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调度2019年度“四减四增”工作进展情况,撰写《2019年度“四增四减”工作实施情况》自评估报告,迎接省对临沂市2019年度“四增四减”工作的评估。 ②对各县区2019年度“四增四减”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评估。 ③组织召开污染防治攻坚战暨“1+1+9”系列方案专题推进会议。 ④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暨“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情况督导检查。 ⑤开展“四减四增”评估“回头看”检查 ⑥按照省专班要求,积极开展“四减四增”三年行动工作总结和自评估工作。起草评估报告,筹备召开部门协调会,收集整理支撑材料。 ⑦赴发改、工信、交通、农业、统计等市直部门进行调研,详细了解“四减四增”方案重点指标完成情况。 ⑧调度“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重点任务调度表。 ⑨组织开展2019年底前到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对18个督察整改牵头单位下发了《关于推进环保督察整改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尽快开展验收销号。 ⑩汇总整理7个督战队工作开展情况,拟定督战情况通报。 ⑪对各责任单位销号档案进行审核,新完成销号材料报备19项。 ⑫汇总上报中央、省环保督察整改清单化调度。 ⑬拟定《临沂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工作细则》和《临沂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细则》。 ⑭筹备召开全市生态环境重点工作推进会议。 ⑮下发《关于临沂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和交办信访案件办理情况的通报》。 ⑯对各县区督察整改情况进行现场督导,对38件省督察热线信访进行现场复核。对经开区、莒南县、临沭县省区域督察六办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核查。 ⑰对2020年以来各县区省级以上环境信访问题进行抽查。 ⑱下发《关于加快环保督察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认真做好驻区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 ⑲转发《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事项督办函》,对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 ⑳转办省级环保督察热线信访40件。 21下发《关于交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发现问题的通知》和《关于交办<山东省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回头看”问题清单>的通知》。 22召开全市环保督察整改暨夏季臭氧污染防治帮扶发现问题整改工作调度会议。 23迎接中央第四、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下沉督察。 24保障配合省水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工作。 25向市住建、费县等16个单位下发《关于对环保督察反馈问题验收销号工作的督办函》。 26向市水利局、莒南县等8个单位下发《关于对环保督察反馈问题验收销号工作的预警函》。 27下发《关于对已销号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和交办信访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的通知》。 28到省督察办沟通汇报督察整改情况。 29汇总上报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清单化调度。 30转办省级环保督察热线信访52件。 31对接工信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等督察整改销号情况。 32下发《10月份省级环保督察热线办理情况通报》和《8-10月份省级环保督察热线问题突出县区情况的通报》。 33交办省水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清单。 34转办省级环保督察热线信访56件。 35对接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等督察整改销号情况,审核、报备省督察办整改任务 项。 36下发《关于临沂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及交办信访案件整改情况的通报》(临环督整办发〔2020〕1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