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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20201117-110215-774  发布机构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18-10-09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郯城街道多措并举做好2018年秋季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

郯城街道多措并举做好2018年秋季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

2018-10-09   作者: 点击数:  



郯城街道多措并举做好2018年秋季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

郯城街道多措并举做好2018年秋季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

来源:郯城县环保局大气科 冯雯发布时间:2018-10-09

一是加强调度。社区及村(街)秸秆禁烧工作人员名单、电话报街道“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办公室”,禁烧期间安排专人,于每天下午4点前通过“郯城街道秸秆禁烧工作群”上报秋收、灭茬及播种进度。

二是营造氛围。各社区、村街向农户发放《秸秆禁烧告知书》、向学生家长发放《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倡议书》。主要路口、重点湖片悬挂过街帘子、宣传标语同时利用广播喇叭宣传秸秆禁烧工作每天不少于2次。

三是强化措施。实行秸秆禁烧“属地管理,源头控制”,各社区、村街对辖区内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负总责。加大督导巡逻力度,继续执行街道3大片分片巡逻,社区组织巡逻队自行巡逻制度,要求24小时不间断值班巡逻,确保巡逻看守全覆盖,不留盲区。严惩第一把火。

四是落实责任。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可以采取三项措施:捡拾打捆、粉碎还田和土地深松项目。对实施秸秆粉碎还田或捡拾打捆灭茬的,每亩补助作业费用10元;需要深松作业的湖片,以村街为单位,由育新或开吉合作社按照县农机局要求免费进行深松作业。

五是综合整治。落实秸秆禁烧责任书的要求,按照“谁烧罚谁,烧谁罚谁”的原则,对点火户治安拘留5-15天,罚款2000元,对被烧户罚款1000元。贯彻实施秸秆“四禁”措施,即禁止秸秆“进村居、进河道、进沟渠、堆路旁”,每发现1处罚款1000元,累计超过5处或有1处因秸秆引发着火点的,扣发相关社区及村街所有补助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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