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神合广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饮用水源地保护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蒙阴县岸堤水库作为市级饮用水源为城区及周边县近300万人提供饮用水。根据饮用水水源保护的要求,水库周围保护区内禁止或限制了部分工矿企业、畜禽养殖和农业种植的发展。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水源保护区的建设和区域发展,我局积极拓展思路,帮助蒙阴申报项目、申请上级资金。
一是严把项目审批关。节能审查制度有效落实。市、县行政审批部分部门严格执行相关要求,坚决控制“两高”项目和高耗能项目低水平重复建设,提高能源利用效率。2019年,市、县两级共审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39个,新增能源、煤炭消费全部实行减量替代。
二是积极争取上级政策支持。组织县区按照国家、省有关政策,认真谋划储备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生活垃圾分类及收运项目、环境污染治理项目、节能提效项目,做好环境资源基础设施补短板强弱项工作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撬动作用,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生态文明建设,推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巩固提升环境质量。加强现有环境保护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尽快实现预期环保效益,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三是积极申报资金项目,协调上级整治资金。积极组织中央项目库申报工作。今年以来,组织蒙阴县申报中央水污染防治项目库项目14个,总投资32521.86万元,拟申请资金21312.63万元。2011年-2013年,帮助蒙阴县成功争取国家及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试点县,全市仅有两县,共投入资金1.1亿元,主要用于打造岸堤水库汇水区域、蒙山云蒙景区等连片整治亮点,促进蒙阴县农村生态环境建设。2014-2016年,市财政局会同市生态环境局等有关部门,争取国家良好湖泊试点3.8亿元,用于岸堤水库生态保护。2019-2020年,统筹下达乡村振兴专项资金8.3亿元,支持蒙阴县开展生态保护。
四是加大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力度。2016年,经过积极争取,我市沂水、费县、平邑、蒙阴4 个县获批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并获得重点生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支持,该项转移支付资金主要用于保护生态环境和改善民生等基本公共服务领域。2016-2020年,蒙阴县每年获得重点生态功能转移支付资金6490万元,共计3.2亿元。
五是进一步加大生态补偿力度。自2011年起,根据市政府的意见,建立了岸堤水库饮用水源地生态补偿机制;2013年,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岸堤水库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的意见》(临政发〔2013〕39号);2019年,制定《临沂城区饮用水源地生态补偿办法》(临政办字〔2019〕140号),从体制机制上完善了对临沂城区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2011-2020年,共拨付岸堤水库饮用水水源地生态补偿资金4.08亿元,支持其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
六是开展水源保护区专项执法。每年定期组织开展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和环境保护专项行动,集中排查水源保护区内存在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和风险隐患,及时制定措施进行整改,保障水源水质安全。
下一步,我们在继续加强岸堤水库水源保护的同时,将进一步加大对蒙阴的政策和技术支持。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10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建议承办分管领导:刘登云 承办责任人:冀保程 电话:0539-7206171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市委督查落实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