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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信访举报件及边督边改公开情况(第七批)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4-22

山东省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交办第七批信访件共计132件。截至4月22日12时,已全部办结。已办结的132件中属实114件,不属实18件,现予以公开

山东省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信访举报件及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七批)
序号 批次 受理编号 案件来源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县(市、区) 主办单位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办结 是否属实 处理类别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备注
1 7 访受〔2021〕D04150001号 来电 费县探沂镇沈家村工业园区内丰荣木业公司,生产板材过程中粉尘污染。 费县 费县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 1、丰荣木业公司实为费县丰荣板材厂,位于探沂镇沈家村西,负责人为张某某。其年产1.5万立方米多层板项目于2017年9月取得环评批复,2018年8月通过环保验收。公司外购板皮经涂胶、热压、锯边后制成多层板,主要产尘环节为锯边工序,含尘废气经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
2、2021年4月16日,市生态环境局费县分局会同探沂镇政府现场检查时,企业正常生产,车间因锯边下脚料清理不及时存在积尘。市生态环境局费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有组织粉尘及厂区无组织粉尘进行现场检测,结果分别符合《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要求。
责令改正 市生态环境局费县分局责令该企业规范管理,定期清理下脚料,及时打扫车间卫生。
2 7 访受〔2021〕D04150002号 来电 临沭县临沭街道曹界前村,村党支部书记、某党员向临沭镇镇北侧凌山头水库倾倒大量积粪,造成水污染。市民2021年2月1日已向临沭县环保局反映过此问题,至今未处理。 临沭县 临沭县人民政府 涉水污染 与第4批访受〔2021〕D04120006号并案处理。
1、2021年1月28日,临沭县临沭街道曹界前村村民秦某洗委托其嫂子胡某彩(村干部秦某东家属)、秦某学等人运输约6吨鸡粪,暂存于凌山头水库上游北侧,用于春耕,存放点有2处,均位于凌山头水库最高洪水位线96米高程线以下。2月5日市生态环境局临沭县分局现场检查时,发现粪污未流入水库。
2、2021年2月19日,临沂市生态环境局临沭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凌山头水库水质开展第一季度例行检测,检测结果各项指标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的Ⅲ类标准要求。
3、2021年2月2日接群众信访后,市生态环境局临沭县分局已于2月5日对秦某洗在水库最高水位线以下的岸坡内堆放养殖污染物行为立案调查,已下达处罚决定书,处以12.5万元罚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2处鸡粪已于2月15日前清理完毕。
其他 市生态环境局临沭县分局会同临沭街道办事处做好原信访群众的答复解释工作。
3 7 访受〔2021〕D04150003号 来电 临沭县石门镇陈官庄村原村书记与某村民,在村中心街西侧朱老六超市向南第三个院落内生产塑料颗粒,前期县环保局已拆除设备,近日夜间再次恢复生产,排放污水,要求制止。 临沭县 临沭县人民政府 涉水污染 1、临沭县石门镇陈官庄村村民陈某兵,租用原村支书陈某的场院,从事塑料颗粒生产,院落位于陈官庄村中心街西侧朱老六超市向南。
2、2021年3月25日,市生态环境局临沭县分局、石门镇政府根据群众反映线索现场检查时,发现该项目未办理环评手续,未建设污染防治设施,属“散乱污”项目。石门镇政府已切断该项目工业用电,拆除其生产设备。
3、2021年4月16日,市生态环境局临沭县分局现场检查时,院内无生产设施,无生产迹象,仅存有部分生产原料。
关停取缔 临沭县政府责成石门镇政府按照“两断三清”的标准,对该项目现场存放的生产原料彻底清理,目前已清理完毕。
4 7 访受〔2021〕D04150004号 来电 兰山区义堂镇泰和庄村,2021年4月14日起村内自来水被污染,气味刺鼻,村民无法正常使用。 兰山区 兰山区人民政府 涉水污染 1、反映的泰和庄村实为兰山区义堂镇太和庄村,该村入户自来水源为自备水井,井深约160米,主要用于村民洗衣、清洁、绿化等用途,非饮用水源。义堂镇政府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采样分析,主要水质指标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要求。太和庄村村委于2019年8月在村委办公楼院内专门安装大型水质净化机免费为村民供应生活饮用水。
2、2021年4月16日,兰山区水务局和义堂镇政府组织人员随机走访村内3户居民,未发现自来水气味刺鼻或受到污染情况,也未发现涉水工业企业,但自备井储水压力罐存在清洗不及时问题。
责令改正 兰山区水务局和义堂镇政府要求该村对储水压力罐定期清洗。 *
5 7 访受〔2021〕D04150005号 来电 平邑县平邑镇大井四村,某村干部在村西主干道路南侧居民区内养鸡,晾晒粪便,气味污染。 平邑县 平邑县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 刘某泉为大井村支部委员,其养殖场位于村西北主干道南侧,距离居民区约400米,属限养区。鸡舍面积1.3余亩,存栏蛋鸡1000余只,属蛋鸡养殖专业户,有养殖异味。
2021年4月16日,平邑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现场检查时,刘某泉在其养殖场周边晾晒粪便,未发现其在居民区内养殖和晾晒粪便的情况。
责令改正 平邑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责令刘某泉对晾晒粪便进行清理。4月16日下午已清理完毕。刘某泉计划5月1日前将鸡全部售出,并承诺不再复养。
6 7 访受〔2021〕D04150006号 来电 沂南县大庄镇233国道岳家河阳段的同城食品厂,屠宰鸭子,排放污水,气味难闻,造成污染。 沂南县 沂南县人民政府 涉水、大气污染 1、该企业为沂南县同诚食品有限公司,主要从事肉鸭屠宰加工,1500万只/年肉禽屠宰项目于2017年7月完成现状评估环保备案,2018年12月取得排污许可证。主要工艺为活鸭-宰杀-分割-速冻-成品。企业配套建设了2台1t/h燃气锅炉,1座1200立方米/天污水处理站。主要污染物为屠宰废水和异味气体。屠宰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放,排污口安装水质在线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保护部门联网。挂鸭台废气经喷淋塔处理后排放,调节池废气经光氧催化装置处理后排放。企业已落实排污许可自行监测、执行报告制度,环境管理台账齐全。
2、根据生产计划,该企业2021年4月16日-18日停产,2021年4月19日,市生态环境局沂南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其外排废水、废气和无组织废气进行检测,检测结果符合《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第2部分:沂沭河流域》表2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调阅2021年以来的在线监控历史数据,未发现超标排污行为。走访周边岳家河阳村10位村民,均表示企业生产时无气味难闻现象。
其他 沂南县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沂南县分局加强对该企业监管。
7 7 访受〔2021〕D04150007号 来电 河东区汤河镇管岭村,经济开发区某村民在该村西耕地内从事电镀锌加工,排放污水。 河东区 河东区人民政府 涉水污染 4月16日,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联合汤河镇政府对管岭村西侧耕地进行排查,未发现电镀锌加工户;同时对周边住宅、厂房及养殖户进行拉网式排查,均未发现电镀锌加工迹象。 *
8 7 访受〔2021〕D04150008号 来电 罗庄区付庄办事处陈武庄村村东建筑垃圾厂,倾倒工业有毒产品、生活垃圾,造成污染。 罗庄区 罗庄区人民政府 固废污染 与第4批访受〔2021〕D04120009号并案处理。
1、反映的建筑垃圾厂为罗庄区建筑垃圾循环化综合利用项目,是罗庄区根据《临沂市建筑垃圾治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临政办字[2019]1号)文件要求,在傅庄街道陈武庄村建设的建筑垃圾消纳场(临沂市丰洁环卫有限公司),占地约260亩,坑塘平均深度30米,一期进行厂区填埋,二期进行建筑垃圾循环利用(以建筑垃圾为原料,经原料接收、破碎、筛选等生产工艺后得到再生石子,再与外购水泥、砂等经搅拌、压制成型得到再生砖),2019年7月一期建成投入使用,二期正在建设。
2、该公司扬尘监测、洗车机、洗车池、监控设施齐全。对车辆进出消纳场情况进行全面监控,厂区内配备场地监控5处,水域监控1处,24小时不间断拍摄,并与市城市数字化信息平台对接,实行信息共享。所有进场车辆必须安装GPS系统、在市城管局备案、有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备案的准运证件,确保进入消纳场全部建筑垃圾都能查到来源地。专人负责每辆进场渣土车辆,确保一车一人,从进场至出场进行台账登记。经抽查视频、调阅台账后,没有生活垃圾、工业垃圾混入建筑垃圾。
3、该公司地表没有生活垃圾、有毒工业垃圾。随机抽取不同深度的6个点位进行挖掘检查,没有生活垃圾及有毒工业垃圾填埋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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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7 访受〔2021〕D04150009号 来电 兰陵县新兴镇云铺村村民在村西水泥路向西20米左右基本农田内建设养殖鸭棚,排放粪便至村西水泥路向南100米左右约2公里长的河沟内,气味污染。 兰陵县 兰陵县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 反映的养鸭棚,业主为张某某,位于新兴镇云铺村村西,2020年6月份建成使用,设计存栏规模为1.8万只,占地面积1440平方米,属于规模养殖场,占地类型为基本农田,无用地、环评等手续,未建设沉淀池等治污设施。该养鸭场于2021年3月4日出栏后,一直处于停养状态。2021年4月16日,新兴镇政府检查时发现,养鸭棚养殖废水和冲棚废水流入鸭棚西侧田间墒沟,向南流淌约80米后,向东流淌约100米,后向正南沟渠流淌约200米,异味明显。 清理取缔 1、新兴镇政府要求张某某对受污染的墒沟、沟渠进行清理,现已清理完毕。
2、新兴镇政府对张某某养鸭场下达限期拆除通知书,责令4月21日前自行拆除养殖设施。4月20日已拆除。

10 7 访受〔2021〕D04150010号 来电 蒙阴县桃墟镇郭家水营村村内加油站南侧的塑料筐生产厂,塑料颗粒加热时气味难闻,造成空气污染。 蒙阴县 蒙阴县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 1、该塑料筐生产厂全称为山东绿盈盈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位于蒙阴县桃墟镇郭家水营村恒发加油站南侧30米处,主要生产塑料桃筐,未配套建设大气污染治理设施,属于清理取缔类“散乱污”企业。
2、2020年5月,根据群众举报,桃墟镇人民政府已依法对其进行关停,拆除部分设备,因考虑实际经营人类某身体健康因素,故未全部拆除设备。2021年4月16日现场检查时,只有部分设备未拆除,无生产原料,无生产迹象,无难闻气味。期间无反弹。
关停取缔 桃墟镇人民政府已按“两断三清”标准对该企业断水断电,拆除剩余设备,预计4月25日完成清理。
11 7 访受〔2021〕D04150011号 来电 兰陵县新兴镇小寨子村村南与枣庄交界处兰陵县辖区内,该处12个养殖鸡棚,白天使用生物质锅炉,夜间燃烧煤炭炉,污水未经过净化夜间偷排。 兰陵县 兰陵县人民政府 涉水、大气污染 1、反映的养殖场为峄城区德源养殖场,位于枣庄市峄城区峨山镇郭山村与兰陵县新兴镇古林村交界,占用峄城区峨山镇郭山村土地24835平方米,占用新兴镇古林村土地8100平方米,位于非禁养区内,共有12个养殖棚,现存栏31万只白羽鸡,属于规模养殖场,2018年10月取得枣庄市峄城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峄城区德源养殖场白羽肉鸡养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峄环行审字[2018]069号),2020年3月取得排污许可证,2021年1月份完成自主验收。
2、2021年4月16日,新兴镇政府现场检查发现,该养殖场在峄城区峨山镇境内建有1座3t/h生物质取暖锅炉和1座100m3/d污水处理设施,厂区内无燃煤设施和散煤存放迹象;废水处理达标后,用于周边农田灌溉,厂区内及周边均未发现污水外排现象。
其他 1、新兴镇政府联合枣庄市峄城区峨山镇政府加强日常巡查,督促企业落实环保措施。
2、2021年4月21日,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兰陵县分局将有关问题函告枣庄市峄城区生态环境部门。

12 7 访受〔2021〕D04150012号 来电 经济开发区梅埠办事处李湖村,村李湖桥东路南侧的大棚,每天夜间23:00焚烧绝缘体,气味刺鼻。 河东区 河东区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 反映的大棚位于河东区梅家埠街道李家湖村李湖桥东100米路南,经营者为该村村民李某。李某在自家民房内从事废旧电机转子回收,采用焚烧方式分离铜线,焚烧过程中会产生刺鼻性气味。该项目未办理土地、规划、环评等手续,属“散乱污”企业。 关停取缔 1、4月17日,梅家埠街道办事处对李某加工作坊按“两断三清”标准完成清理取缔。
2、河东区政府责成梅家埠街道办事处落实属地职责,加强日常巡查监管,防止死灰复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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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7 访受〔2021〕D04150013号 来电 费县石井镇板桥村,某村民在村居民区东侧建设瓦房结构养猪场,每日排放粪便至猪场南侧道路,将垃圾抛洒至河道内,气味污染。 费县 费县人民政府 大气、涉水污染 1、反映的梁某某养殖场位于费县石井镇板桥村东,属非禁养区。建有猪圈18间、沉淀池1个(容积18立方米),在养生猪39头。反映的河道实为猪圈西侧自然排水沟。
2、2021年4月16日,费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会同石井镇政府现场检查,该养殖户沉淀池无防雨措施,粪污未及时清理造成外溢;养殖粪便堆积在猪圈南边道路一侧,产生异味。
3、猪圈西侧自然排水沟内存有塑料袋、饮料瓶等少量生活垃圾,存有异味。
责令改正 1、石井镇政府责令该养殖户立即清理堆放道路一侧的粪便。该养殖户已于2021年4月17日完成清理。
2、费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对该养殖户下达设施配建指导意见书,责令其于2021年4月23日前规范沉淀池、完善防雨防溢流措施。
3、2021年4月17日,该养殖户已将排水沟内垃圾清理完毕并重新覆土。

14 7 访受〔2021〕D04150014号 来电 郯城县马陵山景区南泉村,村正东有三个窑厂,挖掘山体,污染地下水源。 郯城县 郯城县人民政府 涉水污染 1、反映的三个窑厂,分别为郯城县利民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郯城永盛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临沂乔氏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均位于郯城县马陵山景区南泉村东。3家企业环保手续齐全,原料、工艺、产品相同,均以页岩为原料,经破碎、混料、成型、烧制等工序生产页岩砖。生产过程不产生废水,脱硫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不外排。
2、2018年,在全县砖窑厂整治活动中,发现以上3家页岩砖企业涉嫌盗采页岩。2018年1月29日,郯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郯城县利民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盗采行为立案处罚,罚款3万元。2019年,郯城永盛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临沂乔氏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因盗采,其负责人乔某永(两家公司负责人为同一人)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郯城县利民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自2019年8月6日自行停产至今;郯城永盛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和临沂乔氏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自2019年12月5日自行停产至今。
3、2021年4月16日,临沂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现场检查发现,3家企业均未恢复生产,调阅在线监测显示长期停产,未发现废水排放污染地下水源问题。
其他 郯城县马陵山景区管委会、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继续加强巡查,严厉打击盗采行为。
15 7 访受〔2021〕D04150015号 来电 沂水县夏蔚镇石牛峪村,村西侧不知名沂南县村民与现任村书记在基本农田内圈占百余亩土地,将田地性质更改为荒山并在该处建设养殖场(村民称此处土地为大平),将粪便污水排放至河内,导致地下水被污染,且该村民以养殖的名义在此片土地内开采山石,对外售卖。 沂水县 沂水县人民政府 涉水污染、生态 1、群众反映“不知名沂南县村民”,为沂水裕华牧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谢某某。沂水裕华牧业有限公司位于夏蔚镇石牛峪村西侧大平山顶,占地141951平方米,2019年5月开始建设,2019年12月建成,主要从事种鸭养殖,为规模化养殖场,石牛峪村现任村书记何某不参与该公司建设和经营。
2、查阅“夏蔚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2006-2020)”,沂水裕华牧业有限公司所处地块土地性质为一般农田,非基本农田,土地性质未发生变更。2019年5月14日,该地块设施农用地类型为畜禽养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登记备案证明,不存在将基本农田变更为荒山的问题。
3、2019年1月,沂水裕华牧业有限公司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备案,实际建设与备案登记表不符,登记养殖规模28万羽,实际养殖规模10万羽,目前在养2.56万羽,登记表中养殖废水采用A/O工艺处理,实际养殖采用环保垫料模式,无废水产生,无需建设污水处理设施,不存在粪便污水外排河道行为。在养殖周期结束后,鸭粪与垫料出售给种植户用作有机肥料。厂区内生活污水采用三级沉淀池沉淀后,用于场区绿化灌溉。2021年4月16日,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石牛峪村养殖场区内外2处自备井(场区内1处,居民生活区1处)进行了取样检测,检测结果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III类水质标准。
4、该项目建设地点地形西北高、东南低,建设时对场地进行场平作业,产生的砂石均用于场区内基础设施建设,无对外售卖情况。
其他 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责令沂水裕华牧业有限公司重新进行环境影响备案登记。
16 7 访受〔2021〕D04150016号 来电 兰山区临西十三路兰田二手市场,有人非法回收三元,造成环境污染。 兰山区 兰山区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 反映的兰田二手车市场位于临沂市临西十三路与双岭路交汇处。该二手车市场于2006年成立,以二手机动车交易与车管服务为主营业务。2021年4月16日,兰山街道办事处对兰田二手车市场进行全面排查走访,重点对市场内8家汽车维修店进行逐一检查,未发现有回收或存放三元催化装置情况。 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大宣传力度,并严查违法经营、回收或者存放三元催化装置现象。
17 7 访受〔2021〕D04150017号 来电 郯城县杨集镇房路村G205国道房路段北端,村民在村原灌溉水源处私设油罐;原村书记在油罐对过水源处填埋土地,建设农贸产品交易市场;外村村民在该处耕地内建设酱菜园生产酱菜,排放污水。 郯城县 郯城县人民政府 涉水污染、其他 1、反映的灌溉水源是一处口径50cm的灌溉水井,在用,位于杨集镇房路村刘瓦路西侧约70米,东侧距离刘某刚油罐约50米,东北方向距离酱菜园约200米。
2、杨集镇房路村村民刘某刚在自建房屋西侧存有油罐(地上罐)1个。该油罐于2013年购置,购置前用于储存汽油,未清洗,购置后一直未使用,闲置至今。4月16日,杨集镇政府检查发现,该油罐空置,周边未发现污染痕迹。
3、杨集镇房路村负责人刘某国租赁村集体废弃汪塘,用渣土将该处填平,4月16日,杨集镇政府检查发现,该处已荒废未使用,地面上未建设附属建筑。该区域无农贸产品交易市场。
4、杨集镇杨南村村民李某租用房路村土地(约5.5亩,其中耕地约4.7亩,设施农用地0.8亩),用于腌制酱菜,有晾晒场1处,简易棚2个,腌制池12处(每个55立方左右)。腌制池底部铺设两层防渗膜,腌制用水循环使用,酱菜经腌制后直接晾晒,无废水外排。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该项目无需办理环评手续。4月16日,杨集镇政府现场检查,未发现污水排放痕迹。
责令改正 1、刘某刚5月底前自行处置废弃的油罐。杨集镇政府将监督好刘某刚处置行为,确保合法合规。
2、对于杨南村村民李某占用耕地违法行为,4月18日,郯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向其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限期7日内恢复耕种。

