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市生态环境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将提案办理工作与生态环境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圆满完成了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
一、基本情况
今年,我局共承办市政协提案17件,提案内容涉及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饮用水源地保护、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农村环境保护、清洁低碳能源生产等多方面内容,体现了各位委员对我市生态环境工作的高度关注和支持。收到政协提案后,我局迅速召开了专题会议进行部署,在规定期限内,较好地完成了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办结率100%。其中,《关于加强“两河时代”沭河流域生态建设的建议》《关于加强PM2.5和臭氧污染协同控制 力促前提物精准减排的建议》等12件提案中涉及生态环境部门职责的问题已经基本解决。对于《关于加强农村污水治理 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等5件涉及生态环境部门职责,因无法一时解决、正在开展相关工作的提案,均已列入我局工作任务目标,制定分步实施方案,逐步解决。
二、主要做法
我局始终把提案办理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作为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积极组织,认真办理,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提案办理工作。
(一)完善工作机制,严格办理程序。对办理工作实行领导责任制,一把手牵头负总责,各分管领导具体抓,局办公室负责提案办理的协调、督促和检查工作,各责任科室、单位各司其职、分工合作,确保每件提案办理过程全程有人抓、有人管。收到提案后,局办公室及时对每件提案提出的问题、建议进行整理和分析,确定牵头科室和责任科室后,召集相关承办科室召开交办会,传达市政府对提案办理工作的要求,具体布置办理工作。在提案办理过程中,办公室按照办理工作计划进度表,定期进行电话催办,督促牵头承办科室按时保质地完成答复稿的起草工作,加强答复件核稿,对存在问题的答复稿一律退回,重新办理。在给委员寄送答复稿时,全部附上征求意见表,听取委员对我局办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提案办理结束后,每一件提案办理情况均按要求在相关系统上传电子版答复进行回复,并在我局官方网站上予以主动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二)加强协调沟通,提高办理质量。始终把委员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提案办理工作优劣的衡量标准。增强提案办理工作的主动性,要求承办科室负责人在收到提案后,第一时间与委员对接,虚心听取委员意见,准确、全面地领会委员所提提案的内容和意图。在答复环节,及时向委员汇报提案答复依据、所做工作、存在问题和下步打算,力求将工作做细、做实。对于涉及我局重点工作任务的提案,主动邀请委员对我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现场视察和座谈交流,充分发挥委员对政府工作的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职责,也有力提高了我局提案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三)注重办理实效,强力推进工作。始终坚持将增强提案办理工作实效为目标,把提案落实与推动我市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强化环境监管措施,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实体化推进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启动实施“保护蓝天”“爱护碧水”“守护净土”三大行动,用最严的标准、最大的力度、最硬的措施,持续推动各项措施落地见效。截至9月底,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4.45、同比改善5.3%,退出全国168城市后20位,优良率65.9%、同比提高2个百分点,PM2.5、PM10、O3同比分别改善11.6%、7.9%、4.8%,国省控断面水环境质量指数5.79、同比改善5.4%,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
三、下步工作打算
通过提案的办理,我们解决了一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有力推动了各项任务工作的顺利完成。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加强与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系,多听取意见和建议,多争取关心和支持,把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积极融入到我们的工作规划中,转化为推进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具体举措,切实推动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