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污染防治|高新区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
大气污染防治|高新区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自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打响以来,高新区众志成城、全民参与,举全区之力合力攻坚,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坚决维护辖区人民的环境利益。高新区公安分局重拳出击,8月5日连续查处4起违反环保法的案件,有效震慑了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5日,高新区马厂湖派出所分别在东叠庄村、凤凰庄村、古城村、芦家湖村抓获4名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项目拒不停产违法行为人,陈某芬(女,48岁,安徽人)、潘某明(男,53岁,浙江人)、陆某(男,23岁,兰陵人)、曹某淘(男,31岁,河北人)。
经查,7月25日,马厂湖镇政府工作人员对东叠庄村万里长江家具厂进行环保检查时,发现该厂无环评手续,马厂湖镇人民政府对其下达责令停产通知书。8月4日,陈某芬组织员工继续生产时被马厂湖镇政府工作人员发现,陈某芬作为工厂厂长,负有直接责任。
7月18日,马厂湖镇政府工作人员对凤凰庄村景页容器厂进行环保检查时,发现该厂无环评手续,马厂湖镇人民政府对其下达责令停产通知书。8月5日,潘某明继续生产时被马厂湖镇政府工作人员发现。
7月31日,马厂湖镇政府工作人员对古城村陆某的工厂进行环保检查时,发现该厂无环评手续,马厂湖镇人民政府对其下达责令停产通知书。8月4日,马厂湖镇政府工作人员在检查时发现,陆某仍然组织员工继续生产。
7月25日,马厂湖镇政府工作人员对芦家湖村子辉车厢厂进行环保检查时,发现该厂无环评手续,马厂湖镇人民政府对其下达责令停产通知书。8月4日,马厂湖镇政府工作人员在检查时发现曹某淘仍然组织员工继续生产,曹某淘作为工厂厂长,负直接责任。
综上,陈某芬、潘某明、陆某、曹某淘4人,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项目拒不停产的违法行为成立,马厂湖派出所依法对4人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行政处罚。
临报融媒记者 王晓
---生态环境部网站---生态环境部-省级政府部门环保网-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辽宁省生态环境厅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上海市生态环境局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山东省生态环境厅河南省生态环境厅湖北省生态环境厅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四川省生态环境厅贵州省生态环境厅云南省生态环境厅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陕西省生态环境厅甘肃省生态环境厅青海省生态环境厅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网-市地政府部门环保网-济南市生态环境局青岛市生态环境局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枣庄市生态环境局东营市生态环境局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潍坊市生态环境局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德州市生态环境局聊城市生态环境局滨州市生态环境局菏泽市生态环境局-友情链接-中国环境报社中国环境出版集团卫星环境应用中心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中国环境文化促进会中华环保联合会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主办 临沂市环境监控中心制作维护
版权所有 2017 lyhb.gov.cn
政府网站标识码3713000031 备案号:鲁ICP备05023419号
公案备案371302023717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