18 7 访受〔2021〕D04150018号 来电 沂水县富官庄镇吕家坡村东、西、北侧多家养牛户,粪便随意堆放,造成空气污染和水污染。 沂水县 沂水县人民政府 涉水、大气污染 1、富官庄镇吕家坡村养牛户共计16户,其中养殖专业户9户,散养户7户,均位于非禁养区。9户养殖专业户存栏分别为:程某富31头、程某生29头、程某建95头、程某71头、程某满35头、程某克23头、程某厂56头、程某贞41头、程某栋25头;7户散养户存栏分别为:程某安7头、程某峰16头、程某敏14头、程某省17头、程某照12头、王某某17头、程某武10头。16户均存在不同程度的粪便堆积,存在异味;除程某安、程某省外,其他14户沉淀池等养殖设施配建不达标,少量污水外流。
2、2021年4月17日,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吕家坡村地下水水质进行了采样检测,结果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Ⅱ类水质标准。
责令改正 1、富官庄镇政府要求养殖户当日内将牛粪清理干净。目前,已清理完成,并使用除臭剂清除异味。该村养牛户已与富官庄镇徕庄村鑫和现代农业园区签订协议,牛粪由该园区定期处理。
2、富官庄镇政府责令设施配建不达标的养殖户配建与养殖规模相适应的污水处理设施。目前,已开工建设,4月30日前完成。

19 7 访受〔2021〕D04150019号 来电 平邑县宗圣路与银花路交汇处锦泰国际小区,无绿化覆盖,沙尘污染严重,造成大气污染。 平邑县 平邑县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 与第5批次〔2021〕D04130010号信访交办案件并案处理。
锦泰国际小区8、9、11及12号楼之间的空地仅种植了部分乔木,未种植草皮,部分裸土导致扬尘。
责令改正 平邑县住房保障中心责令该小区物业公司加强物业管理工作,并于5月30日前完成裸土整平覆盖、草皮种植绿化等工作。
20 7 访受〔2021〕D04150020号 来电 蒙阴县联城镇王去峪村某村民在村南侧养殖猪,对外宣称为黄烟合作社,距离村庄较近,靠近水源,造成污染。 蒙阴县 蒙阴县人民政府 涉水污染 1、2020年3月,蒙阴县联城镇王去峪村村民刘某某取得设施农用地登记备案证明,计划在王去峪村村南建设5614平方米养殖场。后期根据需要,实际在该地块建设了生猪养殖和烤烟两个项目。
2、生猪养殖项目情况。已建设猪舍4座、面积1600平方米,存栏育肥猪400头,位于非禁养区,主要采取圈舍饲养方式,
3、烤烟项目情况。2020年,联城镇扩大黄烟种植面积,需增建烤房。联城镇烟站经与刘某某协商,在其备案的设施农用地范围内建设简易烤房群,由山东省烟草有限公司蒙阴分公司出资平整场地,刘某某无偿提供场地给烟站使用。现已建成烤房10座,占地面积约1000平方米。2020年12月21日,联城烟站将烤房移交给联众烟叶生产专业合作社,产权归合作社所有。
4、猪舍使用干清粪工艺,利用容积1200立方米的沼气包囊收集养殖废水,未建设晾粪场,现有污水沉淀池与养殖规模不匹配,污水沉淀池、粪污通道未配建雨污分流设施。4月16日,联城镇政府、县农业农村局和畜牧发展促进中心进行现场检查,排查该养殖场周边区域,未发现粪污外排痕迹。
5、该养殖场距离王去峪村约240米,距离最近的居民自备井(主要用于畜禽养殖)约130米,距离王去峪村饮用水井约500米。4月16日,市生态环境局蒙阴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两处水井进行取样检测,检测项目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III类标准限值。
责令改正 联城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农村局、县畜牧发展中心对该养殖户进行了技术指导,责令该养殖户4月20日前建设完成晾粪场、沉淀池加盖防雨棚、粪污通道做到雨污分流。同时,及时清理转运粪污,保持周边环境整洁卫生,对猪舍和粪污处理设施喷洒生物除臭剂,消除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1 7 访受〔2021〕D04150021号 来电 罗庄区罗庄街道后官战湖村某村民在村水塘西侧院落内填埋两个焦油池,污染地下水,4月14日工作人员已将其中一个焦油池挖掘清理,尚有一个焦油池未清理;该处向东南方向约200米院落,镇中路路南,院落前有一大型地磅,某村民在此加工生产塑料颗粒,气味污染。 罗庄区 罗庄区人民政府 涉水、大气污染 1、反映的无名院落为2017年以来空置院落,为罗庄街道后官战湖村村民刘某某之子刘某所有,4月13日-18日,罗庄街道办事处对该院落进行了随机布点7处挖掘,发现该院落东南角1处、西南角1处私自填埋的煤焦油池,清挖出煤焦油渣及沾染物400吨左右。
2、反映的塑料颗粒厂位于罗庄街道后官战湖村,该院落业主为孙某某,2011年-2017年为废品收购点,2017年至今一直为闲置院落。2021年4月16日,罗庄街道办事处现场检查时,该处无生产设备,无生产原料及产品,未发现私自加工塑料颗粒现象和气味污染问题。走访周边4名群众,均反映不存在气味污染问题。
立案侦查、关停取缔 1、临沂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将涉嫌非法填埋危险废物的刘某移交公安机关调查,公安机关正在侦办。
2、罗庄街道对刘某空置院落发现的煤焦油渣及沾染物委托第三方公司处置,危废转移手续已申报。目前收集、分类、包装已完成,正在联系转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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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7 访受〔2021〕D04150022号 来电 莒南县洙边镇聂家庄村,村民承包塘坝养鱼,因上游某养猪户养猪,随意排放猪粪导致其鱼塘内鱼死亡。 莒南县 莒南县人民政府 涉水污染 1、洙边镇聂家庄子村村民刘某某在该村南约300米处租赁他人的养殖场所1处,位于非禁养区,占地约2亩。建有猪舍7栋,总面积约600平方米,现存栏生猪30头,属于散养户。建有约3立方米的沉淀池,无粪场,雨污分流不彻底。
2、2021年4月16日,莒南县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洙边镇政府现场核查,粪污通过南侧沟渠外溢至养鱼塘坝(水面约500平方米),造成鱼塘内鱼类死亡,约10-15公斤。
其他 1、洙边镇政府责成刘某某及时清理转运新产粪污,对外溢粪污进行清理,现已清理完毕;完善粪污处理设施,2021年4月30前完成。
2、经调解,养殖户与鱼塘承包户达成赔偿协议,取得鱼塘承包户的谅解。

23 7 访受〔2021〕D04150023号 来电 沂水县四十里堡镇平子岭村西岭处南北约150米、东西约80米左右的桃园近期夜间被挖掘多个10米左右的深坑,导致土地下沉,生态环境被破坏。 沂水县 沂水县人民政府 生态 群众反映的“沂水县四十里堡镇平子岭村西岭桃园”面积实为40亩,土地属村集体所有。2009年9月因长深高速(原名青临高速)建设,经原沂水县国土资源局批复为临时用地,作为取土场,取土面积36171平方米,深度约5米。取土完成后按批复要求复垦种植桃树。2020年3月由朱某某承包用于种植绿化苗木。2020年6月,平子村修户户通硬化路村集体取土160立方米用于修整路基。2021年2月,朱某某非法在承包地东北角取土,形成了1个占地约700平方米、深度约2米的采坑,导致土地下沉,生态环境被破坏。现场未发现其它采坑。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1、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朱某某非法采矿违法行为立案调查,拟处罚款6000元。四十里堡镇政府责令朱某某对非法取土坑恢复治理。目前,已完成恢复治理。
2、平子岭村未经批准私自取土,鉴于用于村内公益事业,且情节轻微,免于处罚。四十里堡镇党委对村支部书记批评教育,并在全镇范围内通报批评。
3、四十里堡镇加大巡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破坏生态环境行为。
通报批评
1人

24 7 访受〔2021〕D04150024号 来电 罗庄区罗庄街道西山村村东原大纬建陶厂,非法加工钢渣,造成水污染和噪声污染。 罗庄区 罗庄区人民政府 涉水、噪声污染 1、原大纬建陶厂2010年因经营不善倒闭,负责人钱某某将厂区租赁给罗庄街道西山村村民张某某、孙某某,张某某、孙某某又将该厂区部分区域租赁给罗庄街道西山村杨某某,杨某某于2021年1月开始存放钢渣原料,主要从事钢渣筛选经营,无水洗工序,筛选过程中产生噪音。该项目无立项、环评、规划、土地等审批手续,属“散乱污”项目。
2、2021年4月16日,罗庄街道办事处现场检查发现,现场未生产,存有钢筛2个,钢渣约2000吨,厂区内未发现废水排放迹象。
关停取缔 罗庄街道办事处已于2021年4月17日按“两断三清”标准完成清理取缔。 *
25 7 访受〔2021〕D04150025号 来电 兰陵县下村乡崔家沟村村东岭与富田村交汇处有四家养鸭场,每日排放污水,气味污染。 兰陵县 兰陵县人民政府 涉水、大气污染 2021年4月16日,下村乡政府对崔家沟村与富田村交汇处附近的养殖户进行排查,该区域共有6家养鸭户,其中,田某会、段某龙、段某刚3家属于规模化养殖场,已办理环保备案手续;田某、郝某金、王某宝3家属于养殖专业户。6家养殖场(户)均位于非禁养区,并均配建了沉淀池等设施,粪水用于还田施肥。现场发现,田某、田某会、段某刚、段某龙、郝某金5家养殖场(户)沉淀池存在粪水外溢至周围农田现象,有明显异味。王某宝养殖户自4月10日出栏后未补栏,粪水已全部用于还田施肥,无明显异味。 责令改正 2021年4月16日,下村乡政府责令田某、田某会、段某刚、段某龙、郝某金5家养殖场(户)对外溢粪污进行清理,4月18日已清理完毕。
26 7 访受〔2021〕D04150026号 来电 临沭县青云镇车庄村,村中心汪塘堆放很多垃圾,污染严重,希望及时清理。 临沭县 临沭县人民政府 固废污染 临沭县青云镇车庄村汪塘为村民史某连承包,从事养殖和经营,承包期为10年,自2020年5月30日至2030年5月30日,合同约定承包人有权对汪塘进行清淤、整治。2021年4月16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现场检查时,该汪塘已干涸,四周用铁丝网围挡,承包人史某联正使用挖掘机、拖拉机等机械将底部淤泥转运至汪塘边。现场有零星垃圾,已清理。
27 7 访受〔2021〕D04150027号 来电 沂南县青驼镇高家坊庄村,沂蒙路通往其村的道路两侧,有5户村民在自家院落内从事废旧电表拆解工作,噪声污染,重金属污染。 沂南县 沂南县人民政府 噪声污染 沂南县青驼镇高家坊庄村共5处拆解点,高某生、高某滨各1处,从事废旧电表拆解;高某荣3处,从事废旧电动车控制器拆解,业主均为该村村民。5处拆解点均无土地、规划、环保等审批手续,属“散乱污”项目。拆解点地面均已硬化,拆解过程无废水、废气产生,不造成重金属污染,噪声较小。 关停取缔 1、2021年4月21日,青驼镇政府对高某生等5处拆解点按照“两断三清”标准予以取缔。
2、沂南县政府责成青驼镇政府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职责,严防反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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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7 访受〔2021〕D04150028号 来电 郯城县港上镇停庙村村南红绿灯路口向南200米路东处垃圾加工厂,造成扬尘污染。 郯城县 郯城县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 反映的垃圾加工厂实为废铁分拣加工点,位于港上镇停庙村村南红绿灯路口向南200米路东处,占地约2亩,业主为秦某某。主要设备有上料机2台、球磨机2台、磁选机2台,原料为塑料下脚料(内含铁丝),通过上料、球磨、磁选、分拣,将废铁与塑料下脚料分离后,分别外售。4月16日,港上镇政府检查发现,该加工点露天作业,现场环境脏乱差,上料、球磨工序产生的扬尘无任何污染防治设备,无土地、环保、规划等相关手续,属“散乱污”企业。 关停取缔 郯城县港上镇政府按照"两断三清"的标准对该厂进行清理取缔,4月22日前完成。 *
29 7 访受〔2021〕D04150029号 来电 蒙阴县蒙阴街道姜家沟村某村民在村北侧居民区建设猪圈养殖生猪,噪声污染。 蒙阴县 蒙阴县人民政府 噪声污染 1、姜某某养殖场实际为家庭散养户,现有猪舍一处,现存栏4头仔猪。
2、猪舍离最近住户约20米,属于非禁养区,存在噪声影响的情况。
该养殖户已将4头仔猪转运到户主父母家,并表示今后不在此处进行养殖,并对场地及周边环境进行了彻底清理消毒。
30 7 访受〔2021〕D04150030号 来电 莒南县十字路街道尹鱼台村村支部书记利用职权破坏村内30多亩的耕地,堆放钢铁废渣和垃圾,造成土壤污染、水污染。 莒南县 莒南县人民政府 固废、土壤、涉水污染 1、反映的地块位于莒南县十字路街道尹家钓鱼台村东南500米处,该村村支书尹某某于2015年3月组织召开两委会,研究决定将此地块租给临沂瑞通物流有限公司使用,所得收入作为村集体收入。2019年10月至2020年3月,临沂瑞通物流有限公司在此处临时存放从山东鑫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的镍铁渣,无堆放垃圾。经调查,尹某某与该公司无关系。
2、2015年6月3日,原莒南县环境保护局曾委托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对此类镍铁渣进行浸出毒性检测(鲁环科检字〔2015〕0117号),不属于国家标准界定的危险废物。根据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第67号):自2019年7月1日,镍铁渣粉列入国家建材行业标准,适用于建材应用领域。山东鑫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按照环评要求将镍铁渣纳入一般固废规范管理,建有一般固废储存场所,镍铁渣收集后外售用于建材加工原料。
3、2021年3月26日,莒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检查时发现,瑞通物流未经审批,擅自占地堆放镍铁渣,占地约34亩。该地块现状地类为耕地,规划用途为允许建设区26.995亩、一般农地区合7.79亩,部分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莒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瑞通物流4月26日前消除压占行为,恢复土地原状。
4、2021年4月16日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十字路街道办事处对现场进行核查,瑞通物流已于2021年3月底将该处镍铁渣清理完毕,正按照莒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复垦要求,使用熟土进行表层覆盖。
其他 莒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督促瑞通物流消除压占行为,2021年4月26日前恢复土地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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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7 访受〔2021〕D04150031号 来电 郯城县高峰头镇贾庄村205国道贾庄段飞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东侧200米左右旺旺体育用品厂内,不明人员在此租赁厂房,每日使用垃圾生产卫生巾、纸尿裤,无环评手续。 郯城县 郯城县人民政府 其他(无环评) 反映的为临沂米宝宠物用品有限公司,租赁使用旺旺体育用品(2018年破产,生产设备设施已拆除)厂房,2020年12月开始建设宠物护理垫加工项目,拟安装3套多功能护理垫加工设备,目前已安装完1套。原料为绒毛木浆、高吸水树脂、熔喷布,经混合、压制、复合、压花等工序,生产宠物护理垫。该项目不使用垃圾生产卫生巾、纸尿裤,尚未投产,没有生产行为。该企业无立项、环保、规划等相关手续,不符合高峰头镇产业规划。 关停取缔 郯城县高峰头镇政府按照"两断三清"的标准对该厂进行清理取缔,4月26日前完成。 *
32 7 访受〔2021〕D04150032号 来电 兰陵县向城镇向城西村某村民在家杀猪,私自挖粪池,乱排污水,要求查处整改。 兰陵县 兰陵县人民政府 涉水污染 2021年4月16日,向城镇政府检查发现,张某某在自家院内建有待宰圈1处,面积约6平方米,现场无存栏生猪,院内有杀猪用的案板、吊杆等设备1套,无宰杀迹象,院外紧靠院墙处建有水泥制粪污收集池1处,约2立方,内无污水,收集池上方盖有岩板。
经兰陵县农业农村局调查,张某某曾于2021年2月9日-11日(农历春节前)进行生猪屠宰活动,之后一直未再屠宰。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1、2021年4月16日,向城镇政府责令张某某拆除杀猪设备和待宰圈,现已全部拆除。
2、兰陵县农业农村局对张某某非法从事生猪屠宰的行为立案处罚,拟罚款5000元。

