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部门计划总结
 
 索 引 号  004448582-10_C/2016-0517005  发布机构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16-05-17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十二五”和2015年工作总结及2016年和“十三五”重点工作安排

“十二五”和2015年工作总结及2016年和“十三五”重点工作安排

2016-05-17   作者: 点击数:  

“十二五”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全市环保系统认真落实环境保护基本国策,严格按照生态临沂建设总体要求,精心谋划,积极作为,依法行政,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同时,环境质量总体向好,呈现持续改善态势,城区空气质量、重点流域水质和生态环境质量均位居全省前列,环保各项工作得到了上级的肯定、社会的认可、群众的满意。先后获得省级文明单位(2012—2015年度)、山东省工人先锋号等荣誉称号。

一、“十二五”环保工作总结

回顾过去的五年,局党组团结带领全体干部职工,深入贯彻落实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围绕“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环境安全、服务科学发展”的规划目标,不断加强环境执法监管,狠抓污染物总量控制,持续加大污染防治力度,各项任务得到全面落实,部分指标实现突破性进展。

(一)规划目标完成情况

1、水环境质量状况。8个国控河流断面COD平均浓度比2010年改善11.4%,氨氮改善35.4%,水质达标率达100%;43个市控断面综合达标率79%,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2014年度代表山东迎接国家淮河流域治污现场核查获第1名,实现山东迎淮“八连冠”,同时列全国9大流域25个省(区、市)第1位。

2、大气环境质量状况。2015年1—10月份,SO2、NO2、PM10三项主要污染物浓度较2010年同比分别下降62.6%、8.0%、32.2%,改善幅度分居全省1位、第13位、第1位。2014年获省生态补偿金1014万元,居全省第12位,2015年前三季度获省生态补偿金1285万元,居全省1位。

3、声环境质量状况。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为53.6dB;城市主要道路交通环境噪声达标率97.7%。

4、主要污染物减排推进情况

省、市长“十二五”主要污染物削减目标责任书确定的97个重点污染减排工程和24个城市污水集中处理工程,全部建成投运。初步测算,“十二五”COD排放量削减12%(农业源削减11.8%)以上,氨氮排放量削减12.4%(农业源削减12.4%)以上的任务目标能够全面完成。

(二)主要工作情况

1、建立长效机制,环保工作格局不断强化。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列入“四三二一”发展战略重要内容,把生态立市和大气污染防治分别作为全市“八大战略”、“六场硬仗”之一;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经常专题听取汇报,研究重点工作;分别成立迎淮考核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现场办公、作出重要批示,分管领导亲自靠上,深入现场督导协调;市人大、市政协分别组织专项视察、调研。建立“河长制”、“环保四职责任人”、生态补偿等制度,设立考核河流断面326个、大气自动检测点位28个,按月对各县区环境质量达标和改善情况进行考核奖惩;出台《关于加强基层环境保护能力建设的意见》,全市所有乡镇设立环保办公室,3990个行政村配备专职环保主任,在全省率先实现环保工作市、县、乡、村四级发力;实行调度、督导、通报、约谈、问责等制度,将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纳入纳入县区《经济社会发展考核体系》,在千分制考核中占到75分。各级党委、政府都把环保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按照部署要求,层层落实责任,认真组织实施,狠抓任务落实;相关职能部门严格执法、强化监管,新闻媒体主动跟进、广泛宣传,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大力支持,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2、创新治污理念,流域水质状况总体向好。深化“治、用、保”治污理念,实现从分散治污向系统治污、从侧重城市向城乡统筹、从达标治理向水生态建设的转变,构建了全流域、全过程、全渗透的临沂特色水污染防治体系。高标准建设国家规划项目78个,自我加压增建治污项目1122个,建成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29座,乡镇污水处理厂9座,配套管网2367公里,日处理能力达130万吨,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96%,全部达到或优于一级A标准,再生水回用率达28%,建设人工湿地33个,各县区因地制宜建设环保综合体工程22个,全市水质达标、再生水回用和流域生态修复水平大幅提升。通过企业、政府合作的PPP模式,筹集20亿元建设云蒙湖150公里环湖生态隔离防护工程、城市尾水导流工程,沿湖3个乡镇、48个村居的农村退水与云蒙湖全部隔离,当地县城的城市尾水经6.5公里人工隧洞全部改排蒙河,饮用水源水质得到有力保障。同时,积极争取将沂河流域9个县区、2个污染源治理及产业结构调整项目、14个生态保护及水源地保护工程类型项目纳入《南四湖生态环境保护试点总体实施方案》,预计总投资4.61亿元。在全国率先开展河道底泥重金属治理示范,实施沂河沂水段河道底泥重金属治理与生态修复工程,探索了内源治理模式,环保部对这一做法给予充分肯定。

