局调查处理。

10、12月23日,市民来电求助:兰山区临西六路与滨河大道交汇处祊河排水口处,2018年12月16日有不明单位向该河内排放污水,要求尽快查处污染源。请予以办理,谢谢。

——兰山区环保分局回退:经查,兰山区临西六路与滨河大道交汇处周围无工业企业污染源。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市级有关部门单位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通知》为市住建局管理范围,建议转交市住建局调查处理

11、12月23日,市民来电投诉:兰山区双岭路与滨河路交汇处书法广场向北400米有一处排污口,每天向河道内排放污水,要求相关部门落实尽快查处制止排放污水,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兰山区环保分局回退:经排查,该河道周围无工业污染源,排放为生活污水,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市级有关部门单位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通知》属市住建局管理,建议转交市住建局调查处理。

12、12月24日,市民来电投诉:兰山区祝丘路与清河北路交汇处滨江中央华府小区东侧河流,2018年12月散发异味,污染严重,要求落实治理,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兰山区环保分局回退:经排查,该河道周围无工业污染源,为管网泄露,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市级有关部门单位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通知》属市住建局管理,建议转交市住建局调查处理。

13、12月24日,兰山区金四路与沂州路交汇处颐龙恒泰小区,小区外南侧河流,每天散发臭味,建议落实治理,请予以研究决定,谢谢。

——兰山区环保分局回退:经排查,该河道周围无工业污染源,为管网泄露,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市级有关部门单位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通知》属市住建局管理,建议转交市住建局调查处理。

14、12月27日,市民来电投诉:兰山区祝丘路与金六路交汇处龙河湾小区,该小区东侧河流散发臭气,要求尽快清理,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举报人反映的龙河湾小区东侧河流散发臭味,经查,该小区东侧河流沿线无工业废水排放,异味造成原因为沿线污水管道生活污水进入,故建议转市排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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