33 7 访受〔2021〕D04150033号 来电 兰山区临西五路与金四路交汇处银凤花园小区,25号楼4单元靠近高架桥,每日通行高架桥的车辆排放尾气,噪声污染。 市直 临沂市公安局、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噪声、大气污染 与第4批访受〔2021〕D04120038号并案处理。
蒙山高架是我市构建城区立体交通网络的标志性工程,也是我市重要的民生工程。银凤花园小区位于蒙山高架桥与陶然路交汇处东北角,临近高架路沂州立交WN匝道。工程建设时期,该小区部分业主多次阻挠匝道施工,致使匝道建设长期处于停工,也未通车。为解决道路噪声问题,市住建局于2019年4月份在该段高架桥主路段安装高4米长150米的隔声屏障。
其他 1、兰山区政府积极推进该小区首排建筑搬迁,搬迁完成后立即对匝道进行施工建设,并将全线建设高标准降噪防护设施。
2、市公安局安排交警支队辖区大队与当地环保部门配合,加大对该路段通行车辆的尾气检测频率,及时发现并依法严厉查处尾气排放不合格车辆。

34 7 访受〔2021〕D04150034号 来电 兰山区滨河西路与银雀山路交汇处湖心岛南岛中心位置养马场,污水、粪便排放到沂河,造成污染。 兰山区 兰山区人民政府 涉水污染 反映的湖心岛南岛养马场实为临沂丰和海王马术俱乐部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成立,已取得工商营业执照。2021年4月16日,兰山区农业农村局联合金雀山街道检查发现,该俱乐部主要从事体育竞赛、健身休闲活动等,现场饲养1匹马,日产粪便15斤左右,配套容量100斤的粪便暂存桶1个,随生活垃圾定期清运。现场未发现餐饮等经营项目,无污水、粪便排放沂河问题。 责令改正 兰山区农业农村局和金雀山街道要求临沂丰和海王马术俱乐部有限公司及时清理马匹粪污。 *
35 7 访受〔2021〕D04150035号 来电 郯城县高峰头镇曹村北侧205国道西侧烟墩村南侧明辉再生资源公司,夜间生产,粉尘污染。 郯城县 郯城县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 1、反映的明辉再生资源公司实为临沂明辉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建有年处理20万吨废旧金属项目,环保手续齐全。原料为废旧汽车壳、车架、废铁散料等,经剪板、上料、破碎、磁选等工序生产小块废旧金属。主要产污环节为破碎和磁选工序,废气经1套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米排气筒排放。为节约用电成本,该公司多在夜间生产。
2、4月16日,高峰头镇政府、临沂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检查发现,该公司设备故障,正在维修,未生产,存在破碎和磁选工序封闭不彻底问题,调阅该公司运行记录和2020年6月的自行检测报告,显示设备正常运行,颗粒物、噪声达标排放。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对该公司破碎和磁选工序封闭不彻底的问题,进行立案处罚,拟处罚款2万元。
36 7 访受〔2021〕D04150036号 来电 郯城县李庄镇子房村村南通往庙山镇蓑庄村的道路上,附近村民卖沙,存在安全隐患,且造成扬尘污染。 郯城县 郯城县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 反映的卖沙点位于李庄镇子房村村南通往庙山镇蓑庄村的道路西侧,距村庄约300米,业主为李庄镇子房村村民赵某某。2019年1月,赵某某租赁其村南侧空地存放沙土进行转售,现存沙土数量约300立方,未采取覆盖措施。 责令改正 郯城县李庄镇政府要求赵某某对存放的沙土进行覆盖。现已覆盖完成。
37 7 访受〔2021〕D04150037号 来电 罗庄区文化二路与罗六路交汇处东北角,老李专业钣金维修店铺,每日室外喷漆,气味污染。 罗庄区 罗庄区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 反映的店铺实为罗庄区大李汽车维修服务店。店铺所有人为徐某,主营汽车维修、销售汽车配件,2020年11月,该维修店私自建设喷漆房一处。2021年4月16日,罗庄街道办事处现场检查,该维修店室外未发现喷漆痕迹,喷漆房内喷漆气味明显,未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 责令改正 1、罗庄街道办事处2021年4月16日责令徐某不得超出许可经营范围,从事其他经营活动。
2、罗庄街道办事处2021年4月16日已对喷漆房进行拆除。

38 7 访受〔2021〕D04150038号 来电 莒南县十字路街道西关居委东南侧金手指木制品厂,电机噪声污染严重,并且产生很多碎木屑。 莒南县 莒南县人民政府 噪声、固废污染 1、莒南县金手指家居有限公司,位于莒南县十字路街道西关居委南200米处。该公司家具及家居用品生产项目于2010年6月取得环评批复,2019年2月完成建设项目环保竣工验收。2020年11月,临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核发《排污许可证》,已落实排污许可自行监测方案、执行报告等管理规定。该公司主要生产木质家具,以木材为原料,经分解、砂光、打磨、喷漆等工序组装成品。
2、金手指家居木料分解、砂光、打磨工序产生的粉尘废气,经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喷漆工序产生VOCs气体,由焚烧+喷淋设备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碎木屑与车间散落碎木屑一并外售。脉冲布袋除尘器电机运行时产生噪声,调阅企业之前自行检测数据,未发现固定源废气、无组织废气、噪声数据超标现象。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公司噪声情况进行检测,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3、金手指南侧为厂房,东西两侧为空地,北侧为道路。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走访周围2户群众,均表示未受影响。
其他 莒南县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加强监管,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39 8 访受〔2021〕D04150039号 来电 兰山区金一路至金五路的沂河河段内,每日有市民在此区域钓鱼,且夜间使用粘网捕鱼,电鱼,破坏生态环境。 市直 临沂市农业农村局 生态 4月16-18日,市农业农村局组成检查组,联合兰山区、罗庄区、河东区农业农村局开展执法检查。共计出动执法车辆26台次、出动执法人员118人次,对金一路至金九路的沂河河段巡河检查。查明撒网捕鱼、地笼捕鱼、粘网捕鱼、电鱼等违法行为,收缴清理捕鱼工具一宗。
责令改正 1、劝离撒网捕鱼者1人及用地笼捕鱼者1人。收缴清理电鱼工具1个、地笼5个、铁皮船1艘、泡沫筏子1个、蝴蝶式迷魂大阵6顶。
2、责成兰山、罗庄、河东区落实属地职责,加强日常巡查监管,防止死灰复燃。

40 7 访受〔2021〕D04150040号 来电 平邑县流峪镇南蒲芦村小学西侧大院内,某村民在该处进行果品腌制,随意排放废水,造成水污染。 平邑县 平邑县人民政府 涉水污染 裴某峪实为裴某玉,流峪镇南蒲芦村村民,2012年在南浦芦村小学西侧自家院内建设水泥防渗池9个,每个容积约18立方,2012年10月,该村民利用3个水泥防渗池腌制山楂干15000斤,但因无人购买,一直存放在池内。该作坊无营业执照,无环评备案,无合法用地手续,属于“散乱污”。
2021年4月16日,流峪镇政府、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现场检查时,山楂干仍存放在3个水泥防渗池内,未发现随意排放废水现象。
关停取缔 平邑县流峪镇政府责令裴某玉对腌制山楂干进行清理,4月18日裴某玉已自行清理腌制的山楂干。经裴某玉同意,平邑县流峪镇政府对9个水泥防渗池进行了破坏性拆除。

41 7 访受〔2021〕D04150041号 来电 临港区坪上村东诸睦村,该村墓地东北方向山岭地的土及石头被挖掘售卖,破坏生态环境。 莒南县 莒南县人民政府 生态 2021年4月14日,莒南县团林镇团林村村民赵某某未经国土部门审批,擅自在临港区坪上村东诸睦村墓地东北方向山岭地平整场地,非法开挖土石外售。该地块土地现状为设施农用地和一般耕地。 立案侦查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临港经济开发区分局已聘请第三方单位对非法开采的土石方量进行测量,并对当事人做立案调查,若非法开采数量达到移交公安标准,将按程序移交公安机关。
42 7 访受〔2021〕D04150042号 来电 兰山区汪沟镇大杏花村,村书记向村东北岭倾倒工业垃圾,造成严重污染,要求尽快清除垃圾,恢复水库原貌。 兰山区 兰山区人民政府 固废污染 与第4批次〔2021〕D04120037号并案处理。
1、反映的水库实为汪沟镇大杏花村东北2.5公里处的一自然汪塘。该汪塘面积约为1500平方米,形成于1990年,2001年为方便灌溉蓄水杏花村将其扩大至2000平方米左右。2016年前系村集体公有(土地性质为汪塘),2016年由原大杏花村党支部书记(现任大杏花村支部委员)刘忠新承包至今。
2、2019年5月,在经大杏花村村委同意后,刘忠新之子刘贞利购买兰山区半程镇金锣一路铺设管网过程中挖掘的土方和金锣医院建设及装修过程中产生的286车大约8000吨建筑垃圾,将该处汪塘进行回填,并非举报人所反映的工业垃圾。
3、2020年9月11日,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区域的土壤进行了现场取样,土壤中特征污染物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的规定。2021年2月5日,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对该村两名知情村民进行调查询问,两人表示填埋用的物料确实为半程镇金锣一路铺设管网过程中挖掘的土方和金锣医院建设及装修过程中产生的部分建筑垃圾,非工业垃圾和生活垃圾。
责令改正 汪沟镇政府组织力量已于4月18日对该区域进行彻底开挖清理,从开挖现场来看,均属于建筑垃圾和装修类垃圾。4月25日前完成清理,恢复原状。
43 7 访受〔2021〕D04150043号 来电 沂南县青驼镇驻地西600米路北存在两家石英砂场,其中一家名称为亚胜石英砂场,该厂将废弃淤泥放置在蒙河边处。 沂南县 沂南县人民政府 固废污染 1、沂南县青驼镇驻地西有临沂亚圣矿业有限公司、沂南县金石硅砂有限公司等2家石英砂湿砂加工企业,均已办理环保审批手续,主要工艺为石英石-破碎-棒磨-成品,配套建设布袋除尘器和浓密池、压滤机、循环水池等污染防治设施,生产废水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两家企业均配套建设尾泥库,规范贮存生产废水压滤后产生的一般固废尾泥,外售水泥厂作为水泥配料。2021年4月16日,市生态环境局沂南县分局现场检查时2家企业生产正常,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正常。
2、临沂亚圣矿业有限公司西300米处建设了蒙河培堤路,绿化工程承包人孙某为降低成本,拉取以上2家石英砂企业尾泥,用于蒙河培堤路两侧绿化下层土,因施工进度未到绿化施工期,暂未利用,未及时进行规范覆盖。
其他 1、根据《山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由于孙某使用尾泥作为绿化土。未规范覆盖的行为属首次被发现且未造成明显环境污染后果,市生态环境局沂南县分局对该行为不予行政处罚。
2、沂南县政府责成青驼镇政府立即对堆放的尾泥进行清理,加强工程质量监管,规范绿化施工。

44 7 访受〔2021〕D04150044号 来电 兰山区、河东区、费县,很多洒水车早9点至6点洒水,水经常喷洒至市民车上,导致市民需再次去洗车,造成水资源浪费。 市直 临沂市城管局 其他 市城市管理局经调查核实,兰山区、河东区、费县城管部门白天开展道路保洁时,洒水车辆在洒水过程中,水流喷向地面,经地面溅起会造成临近车辆被溅湿的情况。 1、市城市管理局责成兰山区、河东区、费县城管局实行错峰洒水,洒水作业避让早晚高峰期。
2、对驾驶人员进行培训,作业时提前采取避让措施,减少对其他车辆的影响。

45 7 访受〔2021〕D04150045号 来电 蒙阴县岱崮镇核桃万村,该村书记在该村东侧开设砖厂,存在噪声及扬尘污染。 蒙阴县 蒙阴县人民政府 大气、噪声污染 “岱崮镇核桃万村砖厂”实为空心砖生产加工厂,负责人为该村村民娄某某,与该村党支部书记王某某为夫妻关系。该加工厂无环评、土地、规划等相关手续,属于清理取缔类“散乱污”企业,加工生产时存在噪声及扬尘污染。 关停取缔 岱崮镇人民政府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已于4月18日完成清理取缔。 *
46 7 访受〔2021〕D04150046号 来电 郯城县郯东路与建设路交汇处玉泉浴池,该店每天夜间22:00-06:00使用煤炭烧水,污染环境。 郯城县 郯城县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 反映的玉泉浴池位于郯东路与建设路交汇处,使用电加热锅炉,使用时间为夜间23时至次日3时。4月16日,郯城街道办事处检查发现,现场无煤炭,无燃煤炉具,未发现烧煤问题。
47 7 访受〔2021〕D04150047号 来电 莒南县石莲子镇范家柳峪村村西南角河道边某村民自建养猪厂,随意排放养殖污水至河道内,污染河水。 莒南县 莒南县人民政府 涉水污染 1、石莲子镇范家柳峪村村民苟某某在该村西南约300米处建有养殖场所1处,位于非禁养区,占地约4亩,建有猪舍4栋、总面积约940平方米,现存栏生猪44头,属于散养户。建有约36立方米的沉淀池,有破损现象,10立方米的沼气池,采用干清粪方式处理粪便。粪污进入沼气池后,沼液定时清理还田。
2、2021年4月16日,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县农业农村局、石莲子镇政府现场核查,未发现养殖污水外排迹象。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养殖场所西侧约12米的柳峪河进行检测,检测结果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Ⅴ类标准。
其他 石莲子镇政府督促苟某某及时修整破损的沉淀池等粪污处理设施,2021年4月30日前完成。
48 7 访受〔2021〕D04150048号 来电 沂水县诸葛镇河西村东侧无名洗沙厂,每天到沂水县诸葛镇上古村私自拉沙,运输过程中产生扬尘严重、且存在噪音。 沂水县 沂水县人民政府 大气、噪声污染 1、群众反映“沂水县诸葛镇河西村东侧的无名洗沙厂”实为沂水城投鲁邦建材有限公司。该公司年加工600万吨机制砂项目立项、土地、规划、节能、安评、环评等审批手续完备,2020年11月投入生产,主要以风化石、砂石为原材料生产机制砂。环评批复建设6条机制砂生产线,现建有5条,2020年12月停产至今。
2、2021年1月,沂水城投鲁邦建材有限公司公开竞拍沂水县诸葛镇上古村‘黑山’风化砂一宗。该宗风化砂为山东尚都建材有限公司年出栏3500头生猪养殖项目平整场地产生,约5万立方米,暂存于诸葛镇上古村北黑山,用于上古村黑山至鲁邦建材厂区的道路路基铺设,不存在私自拉沙的问题。
3、新修建上古村黑山至鲁邦建材厂区的道路,全长约6000米,宽4.5米,其中土路5500米,水泥路500米。施工现场配有车载雾炮机1台、洒水车1辆,即时洒水抑尘。施工期间,运输车辆途经土路产生扬尘和噪音。
其他 诸葛镇政府要求该公司在道路建设过程中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管控,做好抑尘降噪工作。
49 7 访受〔2021〕D04150049号 来电 兰陵县车辋镇宝山窝村,村内存在多家养殖户,其中某村民在村南、村北各一处养鸭棚,不知名外村村民在村西有一家养鸭棚,鸭棚均气味刺鼻,污染地下水。 兰陵县 兰陵县人民政府 涉水、大气污染 1、宝山窝村民宋某的村南养鸭棚存栏13000只,村北养鸭棚存栏10000只,均位于非禁养区,属于规模养殖场,未办理环保备案手续。2021年4月16日,车辋镇政府检查发现,村南养鸭棚建有约20立方米沉淀池1座,沉淀池未覆盖,存在粪污外排现象,异味明显;村北养鸭棚建有120立方米沉淀池1座,沉淀池未覆盖,少量粪水外溢,异味明显。
2、不知名外村村民实为陈林村村民田某某,在宝山窝村西建有1处养鸭棚,存栏8000只,属于养殖专业户,位于非禁养区。2021年4月16日,车辋镇政府检查发现,该养鸭棚未配套建设沉淀池等粪污收集设施,现场存在粪水外排现象,异味明显。
3、2021年4月16日,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兰陵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车辋镇宝山窝村田某某养殖场内25米深的水井取样检测,氨氮、硝酸盐、氟化物等7项指标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三类水标准。
责令改正 1、车辋镇政府责令宋某、田某某2家养殖户立即清除外溢的粪水,现已清理完毕;责令田某某配套治污设施建设完善前不得进行养殖。
2、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兰陵县分局责令宋某对村南、村北2处养殖棚4月22日前办理环保备案手续。

