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临沂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百日攻坚执法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10月15日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百日攻坚
执法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作战方案暨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三期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精神,坚决打赢打好蓝天保卫战,推进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以改善秋冬季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开展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百日攻坚执法行动,加大对企业复工复产帮扶指导力度,依法查处各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落实打好蓝天保卫战各项生态环境执法任务,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二、工作内容
(一)实施范围和时间
2020年10月至2020年底,树立全局一盘棋思想,集中全局执法力量和执法资源,以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应急为主要工作内容,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执法帮扶和督导。
(二)督导执法重点内容
1.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内的工业企业“一厂一策”操作方案制定及落实情况;
2.重点区域(行业)工业企业大气污染防治情况;
3.生态环境部蓝天保卫战强化监督重点帮扶及省级专项执法检查督办问题整改情况;
4.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工作情况;
5.工作方法简单粗暴、“一刀切”问题;
6.市局确定的其他执法重点。
三、主要工作安排
(一)开展严厉打击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联合行动督导检查活动。10月中旬开展严厉打击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联合行动督导检查活动,由市生态环境局和市公安局组成联合督导组,分两组对各县区严厉打击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联合行动工作制定方案、工作部署、组织实施、按时上报工作进展报告等情况开展督导检查。重点关注是否对群众反映比较突出的涉危废重点区域、行业和企业进行认真排查,检查问题是否制定问题清单;涉危废信访举报
(二)开展工业企业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行业)监督帮扶专项行动。10月中旬至10月底,以市辖五区及周边区域为重点,辐射其他县区,聚焦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督促帮扶地方落实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任务。由大气科牵头,综合执法支队派员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专项行动采取各县区自查和市局核查帮扶的方式开展。各县区自行制定执法检查计划,以涉工业炉窑、建材、生物质发电、化肥类企业为重点,对辖区内相关企业进行全面梳理和检查帮扶;市局成立帮扶工作组,抽取部分企业进行现场监督帮扶。
(三)组织开展2020年第四次综合执法暨企业复工复产帮扶行动。11月份综合执法支队组织开展,将天保卫战强化监督重点帮扶及省级专项执法检查督办问题整改情况,各县区应急减排清单内企业和单位重污染天气应急操作方案编制及执行情况等作为重要内容。
(四)适时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落实情况督导执法检查。大气科和应急办牵头,对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应急减排清单内工业企业落实“一厂一策”情况开展检查。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后,向各县区派出检查组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落实情况督导执法检查。
(五)严防“一刀切”问题。制定防范生态环境领域“一刀切”的实施方案,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强化监督定点帮扶反馈问题分类整治,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分级管控,持续规范生态环境执法行为,做好信访舆情处理处置等,做好防范“一刀切”落实工作,对存在“一刀切”倾向的问题,发现一起,纠正一起。存在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六)工作总结。对百日攻坚执法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梳理总结,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对百日攻坚执法行动发现的突出问题开展重点督导和“回头看”。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百日攻坚执法行动领导小组(见附件1),统一领导和组织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百日攻坚执法行动。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分别由局主要负责同志和局分管负责同志担任。
(二)规范执法行为和工作程序。严格落实“三项制度”,规范执法程序,对环境违法问题严格按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依法查处。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组织开展执法行动,行动中必须使用综合执法“双随机、一公开”系统填报检查结果并及时上传。针对执法行动发现的问题采取清单式管理,建立问题整改台账,适时对已办结案件开展“回头看”,核查问题是否整改到位,对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移交相关科室,形成工作闭环。
(三)推行执法帮扶和差异化监管。严格落实包容审慎执法监管要求,在执法过程中体现服务帮扶温度,对问题较小、能立行立改的,现场要求企业立即整改,对符合免罚情形的环境违法问题免于处罚。落实差异化重污染天气管控要求,对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对39个重点行业绩效分级(A、B、C、D类)企业、民生保障类企业、重点外资企业分类施策,提高执法精准性和针对性,提升执法效能。实施差异化执法,对外资企业、民生工程、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企业要视情减免现场检查,对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权益、社会关注度高的突出环境问题加大检查力度。
(四)强化部门协同和工作联动。持续强化生态环境联勤联动执法,紧盯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落实不到位、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以逃避监管方式偷排偷放、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干扰自动监测设施、非法转移处置危险废物等污染防治的重点问题。生态环境、公安统一行动、畅通渠道、协同作战,一旦发现上述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依法查处。
附件:1.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百日攻坚执法行动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10月15日
附件1
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百日攻坚
执法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吴恩坤 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王乐玉 市生态环境局二级调研员
徐 光 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周凤菊 市环境应急管理中心主任
凌 绫 市生态环境局法规与标准科科长
侯 明 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科科长
王恩建 市生态环境局固废与化学品科科长
周荣刚 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