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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20201117-125557-888  发布机构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0-06-30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三强化”做好汛期环境安全工作

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三强化”做好汛期环境安全工作

2020-06-30   作者: 点击数:  



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三强化”做好汛期环境安全工作-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

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三强化”做好汛期环境安全工作

来源:办公室发布时间:2020-06-30

一是强化底线意识,进一步压实责任。安排专人负责,提前部署、充分准备,督促企业提高防范事故次生突发环境的意识和能力,积极提出防范安各类事故次生突发环境事件的建议,增强自身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

二是强化排查治理,突出重点领域。针对不同行业、不同区域、不同企业的特征污染物、周边环境敏感点等环境风险信息,全面、深入开展环境隐患排查治理,强化风险管控,有效化解环境风险。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企业的监管、帮扶,督促企业全面自查和整治,并扎实落实环境应急准备工作。加强对生活污水处理厂及化工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检查,保证雨水调蓄池的正常使用,严查汛期违法偷排、漏排污染物行为。加强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及上游的各风险源、风险设施的排查力度。

三是强化监测预警,确保生态环境安全。除对全县空气、饮用水源地水质、地表水断面水质进行常规监测外,对重点企业、重点行业、重点区域排污口进行定期监测,监督企业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提高环境监测精准度,加密监测频次,深化、细化突发环境事件的预警、预报。

6月,召开现场会培训2次,培训企业80余家,日常检查、夜查、暗访企业260家,督促限期整改各类环境问题138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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