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0年工作总结
(一)蓝天保卫战情况。持续落实“6+2”专班工作机制,制定印发了《2020年蓝天保卫战暨“四减四增”攻坚方案》《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方案》等文件,依法淘汰高污染企业、搬迁钢材市场、整治建筑工地、治理货车尾气。建立环境质量调控综合决策系统,将生态环境、公安、城管、住建等部门在线管控数据接入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组成12个平台监控系统,由专家组结合数据信息开展精准施策跟踪研究会商66次,提出污染防治对策建议,完善信息化管控、清单管理、执法监管、考核问责“四个机制”,实现精准治污、科学治污。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5.15,居全省第8位,同比改善12.9%,居全省第3位;PM2.5、PM10、SO2、NO2同比分别改善14%、19.8%、20%、10.5%,在全省分别居第5位、第3位、第2位、第10位。
(二)碧水保卫战情况。认真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文件要求,坚持点源治理与面源控制相结合、控源截污与流域治理相结合,强化饮用水水源水质保护和黑臭水体治理,确保水环境安全。对全市272条重点河流、10处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开展排污口排查及监测,完成294个入河排污口备案统计、10个水源保护区的划分与调整。加快推进53个水治理项目,已建成城镇生活和工业污水处理厂44座,新增配套管网37公里,总处理能力达到105万吨/日。3个国控河流考核断面完成“提优Ⅲ”目标,数量全省最多,14个国、省控断面水质达标率100%,优良率78.6%,超出年度目标任务18.6个百分点,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达标率100%。
(三)土壤固废污染防治情况。建立土壤污染防治联席会议、目标承诺、人大报告“三项制度”,完善土壤污染调查、评估、修复机制,开展农产品和土壤协同监测,扎实推进农用地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58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全部与县区政府签订了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12个县区全部完成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成果编制。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均达到100%。优化危险废物处置能力配置,合理布局集中处置设施,建成危废利用处置项目39个,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连续5年保持在全省前列。积极开展危险废物收集转运试点,完成20家危险废物综合收集点的经营许可证发放。健全废铅蓄电池收集转移体系,已有11家废铅蓄电池收集站、31家暂存点通过审核。加强与公安部门联勤联动,共查处涉危废污染环境刑事案件33起,刑拘73人,有力震慑了不法分子。
(四)环保执法监管情况。制定“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和“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将615家企业纳入清单管理,其中,447家企业纳入正面清单、免于现场执法检查,并对168家已安装在线监控企业减少“双随机”抽查频次,构建形成差异化监管体系。共开展非现场检查751家次,帮扶企业706家次,对符合轻微违法行为的43家企业免予处罚;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1493起,处罚金额过亿元。
(五)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围绕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成立7个督战队,开展专项督导、后督察。目前,中央环保督察23项整改任务,已完成整改19项,达到序时进度4项;“回头看”14项整改任务,已完成整改10项,达到序时进度4项;省级环保督察75项整改任务,已完成66项,其他正在按序时进度推进。
(四)其他专项工作情况。全面实行排污许可证“一证式”管理,共发放排污许可证2223家。推动完善立法体系,《临沂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通过省人大批准实施。推进临沂环境“融媒体”,共播出新闻1700余条,发布新闻稿件1300余篇、网站信息1.6万余条,确保每日报纸有文、电视有影、广播有声;以“美丽临沂 我是行动者”为主题,积极开展实体宣传和网络宣传活动40余次;《环保在路上》栏目开播52期,曝光环境违法行为312个,解读重大政策70余条;召开新闻发布会12次,公开曝光环境违法行为190余起。开展尾矿库环境隐患排查,65个尾矿库中,7个在用、58个停用,共排查出环境隐患问题13个,均按要求完成整改。修订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参加全省环境应急演练并获得优秀组织奖。建立联勤联动舆情监控平台,未发生重大舆情发酵。全省生态环境机关党建现场会在我市召开,“四减四增”年度评估全省第1,被省委组织部等授予全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连续4年获评“全省公安环保联勤联动执法工作先进集体”,被国家表扬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表现突出集体,蒙阴获批第四批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产业结构偏重的局面尚未根本改变,传统产业占比高,以冶金、建材、木业、化工等行业为主的资源消耗型产业体系,资源能源消耗高。主城区工业围城还未根本扭转,钢铁基地建设和城镇化集中供热仍有较大的煤耗需求,继续压减煤炭消费总量压力大。同时,中小微企业数量占比高达98.2%,污染治理水平普遍较低,污染防治难度大。二是空气质量改善压力较大,“十三五”期间我市空气质量虽然出现明显改善,但对照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六项指标中PM2.5、PM10、O3三项指标浓度分别超标0.4倍、0.3倍、0.1倍。同时,“散乱污”企业数量多,施工工地、道路扬尘污染较重,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难度较大、严重影响优良天数,我市大气污染治理形势依然严峻。三是“十四五”断面考核压力大,2021年,我市将新增8个国控断面。从目前数据看,祊河角沂、黄泥沟黄泥沟桥、沂河跋山水库、龙王河富民桥4个断面可以达标;浪清河新庄桥、青口河黑林桥、绣针河清泉林、石门头河烈疃桥4个断面离考核要求还有差距。同时,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城区生活废水排放量迅猛增长;农村生活废水大幅上升,加上畜禽养殖规模不断增长,农村污染日益加重。四是对土壤污染防治学习宣传不够深入,个别县区及企业土壤污染防治意识不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涉及面广,历史欠账多,工作起步晚,资金投入不足。
三、2021年工作计划
(一)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继续落实“6+2”工作专班推进机制,以科技支撑体系为依托,扎实做好高排放企业退城入园、物流市场搬迁整治、散煤污染治理、扬尘油烟污染防治、机动车污染治理、工业污染源整治等重点任务,推动大气质量持续稳定好转。突出抓好臭氧污染防治,聚焦治污设施VOCs废气收集率、治理设施同步运行率和去除率“三率”问题,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提升。
(二)加强水污染防治。对纳入“十四五”考核的18个国控断面逐一分析,制定达标保障方案,争取断面考核达标率稳定达到100%。在入河排污口清单及排污口分布一张图的基础上,做好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为水质达标打下基础。强化水源地水质监测,一旦超标及时预警。健全湿地运维长效机制,加强管理与维护,加大资金扶持力度,确保正常运行。
(三)加强土壤固废污染防治。严格执行建设用地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监督土地使用人、土地污染责任人按照技术导则要求,开展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和修复。深入推进危废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建立问题清单,逐一整改销号。
(四)加强能力建设。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环保执法监督,充分利用遥感、在线监控、视频监控、用电量监控、大数据分析等科技手段,开展非现场监管,及时提醒企业正常运行治污设施。加强各类检测设备配备,提升综合执法水平。加大执法人员培训力度,提高执法人员依法执法的能力和水平。
(五)抓好环保问题整改。坚持清单化调度、整改督战等制度,强化督导检查,严格按照整改要求、时限、标准,加快整改并验收销号,务求实效。同时做好举一反三,对类似问题全面自查自纠,坚决杜绝虚假整改、表面整改、敷衍整改问题。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