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升凤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水域治理的建议”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农村水环境工作的关心支持,市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交通运输局对您提出的建议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市生态环境局扎实开展重点河湖水污染防治、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2021年,全市省控以上断面水环境指数5.54,全省排名第七,比去年改善6.8%;国控断面优良率83.3%,超出省厅考核目标11.1个百分点;省控以上断面优良率72.4%,超出考核目标27.6个百分点;新增完成295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超额87个;巩固提升完成147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超额27个。 一是“点、线、面”齐抓,破解农村污水治理难题。将蒙阴县作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试点县,多次组织到现场进行实地调研,深入基层一线进行探索实践,充分考虑村庄实际情况,实行一村多策,针对山区、丘陵、平原地区创新实施不同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二是“建、管、效”并重,提升农村污水治理水平。兰山区利用金锣污水处理技术,探索形成了成熟的“兰山模式”;罗庄区成功申请中央项目储备库专项资金2798万元用于开展治理任务;河东区、郯城县、兰陵县、莒南县、高新区委托城投、水务等国企进行整体打包推进;沂水县、蒙阴县积极申请对接国开行融资贷款项目,扩宽项目融资渠道;沂南县、费县、平邑县、临沭县政府拿出“真金白银”,统筹各级财政资金,采取有效措施,取得了积极进展。
农村水域治理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点任务之一,市委农办作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牵头部门,在工作推进中主要发挥统筹协调职能,注重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质扩面。一是加强统筹协调,督促农村水域治理工作。市委农委牵头制定印发了《临沂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将农村水域治理工作作为重点任务,明确了相关成员单位的任务分工。同时,将农村水域治理工作作为乡村振兴的重点工作,坚持定期调度通报。二是坚持示范引领,结合村庄清洁行动协调推进。2021年以来,结合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农村黑臭水体整治、汛期沟渠河湖排水、确保夏粮生产安全等工作,市委农办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等组织开展了沟渠河湖生态环境集中整治活动,突出“两清理一整治”(清理农业生产废弃物、清理河湖和水利工程范围内积存垃圾、做好重点河流工业企业入河排污口整治),集中力量掀起整治热潮,既实现汛期沟渠河湖畅通、行洪安全,确保粮食安全,又加强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改善了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提升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水平。2022年,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开展了村庄清洁行动“春节战役”“春季战役”,安排部署了“干净整洁迎新春”等专项行动,组织对汪塘沟渠积存的垃圾进行清理,并坚持季度检查制度,将河湖沟渠垃圾作为检查重点,督促县区不断改善河道沟渠生态环境。
2017年实施河湖长制以来,市水利局先后开展了系列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明显的河湖问题得到有效整治,河湖面貌明显改善。同时,积极探索工作监督新模式,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河湖长制特邀监督员,向社会招聘义务河长、民间河长6000余名,共同参与河湖管护社会监督。市河长办联合市财政局等7部门出台《临沂市河湖长制社会监督举报办法(试行)》,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和邮箱,建立有奖举报制度,畅通公众监督参与渠道。2021年以来,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安排,市水利局组织开展了汛前河流及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垃圾清理专项行动,发现问题,动态清零。市交通运输局在道路工程建设过程中,积极沟通水利、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部门,严格执行防洪标准、土地红线,注重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改善了沿线生态和水域环境。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门将同有关部门持续关心民生、做实民生,继续做好农村水环境治理工作,不断在实践中摸索前进。
一是加大开展入河排污(水)口溯源整治工作。按照《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入河湖排污(水)口溯源整治及规范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对全市农村区域的工业企业和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进行溯源整治。
二是建立农村河流监管长效机制。与河长办进行联动,对超标的断面通报河长,将超标断面纳入日常巡河,对超标河流进行巡河检查剖析超标原因。
三是持续开展河湖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根据《临沂市汛前河湖水质超标隐患排查整治方案》,联合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开展汛期河道安全排查及农村沟渠清理行动,对存在的超标隐患进行整治,尽可能减少汛期河道压力。
四是做好农村污水治理面上结合文章。在市级美丽乡村示范片区、乡村振兴示范片区力争2年内完成55%以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一并纳入全市沟渠河湖生态环境集中整治活动,优先解决房前屋后河塘沟渠和群众反映强烈的水体污染;统筹生态文明建设财政奖补资金、涉农整合资金等用于开展治理工作,解决治理资金短缺的问题。
五是建立健全运行监管长效管理机制。结合我市实际,尽快研究制定《临沂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
六是积极争取各级财政预算资金。结合“十四五”规划要求,及早下达县区年度治理计划,做到早准备、早部署、早行动。
七是继续加强统筹协调,群策群力,及时总结推广典型做法,指导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再上新台阶,为实现在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中走在前列的目标夯实基础。
八是加强机制建设,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宣传推广河湖长制有奖举报,逐步提高人民群众环保意识,促进农村河湖面貌全面好转。
最后,再一次感谢您的宝贵建议,望您继续关心和支持生态环境工作,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