3、实施集中攻坚,大气污染防治成效显著。连续五年将空气环境质量改善列入重大民生实事项目,以工业污染治理、扬尘污染治理、机动车尾气治理、生态治理为重点,先后开展了城区空气质量改善攻坚、“为蓝天洗尘”行动、改善城区空气质量百日集中行动、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等专项治理行动。着力治理工业污染。停产治理企业204家,限期限产整治1160家,关闭搬迁37家;945家重点企业安装在线监测设施;关停城区石灰厂28家、页岩砖企业14家、采石及石子加工企业47家。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严禁使用含硫量超过0.6%、灰份超过15%的煤炭。对市辖五区和各县建成区1482台10吨/时以下燃煤锅炉推行清洁能源改造或取缔。着力治理扬尘污染。按照施工围挡、道路硬化、物料篷盖、场地保洁、密闭运输、车辆清洗“6个100%”和视频联网监控的要求,规范整治施工工地1648个、混凝土搅拌站184个、拆迁工地161个,硬化施工现场内道路9.7万m2,覆盖裸露土方20万m2。3415辆渣土运输车,全部完成密闭改装。整顿餐饮经营户2543家、烧烤店782家。着力治理机动车尾气污染。建成机动车环保检测站点30个、检测线150条。淘汰黄标车14万辆。建成区全部划为限行路段,对黄标车、无标车实施限行。路查、抽检机动车2.2万辆,查处不合格车辆2904辆,罚款12.9万元。清理整顿违规加油站点345家。着力加强生态治理。新造林108万亩,绿化城区裸露土地319万平方米,栽植行道树8万多株。整治露天采矿点125个,取缔关停非法采矿点56个。对46处矿山实施复绿,完成治理面积8900亩。

4、严守防控底线,环境安全体系逐步完善。建立环境安全防控风险管理系统、污染预警系统、应急预案系统和应急指挥体系、事后评估体系、联动防控体系,实行“超标即应急”的零容忍工作机制和“快速溯源法”的应急处理程序。一是坚持源头防控。严格落实新、扩、改建项目环境风险评估制度,设置环境风险评价专题,科学规范企业环境预警监测、应急处置和应急预案编制等工作,将建设项目环境应急制度执行情况纳入日常监管内容。二是开展隐患排查。深入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累计排查化工企业400多家,涉重金属企业42家,危险废物产生企业332家,饮用水源地19处,消除安全隐患500多个。三是强化监测预警。设置预警监测点109个,对37个河流断面,19个污水处理厂,28家重金属废水企业,8家重金属废气企业每月开展2次预警监测。积极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共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近20起。

5、严格依法行政,执法监管力度持续加大。实行网格化管理,对全市338家重点企业实行责任包干,严格落实环境监管共同责任机制和后督察制度,持续开展专项检查、夜间突查等执法行动20余万人次,检查企业10.2万家次,清理取缔土小企业5724家,发现各类环境问题1.2万个,立查处环境违法行为5200余个,行政处罚1.2亿余元。公安、环保联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57起,采取行政、刑事强制措施200人。新环保法实施后,对3家企业4起污染连续超标行为实施按日计罚730万元,开出全国首张“按日计罚”100万元罚单,对9家违法排污企业依法实施查封、扣押。集中开展排污费征收专项稽查,稽查企业400余家次,征收排污费3.5亿余元。

6、注重自然保护,生态环境建设不断深入。创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7个、省级生态县(区)4个、国家级生态乡镇46个、省级生态乡镇60个、省级生态村48个。争取资金近2亿元,在蒙阴县、郯城县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整治村庄467个。实行城乡环卫一体化,98%的村居实现垃圾“村收集、乡镇转运、市县处理”,625个新型农村社区配套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废水零排放”环保养殖场发展到6348家,农村沼气工程数量居全省第1位。对全市577个贫困村实施行业扶贫,总投资2459.12万元。建设省级生态农业试点示范县3个,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达到478个。

