郯城县环保局大力加强辐射安全监管-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
郯城县环保局大力加强辐射安全监管
郯城县环保局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加强辐射环境安全监管工作。
一是强意识提能力。利用环保宣传进医院、进企业等契机,增强单位法人、辐射安全管理人员及操作人员的辐射安全意识。组织辐射安全监管人员、单位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参加上级举办的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班,提高辐射安全监管能力。
二是建台账强管理。督促辖区医院和相关企业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并到期更换,完善相关制度、购置必备的防护器材。建立放射辐射源、辐射工作人员、辐射安全许可等台帐,建立放射源应用单位“一户一档”。
三是严检查保安全。建立定期巡查、专项检查工作机制,组织执法人员对全县放射源与射线装置使用单位进行集中检查,督促所有涉源单位严格落实制度,按规程操作,及时办理放射源与射线装置变更申报,落实应急预案,消除辐照安全隐患。
---生态环境部网站---生态环境部-省级政府部门环保网-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辽宁省生态环境厅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上海市生态环境局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山东省生态环境厅河南省生态环境厅湖北省生态环境厅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四川省生态环境厅贵州省生态环境厅云南省生态环境厅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陕西省生态环境厅甘肃省生态环境厅青海省生态环境厅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网-市地政府部门环保网-济南市生态环境局青岛市生态环境局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枣庄市生态环境局东营市生态环境局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潍坊市生态环境局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德州市生态环境局聊城市生态环境局滨州市生态环境局菏泽市生态环境局-友情链接-中国环境报社中国环境出版集团卫星环境应用中心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中国环境文化促进会中华环保联合会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主办 临沂市环境监控中心制作维护
版权所有 2017 lyhb.gov.cn
政府网站标识码3713000031 备案号:鲁ICP备05023419号
公案备案371302023717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