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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整改与落实
 
 索 引 号  hbj/20250605-00001  发布机构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5-06-05
 文  号   公开方式 
 信息名称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山东省20项重点民生实事2025年度工作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山东省20项重点民生实事2025年度工作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2025-06-05   作者: 点击数:  

一、落实就业优先战略

(一)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

目标举措: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全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9万人。以“红色+绿色”为主线,打造“沂蒙公岗”品牌,持续深化“城乡公益性岗位质效提升年”活动,城乡公益性岗位新开发安置1万人左右。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二)支持重点群体就业创业。

目标举措: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重点人群就业工作,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启航扬帆计划,稳定高校毕业生就业规模,推进驻地高校“大学生就业创业赋能中心”建设全覆盖。实施“创业沂蒙”行动,提升科技创新、电商、街区社区、归雁人才、大学生等5大创业平台功能,建设市级创业街区10个、创业微场景20个。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三)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

目标举措:健全治理欠薪长效机制,扎实开展保障农民

工工资支付制度落实年活动,推动用工管理和工资支付各项制度有效落实。开展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清理整顿行动、治理欠薪冬季专项行动,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确保拖欠农民工工资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保持在98%以上。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四)提升社会保险全民参保水平。

目标举措:实施“全民参保·福暖万家”工程,精准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全市新增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6万人以上,完成省下达我市的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参保人数指标任务。按照省统一部署,适时调整一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保障标准,并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五)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目标举措:落实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政策,救助困难群众不少于20万人,切实保障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困境儿童、残疾人等9类困难群体基本生活。加强对符合条件残疾人的精准识别,确保两项补贴“应发尽发”。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六)实施孤困儿童助学助康项目。

目标举措:实施孤儿助学项目,为符合条件的孤儿按每人每学年1万元标准发放助学金。实施“护佑健康”项目,为符合条件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重点困境儿童购买重大疾病保险。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七)培育发展社区慈善基金。

目标举措:按照省统一安排部署分步实施,会同慈善组织做好社区慈善基金培育工作,引导社会慈善资源服务基层社会治理,开展业务培训,落实8支“金种子”社区慈善基金项目。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三、推进“居民身后一件事”集成办

(八)推进“居民身后一件事”集成办。

目标举措:重点推进“居民身后一件事”集成办工作宣传,依托省联办平台,减少群众跑腿次数,让“身后事”“伤心事”高效办、一次办。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完成时限:2025年6月

四、加强残疾人服务保障

(九)实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

目标举措:推进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规范化建设,开

展康复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提升康复服务水平。为2500名残疾儿童提供手术、辅助器具适配、康复训练等康复救助服务。

牵头单位:市残联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十)促进残疾人高质量就业。

目标举措:实施“共享阳光·残疾人就业创业工程”,通过辅助性就业、“社区微业”家门口就业等方式,多渠道拓宽残疾人就业途径,实现全市城镇残疾人新增就业不少于273人,农村残疾人新增就业不少于2262人。

牵头单位:市残联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五、保护和增进妇女健康

(十一)开展适龄女孩国产二价HPV疫苗免费接种。

目标举措:按照“知情同意、自愿接种”原则,为符合条件的适龄女孩(七年级女生)开展国产二价HPV 疫苗免费接种,全年接种数量不少于4万人次。

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十二)开展适龄妇女“两癌”免费检查。

目标举措:以农村妇女、城镇低保妇女为重点,为30万名适龄妇女提供宫颈癌、乳腺癌免费检查服务,促进“两癌”早诊早治。

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十三)开展低收入妇女“两癌”保险和患病救助。

目标举措:实施低收入适龄妇女“两癌”保险项目,为全市2.6万名35-64岁低收入妇女,每人购买保额不低于3万元的“两癌”保险,增强抵御风险能力。开展低收入“两癌”患病妇女救助,争取各级救助资金,减轻就医负担。

牵头单位:市妇联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六、强化养老服务保障

(十四)继续提高养老金水平。

目标举措:完善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进一步提高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按照省统一部署,确保按时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十五)推动医养服务协调发展。

目标举措:加强老年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建设,支持医疗资源丰富地区,将符合条件的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转型为康复护理机构。到2025年底, 70%以上的县(区)建成1所以上康复医院或护理院。全市两证齐全的医养结合机构总量达到65家以上。