50 7 访受〔2021〕D04150050号 来电 平邑县温水镇方兴村,村西北岭上有很多积粪、垃圾,造成环境污染。 平邑县 平邑县人民政府 固废污染 1、方兴村村西岭共发现3处鸡粪集中堆放点,1处位于方兴村村民薛某某地块内,共约0.5立方;1处位于方兴村村民高某果园内,共有3立方;1处位于东武安村村民孙某某地块内,共有15立方。
2、1处垃圾堆放点位于方兴村耕地灌溉渠内,为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共有1立方。
责令改正 2021年4月17日,温水镇政府组织人员将灌溉沟渠内垃圾清理完毕。薛某某地块内鸡粪已用于土地施肥,高某、孙某某地块内鸡粪需堆肥发酵,已覆盖。
51 7 访受〔2021〕D04150051号 来电 兰山区方城镇富平庄村,村委南侧无名板厂,每日夜间生产,气味刺鼻,噪声污染。 兰山区 兰山区人民政府 大气,噪声污染 反映的无名板厂实为山东久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兰山区方城镇富平庄村村委南侧,负责人胡某某,于2019年8月建成投产,主要通过外购PVC及钙粉经混料、上料、挤出等工序生产木塑板,未经环保审批,未配套污染治理设施,因规划问题不具备审批条件,属“散乱污”项目。2021年4月16日,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联合方城镇人民政府对该企业现场检查时,未生产。 关停取缔 方城镇人民政府按照“两断三清”标准予以清理取缔,目前已完成。
52 7 访受〔2021〕D04150052号 来电 莒南县岭泉镇镇政府西侧、东侧均有一家沙石厂,两家沙石厂非法生产石子和沙料,造成扬尘污染。 莒南县 莒南县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 1、反映的“砂石厂”为岭泉镇镇政府附近的2处水泥稳定碎石拌合站,主要以石子、水泥为原料,拌合生产混凝土。为2019年莒南县开展“农村三年道路提升改造工程”临时项目,临时用于服务。
2、两处拌合站均已取得临时用地许可,用地期限为2年,与农村道路提升改造工程建设项目工期相配套,目前尚未到期,未办理环评手续。
3、2021年4月16日县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岭泉镇政府现场核查,2家拌合站已于2021年3月底停产。场地未硬化,部分原料未覆盖,产生扬尘污染。
关停取缔 道路提升改造项目已完成,岭泉镇政府督促2处拌合站拆除生产设施,清理剩余原料,2021年4月25日前完成。
53 7 访受〔2021〕D04150053号 来电 沂南县辛集镇镇驻地东段众诚鸭业公司,每日排放污水,气味难闻,造成污染。 沂南县 沂南县人民政府 涉水、大气污染 1、该企业为山东众诚鸭业有限公司,主要从事肉鸭屠宰,年屠宰2800万只肉鸭项目于2017年7月完成现状评估环保备案,2018年12月31日取得排污许可证。企业配套建设2台2t/h燃气锅炉,1座1200立方米/天污水处理站,主要污染物为屠宰废水和异味气体。屠宰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放,排污口安装水质在线监测设备,并与市县生态环境保护部门联网。挂鸭台等废气经喷淋塔处理后排放,调节池废气经光氧催化装置处理后排放。排污许可证自行监测方案在山东省污染源监测信息共享系统备案并正常上传监测数据,季度和年度执行报告已上传,环境管理台账记录齐全。
2、企业正常生产,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厂界周边有轻微异味。4月16日,市生态环境局沂南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企业排放废水、废气进行取样检测,其中,化学需氧量50mg/L,超过《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第2部分:沂沭河流域》表2标准0.25倍;挂鸭台废气排气筒臭气浓度3085,调节池废气排气筒臭气浓度3080,分别超过《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2000的标准0.54倍、0.52倍;无组织臭气浓度21,超过《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20的标准的0.05倍。调阅2021年以来的在线监控历史数据,未发生超标排污行为。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1、2021年4月16日,市生态环境局沂南县分局对山东众诚鸭业有限公司废水、废气超标排放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分别拟处罚39.25万元和32.5万元。
2、沂南县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沂南县分局和辛集镇政府加强对该企业日常监管,杜绝环境违法行为。

54 7 访受〔2021〕D04150054号 来电 郯城县城关镇西关二村村西屠宰厂,气味难闻,且噪声污染严重。 郯城县 郯城县人民政府 大气、噪声污染 1、反映的屠宰厂实为郯城县实润食品有限公司,占地7亩左右,建有生猪屠宰项目,已办理生猪定点屠宰证书和排污许可登记。该公司东侧为沿街商铺,西侧、南侧为仓库,北侧为道路。
2、4月16日,郯城街道办事处、临沂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待宰区存有8头生猪,粪污清理不及时,待宰区附近有粪污异味。
3、4月16日,临沂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郯城街道办事处走访周边5户群众,均表示无明显异味和噪声扰民问题。
4、4月17日早4时,临沂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对该公司正常屠宰产生的噪声进行监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
责令改正 郯城县郯城街道办事处要求该公司加强管理,及时冲刷厂区粪污,保持卫生清洁。
55 7 访受〔2021〕D04150055号 来电 临沭县蛟龙镇坡石桥村,该村养猪户、养鸭户排放污水至该村与段山子村交界处东侧7米宽的河沟内,水深2米左右,气味难闻。 临沭县 临沭县人民政府 涉水、大气污染 1、临沭县蛟龙镇坡石桥村共有养殖场15家,其中规模养殖场1家,养殖专业户14家,均位于非禁养区,在养。
2、规模化养殖场情况。孙某平养鸭场,未建设粪污处理设施,有养殖异味,养殖粪污直排村西河沟,导致沟内水体气味难闻,存在未收集、处置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畜禽粪污违法行为。该养殖场占用基本农田,不符合用地规划,未办理土地使用手续,构成破坏耕地违法行为。
3、养殖专业户情况。14家养殖专业户均为养猪户,均未落实雨污分流措施,存在养殖异味。其中,王某军未建设污染防治设施,养殖粪污外排;王某叶已建设沉淀池和防雨措施,有养殖粪污排放行为;王某民、王某亮、孙某华、孙某成、张某光、张某唐、吴某平、葛某利、孙某平、王某钦、吴某忠、徐某银等12户均已建设沉淀池和防雨措施,未发现养殖粪污外排环境。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1、市生态环境局临沭县分局对孙某平养鸭场未收集、处置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畜禽粪污立案调查,拟处以1.25万元罚款;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孙某平养鸭场破坏耕地行为立案调查,拟处以13.53万元罚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恢复种植条件。
2、市生态环境局临沭县分局责令孙某平、王某军、王某叶清除外排粪污并加强后续管理。目前已清除完毕。
3、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指导14家养殖专业户对污染防治设施进行提升改造,蛟龙镇政府加强监管,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

56 7 访受〔2021〕D04150056号 来电 河东区相公镇郑家寨村东西两侧共有三个大型洗沙机,排放污水,并且扬尘严重。 河东区 河东区人民政府 涉水、大气污染 1、反映的位置为相公街道郑家寨村东黑河路两侧,共有2家洗沙厂,路东侧为郑某树洗沙厂,有1台洗沙机;路西侧为郑某乾洗沙厂,有2台洗沙机。2家洗沙厂均无土地、规划、环评等手续,属“散乱污”企业。
2、2021年3月26日,相公街道办事处已按“两断三清”标准对郑某树洗沙厂、郑某乾洗沙厂完成清理取缔。4月16日,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联合相公街道办事处现场检查时,郑某树洗沙厂、郑某乾洗沙厂均保持“两断三清”状态。
其他 河东区政府责成相公街道办事处加强日常巡查监管,防止洗沙厂死灰复燃。
57 7 访受〔2021〕D04150057号 来电 河东区郑旺镇大官庄村村东南方向养殖场,养殖鸡鸭,不定时排放污水,导致地下水被污染,气味刺鼻。 河东区 河东区人民政府 涉水、大气污染 1、郑旺镇大官庄村村东南方向养殖场,业主为高某某,位于适养区,建有养殖棚1座,存栏肉鸭4000只,未养鸡,属于散养户。
2、2021年4月16日,河东区畜牧发展促进中心联合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郑旺镇政府现场检查发现,该养殖场2021年3月25日第一次进鸭苗,属首次喂养,养殖废水暂存于养殖棚西侧约40m3沉淀池内,已采取防渗措施,但未密闭,现场存在轻微异味。该养殖场距离最近住户约300米,走访附近10名居民,均反映无气味刺鼻现象。现场排查未发现废水外排迹象。
3、2021年4月16日,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户地下水氨氮、硝酸盐、氟化物等17项指标及无组织废气恶臭进行检测,结果分别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水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
责令改正 1、郑旺镇政府责令该养殖场对沉淀池采取密闭措施,4月16日已完成整改。
2、河东区政府责成郑旺镇政府落实属地职责,加强监管,严禁养殖废水外排。

58 7 访受〔2021〕D04150058号 来电 兰山区李官镇小完沂村村西养鸡厂,气味难闻,造成空气污染。 兰山区 兰山区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 反映的养鸡厂实为山东集锦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属于规模化养殖场,位于兰山区李官镇玫瑰湖社区东北520米,属于适养区,主要从事白羽肉鸡的养殖及销售。该项目于2019年7月通过环评审批,规划建设鸡舍60座,配套建设鸡粪暂存场和生活污水处理站1座。2021年1月份建成20座鸡舍并放养鸡苗60万只,其他40座鸡舍将在2021年7月全部建成,然后组织自主验收。2021年4月16日,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联合李官镇人民政府现场检查时,第一批60万只白羽肉鸡已出栏,部分鸡粪暂存在硬化地面,覆盖不完全,有异味。经随机走访玫瑰湖社区3位居民,未反映该场异味问题。 责令改正 李官镇人民政府和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要求山东集锦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及时清运鸡粪,减少环境影响。
59 7 访受〔2021〕D04150059号 来电 河东区九曲街道解放东路与东兴路交汇处尚都夜市,每日夜间油烟污染严重。 河东区 河东区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 1、与第4批次访受〔2021〕D04120079号反映问题并案处理。
2、反映的为有全大厦夜市,由有全大厦物业统一管理。4月13日,河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九曲街道办事处现场检查发现,产生油烟的摊贩共42个,统一使用由有全物业制作的餐车,油烟净化设备均正常开启。
3、4月13、14日、15日、16日夜间,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现场油烟排放情况进行抽测,现场抽测7台餐车油烟均符合《山东省饮食油烟排放标准》要求。
其他 河东区政府责成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巡查,确保油烟净化设施正常使用。 *
60 7 访受〔2021〕D04150060号 来电 莒南县莲花路与淮海路交汇处金都上城小区西侧水沟,水质发臭,气味难闻。 莒南县 莒南县人民政府 涉水污染 反映的水沟位于十字路街道G9路与淮海路交汇处东南侧、金都上城小区西侧,长约200米。2021年4月16日-17日,莒南县住建局、莒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莒南县城投集团现场勘察,位于水渠上游G9路东侧、淮海路北侧的富民小区东区,无生活污水管网,小区内约300户(1000人)居民和10余家沿街商户生活污水进入该水渠;G9路西侧有1处排污口,排查发现该区域存在雨污不分流或管网错接、混接现象。无畜禽养殖污水和工业企业污水排入。生活污水进入水渠发酵后产生难闻气味。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水渠水质进行检测,结果显示:COD为44mg/l,超标0.1倍;氨氮为10.6mg/l,超标4.3倍;总磷为1.28mg/l,超标2.2倍。 其他 1、莒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在G9路西侧、淮海路北侧管网交汇处采取临时拦截措施,将生活污水接入污水管网,并对区域内商户、村居进行全面排查,彻底解决雨污不分流或管网错接、混接等问题,2021年5月18日前完成。
2、莒南县住建局在G9路东侧、淮海路北侧规划建设1000米长的城市污水管网,收集富民小区东区和沿街商户生活污水,完善雨污分流,2021年7月8日前完成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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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7 访受〔2021〕D04150061号 来电 沂南县双堠镇镇政务大厅西侧无名油坊,不定时粉粹花生,粉尘污染。 沂南县 沂南县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 该油坊业主徐某某,主要从事花生油加工,有花生脱壳机1台,压油机6台。花生脱壳时扬尘污染严重,周边积尘明显。走访周边3户村民,均表示在花生脱壳过程粉尘及噪声污染较重。 其他 2021年4月16日双堠镇政府已对该油坊花生脱壳机进行拆卸清理。
62 7 访受〔2021〕D04150062号 来电 兰山区北京路与秀水路交汇处意林小镇东南门进入后,向南50米路西(29号楼南侧)芯美医美美容医院,随意丢弃医疗垃圾,造成污染。 兰山区 兰山区人民政府 固废污染 反映的芯美医美美容医院位于柳青街道北京路与秀水路交汇处的意林小镇小区内,已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302MA3QH53600。2021年2月开始营业后因与开发商在房屋产权问题上存在纠纷于4月初停业至今。2021年4月16日,兰山区卫生健康局和柳青街道现场检查时,该医院无人值守,处于停业状态,未发现随意丢弃医疗垃圾迹象。经随机走访周围居民3人,均反映该医院已停业并且未反映有随意丢弃医疗垃圾现象。
63 7 访受〔2021〕D04150063号 来电 河东区汤头街道柳汪村,村民杨成在村西南角约10亩左右的耕地内每日晾晒大量鸭粪,气味刺鼻。 河东区 河东区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 2021年4月16日,汤头街道办事处对柳汪村西南角耕地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处耕地内晾晒的是鸡粪,并非鸭粪。占地面积约16亩,距离最近住户约1500米。村民杨某将鸡粪晒干后作为有机肥用于蔬菜种植,现场存在一定气味。 责令改正 1、汤头街道办事处责令杨某立即清理晾晒的鸡粪,4月16日已清理完毕。
2、河东区人民政府责成汤头街道办事处落实属地职责,加强日常巡查监管,防止死灰复燃。

64 7 访受〔2021〕D04150064号 来电 蒙阴县桃墟镇洪山村西北角宏旺石料厂,噪声污染严重。 蒙阴县 蒙阴县人民政府 噪声污染 1、蒙阴县宏旺石料厂,法人代表公某某,2001年2月取得采矿许可证,采矿区域为蒙阴县桃墟镇洪山村,开采矿种为建筑石料用灰岩。2012年8月30日,采矿许可证到期,停止矿山开采。
2、2020年5月,蒙阴县政府授权蒙阴县城投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对废弃矿山进行生态修复。2020年8月,通过招投标,中地寅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标,2020年10月进场作业。该废弃矿山环境生态修复项目向东距离最近的住户等敏感点约600米,向西距离最近的住户等敏感点约3000米,向南距离最近的住户等敏感点约200米,向北距离最近的住户等敏感点约5000米。
3、2021年4月16日,蒙阴县政府组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蒙阴县分局、桃墟镇人民政府对该项目进行现场检查,施工现场有13台挖掘机正在开挖、平整,存在施工噪声。现场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噪声检测,检测报告显示,项目厂界噪声分别为:东厂界39dB(A),西厂界40dB(A),南厂界48dB(A),北厂界65dB(A),均满足《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标准》表1标准要求。经走访附近居民,均反映夜间未生产。
1、蒙阴县城投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责成施工单位中地寅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采取错时施工制度,中午12:00—14:00,夜晚20:00—次日6:00禁止施工。
2、蒙阴县城投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在距离住户最近的矿区南侧种植树木,通过树木屏障降低噪声影响。目前,已种植杨树100余棵。

65 7 访受〔2021〕D04150065号 来电 河东区郑旺镇北官庄村北侧金原五金厂,向耕地内排放污水,造成土壤污染。 河东区 河东区人民政府 涉水污染 1、反映的金原五金厂实为河东区金原机械厂,位于郑旺镇北官庄村,负责人为王某某。年产20吨园林配件项目于2019年10月取得环评批复,2019年11月通过自主验收。
2、生产工艺为:圆钢-切断-车床加工-钻孔/滚丝-铣平面/磨外圆-成品。
3、2021年4月16日,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联合郑旺镇政府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常生产,生产用水主要为冷却水,循环利用不外排。查看厂区周边,未发现污水外排及造成土壤污染现象。

66 7 访受〔2021〕D04150066号 来电 莒南县朱芦镇李家彩村北侧的大山水库,东渠道内南侧位置,存在大量死猪,污染环境。 莒南县 莒南县人民政府 固废污染 大山水库位于莒南县朱芦镇李家村西300米处,是一座以防洪、灌溉为主,结合发电、水产养殖等综合利用的中型水库,控制流域面积20平方千米。2021年4月16日,市生态环境局临港区分局、朱芦镇政府对大山水库周围开展排查,未发现病死畜禽。走访周围4名群众,也表示未发现病死畜禽。
67 7 访受〔2021〕D04150067号 来电 罗庄区罗庄街道沈泉庄村南侧华盛江泉钢铁厂,该厂加工时存在噪声。 罗庄区 罗庄区人民政府 噪声污染 华盛江泉钢铁厂实际为临沂江鑫钢铁有限公司。该公司年产280万吨钢铁项目环保手续齐全。以铁矿粉为原料,经配料、烧结、高炉冶炼、转炉炼钢、轧钢、成型等工序生产钢铁。已按照环评及排污许可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该企业在高炉炼铁、转炉炼钢、轧钢等工序产生工业噪音,厂区南侧建设隔音屏障。4月16日,临沂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对该厂正常生产时厂界噪音进行检测,检测结果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Ⅱ类标准。经走访附近群众5人,均反映有噪音影响。 其他 1、临沂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责令企业加强管理,对产生噪声的煤气输送管道、风机等设施进行巡检维护,采取加强隔声、消音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2、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于2019年4月15日将临沂钢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产能置换方案予以公示。目前,临沂江鑫钢铁有限公司项目整体搬迁工作已全面启动,已完成产能转移公示,在临港经济开发区完成土地审批,新厂区原料厂、炼铁工序、炼钢工序、烧结工序正在同步施工。新厂建设完成后整体项目将搬迁至临港经济开发区,罗庄区厂区将拆除,计划于2021年底完成整体项目搬迁。

