郯城县环保局三举措化解环境执法 “介入难”的瓶颈-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
郯城县环保局三举措化解环境执法 “介入难”的瓶颈
来源:郯城县环保局综合科发布时间:2018-12-06
“介入难”,就是在接触涉嫌违法违规当事人时,往往不被理解,当事人也不配合,部分群众因法律意识淡薄、法律知识缺乏造成的暂时现象,需要执法人员秉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准确把握社会心理和群众情绪,工作充满感情,耐心、细致解释,不说过头话,不做过激事,以法为据,以礼待人,以理服人,以情感人,防止发生“法了事不了,案平情不平”的问题存在,为达到这些目的,我们始终坚持把队伍的综合素质培养放在首位,强化队伍,强化学习,增强“单兵作战”能力,增强为民服务意识。
一是不断强化队伍建设。近年来,通过内部调整,持续充实优化一线执法人员配置,具备法律大专专业以上学历人员占95%,队伍平均年龄30来岁,富有经验,年轻、干劲足、有闯劲。同时,不断加强“硬件”建设。按照省市有关标准,累计投入100多万元,配置了移动执法箱、笔记本电脑、复印机、便携式打印机、数码相机、数码摄像机、录音笔、各种气体检测器等执法装备,人手一部移动执法终端装备,随时掌握执法信息,为执法的信息化建设提供了物质保证。
二是不断强化学习意识。从当前形势和实际工作出发,结合学与做、知与行、学与用,组织开展了“生态环境大课堂”,在各业务科室定期讲课、交流业务知识的基础上,定期邀请环评专家、治理专家、富有经验的执法人员授课,扩大执法人员知识面。广泛开展“一月一法”、以案释法、以法评案、个案点评、现场练兵、模拟听证以及“一人一案找问题、人人真当审核员”等活动,促使执法人员对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进行全面熟悉掌握。结合执法工作实际,由分管领导定期或不定期开展随机抽查问答、定点闭卷笔试等形式的突击考试,做到真考实考,努力营造全员学法的良好氛围。
三是不断强化服务意识。遇到执法对象不理解时,着眼构建和谐关系,按照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的要求,切实改进执法的方式方法,强化服务意识。执法人员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更加注重公平公正、更加注重执法效果,尽最大的限度为社会和群众提供有效的政策支持和法律保障,从而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针对信访量大的工业企业,经常组织开展“大走访活动”、“企业环境开放日活动”,邀请信访群众、周边人员现场了解企业治理情况,一时整改不了的争取理解支持,积极改变服务方式,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缩短与群众之间的距离,留给群众以方便,以空间距离的缩短换取心理距离的拉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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