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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索 引 号  1440153424/hbj/2022-0000052  发布机构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2-06-28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临沂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2022年1月专项执法行动工作方案

临沂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2022年1月专项执法行动工作方案

2022-06-28   作者: 点击数:  



 

    按照《临沂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2022年环境执法工作计划》安排,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针对涉气排放企业开展专项执法检查,重点配合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要求,现场检查企业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

    范围时限

本次执法行动范围涵盖全市15个县区

三、检查内容

(一)环保手续办理情况。对工业企业环评审批、“三同时”验收情况进行核查,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存在未批先建、批建不一、未验先投等行为。

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排污单位是否已取得排污许可证;内容是否与实际情况一致;自行监测、台账记录、执行报告等证后管理要求是否落实;排污许可限期整改通知书中的整改要求是否落实等

(三)大气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重点检查污染防治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是否存在偷排偷放私设旁路等行为。

)无组织排放管控情况。重点检查企业原料贮存、物料装卸、破碎、筛分、输送等环节无组织粉尘控制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情况。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重点检查企业“一厂一策”编制和落实情况,是否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等。

检查流程

(一)制定执法清单。通过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智慧监管系统筛选涉气污染源,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检查企业名单,并派发至执法人员,形成执法任务清单。每个县区的执法任务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为县区自查,另一部分同时向市、其他县(区)两级执法人员派发,开展交叉执法。

)实施现场检查。县区自查任务由各县区自行组织开展现场执法检查,交叉执法任务由市支队牵头,组织相关县区执法人员开展现场执法检查。执法过程全程使用执法记录仪,并使用“山东环境执法”移动执法端记录检查情况,交叉执法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现场制作调查询问笔录、勘验笔录等,并保存好相关证据,由市支队直接立案。

检查结果运用。执法检查情况汇总形成报告,报市局领导审阅后在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内通报,相关环境问题移交业务科室督促整改,涉及环境行政处罚的企业计入环境信用评价系统。

(四)资料整理归档。执法记录仪影像资料由执法人员标明被检查企业名称后,统一交市支队,与其他资料一并整理归档。

五、工作要求

(一)严肃工作纪律。“四不两直”的方式开展执法活动,不得提前通知企业,跑风漏气;杜绝蛮横执法,现场检查时不得对企业刻意刁难;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规定,不参与、不安排与执法检查无关的活动,不提与工作无关的要求。

(二)落实执法普法。推行“说理式执法”模式,在执法过程中向企业相关人员普及法律、法规及相关管理要求,以及违法造成的后果、付出的代价等,培养企业守法意识,帮助企业提高守法能力。

(三)做好执法保障。参与交叉执法活动的人员要携带好执法记录仪、便携式打印机等执法辅助设备,由本县区分局提供执法车辆并按照县外出差标准保障生活补助。已配发执法服装的县区,要统一着装执法。

联系人及电话朱勤亮   0539-7206186

 

 

             临沂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

                  2022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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