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断增强政务公开意识,提升“互联网+政务公开”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培训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加强政务公开培训工作,使工作人员熟悉和掌握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的职责,提升全市政务公开水平,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服务。
二、培训对象
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政务公开工作人员。
三、培训内容及方式
(一)以会代训。组织召开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政务公开工作会议,总结工作、安排部署主要任务,详细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二)突出重点、以点带面。按照“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以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为依据,围绕每个环节严格规范操作,加强对政务公开的内容、程序、方式、时间及监督管理等工作的培训,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的内容范围、程序流程、监督管理等各项制度,使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进一步熟悉工作流程,做到严格按规定办事。
四、培训要求
(一)政务公开培训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分级实施。要加强对培训方案的组织实施和参培人员的管理,切实保证培训的质量。
(二)强化学习培训,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切实提高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人员整体素质。
(三)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培训的组织实施和管理,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切实保证培训的质量。
202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