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十六)强化老年人服务保障。

目标举措:实施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7000户,发展家

庭养老床位2000张,新增认知障碍床位200张。培育14家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3个认知障碍老年人友好社区、26个社区康复辅助器具租购服务站点。积极培育群众满意度高、可持续发展性好、示范带动作用强的老年助餐服务机构。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七、提升优生优育服务水平

(十七)提升优生保障水平。

目标举措:开展全市新生儿四种遗传代谢性疾病免费筛查,落实免费产前筛查补助政策,促进患儿早诊早治,减少出生缺陷发生。产前筛查率和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率均≥90%。

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十八)积极发展托育服务。

目标举措:制定发展普惠托育的政策措施,千人口托位数达到4.6个,支持幼儿园招收2-3岁幼儿。

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八、推进优质教育扩容

(十九)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

目标举措:促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全市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63%。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二十)优化教育资源配置。

目标举措:按照学龄人口监测分析制定各学段学位供给保障方案。持续推进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加强义务教育校舍安全建设。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改办普通高中2所、改扩建高中学校3所,扩充公办普通高中学位8000个。优化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布局, 推动县区依托省级开发区成立产教联合体4个。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二十一)优化学生资助政策。

目标举措:落实高等教育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提标及国家助学贷款额度调整政策。将高中阶段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提高到2300元,扩大中职学校助学金资助面。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二十二)支持急救教育试点建设。

目标举措:对照普及急救知识技能、配备急救设施设备、强化急救师资建设、构建急救育人体系等4项试点建设任务,积极申报第三批全国学校急救教育试点学校10所。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九、提升医疗服务水平

(二十三)加强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建设。

目标举措:推进乡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质提效行动,落实乡村医生综合能力全覆盖培训三年行动,改造提升村卫生室不少于2000个。

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二十四)开展重点人群结直肠癌筛查。

目标举措:在沂南县开展结直肠癌免费筛查试点,开展结直肠癌防治健康宣教、高危人群评估、初筛检查及早诊早治等,推广结直肠癌防治适宜技术,完成不少于5000例结直肠癌免费筛查。

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二十五)开展儿童青少年脊柱侧弯中医药干预省级试点。

目标举措:健全儿童青少年脊柱侧弯市县乡三级中医药干预服务网络,建立覆盖全市的防控监测管理系统。制定全市儿童青少年脊柱侧弯中医药干预试点工作方案(2025-2026年 )。脊柱侧弯初筛比例累计达到全市青少年总数的55%,经筛查和评估符合条件的干预对象100%纳入防控监测管理系统。全市中小学将脊柱健康教育纳入健康教育课程的比例达到100%。

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市体育局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二十六)全面推广电子预防接种证。

目标举措:完善市级免疫规划信息平台,6月底前完成免疫规划信息系统试运行,年底前完成100家以上接种单位部署应用。拓展电子预防接种证地图导航、亮码接种、儿童入托入学查验等功能,所有县(区)实现电子预防接种证上线运行,覆盖率达到100%。

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完成时限:2025年11月

(二十七)推进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共享。

目标举措:全面推进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共享工作,到2025年底,全市80家医疗机构接入全省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共享平台,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全部实现医学影像检查结果跨市互认,互认质量、互认率进一步提高。

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十、提升医保服务质效

(二十八)深化医保领域“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

目标举措:落实2025版医保经办服务事项清单。落实省按时办结监测机制,做好医保关系转入、住院费用报销等15个非即时办结事项的按时办结,并作为评价服务效能的重要依据。聚焦跨区域通办,27个医保经办政务服务事项全部实现市域线下无差别通办。

牵头单位:市医保局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二十九)推进长期护理保险提质扩面。

目标举措:健全统筹城乡、权责对等、有效衔接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体系,稳步扩大居民长期护理保险覆盖面。探索将康复辅助器具租赁费纳入长期护理保险支付。

牵头单位:市医保局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十一、强化文化体育服务供给

(三十)提升文化服务供给质量。

目标举措:开展“一村一年一场戏”文化惠民活动,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组织免费送戏下乡演出4500场以上。推进“书香临沂”建设,新建城市艺术综合体、“琅琊书房·悦读驿站”等新型公共文化空间100个以上。

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三十一)支持全民健身发展。

目标举措:更新公共场所老旧损毁全民健身器材200件以上。市县联动,策划举办第十五届全民健身运动会等各级各类赛事活动2000场次以上。

牵头单位:市体育局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十二、持续改善群众居住条件

(三十二)开展城镇老旧小区和城中村改造。

目标举措:全市新开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1.9万户。坚持“建管并重”,推动全市老旧小区物业服务从基础性、兜底性服务向专业化、规范化提档升级。积极推进城中村改造。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三十三)推进非直供电小区改造。