68 7 访受〔2021〕D04150068号 来电 沂南县岸堤镇明峪庄村北侧恒瑞矿业,夜间私自偷采矿石,扬尘严重且存在噪音污染。 沂南县 沂南县人民政府 大气、噪声污染 与第4批次访受〔2021〕D04120069号并案处理。
1、沂南县恒瑞矿业有限公司位于岸堤镇明峪村北,法人代表史某某,主要从事石子生产、加工,共有2个项目,2020年12月25日取得排污许可证。
(1)石灰石石子加工项目环保审批手续齐全,进料口配套喷淋设施,破碎、筛分工序配套3台布袋除尘器,成品石子储存仓库内。因原料缺乏,生产不正常,自2021年4月5日停产至今。
(2)建筑石料用灰岩加工技术改造(石粉水洗)项目,环保审批手续齐全,上料口建设布袋除尘器,清洗废水经压滤机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自2021年4月5日起停产至今。
2、该企业矿山2015年8月整合后转给中信钙业经营,至今未取得采矿证,未开采。沂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日常巡查中未发现非法偷采矿石行为。
3、该企业排污许可证自行监测方案在山东省污染源监测信息共享系统备案并正常上传监测数据,有季度和年度执行报告且已上传,环境管理台账记录齐全。经调阅资料及走访群众,该企业夜间生产时,车辆进出产生粉尘,装卸石子产生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影响。
其他 1、岸堤镇政府责令沂南县恒瑞矿业有限公司加强日常管理,增加洒水抑尘频次,加强车间密闭,降低对周围环境影响。
2、沂南县政府责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岸堤镇党委政府加强对矿山日常监管,严禁非法开采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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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7 访受〔2021〕D04150069号 来电 平邑县平邑街道同太村,多家手套加工作坊,加工时存在粉尘污染、噪声污染,无环评手续。 平邑县 平邑县人民政府 大气、噪声、其他 平邑街道同太村共有19家手套加工厂,均在自家或租赁同太村村民住所内生产,均办理了环评登记表,正常生产时有棉絮产生,无粉尘污染现象;噪声主要来自运转生产机械。2021年4月16日,平邑街道办事处和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现场检查时,大多数加工厂正常生产,现场有轻微的棉絮,有机械运转噪音。2021年4月21日平邑街道办事处委托第三方监测公司对19家手套加工厂厂界噪声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1990)。 责令改正 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责令19家手套加工厂通过加强厂房密闭、12点-14点及20点-次日7点禁止生产等措施,防止噪音扰民,并及时清理生产时产生的棉絮。
70 7 访受〔2021〕D04150070号 来电 兰山区成才路与通达路交汇处惟一斋花园小区1号楼沿街贵族烧烤、八大碗烧烤商铺,营业过程中散发气味刺鼻。 兰山区 兰山区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 1、反映的贵族烧烤实为临沂市洪贵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位于惟一斋花园小区2号居民楼沿街。2021年4月16日,兰山街道办事处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餐饮单位的油烟及噪声排放进行了检测,噪声检测结果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油烟排放检测结果超出国家规定限值4.88倍(均值3.9mg/m³,限值0.8mg/m³),超出《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2、反映的八大碗烧烤商铺实为山东老四大锅菜,位于惟一斋花园小区2号居民楼沿街。兰山区街道办事处现场调取油烟在线平台近30日的检测数值曲线,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2021年4月13日晚餐高峰期,兰山街道办事处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单位油烟及噪声排放进行现场检测,检测结果分别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
责令改正 1、兰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已对临沂市洪贵餐饮服务有限公司进行立案查处,处罚1万元,并责令限期整改,4月21日,已完成改造。
2、兰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令山东老四大锅菜餐饮单位在紧靠排放口北侧增设2.5*8米吸音板,进一步消除噪声影响;定期检查油烟净化设施,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加强巡查。山东老四大锅菜已于2021年4月17日完成增设吸音板。

71 7 访受〔2021〕D04150071号 来电 沂南县青驼镇南新庄村西侧鑫利饲料厂,加工时存在气味,且随意排放污水,造成生态环境污染。 沂南县 沂南县人民政府 大气、涉水污染 1、沂南县鑫利饲料有限公司位于沂南县青驼镇南店村,主要从事肉粉加工生产,年产2万吨肉粉项目于2020年5月22日取得环评批复,2021年1月完成环保竣工自主验收,2020年7月16日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主要生产工艺为动物肉架-粉碎-蒸煮-烘干-冷却-成品,主要污染物为生物质锅炉废气、粉碎废气、异味和蒸煮冷凝水、地面冲洗废水。生物质锅炉废气经低氮燃烧+水膜除尘+布袋除尘处理后排放;粉碎工序废气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烘干、冷却工序废气经冷凝+喷淋+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放;锅炉除尘废水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蒸煮冷凝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洒水,不外排。
2、2021年4月16日,市生态环境局沂南县分局检查时,该企业因生产设备及处理设施改造,自2021年3月28日停产至今,调阅2020年11月28日企业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自行检测报告,检测结果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厂区周边未发现污水外排迹象,走访周边5名群众表示生产过程周边有轻微异味。
其他 1、沂南县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沂南县分局和青驼镇政府加强对该企业日常巡查监管。
2、市生态环境局沂南县分局责令企业结合本次设施改造,切实提升异味收集处理效果。待企业复产后,市生态环境局沂南县分局及时对排放废气进行监测。

72 7 访受〔2021〕D04150072号 来电 兰山区中丘13号埠东小区,小区内大量生活垃圾堆放小区西侧的废弃院内,污染环境。 兰山区 兰山区人民政府 固废污染 反映的垃圾堆放位于兰山区中丘13号埠东小区内一废弃院落内,因长期闲置且位置偏僻,该小区有居民装修时倾倒建筑垃圾,约3吨,存在扬尘污染问题。 责令改正 金雀山街道办事处已组织人员对堆放的建筑垃圾进行了清理,4月17日已清理完成。
73 7 访受〔2021〕D04150073号 来电 莒南县板泉镇庞疃村北侧沟渠内,存在大量倾倒的化工垃圾。 莒南县 莒南县人民政府 固废污染 2021年4月16日,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板泉镇政府对庞疃村北区域沟渠进行了全面排查,发现一处占地面积约10㎡的黄褐色粉末状物质,位于村道边自然沟渠内,无积水。经走访周边群众得知,2021年初曾有一台运输饲料添加剂的车辆在该处侧翻,根据肇事方提供的随车物料检测报告单,黄褐色粉末状物质实为所载饲料添加剂二氧化硅粉(即沙土主要成份),并非化工垃圾。 其他 2021年4月16日,板泉镇政府已将现场清理完毕。 *
74 7 访受〔2021〕D04150074号 来电 费县车管所北侧宝印印刷、兆丰家纺,每天夜间散发刺鼻气味,造成大气污染。 费县 费县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 1、2家企业分别为费县宝业印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业印花)、费县兆丰家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丰家纺),位于费县城东工业园,均为印花布加工企业。宝业印花年加工各类高档印花纺织品3600万米项目于2007年8月取得环评批复,2017年9月完成环保验收;兆丰家纺年加工印花布2200万米项目于2016年7月取得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意见。以上两家企业均于2017年12月取得排污许可证。
2、2家企业生产工艺均为外购坯布经磨毛、拉幅、印花、烘干等工序制成印花布,主要在调色、印花、烘干等工序产生异味。宝业印花废气收集后经冷凝分离、静电捕集、光催化氧化处理后外排,兆丰家纺废气收集后经冷凝分离+静电捕集处理后外排。
3、2021年4月16日,市生态环境局费县分局现场检查发现,兆丰家纺调色工序未独立封闭,废气收集效果较差;宝业印花调色间门窗玻璃破损,1号、2号上浆机上浆处废气收集效果较差。市生态环境局费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于4月16日22时至次日8时对宝业印花、兆丰家纺有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开展检测,结果分别符合《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要求。
责令改正 1、市生态环境局费县分局责令费县兆丰家纺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前完成调色工序单独封闭改造。
2、市生态环境局费县分局责令费县宝业印花有限公司立即修补破损门窗;并于2021年4月23日前完成1号、2号上浆机上浆处废气收集设施的提升改造。
3、费县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费县分局进一步加强对上述企业的监管。

75 7 访受〔2021〕D04150075号 来电 莒南县板泉镇庞疃村东侧庞疃纸业私自生产火纸,随意排放污水,造成水污染。 莒南县 莒南县人民政府 涉水污染 与第6批次访受〔2021〕D04140001号并案处理。
1、山东庞疃纸业有限公司位于莒南县板泉镇庞疃村,该企业12万t/a高强瓦楞纸工艺提升节能项目于2014年6月取得环评批复(鲁环审〔2014〕74号),2015年8月通过建设项目环保竣工验收(鲁环验〔2015〕158号)。2017年6月,原临沂市环境保护局核发《排污许可证》,2020年6月份,临沂市行政审批局换发《排污许可证》,已落实排污许可自行监测方案、执行报告等管理规定。该公司以废纸为原料,经制浆、抄纸等工序生产瓦楞纸产品,废水主要为白水回用系统盈余废水,平均日产生废水约4000吨。
2、庞疃纸业建有1座综合处理能力20000m³/d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为絮凝沉淀+IC厌氧+好氧+深度处理,废水处理达标后外排至鸡龙河。配套安装有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测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调阅2020年至今的废水排放历史数据,无超标情况。查阅企业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台账、加药记录等,污水产生量和排放量对应,未发现违法排污问题。
3、2021年4月15日,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现场核查,未发现火纸生产迹象。
其他 莒南县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加强对庞疃纸业监管,确保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 *
76 7 访受〔2021〕D04150076号 来电 河东区郑旺镇何家湾村南侧兖石铁路南侧蓝色大门的院落,大门上书写出租两字,每天进行切割、粉碎建材,使用水进行冲洗,导致水资源污染严重;村南侧兖石铁路北侧100米无名院落,无名洗沙厂,无环评手续。 河东区 河东区人民政府 涉水污染、其他 1、2021年4月16日,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联合郑旺镇政府现场检查,何家湾村南侧兖石铁路南侧蓝色大门(书写“出租”两字)的院落为空院,无切割、粉碎建材等设备痕迹,无生产迹象,未发现用水冲洗迹象。排查周边区域,未发现切割、粉碎建材现象。
2、村南侧兖石铁路北侧100米无名洗沙厂,实为该村村民张某利用自家闲置院落,用于售卖沙料。2021年4月16日,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联合郑旺镇政府现场检查时,院内仅有少量沙料存放并已覆盖,无设备、无洗沙迹象。
关停取缔 4月16日,张某已自行将沙料清理完毕。

77 7 访受〔2021〕D04150077号 来电 沂南县辛集镇儒林村村委办公室北侧良田内放置大量垃圾,造成污染。 沂南县 沂南县人民政府 固废污染 辛集镇儒林村村民谢某正在村委办公室北侧约100米基本农田内存放稻壳约500立方米,在南侧村民谢某页住户周围存放少量生活垃圾,无明显气味。 关停取缔 1、辛集镇政府责令谢某正将稻壳予以清理,2021年4月24日前完成。儒林村村委会已将生活垃圾清理完毕。
2、沂南县政府责成辛集镇政府加强日常监管,严防反弹。

78 7 访受〔2021〕D04150078号 来电 兰陵县新兴镇木山村,2016年至今,不明人员将该村庙山进行破坏,砍伐树木,私自运输该处的山石。 兰陵县 兰陵县人民政府 生态 1、反映的新兴镇木山村庙山区域,2016年以来实施了土地整治和破损山体地质环境恢复等2个项目。
2、2016年至2019年,新兴镇政府对木山村西北方向的庙山历史遗留废弃工矿地实施了“兰陵县新兴镇木山村土地整治项目",主要对庙山历史遗留采坑进行回填、平整。该项目于2017年1月9日取得市国土资源局批复,施工单位为江西省洪建交通工程有限公司,2018年8月25日正式开工,2018年12月15日完工,2019年12月13日通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验收。项目建设区域范围无树木,不存在砍伐树木情况,项目完成土地治理平整后,由木山村村民作为基本农田复垦耕种。在该项目正式施工前,于某某擅自开采运输山石,涉嫌违法开采矿产资源,于2018年2月14日被兰陵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立案调查并移交公安侦查,2020年4月1日被兰陵县人民法院以犯非法采矿罪审判。
3、2020年5月至今,兰陵城投土地开发整理有限公司对岚曹高速庙山段实施了岚曹高速两侧破损山体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新兴镇徐山口村东北岚曹高速南侧治理标段,主要对岚曹高速公路可视范围内的庙山破碎山体进行生态修复,补植绿化树木。该项目2019年12月30日进行了备案立项,2020年1月8日进行招标,2020年5月份由山东地矿开元勘察施工总公司中标,计划施工期为2020年5月1日-2021年5月6日,由于村民阻挠等原因,项目一直未正式动工。2021年3月17日,该项目取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批复,2021年4月10日开始组织施工人员进场。2021年4月16日,兰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现场调查发现,该项目尚未动工,没有砍伐树木现象。现场的土石方由兰陵城投土地开发整理有限公司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公开拍卖,并在该公司工作人员监督、计量下有序外运,无私自运输情形。
其他 兰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加强监管巡查,防止砍伐树木、破坏山体,破坏生态环境。
79 7 访受〔2021〕D04150079号 来电 河东区临工路与中山路交汇处向南100米临沂隆源展柜工厂店,加工时喷漆,存在气味,造成大气污染。 河东区 河东区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 1、反映的临沂隆源展柜工厂实为山东合源展示柜有限公司,位于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山路22号。该公司年产5600套木质展示柜项目于2017年10月取得环评批复,2018年4月完成自主验收。
2、该公司年使用油性漆1吨左右,水性漆0.5吨左右。主要生产工艺为:雕刻-打磨-焊接-喷漆。喷漆工序配套建设密闭喷漆房,废气经水帘+喷淋塔+过滤棉+光氧催化处理后排放。
3、4月16日,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进行现场检查时,该企业因效益不好处于停产状态,厂界未发现明显气味。经走访周边群众5人,均未反映该公司生产时有气味污染问题。
4、检查发现该公司涉VOCs原辅材料台账记录不完善,排气筒未建设监测平台。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1、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责令该公司限期建设规范化监测平台,预计5月6日完成。
2、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对该公司台账记录不完善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罚,拟处罚金额2万元。
3、待该公司复产后,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将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其有组织、无组织废气进行检测。

