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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
 
 索 引 号  1440153424/hbj/2022-0000020  发布机构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19-09-29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对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第585号提案(关于对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建议)的答复

对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第585号提案(关于对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建议)的答复

2019-09-29   作者: 点击数:  

许铃委员:

   您在市政协第十五届三次会议的第585号提案,我局已经收悉,针对您关心的环境污染防治工作进行了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一、污染源治理情况

(一)工业企业治理工作情况。一是突出抓好重点行业整治。深度治理工业污染,118家企业燃煤工业炉窑全部改用电、气或集中供热,386家涂装企业实行治理再提高,161家重点企业实行无组织扬尘全过程管控,1602家重点企业建设用电量管控系统。大力治理扬尘污染,严格落实《山东省扬尘污染综合整治方案》,分领域研究制定了建筑工地市政工程拆迁工地工业企业物料运输道路水利工程露天矿山、公路园林绿化施工等十项扬尘污染整治实施细则,进一步夯实工作责任细化任务分工。全面管控机动车污染,制定出台了《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区载货汽车通行管理的通告》,调整扩大了车辆低排放控制区范围,控制区内禁止国Ⅲ及以下柴油货车或其他不符合监控要求的车辆通行。严控烟花爆竹燃放污染,发布实施了《临沂主城区禁限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划定合理范围、全面禁限放烟花爆竹,严厉查处违禁燃放行为。二是从严落实错峰生产措施。严格落实采暖季错峰生产停限产4个月的基础上,今年3、4月份,又对364家非豁免企业,两次延长秋冬季错峰生产时间,共计延长25天。6月5日,制定下发了《临沂市重点企业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管控实施方案》,对水泥、铸造、建陶、表面喷涂、板材、页岩砖等1327家企业限产1个月对5家焦化企业延长出焦时间

(二)防治机动车污染情况。一是调整禁行区域。逐步扩大高污染车辆禁行区范围,明确禁限行区域、路段以及绕行具体路线,禁止重型柴油货车等不达标车辆通行。二是联合执法检查。公安、交通运输、生态环境部门在柴油车主要通行道路和车辆集中停放地开展柴油货车综合执法检查及抽测,推广黑烟抓拍、遥感监测等非现场执法方式,累计检查车辆7.5万辆/次,查处不达标车辆4100辆。三是严格油品管控。加强成品油生产、流通、运输全过程监管,强化车用油品治理,对全市1159家加油站进行定期抽样检测,查获非法运输油气车辆150辆、柴油43万升、打掉非法团伙24个,城区367家加油站全部完成三次油气回收治理

(三)农村环境治理情况。总结推广农村环境连片示范工作经验、技术和管理模式,科学制定实施《临沂市“十三五”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进一步落实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年度实施进度和推进措施,实行集中整治与分步实施相结合,以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为重点,以农村污水、垃圾和畜禽养殖粪污收集处理等为主要内容,优先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自然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域村庄,因地制宜开展环境综合整治。目前,已完成兰山区、河东区、平邑县等9个县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治村庄人居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大大提升了农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

(四)“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情况。一是“散乱污”企业整治验收销号情况按照省环保厅《关于切实加快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散乱污”企业和燃煤锅炉问题整改验收销号的函》(鲁环函〔2018〕449号)要求,临沂市摸排“散乱污”企业8460家,按照清理取缔类、整改提升类和整合搬迁类三种情况,建立整改台账,实施分类处置。清理取缔类,共3318家全部清理取缔完毕,落实“两断三清”措施,截至目前检查中未发现“死灰复燃”现象。整改提升类,共5031家全部完成整改提升,落实“两全三化一达标”措施,认真抓好规范提升,严格落实环保监管责任。整合搬迁类,共111家企业全部实施整合搬迁,搬迁原址已清理取缔。已全部完成验收销号。二是不间断摸底排查清理整治情况。全市开展不间断摸底排查清理整治工作,新排查“散乱污”企业1018家,884家已完成清理取缔,1家已搬迁入园,31家已完成整治提升,102家正在进行限时整改,逾期未完成整改的将进行清理取缔。

(五)散煤治理情况。根据《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攻坚方案>的通知》(临办发[2019]14号)方案,该项工作由市发改委负责。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您提出的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建议,我局均全部接受。结合目前工作实际,我们将认真开展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强化措施,加大力度,扎实做好环保执法工作。出重拳、下猛药,严格按照清理整治标准,严格执法,对涉嫌违法犯罪的,严格落实案件移送制度。严格落实污染源日常监管随机抽查,对被纳入随机抽查范围5546家排污单位进行随机抽查。通过创新监管方式,健全机制,发扬企业主体责任,让企业主动作为,减少走弯路,同时也减少执法成本;扎实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依法依规履职,着力实现人事相匹配,扎实提升执法效能。

(二)实施网格化环境监管。进一步完善全市智慧环保体系平台建设,整合环保、住建、城管、交警等信息化资源,实现资源共享,打造智能化监管平台,构建网格化环境监管大格局。依托沂水县、郯城县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逐步健全县区级智慧平台建设,构建纵向网格化监管体系。按照政府部门之间的分工,与有关部门紧密配合,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三)继续凝心聚力、担当作为、持续奋进,继续按年度计划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推进乡村生态振兴重点任务落实。不断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工作,全面推动各项重点任务开展,以钉钉子精神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全市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关心,请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环保工作。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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