目标举措:按照“先易后难、依法合规、积极推进”的原则,研究制定市级实施方案,加快推动全市范围内未实现“四到户”服务的居民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改造升级。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国网临沂供电公司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三十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

目标举措:因地制宜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全市新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744套。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三十五)化解突出噪声污染问题。

目标举措:按照国家和省部署要求,开展噪声扰民投诉分析,针对群众反映集中的噪声扰民问题和省督办事项,积极推动解决突出噪声污染问题。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十三、深入实施提振消费行动

(三十六)支持优化消费环境。

目标举措:深化“放心消费”行动,重点推动临沂商城动态发展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单位2000家、消费维权服务站

100家、放心消费直播间10家以上。组织电商促消费、汽车促消费等重点活动120场,持续推进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提高居民生活综合满意度。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三十七)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

目标举措:聚焦汽车、家电、家装、数码产品等重点领域,做好各类资金补贴审核发放工作,提高消费者获得感。家电以旧换新品类增至12类,启动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购新补贴。力争2025年全市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申请量达到8万辆。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十四、提高消费服务质量

(三十八)开展食品安全抽检监测。

目标举措:开展“你点我检·服务惠民生”活动,全市实施“你点我检”食品抽检2000批次。加大重点食品抽检力度,完成食品安全抽检监测5.6万批次。依法对检出的不合格食品进行处置,处置率达到 100%。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三十九)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目标举措:制定全市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和年度抽查计划,完成产品质量监督抽查6000余批次(含快

检)。及时公布抽查结果, 依法对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进行处置,处置率达到100%。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十五、着力推进助农增收

(四十)实施快递助力农产品进城工程。

目标举措:完善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立“乡村振兴邮政快递专员”工作机制,全市培育9个农产品寄递量超过500万件的县(区),其中2个县(区)农产品寄递量超过1000万件,1个县(区)农产品寄递量超过2000万件,助力农产品销售额30亿元,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牵头单位:市邮政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十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四十一)开展农村危房改造。

目标举措:实施农村低收入群体危房改造870户,强化质量安全管理,加快工作跟踪调度,确保按期完成年度任务。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四十二)开展农村环境整治。

目标举措:以污水减量化、分类就地处理、循环利用为导向,指导县区选取符合农村实际的生活污水治理模式,加强农村黑臭水体动态监管,完成231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四十三)推动农村“厕所革命”。

目标举措: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发挥农民主体作用,注重因地制宜、科学引导、数量服从质量, 全市新改建及提升农村厕所1046户。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十七、推动“四好农村路”提质增效

(四十四)推进农村路网建设。

目标举措:新改建农村公路700公里,强化质量监管,进一步优化农村路网。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四十五)改善道路安全通行条件。

目标举措:实施危旧桥梁改造50座、重要村道或三级及以上村道安保工程600公里,强化要素保障,科学推进项目建设,提升道路安全畅通水平。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十八、提升防汛减灾能力

(四十六)实施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

目标举措:落实小型水库行政、技术、巡查“三个责任人”制度,动态排查风险隐患,实行销号管理,确保水库安全度汛,筑牢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防线。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四十七)加强中小河流治理。

目标举措采取清淤疏浚、堤防加固等措施,系统治理中小河流8.8公里以上,中小河流达标率提升到80%以上。落实“万村千河”行动,建设完成7个生态小流域,打造一批水美乡村、幸福河湖。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十九、推进水资源安全利用

(四十八)提升农村供水保障能力。

目标举措:落实农村供水水质提升专项行动,实施维修养护村内供水工程81处,新铺设、改造供水管网1365公里,全市16家农村供水公司统管农村供水的比例提高到100%,全市农村自来水规模化覆盖率保持在96%以上。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四十九)加强地表水水质超标隐患排查整治。

目标举措:加强汛期水环境监管,开展汛期地表水水质超标隐患排查整治,深入排查整改城镇雨污管网、污水处理设施、直排企业、河湖隐患等方面风险隐患,完成省里下达的约束性指标。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二十、强化民生投入保障

(五十)加大财政民生投入。

目标举措: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腾出资金集中保障和改善民生,确保全市一般公共预算中民生支出占比稳定在80%左右。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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