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类型:A
对市政协十六届三次会议第437号
提 案 的 答 复
李培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绿色工厂、绿色园区建设的建议》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临沂市绿色工厂、绿色园区工作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支持,结合工作职责,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有关工作:
一是深入开展“执法普法”、“送法入企”活动。结合日常执法,以服务企业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现场宣传最新生态环境法律法规、标准及政策文件,适时联合县区分局开展入企普法培训,将普法服务和执法帮扶相结合,聚焦企业生态环境管理薄弱环节,对照企业生产现场情况,详细讲解污染防控风险点、污染防治要求及措施,重点说明生产中容易出现的问题和可能造成的后果,有针对性地为企业送上量身定制的“普法套餐”,进一步提升企业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意识,筑牢环境安全防线。2024年上半年,开展执法普法活动30余次,发放宣传材料约2000份。
二是建立健全生态环境领域“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根据《山东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和《山东省企业环境违法违规行为记分标准》,按照企业环境违法违规行为信息,由好到差依次以绿、蓝、黄、黑四种颜色标识,绿色标识为诚信守法企业,蓝色标识为轻微失信企业,黄色标识为一般失信企业,黑色标识为严重失信企业,并将部分黄标、黑标重点失信企业纳入重点监管对象。同时结合日常执法开展黄标、黑标企业专项执法,加大抽查检查力度和频次,并限制其参加生态环境部门组织的各类表彰奖励活动;及时向蓝标企业推送失信提醒信息;减少对守信企业的抽查检查频次,在其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等生态环境保护许可事项中提供便捷服务。
三是加大环保宣传力度,助力优化营商环境。针对企业环境管理问题开展政策宣讲,引导企业提升环保意识,压实企业治污主体责任。深入开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五进活动,进企业开展环保宣传,面对面与企业交流,向企业普及环保知识,现场解答日常生活中遇到的环保问题,让环保理念深入人心。积极搭建环保知识宣传平台,充分借助电视、报刊、网站、微博及微信等多种媒体的宣传作用,及时发布国家及省市最新制度规定和经验做法,扩大宣传范围,增强企业和群众的环保意识。利用世界环境日、生态日、植树节等节日,设置环保宣传咨询点,对企业、群众进行“零距离”、面对面咨询,为其解答环境保护热点及难点问题。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8月30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法规与标准科,0539-7206125
抄送:市政提案委员会,市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