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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结果
 
 索 引 号  1585729837/hbj/2021-0000134  发布机构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1-09-01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关于分类施策推进临沂木业实现全面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的答复

关于分类施策推进临沂木业实现全面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的答复

2021-09-01   作者: 点击数:  

尊敬的蔡西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分类施策推进临沂木业实现全面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0年秋冬季以来,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全国、全省范围内多次出现重污染天气过程,我市按照《临沂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及时启动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为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全市木业企业按照《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以下简称“技术指南”)要求,结合自身环保绩效分级情况制定了差异化减排措施。在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实行差异化管控,坚决不搞“一刀切”。

您提出分类施策推进临沂木业实现全面高质量发展的建议很符合实际,下一步,我局结合建议有关内容,将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协同推进疫情防控和污染防治

2020年新冠疫情以来,市委、市政府积极开展“六稳六保”工作,坚持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协同推进。市生态环境局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推动木业高质量发展和污染防治水平同步提升为目标,认真把握疫情常态化防控新形势,结合全市木业企业的环境管理水平、守法状况、信访投诉等信息,实施精准执法,积极落实正面清单管理制度。

二、持续实施重污染天气差异化管控

按照技术指南要求和相关部署安排,各县区积极组织辖区内木业企业按流程申报绩效分级企业。2020年以来,全市木业企业累计申报2家,其中1家通过国家审核,被评定为B级企业。全市其他未达到绩效分级A、B级要求的木业企业,按照指南要求,统一执行C级企业重污染天气减排措施,即“在橙色及以上预警期间:调胶、施胶、预压、干燥等涉VOCs排放工序停产。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运输”。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市生态环境局严格按照技术指南及《临沂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对全市木业企业实施差异化管控,严格督促落实木业企业应急减排措施,不存在“一刀切”问题。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将充分发挥部门业务指导作用,引导全市广大木业企业不断完善治污设施和环保管理水平,提升硬件、软件能力,鼓励积极开展重污染天气环保绩效分级申报工作,让更多的企业争创A级、B级和引领性绩效企业,让更多的企业享受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差异化管控措施,达到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的目的,从而整体提升全市工业企业的环保治理水平,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的影响。

三、构建精准科学的治污体系

依托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专家决策团队,借助空气微站、激光雷达扫描、VOCs走航监测等科技手段,加强日常空气质量预测分析和污染物精准溯源,不断提升科学精准治污能力,为达到环保治理要求的木业企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同时,积极开展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防控“一市一策”跟踪研究工作,加强与生态环境部跟踪研究团队(北京工业大学)的协同合作,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充分考虑木业行业现状,深入研判PM2.5和O3污染过程和污染成因,提出协同控制的方法和路径,制定科学治理对策,协同推动木业行业高质量发展。

非常感谢您对木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答复中不当之处,请您批评指正。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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