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蓝智善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壮大中心城区规模实力的几点建议》的提案收悉,结合我局工作职责,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我市持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总体取得一定成效,2020年全市PM2.5浓度49ug/m3,优良率63.1%,圆满完成打赢蓝天保卫战阶段性目标任务。随着生态文明建设的深入推进,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仍将是重要工作内容。下一步,根据您的有关建议,我局将继续强化措施,持续深化大气污染防治综合治理,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深化大气污染综合治理
依托市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攻坚指挥部、市生态环境委员会等综合协调工作平台,进一步完善工作体系、明确职责分工,构建齐抓共管的生态环境大格局。按照“十四五”空气质量改善规划、新一轮“四减四增”工作部署等任务要求,担当作为、攻坚克难,统筹推进结构调整、产业升级、治理提升等各项工作,继续抓好扬尘精细化管控、移动源综合治理、工业污染源治理、VOCs深度治理、散煤污染治理、面源污染防控、重污染天气应对各项既定管控措施的落实,为“十四五”空气质量改善开好局,推动“十四五”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二、加强精准治污能力建设
借助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专家决策团队,利用空气微站、激光雷达扫描、用电智能监控、污染源在线监测、扬尘视频监控、VOCs走航监测等科技手段,强化空气质量的日常预测分析和各类污染物精准溯源,为各级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决策提供数据参考,不断提升全市大气污染防治科学精准治污能力。同时,积极开展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防控“一市一策”跟踪研究工作,加强与生态环境部跟踪研究团队(北京工业大学)协同合作,结合我市气象、空气质量数据、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数据等资料,深入研判全市PM2.5和O3污染过程和污染成因,提出加强协同控制的方法和路径,制定针对性强的PM2.5和O3防控、重污染天气应对等技术对策。
三、强化执法监管和宣传引导
继续发挥业务指导作用,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同配合,形成联合执法合力,统筹执法力量,持续开展强化执法检查,坚持有法必依、违法必查的原则,对违法行为严格依法依规处理,切实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治污主体责任。同时,利用各类宣传渠道,加强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宣传,及时回应群众关切,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良好氛围。继续加大违法行为的曝光宣传力度,鼓励人民群众对污染问题进行监督举报,群策群力,共同打好蓝天保卫战。
非常感谢您对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答复中不当之处,请批评指正。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