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静委员、成刚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多措并举加快推进<临沂市健康乡村条例>贯彻实施的建议》的提案收悉,涉及我局职责的内容为:坚持绿色发展理念,保护农村生态环境,改善农村卫生状况,打造健康宜居的乡村人居环境。我局对您提出的建议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我局认真落实打造健康宜居的乡村人居环境要求,聚焦农村生活污水和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全盘统筹谋划,狠抓任务落实,协同做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全市共3680个行政村(不含城中村),按照“十三五”治理标准,2020年底前,完成了1490个行政村治理任务。按照“十四五”治理标准,2021年完成442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新增和巩固提升任务。全市共排查认定94处农村黑臭水体,2021年完成49处黑臭水体治理,剩余45处。今年,力争超额完成上级下达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全部完成剩余的45处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任务。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听取你们的建议,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加压奋进,奋力实现农村生活污水和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新突破,为打造健康宜居的乡村人居环境作出积极贡献!
一、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充分发挥市乡村生态振兴工作专班作用,实行调度、通报制度,每月对各县区进展情况通报排名;对于进展缓慢、排名靠后的,将进行通报提醒或现场督办。
二、加快推动工程进度。鼓励各县区政府以整县(区)为单位,将年度治理任务整体打包,实施一体化推进机制。坚持以目标倒逼进度,全力快节奏推进治理任务,力争10月底前全部完成工程建设。
三、确保工程质量过硬。坚持质量第一、效率优先、提速不降质,严格加强工程质量监管,对主材、设施、开挖、土建、敷设、回填、调试、运行等各环节,全过程严格监管;组织县区制定实施县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着力建立健全长效运行监管机制,确保治理成效。
最后,感谢您的宝贵建议,请您继续关心和支持生态环境工作,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