80 7 访受〔2021〕D04150080号 来电 郯城县高峰头镇盐店村东侧南北渠道堵塞导致该村下水道堵塞,产生刺鼻气味。 郯城县 郯城县人民政府 涉水污染 郯城县高峰头镇盐店村东侧南北沟渠,长期未清淤,已堵塞。沟渠内存有少量生活污水,因长期堆沤,有异味。 责令改正 郯城县高峰头镇政府正在组织人员疏通该沟渠,预计4月30日前完成。同时,根据农村生活污水整治要求,高峰头镇政府计划于2021年对该村生活污水进行治理,2022年底前完成。
81 7 访受〔2021〕D04150081号 来电 兰山区汪沟镇中杨庄村中杨路北侧尽头处蓝色大铁门东侧粉碎铜的工厂,每天夜间加工,将废料倾倒至道路上,存在有毒气体。 兰山区 兰山区人民政府 固废、大气污染 反映的粉碎铜工厂实为塑料加工厂,位于兰山区汪沟镇中杨路北侧,业主张某,2021年4月建成投产。主要通过外购废旧电缆皮经粉碎机粉碎等工序生产电缆片,未经环保审批,项目不符合产业政策,不具备审批条件,属“散乱污”项目。2021年4月16日,汪沟镇政府现场检查时未生产,现场无异味,厂内有粉碎设备1台和部分原料产品,未发现废料倾倒道路问题。 关停取缔 汪沟镇政府按照“两断三清”标准予以清理取缔,4月19日已清理完成。 *
82 7 访受〔2021〕D04150082号 来电 罗庄区金九路沂河桥向西第二个交通信号灯,2021年4月3日,不明人员将该处树木全部砍伐。 罗庄区 罗庄区人民政府 生态 1、该处是正在实施的沂河路快速化改造工程,为市级重点工程项目。总投资88亿元。工程西起G2京沪高速临沂南收费站,东至温泉路东侧,全长约20km。工期两年,计划2021年底完成高架标准段施工,2022年底完成工程建设。
2、施工过程中,罗庄区综合执法局对沂河路绿化带内无法移植树木进行砍伐,共砍伐雪松、银杏、黄金槐等树木约1000棵,其余可移植苗木已移植到化武路、火炬路、清河南路、中心城区等道路。
其他 罗庄区综合执法局加强监管巡查,防止出现随意砍伐绿化树木问题。
83 7 访受〔2021〕D04150083号 来电 兰山区义堂镇尤家村西侧尚江沙石有限公司,该公司渣土车夜间运输时存在扬尘,渣土车车牌号为鲁Q791BJ、鲁Q782BJ、鲁Q722DD、鲁Q862BF、鲁Q1807R。 兰山区 兰山区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 1、反映的临沂尚江沙石有限公司位于义堂镇尤家村,业主徐某江,主要从事沙石物料的暂存转卖。已取得工商营业执照。
2、反映的5辆渣土车中,鲁Q791BJ、鲁Q782BJ、鲁Q862BF、鲁Q1807R渣土车为临沂尚江沙石有限公司所有。鲁Q722DD渣土车为临沂市顺驰运输有限公司所有。其中鲁Q862BF、鲁Q782BJ运输车辆未办理渣土运输备案。
3、市交警直属二大队调阅现场监控,鲁Q782BJ、鲁Q862BF、鲁Q722DD等3辆渣土车在运输过程未发现遗撒及扬尘问题,近期未发现鲁Q791BJ、鲁Q1807R两辆运输车在辖区运营迹象。
4、临沂尚江沙石有限公司使用未经临沂市城市管理局备案的运输车辆,违规进行渣土运输。
责令改正 市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对临沂尚江沙石有限公司所属未办理渣土运输备案的鲁Q862BF、鲁Q782BJ车辆予以暂扣,要求该公司限期补办手续后方可从事渣土运输。
84 7 访受〔2021〕D04150084号 来电 1、兰山区汶河路与天津路交汇处齐鲁园小区西门富华饺子楼,该店油烟净化不彻底,油烟未进行完全净化。
2、兰山区汶河路与天津路交汇处齐鲁园小区西门富华饺子楼北侧的无名饭店,北侧油烟管道损坏,存在油烟污染。
兰山区 兰山区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 1、反映的齐鲁园小区西门富华饺子楼位于汶河路与天津路交汇处,2021年4月16日晚餐高峰期间,兰山区柳青街道城管中队进行现场检查,调取油烟在线平台近30日的检测数值曲线,油烟排放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并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餐饮单位的油烟排放进行检测,油烟排放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但存在油烟净化设施清理不及时问题。
2、反映的齐鲁园小区西门富华饺子楼北侧的无名饭店实为翔龙福满楼酒店,2021年4月16日晚餐高峰期间,柳青街道城管中队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店北侧油烟管道无损坏情况,调取油烟在线平台近30日的检测数值曲线,油烟排放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并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餐饮单位的油烟排放进行检测,油烟排放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但存在油烟净化设施清理不及时问题。
责令改正 兰山区柳青街道城管中队要求富华饺子楼、翔龙福满楼酒店负责人定期清洗维护油烟净化设施,减少油烟排放。
85 7 访受〔2021〕D04150085号 来电 沂南县岸堤镇罗圈峪村东山处的金浩源矿业有限公司,全天开采石灰岩,距离饮用水资源较近,造成水土流失及造成生态危害,且存在扬尘。 沂南县 沂南县人民政府 生态、涉水、大气污染 1、山东金浩源矿业有限公司位于岸堤镇罗圈峪村,其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项目环保审批手续齐全,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采矿期限2020年3月12日至2023年3月12日。2021年1月,该企业根据全县非煤矿山企业停产整改要求,停止开采至今。沂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岸堤镇政府日常巡检中,均未发现该企业私自开采现象。2020年10月24日,该企业通过绿色矿山建设第三方评估,矿山生态修复效果明显,未造成水土流失和生态破坏。
2、该公司西南方向800米处为黄泥沟密封式泵站供水点,2021年4月17日市生态环境局沂南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供水点进行取样检测,结果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标准。
3、该公司还建有年产160万吨石灰项目,环保审批手齐全。2021年4月16日,市生态环境局沂南县分局联合沂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现场检查,该项目正常生产,配套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厂区路边喷淋抑尘头有个别损坏,石灰、石子运输车辆进出企业时产生道路扬尘,对周围造成一定影响。
其他 1、市生态环境局沂南县分局督促山东金浩源矿业有限公司修复路边喷淋设施,增加洒水频次,2012年4月22日前完成。
2、沂南县政府责成沂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岸堤镇党委政府加强对矿山日常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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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7 访受〔2021〕D04150086号 来电 临沭县蛟龙镇前利城村西侧粉丝文化园,排放污水至该村利城河,污染环境。 临沭县 临沭县人民政府 涉水污染 1、反映的利城粉丝文化园实名为利城粉条文化园,利城河实为塘子河。利城粉条文化园,位于蛟龙镇利城社区塘子河东岸,设有展室和粉条制作体验中心,用于展示粉条文化,体验粉条制作,目前粉条制作体验中心尚未对外开放。
2、2021年4月16日市生态环境局临沭县分局现场检查时,用于展示粉条制作工艺的水池和晾晒支架均空闲,未发现废水外排现象。对粉条文化园周边进行排查,也未发现污水排放现象。

87 7 访受〔2021〕D04150087号 来电 莒南县石莲子镇范家柳峪村,某村民在该村南侧养殖鸡,随意倾倒鸡粪,污染环境。 莒南县 莒南县人民政府 固废污染 石莲子镇范家柳峪村村民李某某养殖场位于该村南约100米处,属于非禁养区。养殖场占地约8亩,建有鸡舍6栋、面积约4410平方米,现存栏笼养肉鸡4.2万羽,已进行环评登记备案和养殖备案,属于规模化养殖场。建有约380立方米的沉淀池、约180平方米的粪场(防雨棚破损),雨污已分流,该场粪污采取传送带模式输送,有拉粪车2台,收集后外运作为肥料用于农田使用。2021年4月16日,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县农业农村局、石莲子镇政府现场核查,未发现随意倾倒鸡粪现象。 其他 石莲子镇政府督促该户完善储粪场等粪污处理设施,2021年4月30日前全部完成。
88 7 访受〔2021〕D04150088号 来电 沂南县铜井镇龙泉村,山东龙兴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每天夜间私自挖掘、售卖该村西侧矿产白土,破坏生态环境。 沂南县 沂南县人民政府 生态 山东龙兴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位于铜井镇龙泉村,主要从事旅游开发、农作物种植,负责人为张某某。2019年6月,该公司与铜井镇龙泉村村委签订《荒山承包合同》,承包期为2019年6月至2059年9月,承包费20万元,面积80亩,承包期限40年,用于种植、特色旅游活动。2020年10月,该公司对荒山小路进行了整修;2021年4月,对小路南侧土地进行平整种植树木,无开采矿产行为,对生态环境无破坏。沂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铜井镇党委政府日常巡查未发现非法开采行为,随机走访2名村干部和3名群众均表示未发现非法开采行为。 其他 沂南县政府责成沂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铜井镇党委政府加强对日常监管,严禁非法开采行为。 *
89 7 访受〔2021〕D04150089号 来电 高新区罗西街道中石埠村西侧海友建材有限公司,镀锌时随意排放污水,造成水污染,当地环保局不作为,一直未给予处理。 高新区 高新区管委会 涉水污染、其他 1、临沂海友建材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孙某某,于2021年3月变更营业执照信息,现法定代表人任某某。该公司年加工铝制品500吨项目环保手续齐全,生产原料为铝制品毛坯件,经酸洗、碱蚀、水洗、中和、氧化、着色、封孔等工序生产成品,无镀锌工序。
2、该公司水洗、纯水制备、酸雾吸收处理等工序产生的废水,经日处理能力为20立方米的“中和+絮凝沉淀”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城镇污水管网,进入高新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该公司因经营原因于2021年1月停产至今,无废水排放。
3、自该公司2019年4月份建成投产以来,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仅于2021年1月接到4次“临沂海友建材有限公司外排镀锌废水污染”类问题信访。其中,第一次举报为1月5日,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现场调查发现,废水为间歇性排放,检查时未排放废水,不具备检测条件,该公司无镀锌工序。1月12日、24日、29日接3次举报时,该公司一直处于停产状态。2021年1月14日临沂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该企业地下水进行检测,检测结果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限值要求,2021年1月18日临沂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该企业土壤进行检测,检测结果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相关调查处理结果均已第一时间向举报人反馈,不存在“当地环保局不作为,一直未给予处理”问题。
其他 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要求临沂海友建材有限公司恢复生产后加强管理,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
90 7 访受〔2021〕D04150090号 来电 莒南县黄海路东段爱琴海小区西侧水库,每逢汛期,河道产生刺鼻臭味,莒南县环保局不作为,一直未处理该问题。 莒南县 莒南县人民政府 涉水污染、其他 1、反映的爱琴海小区西侧水库为县城东部温泉水库,系小二型水库,功能为观光水库,非饮用水源。该水库无河流注入,水源主要来自雨水。温泉水库位置较低,汛期时四周地表枯叶、垃圾等杂物随雨水进入水库,清理不及时会产生气味。
2、2021年4月16日-4月17日,莒南县组织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县住建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城投集团现场勘察,水库周围有部分商户、村居生活污水排入水库,发现排污口5处,排污口附近有臭味。无畜禽养殖污水和工业企业污水汇入。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水库水质进行检测,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V类要求,结果显示:COD为33mg/l,未超标;氨氮为5.5mg/l,超标1.75倍;总磷为0.9mg/l,超标1.25倍。
3、经调阅12345市民服务热线2020年6月以来的信访记录,群众反映的温泉水库污染问题,县热线办已分别向县住建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十字路街道交办,承办单位全部予以办结并回复举报人并积极开展排查整治,举报人均表示理解,不存在“不作为”的情况。
其他 1、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5处排污口采取临时拦截措施,将生活污水就近接入污水管网,并对温泉水库周围商户、村居和正在开发的小区进行全面排查,彻底解决雨污不分流或管网错接、混接等问题,2021年5月18日前完成。
2、县住建局在G9路东侧、淮海路北侧规划建设1000米长的城市污水管网,收集富民小区东区和沿街商户生活污水,完善雨污分流,2021年7月8日前完成整改。
3、莒南县城投集团对温泉水库开展水体净化工作,做好日常维护。

91 7 访受〔2021〕D04150091号 来电 平邑县龙石路与石都大道交汇处海滨饭店、心意美食城、四季烧烤店,该店经营时存在大量油烟,气味刺鼻。 平邑县 平邑县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 2021年4月16日,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现场检查发现:3家饭店均位于居民楼一楼沿街楼。
1、海滨饭店楼上无居民居住,距离北侧居住区约30米,于2019年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存在清理维护不及时、排气口处油污严重等情况,未设置规范排气口。
2、心意美食城距离居民区约8米,于2019年更新安装油烟净化设备,设备清洗维护及时,排气口处未见油污,未设置规范排气口。
3、四季烧烤店于2021年4月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店面正在装修。现场检查时,该饭店表示不再营业。
经对附近群众走访,反映该处饭店有油烟排放情况。
责令改正 1、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向2家餐饮饭店下达《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2家餐饮饭店停业,规范设置排气口,立即清洗油烟净化设备并建立台账。
2、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进一步加大管理力度,确保油烟排达排放。目前海滨饭店和心意美食城油烟净化设备均已清理完毕,已在楼顶设置规范排气口。

92 7 访受〔2021〕D04150092号 来电 兰山区柳青街道王岔河村,该村村书记将村内75亩良田进行破坏,建设房屋,要求尽快恢复原貌。 兰山区 兰山区人民政府 其他 王岔河村位于柳青街道广州路与沭河路交汇西北处,2006年村属所有70亩土地被市政府征收,用于临沂市北城新区建设,在广州路与沭河路交汇西北占用柳青街道前皮庄村及冉家屯村土地建设还建居民楼,用于村居民还建安置。王树芹时任王岔河村党支部书记,负责相关工作的落实,并非其私自破坏。该处还建社区已于2008年建成入住。
93 7 访受〔2021〕D04150093号 来电 沂南县双堠镇双旺村,某村民在村南侧养殖猪,存在难闻气味,随意排放污水。 沂南县 沂南县人民政府 大气、涉水污染 郝某某为沂南县辛集镇双汪村村民,在村南自家宅基地建有猪圈9间,存栏母猪1头、仔猪9头,属生猪散养户。建有沉淀池1个,无储粪场,存在粪污外排现象,有异味。 其他 辛集镇政府责令郝某某立即清理粪污,并进行环保垫料养殖方式改造,2021年4月20日环保垫料已改造完成。
94 7 访受〔2021〕D04150094号 来电 莒南县板泉镇新城村,不明人员将垃圾填埋至该村东侧耕地内,并在该处耕地周围建设院墙,污染环境。 莒南县 莒南县人民政府 土壤污染 1、反映的“填埋地点”位于板泉镇新城村东500米处。该处属一般农田,曾于2020年5月建有一处非法洗沙点,业主在该地块挖坑修建沉淀池,造成土地破坏。2020年6月,板泉镇按照“两断三清”标准予以清理取缔,责令业主恢复破坏的土地。洗沙点业主购入水泥块、砖头等拆迁建筑垃圾进行基础回填,目前正在表层覆盖熟土平整场地。
2、莒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已于2021年4月13日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业主改正违法行为,2021年4月28日前恢复土地原状。2021年4月16日-4月17日板泉镇政府现场核查,确认基础填埋物为建筑垃圾,无其他垃圾。
其他 莒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督促业主恢复土地原状,2021年4月28日前完成整改;逾期不改正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95 7 访受〔2021〕D04150095号 来电 兰陵县神山镇东南村,某村民在该村南侧养殖牛,距离居民区较近,存在难闻气味,无环评手续。 兰陵县 兰陵县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其他 反映的王某某养牛场址位于神山镇东南村内,属于非禁养区,存栏肉牛71头,属于养殖专业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无需办理环评手续。该养牛专业户距离东南村最近的居民约70米,配套建设了约30立方的沉淀池,上方有盖板,粪水用于还田施肥;有50平方的储粪场1处,现存约15立方粪污,因清运不及时,存在异味。 责令改正 神山镇政府责令该养殖专业户及时清理养殖粪污。截止4月20日,粪污已清理。
96 7 访受〔2021〕D04150096号 来电 沂南县砖埠镇向阳村某村民在该村村委办公室北侧养殖牛,气味刺鼻,且外排污水,造成污染。 沂南县 沂南县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涉水污染 沂南县砖埠镇向阳村村民李某某在该村委办公室北侧园内建有牛棚2间,存栏肉牛4头,属肉牛散养户。建有储粪场和沉淀池,沉淀池周围少量污水外溢,周边有异味,无污水外排现象。 其他 砖埠镇政府责令李某某立即对院内粪污进行清理,并做好养殖粪污日常清理工作。2021年4月16日,粪污已清理完成。
97 7 访受〔2021〕D04150097号 来电 河东区太平街道沙岭官庄村,该村村委向东400米存在一家粉碎建筑垃圾的工厂,存在扬尘污染。 河东区 河东区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 1、粉碎建筑垃圾的工厂位于太平街道沙岭官庄村,负责人徐某某,无土地、环保等手续,属“散乱污”企业。
2、2021年4月16日,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联合太平街道办事处现场检查,无生产设备,存在部分生产原料和产品,均已覆盖抑尘。
关停取缔 1、4月16日,太平街道办事处已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完成清理取缔。
2、河东区政府责成太平街道办事处落实属地职责,加强日常巡查监管,防止死灰复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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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 7 访受〔2021〕D04150098号 来电 郯城县李庄镇西城泉村曹理路路北两家洗沙厂,每天夜间加工,噪音扰民严重。 郯城县 郯城县人民政府 噪声污染 反映的两家洗沙厂实为临沂山水缘建材有限公司的东西两个厂区,共建有5条洗沙线。该公司因未办理土地、规划、取水等手续,于2020年11月被郯城县洗砂场整治专班要求停产整治,该公司对洗沙线进行了去功能化拆除,拆除了送料机和上料带,目前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 其他 郯城县李庄镇政府加强巡查监管,确保该公司在完善相关手续前,不得恢复生产。
99 7 访受〔2021〕D04150099号 来电 1、兰陵县卞庄街道福城社区南徐庄村安置楼,该小区1号楼与2号楼之间的饮水井被该处化粪池污染。
2、兰陵县佳园路与九号路交汇处世纪福城小区、兰陵县兰陵路临沂理工学校将生活污水排放至柞城河内。
兰陵县 兰陵县人民政府 涉水污染 1、南徐庄村安置楼位于兰陵县兰陵路与崇文路交汇处东南侧,因居民意见不一致,一直未接入自来水。在1号楼与2号楼之间有1口深约200米的自备饮水井,未办理取水许可证,饮水井东侧约10米处建有1处约20立方米的水泥化粪池,定期使用抽粪车清运。2021年4月16日,市生态环境局兰陵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水井取样检测,氨氮、硝酸盐、氟化物等7项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三类水标准,符合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要求。
2、世纪福城小区位于兰陵县佳园路与九号路交汇处,距离柞城河约500米,每天产生生活污水约30立方米,通过东苑泵站输送至市政污水管网。因排污口泄露,少量污水进入小区东侧紧邻的无名土沟内,未排入柞城河。
3、临沂市理工学校位于兰陵县东城新区兰陵路与柞城河交汇东侧约150米,2016年2月开始使用,现有师生4700余人,日产生活污水约120立方米,通过校内污水管网收集后,直接排入柞城河。
责令改正 1、2021年4月17日,兰陵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令南徐庄安置楼社区4月24日前改正擅自抽取地下水行为;卞庄街道办事处协调南徐庄村委转接自来水,县自来水公司负责具体施工。目前,已完成现场勘察和材料准备工作,正在进行土方开挖。4月20日,输水主管道已铺至小区。
2、兰陵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令世纪福城小区4月20日前改正生活污水排放至东侧土沟行为。目前,世纪福城小区已将生活污水排污口封堵,并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土沟内污水已通过东苑泵站输送至兰陵县碧赢污水厂处理。
3、兰陵县教体局责令理工学校对外排污水进行封堵,将污水暂存在校内约3000立方的水泥临时污水池内,由污水运输车辆送到兰陵县碧赢污水厂处理,现已完成封堵;临沂市理工学校正在组织专家论证,在校内建设污水处理设施。

