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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
 
 索 引 号  1585729837/hbj/2024-0000008  发布机构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4-10-10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对市政协十六届三次会议第201号提案《关于开展115街镇大气污染防治攻坚的建议》的答复

对市政协十六届三次会议第201号提案《关于开展115街镇大气污染防治攻坚的建议》的答复

2024-10-10   作者: 点击数:  



市政协十六届次会议201


尊敬的白南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开展115街镇大气污染防治攻坚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3年临沂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4.47,全省第8,省对临沂市下达2023年度三项约束性指标(可吸入颗粒物(PM2.5)、优良天数比率、重污染天数比率)均已完成年度目标并获得山东省生态环境领域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激励单项奖,临沂市环境空气质量在2023年取得明显成效。

加强115镇街空气质量规范化管控,鼓励各镇街单位将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落到实处,我局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的相关工作。一是2023年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按月、季、年制定印发《临沂市环境空气质量考核通报》,对115镇街进行量化考核,市局统筹协调,分局落实责任,加大对115镇街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力度。二是在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推动期间,我局按照2020年生态环境部印发《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对39个重点行业分别明确了绩效分级指标和相应的减排措施,并按照生态环境部相关要求,及时更新工业源减排清单,上传部级平台,已做到应纳尽纳。三是近几年我局一直推进涉VOCs企业深度治理工作,2023年向各县区分局下发《挥发性有机物排查整治通知》,2024年印发《2024年夏秋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临沂市违规生物质小锅炉、违法小胶厂规范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等进一步加强我市涉VOCs企业生产操作的规范化、合理化。今年我局正积极推进主城区600家挥发性有机物企业无组织排放智能管控工作,目前已完成500余家无组织排放管控排查工作。四是持续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从我局本职工作出发,将机动车尾气排放影响降到最小。

下一步,我局将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坚持以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为目标,以解决115镇街站点高值为抓手,着力解决环境空气质量突出问题,统筹协调,加强对各县区、镇街的监督帮扶工作,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推进企业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同时针对站点高值问题,我局一直坚持加大专家分析、走航排查工作力度,发现一起、解决一起,精准高效解决站点高值问题环境空气质量改善作为一项持续性的攻坚工作持续用力;同时,我局也重视宣传引导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努力提升群众蓝天白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非常感谢您对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答复中不当之处,请批评指正。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7月25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临沂市生态环境局,7206240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市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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