7、坚持统筹兼顾,其他各项工作协调推进一是加强污染物总量减排。坚持调结构、控新增、减存量三大主攻方向,强化工程减排、结构减排、管理减排三项措施,在城镇化率持续增长的情况下,COD、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四项污染物减排稳步推进,列入国家污染减排责任书项目全部完成。二是加强固体废物综合处置。建成危险(医疗)废物处置单位5家,处置医疗废物20141吨、废矿物油8400吨、含铅废物8512吨、废电路板11518吨,处置利用工业危险废物22万吨,转移21万吨。在全市设土壤监测点位600个,完成25个可能受到污染场地的现场勘察和资料收集工作。三是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审批核技术利用项目200余个,完成辐射安全许可证核发及变更160余个、延续70多个。四是加强环保产业发展。市级审批项目1001个,总投资2000亿元,其中环保投资85亿元,拒批高污染、高风险项目91个;签约节能环保产业项目11个,总投资额32.845亿元,协调争取上级各类资金10.26亿元。五是加强环境舆论宣传。刊发宣传稿件2400余篇,制作宣传短片600余部,开通“临沂环境”微博,发布原创信息10373条,粉丝达27.1万人;在市级媒体开辟专栏,对环保工作进行专题报道;实行“红黑榜”制度,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企业违法信息通报金融、经信等部门,实行信贷约束。六是加强环保队伍建设。提拔重用干部77人,引进高层次人才9人,选派“第一书记”5人,到国家环保部、华东督查中心、淮委、省环保厅挂职锻炼9人,增加编制48个。

二、2015年环保工作情况

2015年是“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我们紧紧围绕年度目标,严格按照生态临沂建设总体要求,全力推进环保任务落实,各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1—12月份,PM2.5、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四项污染物浓度指标同比分别下降17.4%、17.1%、40.0%、17.2%,分居全省第1、1、1、3位,获省生态补偿金约1471万元,居全省第1位;8个国控断面水质达标率达100%,43个市控断面综合达标率79%,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

(一)集中攻坚大气污染防治。围绕工业污染治理、能源结构调整、城市扬尘治理、机动车尾气治理等重点任务,严格执法抓环保、利用环保促转调、用心指导服好务,在对13家环保部华东督查中心检查发现违法企业进行停产治理的基础上,依法对57家企业实施停产治理、412家企业实施限期限产治理,成立企业整治帮扶小组,下设9个行业指导服务组,明确工艺提升和污染治理要求,“一企一策”帮扶指导企业整改提升。会同相关部门,加强综合治理,全面打响了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打造了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互促共赢的“临沂模式”和“临沂样本”。截至目前,13家环保部华东督查中心检查发现违法企业中,7家整改后复产;57家停产治理企业中,42家整改后复产;412家限期治理企业中,353家完成整改备案解除限期治理。

(二)全力改善流域环境质量。在今年“迎淮”核查中,代表山东省获得全国第一名,并列全国9大流域25个省(区、市)第一位,实现“八连冠”。启动了投资10.6亿元的中心城区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建设,实施9大工程,对中心城区祊河、涑河、柳青河、青龙河、陷泥河、李公河等6条河流进行重点治理,破解城区水质超标“老大难”问题。已开工建设青龙河净水厂、青龙河河道整治、北涑河配套管网、大学城湿地建设、李公河南京东路污水管网等5项工程,努力把污水变清水,把污水河变景观河,生态效益和景观效果初步显现。同时,投资50万元,开展蓝藻治理试验工程。积极争取将沂河流域作为国土江河综合整治第二批试点之一,邀请第三方开展国土江河整治实施方案编制,为我市进行竞争性立项答辩和申请该项目资金奠定基础。

(三)不断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建立常态化、全天候执法机制,运用“无人机”对重点区域进行地毯式执法,持续开展夜查、突查、巡查行动,“临沂环保夜鹰”成为全国环保执法典型。严格落实“三个一律,两个必查”,对违法排污企业及相关责任人,不留情面,从严处罚。2015年,共检查企业16648家次,清理土小企业1586家,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1423起,同比增长75%;处罚金额6965.98万元,同比增长131%。其中,市级立案查处719起,同比增长72%;处罚金额4115.53万元,同比增长126%。环保、公安联合查处环境犯罪、治安案件147起,刑事、行政拘留112人。