100 7 访受〔2021〕D04150100号 来电 临沭县苍山路与夏庄街交汇处商业步行街,该处物业将居民楼下的道路对外出租,开设夜宵烧烤摊,存在大气污染,且噪音扰民严重,要求将该处夜宵摊挪移位置。 临沭县 临沭县人民政府 大气、噪声污染 1、临沭县商业步行街,位于苍山路与夏庄街交汇处,为多功能商业集聚区,内街共有摊位95家,其中服装鞋帽饰品摊位54家,夜宵烧烤摊位41家,由管理公司统一出租、管理。
2、41家夜宵烧烤摊位中涉及油烟排放的36家,均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2021年4月16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现场检查时,34家油烟净化设施运行正常,大树烧烤、红鼎烧烤等2家摊位未开启油烟净化设施,且存在木炭烧烤行为。
3、市生态环境局临沭县分局于2021年4月16日、4月18日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分别对临沭县商业步行街的环境噪声及随机抽取的8家烧烤摊位油烟排放情况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要求。
4、2021年4月16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走访周边商户、居民217人,其中214人表示临沭县商业步行街油烟、噪声排放未影响到生活质量。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1、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大树烧烤、红鼎烧烤等2家摊位未开启油烟净化设施行为立案调查,拟分别处以5100元罚款,责令开启油烟净化设施,停止使用木炭烧烤,改用天然气。目前,2家摊位均已改造完成。
2、临沭县政府责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巡查,及时制止油烟、噪声扰民的行为。

101 7 访受〔2021〕D04150101号 来电 平邑县327国道路南蓝盾石材厂,非法清洗锯泥,将锯泥堆放在327国道东升石材城斜对过,存在粉尘污染。 平邑县 平邑县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 蓝盾石材厂实际为平邑县众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平邑县327国道西段蓝盾石材院内。该项目为锯泥处理项目,对平邑县石材加工企业产生的锯泥经稀释-筛分-搅拌-压滤处理后生产成品干锯泥,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该项目2019年11月取得环评审批,2020年11月进行了自主验收,成品干锯泥储存、转运时会产生扬尘。
2021年4月16日,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常生产,部分成品干锯泥露天堆放,存在扬尘污染。
立案处罚 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针对该企业露天存放的成品干锯泥扬尘污染的环境违法行为,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并立案调查,拟处罚款2.125万元,并要求其对露天存放的干锯泥及时覆盖,目前已覆盖完毕。 *
102 7 访受〔2021〕D04150102号 来电 郯城县庙山镇大埠一村,该村排水沟堵塞,导致地下水变质。村西侧爱川建材,每天全天生产红砖,加工过程中,产生刺鼻气味。 郯城县 郯城县人民政府 涉水、大气污染 1、反映的庙山镇大埠一村排水沟为陈石排水沟,自北向南贯穿该村,沟渠内设置溢流坝,保持一定水位,并非堵塞。4月16日,临沂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随机对沟渠边一居民家地下水井取样检测,结果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标准。
2、反映的爱川建材为临沂爱川建材有限公司,建有年产6000万块页岩砖项目,环保手续齐全,以页岩为原料,经破碎、混料、成型、烧制等工序生产页岩砖。炉窑废气采用双碱法脱硫+湿电除尘工艺处理,排放口装有在线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临沂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查阅近3个月在线数据,均达标排放。该企业距离最近的居民点约350米。4月16日,庙山镇政府、临沂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走访周边5户群众,均反映未发现刺鼻气味问题。

103 7 访受〔2021〕D04150103号 来电 兰陵县大众村镇陶屯村南山处存在一家养猪厂、一家养鸡厂,随意排放污水,将死猪、死鸡随意丢弃,造成水污染。 兰陵县 兰陵县人民政府 涉水污染 与第2批访受〔2021〕D04100007号并案处理。
1、反映的养鸡场为兰陵县丰盛养殖厂“年产180万只肉鸡养殖”项目,位于兰陵县大仲村镇陶屯村南510米处,2018年8月取得环评批复文件,2018年11月完成自主验收。该养殖场采用干清粪模式,产生废水较少,主要为清洗用水,收集后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全部用于绿化灌溉;鸡粪采用带式传输设备直接上车,按照协议出售。
2、反映的养猪场为兰陵县广顺生猪养殖厂“年出栏4900头标准化养殖基地”项目,位于兰陵县大仲村镇陶屯村南约900米处,2018年4月16日完成环境影响登记备案。该养猪厂2021年1月中旬停养至今。4月11日,大仲村镇政府现场检查,发现在该养殖场东侧约20米处,有约15方养殖废弃物露天堆放,无废水外排。
3、兰陵县丰盛养殖场与中节能(临沂)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签订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协议,并建有病死鸡暂存冷柜;中节能(临沂)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与兰陵县人民政府签订协议,并在大仲村镇驻地建有病死畜禽收集点,收集两厂的病死畜禽。经大仲村镇政府对厂区周边排查和走访附近群众,2家养殖场无随意丢弃病死畜禽现象。
4、2021年4月13日,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兰陵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在陶屯村两处水井提样检测,氨氮、硝酸盐、氟化物等7项指标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三类水标准。
责令改正 大仲村镇政府责令兰陵县广顺养殖厂对露天堆放的养殖废弃物进行清理,现已清理完毕。
104 7 访受〔2021〕D04150104号 来电 平邑县财源大道北首山东卫禾传动科技有限公司,每天夜间进行喷漆,气味刺鼻,造成污染。 平邑县 平邑县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 1、山东卫禾传动科技有限公司原址位于平邑县财源大道北首平邑镇工业园023号,法定代表人为刘某某,张某某为共同出资人,该项目2018年2月2日取得环评审批,2019年3月进行了自主验收。该公司原厂址2021年1月份被平邑县大润民超市收购作为仓库,公司搬迁至平邑县厚德路北首蒙沃机械公司院内西北处,距离原厂址直线距离约50米,目前正在办理环评手续,3月中旬设备安装完毕后,陆续开始生产。主要从事机械加工及喷漆项目。该公司目前建有加工车间1座,仓库1座,装配线4条,喷漆线1条。
2、2021年4月9日,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未依法报批环保审批手续,擅自开工建设、生产,存在车间外补漆的行为。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现场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建设,停产生产,并抓紧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并对该公司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拟处罚款49.5987万。
3、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2021年4月16日夜间和18日检查时,该企业停产,无喷漆作业。经走访附近群众,2021年4月9日以来该企业停产。
其他 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督促该企业加快整改进度。
105 7 访受〔2021〕D04150105号 来电 费县探沂镇毛家河村,某村民盗采该村西南湖耕地内的矿产资源,破坏生态环境。 费县 费县人民政府 生态 1、2021年4月16日,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探沂镇政府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被挖掘地块位于探沂镇毛家河村西南方耕地内,系2020年9月、2020年11月探沂镇黑土湖村宁某在该处私挖滥采石头所致。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该违法行为做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开采,罚款4750元,没收违法所得9500元。另,探沂镇毛家河村村民窦某某、赵某某、张某、徐某某等四人为耕种便利,对各自耕地进行平整,共清理出岩石499.52吨,目前已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费县城投公司依法处置。
2、以上行为全某某均未参与。现场检查时,探沂镇毛家河村被破坏地块已平整修复为耕地。
其他 费县政府责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加强巡查检查,严厉打击非法盗采行为。
106 7 访受〔2021〕D04150106号 来电 兰山区南坊汤河路与黄白河路交汇处祥园小区B区,每天早上3点至4点左右小区开始清理垃圾,车辆噪音较大。 兰山区 兰山区人民政府 噪声污染 反映的祥园小区B区位于兰山区柳青街道汤河路与黄白河路交汇处。为避免与市民出行冲突,运输生活垃圾的车辆于每日早上3点至4点左右开始清运垃圾,垃圾装运过程产生噪音问题。 责令改正 柳青街道办事处协调市环卫公司将垃圾转运时间由凌晨3点调整至晚9点左右,减少夜间噪声影响。
107 7 访受〔2021〕D04150107号 来电 河东区凤凰岭街道西李家埠村幼儿园东侧的五金加工厂,该加工厂为村书记开设,无环评手续,无除尘设施,市民表示其他工厂已被责令整改,但该厂一直未整改。 河东区 河东区人民政府 其他、大气污染 1、该五金加工厂为临沂市河东区兴凯五金工具厂,法人代表为冯某某,系西李埠村党支部书记,年组装锤30万把项目于2019年9月取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2、生产工艺为:外购锤头、锤把-手工组装-包装成品,组装过程中不使用机械设备,无粉尘产生,不需配套除尘设施。
3、2021年4月16日,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联合凤凰岭街道办事处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未生产,未发现环境违法行为。
4、凤凰岭街道办事处共有同类型企业10余家,生产工艺简单,无污染物排放,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凤凰岭街道办事处均未要求进行过整改。

108 7 访受〔2021〕D04150130号 来电 兰山区方城镇富平庄村,该村229省道的屠宰厂将污水排放至下游的祊河内,污染水源。 兰山区 兰山区人民政府 涉水污染 1、反映的屠宰厂实为临沂市兰山区富平屠宰厂,位于兰山区方城镇富平庄村,法定代表人胡某某,主要从事生猪屠宰及销售项目,于2019年4月取得排污许可证。主要外购生猪屠宰,日屠宰量100头左右,日产废水约80方,配套建设日处理能力200方污水处理设施1座,处理达标后排入朱笼河,未直接排入祊河。2021年4月16日,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现场检查时,正常生产,污水治理设施正常运行。
2、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其排放污水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符合《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2部分:沂沭河流域》。

109 7 访受〔2021〕D04150109号 来电 兰山区柳青街道济南路与汶河路红星国际广场,每天全天施工,噪音扰民,将渣土洒落至道路上,造成大气污染。 兰山区 兰山区人民政府 噪声污染、固废污染 1、反映的红星国际广场工地位于兰山区柳青街道广州路与汶河路交汇处,为红星国际广场二期工程。该处工地东侧50多米为沂州花园,东北方向200多米为金河社区。
2、2021年4月16日,兰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现场检查未发现渣土洒落情况。
3、2021年4月16日,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建筑工地日间施工时噪声进行现场检测,检测结果昼间东厂界71dB,超标1.01倍。因夜间未施工,未进行夜间现场检测。
立案处罚 兰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已对红星国际广场工地进行立案查处,拟处罚2万元,责令其采取降噪措施,做好施工噪音防护,避免噪音扰民。同时严禁渣土洒落。
110 7 访受〔2021〕D04150110号 来电 1、兰山区八一路与金三路交汇处路东人社局家属院,因该小区无人管理,下水道主管道堵塞,产生刺鼻气味。
2、兰山区八一路与金三路交汇处路东沂州学校小学部,每天夜间施工噪音扰民严重。
兰山区 兰山区人民政府 大气、噪声污染 1、反映的小区为兰山区金雀山街道八一路与金三路交汇处路东市人社局家属院,建于1989年,小区居民实施自治,无物业服务管理。家属院主下水道存在清理不及时及气味问题。
2、反映的沂州学校小学位于八一路与金三路交汇处路东,属于临沂沂州实验学校扩建项目。经兰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调查,近期该工地进行夜间混凝土浇筑施工,产生噪音问题。4月15日已经完成浇筑,未再进行夜间施工。
责令改正 1、金雀山街道协调市人社局、三里庄社区和该家属院居民共同出资对下水主管道进行全面大修,彻底疏通清理主管道,并及时修复破损管道。5月5日前彻底完成整改。
2、兰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要求施工工地采取降噪措施,做好施工噪音防护,避免噪音扰民。

111 7 访受〔2021〕D04150111号 来电 沂南县蒲汪镇农村信用社斜对过临沂市和谐包装制品有限公司,该公司每天夜间使用煤炭加工,造成空气污染,夜间偷排油墨。 沂南县 沂南县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 1、临沂市和谐包装有限公司位于沂南县蒲汪镇驻地,主要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法定代表人为张某某。该公司年产5800万平方米纸板生产线项目于2019年3月6日取得环评批复,2019年9月完成环保自主竣工验收,2020年8月1日取得排污许可备案登记。建有1台4t/h生物质蒸汽锅炉,配套建设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污染治理设施。
2、2021年4月16日,市生态环境局沂南县分局检查时企业正常生产,未发现煤炭存放、使用现象。调阅2021年3月份自行检测报告,生物质锅炉废气污染物排放达标。纸箱印刷工序使用水性油墨,无异味。未发现油墨外排迹象。走访周边4名群众均表示未发现偷排油墨行为。
其他 沂南县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沂南县分局和蒲汪镇政府加强企业监督管理。
112 7 访受〔2021〕D04150112号 来电 郯城县南外环路与郯西路交汇处污水处理厂,经常排放恶臭气体。 郯城县 郯城县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 1、反映的为郯城县污水处理厂,主要处理城市生活污水,设计处理能力4万吨/日,主体工艺为AAO工艺,环评手续齐全。该厂恶臭源有两处:一是预处理工序,二是污泥压滤工序,两处均进行了密闭,用引风机将臭气通过管道引到微生物法除臭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废气分别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
2、4月16日,临沂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检查发现,该公司严格落实排污许可管理制度,未发现环境违法问题。但污泥堆棚破损,未及时修复。
3、该污水处理厂卫生防护距离为200米,卫生防护距离内无环境敏感目标,距离最近村庄约400米。
责令改正 郯城县污水处理厂已将污泥堆棚修复完成,同时加强运营管理,进一步降低排放浓度和无组织排放。 *
113 7 访受〔2021〕D04150113号 来电 罗庄区西外环与化武路交汇处美鑫钢材市场,该市场粉碎物品时存在扬尘,无除尘设备,噪声污染。 罗庄区 罗庄区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 美鑫钢材市场实为罗庄区盛庄街道美鑫钢管材料市场,2021年4月16日,盛庄街道办事处联合临沂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对该市场进行了排查,仅位于C2区7、8、9、10号的临沂市罗庄区发隆合成树脂建材厂存在粉碎物品工序,该厂主要以PVC、碳酸钙、稳定剂等为原材料,通过破碎、切割等工序生产树脂瓦,在破碎、切割工序中产生噪音污染、扬尘污染。该建材厂无立项、环评、规划、土地等审批手续,属“散乱污”项目。 关停取缔 盛庄街道按“两断三清”标准对该厂清理取缔,4月20日已清理完成。
114 7 访受〔2021〕D04150114号 来电 罗庄区金九路与沂州路交汇处,每天大量渣土车该处道路行驶,遗落大量渣土在道路上,扬尘严重。 罗庄区 罗庄区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 1、4月16日,罗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罗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对金九路与沂州路交汇处周边区域进行检查,发现周边共有星河城、白鹭金岸、房源君悦华府、集美东方4处在建工地。其中,星河城、集美东方2家工地存在渣土车未密闭覆盖、车体冲洗不彻底等情况,造成渣土抛洒、污染路面。
2、4月17日至18日,罗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罗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对金九路与沂州路交汇处1公里范围内的13家现有工地进行检查,均已落实防尘措施。
责令改正 2021年4月17日,罗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据《山东省城市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责令运输单位对渣土车未密闭覆盖、车体冲洗不彻底和渣土抛洒、污染路面问题立即整改,现已完成。
115 7 访受〔2021〕D04150115号 来电 高新区罗西街道西陆庄村,某村民在该村东侧养殖猪,存在难闻气味,随意将猪粪放置在东侧的菜园地内。 高新区 高新区管委会 大气污染 高新区西陆庄村属于非禁养区,该村村民杨某某在村东自家院内饲养生猪,目前生猪存栏30头,属于散养户。杨某某采用干清粪的方式对粪污进行收集,并暂存于圈舍用于自家东侧菜园施肥。2021年4月16日,罗西街道检查发现该养殖户存在粪污清理不及时问题,圈舍周边存在异味。 责令改正 2021年4月16日,罗西街道办事处对养殖户杨某某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其立即对粪污进行清理。4月17日粪污已清理完毕。
116 7 访受〔2021〕D04150116号 来电 莒南县洙边镇段家沟村,该村支部书记对该村近200余户村民家中厕所整改中,涉嫌造假,改造后的厕所未安装三基沉淀,不符合要求,且直接将污水排放至河道内。 莒南县 莒南县人民政府 涉水污染 反映的改厕安装“三基沉淀”即三格式改厕模式。2021年4月16日,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县住建局、洙边镇政府现场核查,洙边镇段家沟村共改厕246户,其中采取三格式232户、双瓮式14户,符合临沂市《关于推进农村无害化厕所改造和村内道路硬化户户通的实施意见》工作要求,改厕工作不涉嫌造假。2019年12月,改厕工程通过县住建局委托的第三方验收,符合改厕标准要求,无造假行为。该村已纳入全县农村改厕后期管控项目,粪水处置及时,无外排现象。 其他
117 7 访受〔2021〕D04150117号 来电 兰山区新华路与红旗路交汇处百丽特色夜市,每天19:00至02:00存在人员在户外烧烤,存在油烟,污染环境。 兰山区 兰山区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 反映的百丽特色夜市位于新华路与红旗路交汇处西南角原百丽广场商业综合体。2021年4月16日,银雀山街道办事处现场检查,现有摊点120余个,其中餐饮摊点40个,使用电烤炉从事烧烤8个,已经安装了油烟净化设备;从事其他餐饮经营的摊点有14个产生油烟,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 责令改正 银雀山街道要求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餐饮经营摊点暂停营业,待安装油烟净化设备经验收合格后再行经营。
118 7 访受〔2021〕D04150118号 来电 兰山区枣园镇镇驻地泽达沙浆建材有限公司,该公司生产过程中存在扬尘问题,且沙石露天储存,外排污水至水沟内。 兰山区 兰山区人民政府 大气、涉水污染 反映的泽达砂浆建材有限公司实为山东泽达建材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预拌砂浆生产,法人姜某某,年产10万立方米预拌砂浆,2015年4月通过环评审批(临环兰审〔2015〕68号),2015年7月完成验收(临环兰验〔2015〕37号)。2021年4月16日,枣园镇政府和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现场检查时未生产,但有部分砂石物料未入库储存,存在扬尘问题。因沉淀池容量不足车辆冲洗废水有溢出痕迹。 责令改正 1、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要求山东泽达建材有限公司将存于厂区西侧的砂石物料入库存放,并定时洒水降尘。4月19日,已完成整改。
2、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要求山东泽达建材有限公司扩大沉淀池容量,确保清洗废水循环使用,严禁溢流。4月16日,该公司制定停产整改计划,于4月25日前完成整改。