(四)健全完善安全防控体系。投资1200余万元,升级建设智慧环保应急管理平台,引进LIMS实验室管理系统,实现自动化管理;投资200余万元,配备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车,对行进中车辆尾气进行实时监测;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将遥感无人机用于环境监管。对61家废水国控、省控重点污染源企业、42家废气国控、省控重点污染源企业、23家国控、省控污水处理厂、8家重金属企业、1家规模化养殖场开展了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完善《临沂市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预案》,积极参与全省应急实兵演练暨监察监测技术比武,组织开展应急监测演练。截至目前,我市未发生较大以上级别突发环境事件。

(五)统筹推进各项环保工作。一是扎实推进污染物总量减排。重点实施结构调整减排、工业污染减排、污水处理厂减排、机动车污染减排和畜禽养殖污染减排等5项重点工程,“十二五”规划内13大类919个污染减排工程全部建成。二是严格行政审批。认真落实“三集中三到位”,9项审批事项全部进驻大厅,审批建设项目111个,验收50个。清理出违规建设项目341个,整顿完成124个。三是规范危险废物管理。查办危险废物非法收购、转移、倾倒、处置等环境违法行为100余起,行政处罚300余万元,拘留38人。四是加强生态保护。创建省级生态乡镇2个;争取资金60万元,巩固提升国家级生态乡镇创建成果;争取资金2190万元,用于临沭县、莒南县、沂水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申请资金330万元,支持257个省级贫困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五是强化舆论宣传。公开曝光违法行为460起,开通“临沂环保”微信,“临沂环境”获全国“十大环保微博”和“全国十大影响力飞跃微博”称号,“临沂双微”成为全国环保知名品牌。制定了《临沂市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暂行规定》,对环境违法行为实行有奖举报,鼓励公众参与。六是加大招商力度。先后外出调研考察10次,邀请15家企业到我市投资洽谈,成功举办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供需对接洽谈会,签订合作意向书36份。争取各类专项资金5.26亿元,推进重点环保项目建设。七是注重基础能力建设。率先进行中介机构改革,完成临沂市环科所、绿佳环保科技公司、天蓝环保科技公司等下属中介机构和企业改制,走在全省前列。清理企业兼职领导干部8人,提拔、重用科级干部30人,交流轮岗36人;增设大气污染防治科,增加行政编制3个,将原污染防治科更名为固废和土壤环境管理科。扎实做好选派“第一书记”工作,向任职村投资90余万元。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回顾“十二五”,我市环保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相比还有一定差距,特别是对照生态文明建设要求,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大气污染防治任务仍很繁重。PM2.5、PM10、二氧化氮3项指标年均浓度仍处于超标状态,空气质量时有反弹,不够稳定。二是流域水环境质量不容乐观。特别是“迎淮”结束后,部分河流断面水质有所反弹,中心城区河流超标问题突出。三是污染物总量减排任重道远。我市城镇人口、机动车快速增加带来的污染增量巨大,需要进一步强化综合措施。四是危险废物管理亟待加强。全市每年产生废酸50万吨、废电子家电210万台套、废铅酸电池60万吨、废机油1万吨、医疗废物6000吨,以及大量工业废渣,危险废物管理工作面广量大。

四、2016年和“十三五”重点工作安排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我们将围绕全市发展大局,立足环保工作实际,强化措施,加大力度,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保障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十三五”开好头、起好步。具体工作中,突出抓好以下几点:

一是全力攻坚大气污染防治。强力推进工业污染治理。对钢铁、焦化、玻璃制造、日用陶瓷、锻造锻打等高排放行业实施深度治理,削减污染负荷;深入推进石化、有机化工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2016年底前完成80%;加快推进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2016年底前完成80%。配合相关部门统筹做好能源和产业结构调整、城市扬尘治理、机动车尾气治理、秸秆禁烧、生态保护等工作,确保2016年全省排名提升一个位次。

二是全面改善中心城区水环境。加快中心城区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建设,实施9大工程,破解青龙河、陷泥河、涑河等6条河水质超标“老大难”问题。今年开工建设的5项工程,确保2016年全部完成。明年开工建设陷泥河净水厂、陷泥河河道整治、祊河河道整治、柳青河河道整治等4项重点工程,力争年底前建成。

三是持续推进污染物总量减排。全面实施以环境质量改善为目标的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将减排责任落实到县区政府。积极推行排污许可证“一证式”环境监管模式改革。在现有COD、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四项污染物的基础上,增加烟粉尘、总磷、总氮、VOC、重金属总量控制要求。