119 7 访受〔2021〕D04150119号 来电 河东区与莒南县交界处沭河河道河东段,该处长约7公里左右,每天有不明市民在此区域捕鱼且于每日6:00-7:00左右在河东区郑旺镇张庄村沭河河底进行交易,其认为破坏生态环境。 河东区 河东区人民政府 生态 2021年4月16日、17日,河东区农业农村局联合郑旺镇政府、汤河镇政府于6:00起,对沭河河道河东段进行巡查,未发现非法捕鱼现象;同时对郑旺镇张庄村沭河河底进行检查,未发现有鱼类交易情况。走访周边10名群众,均反映无非法捕鱼及鱼类交易情况。 河东区人民政府责成区农业农村局进一步落实沭河沿线村庄巡河制度,加大巡河力度,严禁非法捕鱼。
120 7 访受〔2021〕D04150120号 来电 河东区北京东路与工业园路交汇处西南角国立建材,该处加工混凝土过程中扬尘污染严重。 河东区 河东区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 1、临沂国立建材有限公司位于临沂市河东区相公街道西冷庄村,企业法人代表陈某某。其年产60万立方米混凝土8万立方米砂浆项目于2015年12月取得环评批复,2016年2月取得验收批复。生产工艺为:入料-计量-投料-搅拌-产品运输。
2、2021年4月16日,河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相公街道办事处现场检查时,企业正常生产。物料存储、生产作业均在全密闭厂房进行,料场采用喷淋降尘系统控制无组织粉尘,同时厂区采取洒水措施降低运输过程中的扬尘。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公司厂界无组织粉尘进行检测,结果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要求。
其他 河东区政府责成相公街道办事处加强监管,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使用,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121 7 访受〔2021〕D04150121号 来电 河东区八湖镇坊上村,村西梁子沟桥下的河流向南500米左右水域,每年雨季时节,该处均有大量污水流淌,导致鱼虾死亡。 河东区 河东区人民政府 涉水污染 1、梁子沟发源于莒南县岭泉镇,河东区境内全长约11.4千米,河道两侧多为农田。
2、2021年4月16日,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联合八湖镇政府,对坊上村梁子沟桥上下游各1000米河段进行排查,发现沟内存有大量秸秆和垃圾,沟底淤泥较多,水质较差,未发现有鱼虾死亡现象。
3、走访梁子沟周边15名群众,均反映每年雨季时,沟边秸秆、垃圾会随雨水进入沟内,影响水质,但未发现鱼虾死亡现象。
其他 1、河东区政府责成八湖镇政府立即清理梁子沟内秸秆和生活垃圾,预计4月22日清理完毕。
2、河东区水务局已于2021年3月将梁子沟纳入河东区汤河东支治理工程,进行清淤整治提升,3月12日已公开招标,预计2021年12月完工。

122 7 访受〔2021〕D04150122号 来电 1、郯城县李庄镇青山村,该村村西南角205国道附近电子产业园,加工过程中产生废水,该处废水设施不完善。
2、该村基进路交汇205国道向东,该处的所有工厂均无环评手续。
3、电子产业园南侧耕地,均划为建筑用地及工程用地,核实该处是否符合环评手续。
郯城县 郯城县人民政府 涉水污染、其他 1、反映的为郯城县高科技电子产业园,位于郯城县李庄镇青山村,2015年6月经郯城县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园区建设了废水预处理站,采用“中和反应+絮凝沉淀+气浮”工艺,处理能力为200m3/h,废水预处理站于2018年5月建成,因园区现有企业产生废水量少,综合考虑成本效益,暂未运行。郯城县高科技电子产业园已与郯城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签订转运处理协议。
2、目前,园区有2家涉水企业,分别是山东沂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山东元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分别于2018年5月、2019年6月投产,2020年2月因疫情、市场等原因停产至今。两家企业废水产生工序均为镀锡工序,生产期间均为间隙生产,产能不足设计的10%,实际废水产生量分别为1立方/日、1.5立方/日。生产期间产生的约150立方废水暂存于园区污水处理罐和调节池中。因水量较少,暂未转运。
3、反映的李庄镇青山村基进路交汇205国道向东,有5家企业,分别为山东仁和制药有限公司、山东仁健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临沂巨达科技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山东金牧源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临沂茂华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环评手续齐全。4月16日,李庄镇政府和临沂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现场检查,未发现环境违法问题。
4、郯城县高科技电子产业园南侧地块,地类为城镇建设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郯城县政府已于2017年对该地块依法征收,并挂牌出让,该地块征收程序合规合法,材料齐全。土地征收出让无需办理环评审批手续。
其他 郯城县高科技电子产业园区管委会已制定计划,加快园区废水处理设施调试运行进度。在废水处理设施运行前,强化污水转运情况的监督管理。 *
123 7 访受〔2021〕D04150123号 来电 沂南县花山路与银杏路交汇处向北20米路西天天烧烤、朱田全羊饭店,该店经营时存在大量油烟,已安装油烟净化器,但未投入使用,油烟扰民。 沂南县 沂南县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 沂南县城天天烧烤、朱田全羊两家烧烤店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均齐全,配套安装使用油烟净化设备,正常使用,有定期清洗记录。4月17日晚,沂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两家烧烤店排放的油烟废气进行检测,结果符合《山东省饮食油烟排放标准》要求。两家烧烤店的油烟净化器排气口均朝向居民小区,排放的油烟废气对居民生活有一定影响。 其他 4月16日,沂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天天烧烤、朱田全羊两家烧烤店下达限期整改通知,责令其对烟道进行高空排放改造,4月23日前完成。
124 7 访受〔2021〕D04150124号 来电 高新区马厂湖镇圣亚路圣曼帝门业向西100米路北无名木塑工厂,加工扬尘严重,外排污水,无环评手续及无环保设备。 高新区 高新区管委会 大气、涉水污染、其他 反映的无名木塑工厂实为范某某踢脚线厂,负责人范某某,以钙粉、PVC塑管为原料,通过搅拌、加热、挤出工序生产踢脚线。该厂2021年3月建成投产,生产过程中搅拌工序产生扬尘,挤出工序产生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生活污水直接外排。该厂无环保治理设施,无规划、土地、环评等手续,属新发现的“散乱污”企业。 关停取缔 2021年4月16日,马厂湖镇政府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对范某某踢脚线厂实施清理取缔,清理取缔工作已于4月17日完成。
125 7 访受〔2021〕D04150125号 来电 兰山区枣园镇花园村某村民偷采该村小学南侧河道内的沙,随意放置沙土,存在扬尘污染。 兰山区 兰山区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 反映的沙土实为枣园镇滨河大道左岸道路工程未及时转运的部分建筑垃圾,产生扬尘污染,并非村民全某兴堆放,经检查未发现全某兴偷采河沙行为。 责令改正 枣园镇政府要求花园村及时转运垃圾,同时采取喷淋措施减少污染。
126 7 访受〔2021〕D04150126号 来电 兰山区方城镇镇驻地临沂明英工贸有限公司,私自向外排放污水,且存在刺鼻气味。 兰山区 兰山区人民政府 涉水、大气污染 1、反映的临沂明英工贸有限公司位于兰山区方城镇东方城村,法定代表人为单某某,年回收加工10吨植物油下脚料,2012年9月通过环评审批(临环兰审〔2012〕308号),2013年9月通过验收(临环兰验〔2013〕173号),生产原料通过加温、调pH、分层、分离等工序生产有机肥料。周边附近无工业企业,距离最近的居民区260余米。
2、该企业日产废水200方左右,配套建设日处理废水300方的处理设施,生产废水经处理后达标排放,设有规范排污口,安装在线监测系统并与市生态环境局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联网。2021年4月16日,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现场检查并调阅在线监测数据,未发现超标排放情况;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外排废水进行检测,检测结果符合《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2部分:沂沭河流域》标准。
3、该企业主要废气为恶臭及硫酸雾,配套建设光氧催化+碱喷淋+活性炭污染治理设施。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外排废气进行检测,硫酸雾、厂界无组织废气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经随机走访附近村民,均未反映该企业异味问题。
其他 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要求其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
127 7 访受〔2021〕D04150127号 来电 兰陵县车辋镇后邢村,有人员在该村西侧养殖猪及养殖鸭,随意排放粪水,污染地下水。 兰陵县 兰陵县人民政府 涉水污染 1、2021年4月16日,车辋镇政府排查发现,后邢村西侧有1家养猪场,业主宋某某,位于非禁养区,现存栏母猪10头、仔猪48头,属于散养户,配套建设了105立方米沉淀池,粪便用于还田施肥,无粪水外排现象。后邢村西500米有1家养鸭场,业主崔某春,位于非禁养区,有2个养鸭棚,存栏16000只,为规模化养殖场,未办理环保备案手续,配套建设约260立方米沉淀池,沉淀池边缘坍塌,有粪水外溢。
2、2021年4月16日,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兰陵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在后邢庄宋某某处约63米深的水井提样检测,氨氮、硝酸盐、氟化物等7项指标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四类水标准,满足农业用水要求。
责令改正 1、2021年4月16日,车辋镇政府责令崔某某对沉淀池损坏部分进行修复;对外溢粪污进行清理,现已清理完毕。
2、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兰陵县分局责令崔某某于4月22日前完善环保备案手续。

128 7 访受〔2021〕D04150128号 来电 平邑县平邑街道大井村西侧存在多家养鸡厂、养猪场,其中一家养殖人名字为刘某某,另外几家名字不知情,属于居民区,随意晾晒粪便,存在难闻气味。 平邑县 平邑县人民政府 固废污染 与第7批访受〔2021〕D04150005号信访交办案件并案处理。
大井村西侧存在多家养鸡场,目前只有刘某泉养殖场在养,刘某和、冯某秀、刘某军皆停养多年,未发现生猪养殖场。
刘某泉养殖场位于村西北主干道南侧,距离居民区约400米,属限养区。鸡舍面积1.3余亩,存栏蛋鸡1000余只,属蛋鸡养殖专业户,有养殖异味。
2021年4月16日,平邑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现场检查时,刘某泉在其养殖场周边晾晒粪便。种植户吴某存购买的鸡粪也在路边晾晒。
责令改正 平邑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责令刘某泉、吴某存对晾晒的粪便进行清理。4月16日下午刘某泉、吴某存晾晒的粪便,已清理完毕。刘某泉计划5月1日之前将鸡全部处理,并承诺不再复养。
129 7 访受〔2021〕D04150129号 来电 兰山区天津路与汶河路交汇处东南方向的工地,该工地夜间施工,存在噪声污染。 兰山区 兰山区人民政府 噪声污染 反映的是天津路与汶河路交汇处金桥社区还建工地。2021年4月16日晚23时,柳青街道办事处联合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工地进行现场检测,该工地处于停工状态,不具备检测条件。走访周边居民群众,部分村民反映存在噪音扰民问题。且该工地存在白天作业,夜间运输渣土产生噪音污染问题。 责令改正 柳青街道办事处要求该工地采取降噪措施,做好施工噪音防护,合理安排转运时间避免噪音扰民。
130 7 访受〔2021〕X04140001号 来信 蒙阴县经济开发区汶河2路山东首达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未依法取得环评手续;不按规定使用喷漆废气处理设备;扩建厂房未验收;车间焊接烟尘无处理措施,噪声严重。 蒙阴县 蒙阴县人民政府 其他、大气、噪声污染 与第5批次D04130055号并案处理
1、该企业共2个建设项目,项目1前身为“蒙阴锣响车辆机械有限公司年产半挂车斗1500个、汽车配件1000吨项目”,因锣响车辆公司与首达汽车制造公司达成交易而变更为现名,于2018年6月19日取得环保手续变更批复。2020年8月4日,该项目喷漆设施技改项目取得环评批复,增加一座烘干生产车间,其余生产设备和工艺未作改动。2020年11月8日,该技改项目通过自主验收。项目2为“年产12000套机械配件加工项目”于2020年9月22日取得环评批复,目前主体工程及治污设施正在建设,尚未投产。通过调查,未发现规模超出环评批复文件规定的情况。
2、项目1生产工艺为:外购钢材—切割—焊接—组装(外购配件)—打磨、检验—喷漆—包装外售。主要大气污染物源自喷漆、调漆、烘干等工序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喷砂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切割、焊接等工序产生的无组织排放废气。信访反映的刺鼻气味主要来源于喷漆、调漆、烘干工序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切割、焊接等工序产生颗粒物。其中,喷漆、调漆在密闭的喷漆房内进行,产生的废气经喷漆房配套建设的迷宫式过滤系统+光氧催化+活性炭处理设施处理后经15米烟囱排放,2020年年初完成油性漆向水性漆改造,使用水性漆进行喷漆作业;喷砂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废气经过喷砂房配套建设的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设施处理后经15米排气筒排放;烘干工序产生的废气经过光氧催化+活性炭处理设施处理后经15米排气筒排放;电焊、切割、气割等工序产生的废气为无组织废气经移动除尘设备处理后,通过加强通风方式排放。2021年4月16日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污染物治理设施运转正常,车间外及厂界周围无明显刺鼻气味。4月14日、16日,市生态环境局蒙阴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企业有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及噪声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VOCs排放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1部分:汽车制造业》表1要求;颗粒物排放符合《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1要求;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
1、市生态环境局蒙阴县分局要求企业加强治污设施运行维护,确保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2、市生态环境局蒙阴县分局要求企业项目2按照环评批复建设,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同时做好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污染防控工作,及时洒水降尘,控制施工期的污染排放。

131 7 访受〔2021〕X04140002号 来信 平邑县仲村镇南乐村南非法炼油企业,占用基本农田建设钢结构厂房;用煤、死猪、家禽家畜作为燃料间断性炼油;地方生态环境局一直未查处,存在保护伞问题。 平邑县 平邑县人民政府 其他、大气污染 1、反映的非法炼油企业位于平邑县仲村镇南乐里村南、东合村村东,厂房为竹结构大棚,占地规划地类为林地,现状地类为设施农用地和果园,非基本农田。
2、2020年4月18日,群众通过12345市民热线反映该企业加工地沟油气味难闻等问题,平邑县仲村镇政府进行了调查处理,发现该企业自2020年2月,使用燃煤锅炉以畜禽屠宰场下脚料提炼动物油脂,外售至饲料加工厂。2020年4月20日,因其无营业执照、无环评手续、无合法用地手续,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仲村镇政府对其下达《关于关停小散乱污企业告知单》,该企业按照要求于4月30日前自行清理了生产设备、原材料及产品。此后仲村镇政府开展不定期巡查,未发现有私自生产迹象。
3、2021年4月16日仲村镇政府现场检查时,该项目未生产。现场无原材料、产品、机械设备,也无工人,仅有闲置的部分产品储存容器。
4、经调阅2019年以来的12345等环境信访记录,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未接到关于该企业的举报。
关停取缔
2021年4月16日,仲村镇人民政府对该企业地上建筑物和附属设施进行拆除、清理,对该地块进行复耕。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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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 7 访受〔2021〕X04140003号 来信 郯城县升泰机械机械有限公司,厂内电镀车间七年来无任何处理设施生产碾米机筛机,此厂每天关闭厂门、不设门卫,但有监控,造成严重生态问题。 郯城县 郯城县人民政府 生态、其他 反映的实为郯城县升泰机械有限公司,建有年产100吨碾米机筛片项目,2012年7月18日获得环评批复,尚未完成验收。原料为冷轧板,生产工艺为:下料、冲孔、成型、穿铁丝、热处理、酸洗、涂防锈油、包装入库,无电镀工序。4月16日,临沂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检查发现,该公司正常生产,酸洗、涂防锈油工序产生废气,未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对该项目污染防治设施未建成,主体工程投入生产的违法行为,临沂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进行了立案调查,拟处罚6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