四是不断加强环境执法监管。保持执法高压态势,持续开展环保大检查,加大巡查、突查、夜查力度,严厉打击偷排偷放、超标排污、停运治理设施等环境违法行为。同时,坚持热情服务、优质服务,加强重点企业帮扶,为企业污染治理、技术改造、转型升级提供支持和帮助,全力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五是抓好其他各项重点工作。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密度和发展潜力,划分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四类国土空间,做好“十三五”规划实施工作。科学合理规划“十三五”固废处置项目,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处置,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争取2016年3月前,全市涉危险废物企业规范化管理全部达标;深入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污染场地修复工作。以生态市建设为目标,全面完成全市生态功能区和生态红线划定工作。

“十三五”期间,将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环境要求,以改善环境质量为中心,以削减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为抓手,以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基本实现全市环境质量和环境保护体制建设与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相适应的总体目标,确保到2020年,中心城区优良天气比例达到80%以上,SO2、NO2、PM10年均浓度分别控制在40μg / /m3、40μg / /m3、87μg / /m3以下,PM2.5浓度控制在44μg / /m3以下;各县城驻地环境质量优于中心城区;国控断面稳定达到水质目标考核要求,全市流域水质综合达标率达到90%以上;全面完成以环境质量为目标的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

一是进一步完善环境安全防控体系。全面提升我市环境质量监控网络,建立环境云数据分析平台,增加生态监测项目,引入社会力量壮大应急队伍,在应急物资储备、应急人才储备、应急设施建设等方面取得新突破。提高环境科技支撑能力,做好新型环境问题预防。

二是大力实施流域生态综合修复。以流域水环境质量整体达标为目标,制定独立单元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和削减措施。以中心城区水质改善为中心,构建城市水环境生态保障体系。建设城市和乡镇一体化的生活污水处理体系,强化中水回用工程建设和管理使用,提高自然生态径流比例,完善污泥安全处置体系,做到集中居民区生活污水收集率和处理率100%,非集中处置区域实现以人工湿地为主的小流域生态综合保护。

三是多措并举确保“临沂蓝”成为常态。全面推进电力、钢铁、陶瓷、焦化、玻璃、铸造、板材、化工、化肥等重点燃煤行业污染设施升级改造工程建设,坚定不移的实施“退城进园”和落后产能淘汰,以燃煤总量、污染物总量和建设项目准入条件控制为手段,实现区域大气质量从目标总量控制向容量总量控制转变。继续实施《临沂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落实相关职能部门责任,建立大气污染防治常态长效机制。

四是全面提升固体废物综合处置水平。加强现有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储运和处理系统管理,严格进口废物环保监管,探索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规范废弃物回收和处理系统,提高废弃产品环境无害化利用和处置水平。以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和经营许可证管理为核心,全面推行各类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加强对危险废物产生企业和处置企业的监管,切实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对危险废物实行全过程管理。

五是按期完成生态市建设目标。以全市生态功能区划和生态红线划定为基础,在饮用水源地保护、自然保护区建设方面实现突破,基于国家生态环境整体格局,对我市现有自然保护区的位置、保护目标、类型、范围和措施进行补充、完善和调整。对于规划不合理、没有勘界、保护不力的保护区,对其范围和功能区进行调整,优化自然保护区体系结构。以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为重点,制定适合我市的农业污染防治措施,力争实现农业源污染管控手段突破。

六是持续推进环保产业发展。充分发挥科技专家的咨询和技术支持作用,积极引进环境科技人才。加强环境规划、监测、评估与设计队伍建设,提高规划、监测、监督管理能力。试点开展绿色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污染减排绩效评估、循环经济、环境容量与生态环境承载力等调查研究。加强富营养化治理、生物多样性保护、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以及生态治污、生态修复、土壤污染治理、废水及污泥处理工艺等重大关键技术的联合科技攻关、技术开发和应用。大力推广一批环保产业示范项目,以第三方治理为重点,全面加快我市环境产业推进。

  
上一条:全国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纲要(2016-2020年)
下一条:2015 年度临沂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
关闭窗口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主办 临沂市环境监控中心制作维护

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北京路23号 电话:0539-7206101

政府网站标识码3713000031    备案号:鲁ICP备05026973号    党政机关互联网标识公安备案37130202371780

党政机关互联网标识